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閱讀公務員考試申論的《公務員《申論》考試社會熱點之網絡監(jiān)管問題》考試資料,關鍵詞為熱點 申論 監(jiān)管,本文發(fā)表于2012年08月21日 16時26分11秒。
社會焦點熱點問題集中表現為突發(fā)問題。政府在此類事件的處理中起主要作用,若如果處理不好,很容易引發(fā)成公共事件。因此,此類題目經常成為申論的出題點。
社會焦點熱點問題是指我國現在面臨著的一些關系到全局的,引起民眾普遍關注的與民眾利益息息相關的重大問題。專家提醒:由于一般熱點問題集中表現為突發(fā)問題。政府在此類事件的處理中起主要作用,若如果處理不好,很容易引發(fā)成公共事件。因此,此類題目經常成為申論的出題點。2007年山東省公務員考試關于網絡募捐的問題。2009年山東省關于群體性事件問題均屬于此類題目
背景材料:
(一)最近一段時期的網絡輿論呈現出一派欣欣向榮的景象:“跨省追捕王帥案”、“羅彩霞被頂包案”、“巴東官員被殺案”、“富家子飆車案”……相關事件一披露,便引發(fā)了網絡的強烈關注,其中不少事件經由網民的壓力得到了較為妥善的解決,或是取得了原本不太可能有的進展。
(二)近年來,網絡群體性事件的接連發(fā)生,引發(fā)了很多基層干部的思考。很多基層干部常說:網民總是喜歡關注干部的錯,總是喜歡把個別干部的錯在網上擴大化,總是“曝干部丑不曝干部美。一個干部出現問題后,幾萬甚至幾十萬的網民一起通過“人肉搜索”,合力給出事的干部畫上一幅非常丑陋的“畫像”。一位應城市民向市長信箱反映問題,卻得到“我辦沒時間跟你閑扯,你有意見到創(chuàng)建辦來面淡(談)。”的回復,遭到網民潮水般的抨擊。(《新京報》8月22日)
(三)從7月21日至8月2日,湖北的熊忠俊在互聯網上針對杭州“5·7”交通肇事案發(fā)布了《荒唐,受審的飆車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等9篇文章,捏造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的謠言并不斷發(fā)表各種所謂的“證據”,持續(xù)不斷地炒作“替身”謠言。其間,負責審判“5·7”交通肇事案的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和負責監(jiān)督法律實施的檢察機關先后通過媒體澄清事實,但熊忠俊繼續(xù)在網上散布“替身”謠言,污蔑司法機關和媒體作假包庇。
鄂州市公安機關查明的事實及獲取的證據均表明,熊忠俊利用互聯網捏造、散布“胡斌替身”謠言,引發(fā)網民猜疑,誤導公眾輿論,擾亂公共秩序,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對上述違法行為,熊忠俊供認不諱。鄂州市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之規(guī)定,于2009年8月21日對熊忠俊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作答要求:概括材料所反映的問題以及針對問題提出對策。
要求:概括全面、對策具體可行。字數不少于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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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焦點熱點問題集中表現為突發(fā)問題。政府在此類事件的處理中起主要作用,若如果處理不好,很容易引發(fā)成公共事件。因此,此類題目經常成為申論的出題點。
社會焦點熱點問題是指我國現在面臨著的一些關系到全局的,引起民眾普遍關注的與民眾利益息息相關的重大問題。專家提醒:由于一般熱點問題集中表現為突發(fā)問題。政府在此類事件的處理中起主要作用,若如果處理不好,很容易引發(fā)成公共事件。因此,此類題目經常成為申論的出題點。2007年山東省公務員考試關于網絡募捐的問題。2009年山東省關于群體性事件問題均屬于此類題目
背景材料:
(一)最近一段時期的網絡輿論呈現出一派欣欣向榮的景象:“跨省追捕王帥案”、“羅彩霞被頂包案”、“巴東官員被殺案”、“富家子飆車案”……相關事件一披露,便引發(fā)了網絡的強烈關注,其中不少事件經由網民的壓力得到了較為妥善的解決,或是取得了原本不太可能有的進展。
(二)近年來,網絡群體性事件的接連發(fā)生,引發(fā)了很多基層干部的思考。很多基層干部常說:網民總是喜歡關注干部的錯,總是喜歡把個別干部的錯在網上擴大化,總是“曝干部丑不曝干部美。一個干部出現問題后,幾萬甚至幾十萬的網民一起通過“人肉搜索”,合力給出事的干部畫上一幅非常丑陋的“畫像”。一位應城市民向市長信箱反映問題,卻得到“我辦沒時間跟你閑扯,你有意見到創(chuàng)建辦來面淡(談)。”的回復,遭到網民潮水般的抨擊。(《新京報》8月22日)
(三)從7月21日至8月2日,湖北的熊忠俊在互聯網上針對杭州“5·7”交通肇事案發(fā)布了《荒唐,受審的飆車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等9篇文章,捏造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的謠言并不斷發(fā)表各種所謂的“證據”,持續(xù)不斷地炒作“替身”謠言。其間,負責審判“5·7”交通肇事案的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和負責監(jiān)督法律實施的檢察機關先后通過媒體澄清事實,但熊忠俊繼續(xù)在網上散布“替身”謠言,污蔑司法機關和媒體作假包庇。
鄂州市公安機關查明的事實及獲取的證據均表明,熊忠俊利用互聯網捏造、散布“胡斌替身”謠言,引發(fā)網民猜疑,誤導公眾輿論,擾亂公共秩序,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對上述違法行為,熊忠俊供認不諱。鄂州市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之規(guī)定,于2009年8月21日對熊忠俊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作答要求:概括材料所反映的問題以及針對問題提出對策。
要求:概括全面、對策具體可行。字數不少于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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