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公務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但具體來說筆試和面試各占多少,最后的總成績是怎樣計算的呢?參照最近一次的公務員考試公告,現(xiàn)小編將各地公務員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整理公布如下:
國家公務員(2013):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非通用語職位和特殊專業(yè)職位筆試合成成績)占50%,面試成績和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共占50%。
陜西省(2013):綜合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6]﹢面試成績/2(公布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甘肅省(2013):報考人員的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筆試平均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單科成績總和)÷筆試科目數(shù)]×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最終成績?nèi)绯霈F(xiàn)小數(shù),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
新疆(2013):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shù)×50%+面試成績×50%。
青海省(2013):申論(占筆試總成績的4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筆試總成績的40%)、計算機應用(占筆試總成績的20%)。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廣東廣州(201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荚嚳偝煽儼此纳嵛迦氡A粜?shù)點后3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廣東深圳(2013):筆試占60%、面試占40%計算考試的總成績,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3位。
廣東省(201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荚嚳偝煽儼此纳嵛迦氡A粜?shù)點后3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西藏(2013):兩門筆試科目成績與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所加分值之和為筆試總成績。
湖南省(2013):筆試成績=(行測成績+申論成績)×50%,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實行專業(yè)考試的職位,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70%+專業(yè)考試成績×30%)×40%
筆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筆試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山東省(2013):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安徽省(2013):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
四川省(2013):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筆試加分(筆試折合總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湖北省(2013):考生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
不組織專業(yè)科目筆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共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面試成績÷面試滿分×50;
組織專業(yè)科目筆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共科目試卷滿分之和×40 +專業(yè)科目筆試÷專業(yè)科目筆試滿分×20+面試成績÷面試滿分×40;
遴選選調(diào)生職位。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共科目試卷滿分之和×30 +面試成績÷面試滿分×70;
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guān)職位。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共科目試卷滿分之和×40 +公安基礎(chǔ)知識測試÷公安基礎(chǔ)知識測試滿分×10+面試成績÷面試滿分×50;
基層專武干部職位。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共科目試卷滿分之和×40 +軍事綜合知識測試÷軍事綜合知識測試滿分×20+面試成績÷面試滿分×40。
江西省(2013):考試總成績中,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和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共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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