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留學網(wǎng)注冊會計師考試欄目為大家分享“2017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法重點:合同的履行規(guī)則”,希望對大家能有幫助。想了解更多關于注冊會計師考試的訊息,請繼續(xù)關注我們網(wǎng)站的更新。
合同的履行規(guī)則
1. 約定不明時合同內容的確定規(guī)則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如果仍然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履行規(guī)則。
【解釋】注意這里履行規(guī)則的順位關系,先協(xié)議,然后按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最終才按照法定的履行規(guī)則。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3)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chǎn)的,在不動產(chǎn)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5)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的一方負擔。
2. 向第三人履行和由第三人履行
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或者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因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當事人,故第三人不承擔違約責任,均應由合同的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解釋】因為“第三人”不是合同當事人,因此承擔違約責任的是“債務人”,而不是“第三人”。
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推薦:
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題庫
解讀2017報考CPA考試科目搭配
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報考指導
2017年注會考試上班族備考計劃
歷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合格率的秘密
注會會計考點 | 注會會計真題 | 注會會計題庫 | 注會備考輔導 | 注冊會計師報名 | 注會考試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