一、優(yōu)先聘用
除已明確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的崗位外,各崗位末位若出現總成績相同人員,則按取得相關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學歷,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人員,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yè)生依序優(yōu)先聘用。若上述情況都相同,則由招聘主管機關組織加試。
二、體檢及考核
根據招聘崗位名額,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的人員。體檢和考核由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在縣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衛(wèi)生類、綜合類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用)》執(zhí)行。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在規(guī)定的派遣期間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經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后,可依次遞補。
三、公示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專業(yè)、考試成績、擬聘用崗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書面向州紀委派駐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紀檢組、監(jiān)察室(電話:0837-2825770)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人員,暫予聘用,如最終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用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阿壩州2016年下半年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