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選縣人大代表近一年的時間中,我個人履行職責的情況有:
1、對縣公-安局的亂收費現(xiàn)象進行了有效監(jiān)督。使公-安局主動取消了護照工本費等不合理收費項目。
2、針對網(wǎng)吧治理問題進行了系列跟蹤監(jiān)督,多次走訪縣文化局、公安局通訊科等,但幾乎沒有效果。
3、向縣人大提交了“提高人大代表履行職責的意識與能力”的建議案,得到了縣人大常委會的高度重視,使人大代表履行職權有了可靠保障,人大代表個人依法履行職權的實踐活動有了明顯增加。
4、針對林權改革問題走訪了縣林業(yè)局。應邀為本縣謝家灘鎮(zhèn)兩起林改糾紛提供法律幫助,使部分官員借林改之機以權謀私的企圖落空。
5、走訪縣法院,為金亭鄉(xiāng)某婦女因計劃生育問題被錯抓而討說法并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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