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留學網(wǎng)精選專題推薦:“模擬法庭個人總結”。
模擬法庭個人總結 篇1
按照xx大學法學專業(yè)本科實踐教學的要求,為了更好的檢驗我們主修法學專業(yè)三年以來的學習情況,20xx年5月19日,xx大學興湘學院04級法學二班的同學在北四階進行了一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這同樣也是我們模擬法庭課程教學環(huán)節(jié)的高潮部分。
這次活動,我們生動、全面地演練了曾爭才搶劫、故意傷害一案,經(jīng)公訴機關審查后將被告人起訴于某某市某某區(qū)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采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貞洰斕斓耐忂^程,其實存在不少的缺陷與錯誤,例如公訴方的人數(shù)過多、公訴詞基本上是起訴書的重復,判決結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由于我們基礎知識不牢固、缺乏實踐經(jīng)驗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縱觀當天的整個庭審過程,還是比較流暢、完美的,同學們的表現(xiàn)也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例如審判人員沉著穩(wěn)重,控辯方準備充分,對對方提出的意見積極答辯,主持人與在場觀眾有實質(zhì)上的互動等,值得今后在再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保留、借鑒。
下面我將結合模擬法庭的審判經(jīng)過和案情對此次的模擬審判活動談談我的心得與體會。
模擬法庭個人總結 篇2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于刑事類案件,對于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為是否為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為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fā)于20xx年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后,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diào)戲的情節(jié)),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fā)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fā)生斗毆,在斗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于警車內(nèi),后被公安人員發(fā)現(xiàn)。法院最后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shù)罪并罰,并處以罰金。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guī)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于防衛(wèi)過當?shù)摹⒕o急避險過當?shù)?、脅從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對于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zhì),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并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jié),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jié)。對于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chǎn),表面上看其行為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并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職業(yè)。
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獲,也受到了很大的啟發(fā),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并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按照x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yè),我們以模擬法庭的方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
我們以張麗醫(yī)療事故案為案例,具體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做好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zhí)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
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chuàng)新意識,
在本案的審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議庭筆錄員,被害人王燦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點,在醫(y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張麗,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本人就舉證責任倒置這一問題談一下心得體會。
模擬法庭個人總結 篇3
本學期即將結束,同時也就宣告我們兩年的專科學業(yè)接近尾聲了。在老師的指導下以及各位同學的努力學習下,我們順利地完成了這次模擬法庭的,我們所模擬的是一個民事案件開庭審理的全過程。當老師在監(jiān)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請同學們安靜,等待開庭”。模擬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銀幕”,我們都走進了模擬法庭的現(xiàn)場,首先書記員沉穩(wěn)的走向書記員臺,宣布公訴人、辯護人入庭,詢問確認到庭情況,然后宣布法庭紀律,接著是審判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審開始,進行法庭調(diào)查、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實較為清楚,不過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把它當作是一個簡單的案件來看待,大家都很認真,積極地在盡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訴人和辯護人進行激烈的辯論。時間飛快的流逝,一個小時過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議庭合議產(chǎn)生的判決書,模擬法庭的庭審就此劃上了句號,這時我才意識到我們不過是在模擬法庭而已,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zhí)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從庭前準備到庭審結束,整個實踐過程學到了教科書上許多沒有的知識
不過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xiàn)場,同學們紛紛談論著這次庭審的優(yōu)缺點,通過本次模擬法庭庭審考核,體現(xiàn)了教師的教學質(zhì)量的優(yōu)良化,教學體制的完善化。一、教學實踐方向正確。教學的靈活性及實踐的空間都得到了無限的延伸,有利于學生將所學理論知識充分應用到實踐中,但由于學生對所學知識運用不夠靈活,所以老師所傳授的經(jīng)驗及知識沒能得到充分的發(fā)揮。二、教學模式開放、靈活、實用。具有極強的吸引力,虛擬接近生活,讓同學們真正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法學者,肩上的責任極其重大。但第一次參與到這樣一個環(huán)境中來,的確也顯露出了我們學習中的不足以及實際運用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庭審的準備階段。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有的同學對該階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夠,在部分細節(jié)上拿捏不到位,顯得庭審程序有些脫節(jié)或者氣氛不夠好。但經(jīng)過指導教師的演練和指導,都能及時糾正。二、庭審調(diào)查階段。在演練的過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對證據(jù)的處理上,依照庭審程序,公訴人應在出示證本文共分為:第一頁第二頁據(jù)的時候對證據(jù)做出一定的講解,但到了實際考核的時候同學們卻忽略了這一點,在審判長宣布由公訴人出示指證證據(jù)的時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證證據(jù),但公訴人卻沒有對此做出陳述,這說明我們還沒有對整個庭審的過程完全理解,這就還需要我們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的生活中,并從實踐中進一步深化所學的知識,進一步改善今日模擬法庭中出現(xiàn)的不足。三、法庭辯論階段。由于案件條款明確,案情屬實,所以爭議不大,。不過在雙方進行辯論的時候,語氣有些低落,為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而各執(zhí)一詞的激烈爭辯,反而有點講和的味道,讓整個庭審過程中最為激烈、振奮人心的一幕變成了一場調(diào)解會,沒有把握好庭審的節(jié)奏感,也沒有完全進入狀態(tài)中。四、對于我個人的幫助。擔任審判長一角色參加庭審,使我對庭審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個更明確的認識,不再像以前腦海中的那種模糊概念,通過本次實踐,對自己兩年來的學習有了一個考核,原以為我學的很棒,可現(xiàn)在才明白學的是最淺薄的東西,要想在實踐中發(fā)揮出自己的潛力,我還得一直努力地學下去,“學無止境”古人總結出來的這一點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本次模擬法庭存在遺憾,但同時也給了我彌補的機會,我會不斷地學下去,因為我還年輕,我有著強大的生命力,我會對新生事物不斷的追求,會不斷的去發(fā)現(xiàn)。在此,為我們提供了這么好的一個平臺,讓我有良好的學習環(huán)境、實踐的最佳場所,真實的檢驗了學生對所學知識的認知水平、理解程度、運用能力。本次模擬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chuàng)新意識,通過本次庭審實踐,我初步掌握了審案的大致過程,對法律法規(guī)的應用有了較為深刻的認識,也充分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性。對于自己兩年來學習法律知識的成果進行了一次實地檢驗。這對今后的學習方法和學習方向有巨大的指導意義。在汲取法律知識時,要從法理入手,從應用著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為只了解相關法條的辭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學習歷程中都取得了相當大的成績。讓我們共同為我們的教師和校園歌唱吧,預祝明天更美好。
模擬法庭個人總結 篇4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著“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核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并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后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jīng)控、辯方詢問后,進入法庭舉證質(zhì)證環(huán)節(jié),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zhì)證,隨后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zhì)證,雙方所舉的證據(jù)都一一提交給法庭。法庭調(diào)查結束以后,進入法庭辯論環(huán)節(jié),公訴方宣讀了較為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后也宣讀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huán)節(jié)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與扎實的專業(yè)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陳述后,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jīng)過合議庭評議之后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著冷靜、嚴肅穩(wěn)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xiàn)了兩次微小卻極為嚴重的錯誤: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乇苤贫冉⒌囊饬x在于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意義。如果這樣的情況發(fā)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后宣布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傊谡麄€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于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必須的程序、步驟,這為我今后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jīng)驗。
模擬法庭個人總結 篇5
進入大學這近三年的時間里,我們對法學已經(jīng)有了一個系統(tǒng)的學習,法學的基礎理論素養(yǎng)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離法律實踐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說是理論與實際脫節(jié)。大三的第二學期末,按照河科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的學習法學這一專業(yè),做到法學理論與法學實踐相結合,我們以模擬法庭的形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
這次模擬法庭,我們以張磊故意傷害一案作為案例,我們運用這近三年來學過的有關知識具體的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認真做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為使得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zhí)法嚴謹,保證法庭審理的莊嚴神圣,在正式飾演前我們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練。值得欣慰的是,我們的模擬法庭實踐得很好,可以說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通過這次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chuàng)新意識。另外,在這次模擬法庭實踐中,非常榮幸的是我扮演了辯護人的角色,這對我來說是一次非常難忘的經(jīng)歷,它讓我真實的體驗到了辯護人的風采,這對我來說是我走進法律實踐的一次預演,我竟會永遠記得這次經(jīng)歷的。
在這次模擬法庭中,作為辯護人的我主要談談以下的幾點體會:
首先,作為辯護人應該抓住案件爭議的焦點,對爭議的焦點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辯護。在我們這次模擬法庭的案例中,張磊故意傷害一案的爭議焦點主要是張磊的年齡問題。本案當中被害人右眼失明,構成輕傷,如果法院認定張磊年滿十六周歲的話,那么張磊就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如果張磊未滿十六周歲,根據(jù)《刑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張磊就不構成犯罪了。因為《刑法》第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年滿十四未滿十六周歲的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才負刑事責任,很明顯構成輕傷的故意傷害,未滿十六周歲的人是不負刑事責任的。所以,如果我做無罪辯護的,就必須證明我的當事人未滿十六周歲,本案的爭議就自然而然的應圍繞被告人的年齡問題而展開。作為辯護人的我必須明確本案的爭議焦點,如果我不能抓住這一點的話,而是把精力放在無關緊要的問題上,那么必定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俗話說用刀用在刀刃上,作為辯護人分析問題更也應到做到這一點。
其次,作為辯護人我體會到了有利證據(jù)的重要作用。以事實為依據(jù)是我國司法審判的重要原則,認定某個事實,需要證據(jù),證據(jù)是整個訴訟活動的基礎和核心,我們甚至可以說證據(jù)訴訟結果,這在刑事訴訟中尤為明顯。在刑事訴訟中,一個合法有效而有力的證據(jù)很可能就決定一個人的有罪與否,甚至是生命的保留與否。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也不難發(fā)現(xiàn)證據(jù)的重要性,為證明我的當事人有罪,公訴人費盡心思的找了一系列的證據(jù)來證明我的當事人的主觀惡性以及傷害被害人的事實,如果證據(jù)不重要的話,公訴人也就不會費那么大的勁來找一系列的證據(jù)了。作為辯護人自然也應更加重視對被告人有利證據(jù)的運用,在張磊故意傷害一案中,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jù)主要就是張磊的戶籍證明。在掌握了這一證據(jù)時,并不能如釋重負,因為公訴人也出示了醫(yī)院的出生證明和工作日記,這對張磊的年齡問題的認定自然有不可小覷的證明作用。這就需要向法官證明誰提供的證據(jù)更應該被采納,為了達到這一點,辯護人就應當對證據(jù)的證明力問題了如指掌,并運用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來說服法官。在本案中,作為辯護人的我就是利用《民通意見》第一條的規(guī)定,來證明關于張磊的年齡問題的認定,戶籍證明的證明力高于醫(y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的證明力。所以說掌握對被告人的也有利的證據(jù),并合理的運用,充分發(fā)揮證據(jù)的重要作用對辯護人來說至關重要的。
最后,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體會到作為辯護人掌握辯護技巧也是很重要的。雖然大家常說事實勝于雄辯,但是作為辯護人必須知道事實自己并不會說話,如果只需要事實就能解決案件的話,那么還要辯護人做什么呢?事實是處理案件的依據(jù),但是更需要雄辯來辨析事實,作出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明。辯護人在辯論時應當注意辯論切題、抓住要害,做到主題明確、論點集中、言簡意賅,在發(fā)表言論時應當注意語言清晰、快慢適宜,語言柔和,切記趾高氣昂、態(tài)度生硬,在談論到實質(zhì)性問題時要堅持原則、據(jù)理力辯,注意身為法律人應該具備的穩(wěn)重的心理和語言上的氣勢。在這次實踐中我真實的體會到了作為辯護人的辯論風采,有的放矢的辯論表現(xiàn)出法律人敏捷的思維,語言的恰當運用調(diào)節(jié)了枯燥無味的生活,語調(diào)的變換又為法庭辯論增加了幾分魅力。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就是幽默語言的閃現(xiàn),也為法庭辯論增加了一個亮點。
這次的模擬法庭實踐,除了學習到了一些知識外,我還收獲了一段美麗的回憶,散發(fā)著汗水的味道,飄蕩著童真般的歡笑,還有孩子般的打鬧。在這兩周的時間里,為了做好這個模擬法庭的法律實踐,我和我的同伴們協(xié)同共進,朝著一個目標努力著,流下了共同的汗水,我們也曾為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而爭論著,像孩子一樣,有時還會忍不住把吵架的氣勢拿出來,管他淑女不淑女,和他們爭個面紅耳赤的?,F(xiàn)在轉過頭來想想,總會忍不住的笑笑,有時見了他們還會拿出來取笑一番。這段經(jīng)歷我想我們都會珍藏在心底的,偶爾拿出來在陽光下曬曬,品味里面的點點滴滴。
模擬法庭個人總結 篇6
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是否意味著原告不負任何舉證責任,而應由被告證明一切?我認為,即使依據(jù)實體法的規(guī)定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擔就一定事實存在或不存在舉證的責任。在適用嚴格責任的情況下,對于過錯、因果關系等,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應當由被告證明,從而免除了受害人對此事實的舉證的責任,而將該責任倒置給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擔無未能舉證時的敗訴風險。但其他要件事實,如加害人、損害事實等,則還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規(guī)則分配舉證責任,由該事實的主張者承擔舉證責任。例如,在高度危險作業(yè)的責任中,至少原告要證明危險是因為被告的行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則其連訴訟主體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確,怎么訴訟?對誰訴訟?再如,在醫(y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醫(yī)院一方,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而患者應當就被告行為的危害后果事實、危害后果與被告的行為間有關聯(lián)的事實等,承擔舉證的責任。
在舉證責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擔部分事實的舉證責任的原因是:從實體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張權利都應當提出證據(jù)證明其權利的存在;從證據(jù)法的角度看,主張的一方也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jù)。即使法律從特定的目的出發(fā),為加強對一些處于舉證遇到障礙的特定當事人的保護,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只是將特定的證明事項倒置給被告一方承擔,這并不是說,將所有的訴訟證明事項甚至釋明事項,都交給被告承擔。從性質(zhì)上看,舉證責任倒置實質(zhì)上基于法律規(guī)定,由原告證明A事實的存在,但應當由被告承擔B事實存在或不存在的證明,被告不能證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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