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是班集體的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是學校領(lǐng)導者實施教育、教學工作計劃的得力助手。班主任工作的成效,直接關(guān)系到班級集體建設(shè)的成效,直接影響到學校教育、教學質(zhì)量的提升。為了進一步加強班級工作管理,加速青年教師的成長,提高青年教師教育管理水平,體現(xiàn)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同時為了解決部分教師較少有機會承擔班主任工作的矛盾,特制定我校副班主任工作管理條例。
一、任職對象。
副班主任的人選為余杭第二高級中學各年級擔任學科教學的任課教師。
二、任職程序。
1、由政教處根據(jù)各年級授課情況和學校工作安排需要,確定副班主任崗位數(shù)(原則上每班配一名副班主任)。
2、由政教處上報校長室批準并向全校公布副班主任崗位數(shù)。
3、希望承擔副班主任工作的教師,在每年的學校聘任意向書上表達工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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