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大綱3月1日出爐。
大綱分析——化學
一.考試目標與要求、試卷結構均無變化。
二.考試范圍與內容有以下變化:
1.必考內容:
⑴將“㈡化學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5.化學反應與能量”的“⑹了解焓變與反應熱的含義。了解△H=H(反應產(chǎn)物)-H(反應物)表達式的含義。⑺理解蓋斯定律,并能運用蓋斯定律進行有關焓變的簡單計算。”兩條內容刪除。在“㈡化學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5.化學反應與能量”部分的⑷中增加了“能用蓋斯定律進行有關反應熱的簡單計算”。
⑵在“㈣常見有機物及其應用⑴”中增加了“了解有機化合物的同分異構現(xiàn)象。”
⑶在“㈣常見有機物及其應用⑶⑷”后增加了“⑸了解上述有機化合物發(fā)生反應的類型。”
2.選考內容:
⑴增加了“化學與生活”模塊內容。
⑵在“化學與技術”模塊中,將“了解催化劑……”改為“認識催化劑……”。
⑶在“物質結構與元素的性質”模塊中,將“了解共價鍵的形成”改為“了解共價鍵的主要類型σ鍵和π鍵”。
⑷增加了“了解簡單配合物的成鍵情況。”
⑸減少了“了解金屬晶體常見的堆積方式”、“能根據(jù)晶胞確定晶體的組成并進行相關的計算”、“了解晶格能的概念及其對離子晶體性質的影響”三條內容。
2013年全國高考考試說明解析及考試大綱 |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慶 | 遼寧 | |||||
吉林 | 甘肅 | 河北 | 山西 | 陜西 | |||||
河南 | 山東 | 江蘇 | 安徽 | 江西 | |||||
浙江 | 福建 | 廣東 | 廣西 | 海南 | |||||
貴州 | 云南 | 四川 | 湖南 | 湖北 | |||||
青海 | 寧夏 | 內蒙古 | 黑龍江 | 新疆 | |||||
西藏 | |||||||||
全國版高考考試說明解析及考試大綱 | |||||||||
出國留學網(wǎng)考試頻道編輯整理 |
高考大綱 | 高考改革 | 高考政策 | 高考真題 | 高考復習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