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年南京市應屆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公告”由出國留學網小編提供,希望能幫到大家。
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江蘇省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現就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在我市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人員
凡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或戶籍在放寬地區(qū)、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且報名時未放棄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均可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
我市只受理成績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360分)人員的申請,不受理享受放寬地方政策人員的申請。
二、申請辦法
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應于2017年7月11日9時至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
http://www.moj.gov.cn),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相關信息。申請人居住地、戶籍地或工作地在我市的,可以向我市司法行政機關申領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申請人,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須選擇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事宜。申請人大學畢業(yè)后戶口已遷回原籍,且原籍為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規(guī)定辦理。
在內地就學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申請人,可以選擇在我市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事宜。
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三、申請材料
已在網上填報申請信息的申請人,應于規(guī)定時間內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
(二)畢業(yè)證書原件。
(三)與本人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四)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審驗后退回。
經我市初審,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由我市報江蘇省司法廳復審,再由省廳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領取事宜另行通知。
四、現場受理地點、時間及聯系方式
(一)地點:蘇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十梓街429號101室);
(二)日期:7月20日至7月25日(雙休日照常辦理);
(三)時間:上午9:00—11:30,午1:00—4:30;
(四)咨詢電話:0512-65125021、65241983.
蘇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