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出境攜帶行李物品免稅數(shù)量和限值在限量和限值的范圍內,允許攜帶下列物品:
(1)食品、衣料、衣著和價值人民幣5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2)酒2瓶,煙600支。治療常備用藥,總值不得起過人民幣200元。單一品種限合理數(shù)量,麝香,蟾酥不準帶出,對當歸、枸杞、黃芪、肉掛、桂皮等5種藥材,如超出規(guī)定的免稅量時,要征收出口稅,人參、鹿茸限各200克。
(4)手表、收音機、自行車、電風扇各一件。
(5)電視機、收錄音機、照相機、電冰箱、洗衣機等各一件。
限制出境物品
(1)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制品;
(2)外幣及其它有價證券;
(3)無線電收發(fā)報機和通信保密機;
(4)貴重中藥材及其成藥;
(5)一般文物;
(6)海關限量管理的其他用品
4. 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
(1)食品、衣料、衣著和價值人民幣5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2)酒2瓶,煙600支。治療常備用藥,總值不得起過人民幣200元。單一品種限合理數(shù)量,麝香,蟾酥不準帶出,對當歸、枸杞、黃芪、肉掛、桂皮等5種藥材,如超出規(guī)定的免稅量時,要征收出口稅,人參、鹿茸限各200克。
(4)手表、收音機、自行車、電風扇各一件。
(5)電視機、收錄音機、照相機、電冰箱、洗衣機等各一件。
限制出境物品
(1)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制品;
(2)外幣及其它有價證券;
(3)無線電收發(fā)報機和通信保密機;
(4)貴重中藥材及其成藥;
(5)一般文物;
(6)海關限量管理的其他用品
4. 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