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高傳宏,一九九二年六月任司法局副局長。
作為司法局副局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分管負責人,我的主要職責是協(xié)助局長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貫徹執(zhí)行上級關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二是制定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縣規(guī)劃,指導各鄉(xiāng)鎮(zhèn)、各行業(yè)、各部門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三是管理指導全縣的律師公證和法律服務工作;四是管理指導全縣的人民調解和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五是負責全縣的司法行政干警隊伍建設;六是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年來,我能夠高興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身體力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艱苦奮斗樹形象,扎實工作創(chuàng)一流,緊緊圍繞經(jīng)濟建設這個中心,努力實踐依法治國的宏偉方略,狠抓了法制宣傳、依法治理、人民調解、法律服務、隊伍建設五項工作,充分發(fā)揮了各項職能作用,做出了一定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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