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免费乱码视频,日韩 欧美 国产 动漫 一区,97在线观看免费视频播国产,中文字幕亚洲图片

      1. <legend id="ppnor"></legend>

      2. 
        
        <sup id="ppnor"><input id="ppnor"></input></sup>
        <s id="ppnor"></s>

        俄語綜合輔導:法律語言學與俄語法律術語初探

        字號:

        06月13日 出國留學網將立志提供優(yōu)秀的留學相關資訊以及相關的語言培訓資料,希望我們真誠的服務能為大家?guī)椭?BR>    為了幫助考生有效的學習俄語課程,更好的掌握俄語學習的重點內容,小編特編輯匯總了俄語學習的重點資料和學習方法,希望對您學習俄語有所幫助!
            法律語言學是近年來興起的一門邊緣學科。法律語言學顧名思義就是研究法律語言的科學,它既不是法學也不屬于純粹的語言學研究范疇,而是在這兩個學科的交叉點上發(fā)展起來的科學。1993年國際法律語言學家協(xié)會成立并于同年7月在德國波恩舉辦了第一屆國際法律語言學研討會,這標志著法律語言學的學科地位在國際上得到了正式確認。實際上自法律產生之日起,人們就已經對法律語言以及法律與語言的關系進行著研究。早在十八世紀,英國哲學家大衛(wèi)·休謨就說過:“法與法律制度是一種純粹的‘語言形式’。法的世界肇始于語言……”。德國慕尼黑大學新法學派的繼承人N·麥考密克教授斷言:“法學不過是一門法律語言學”。由此可見語言作為立法者法律意志的載體和表達工具自其誕生之日就與法律密不可分。只不過剛開始人們對法律語言的研究并不系統(tǒng),大多停留在法律語言的運用方面,如在法領域語言在修辭上的特征,法庭辯論語言技巧,案件的語言證據分析等等。現(xiàn)代意義上的法律語言學是近十幾年才發(fā)展起來的,來自法學、語言學、甚至哲學領域的專家學者對法律語言學的成因,研究對象,課題的選擇及研究方法等問題做了多方面的深入探討,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眾多學者一致認為研究法律語言學對當今的法學理論和法律實踐都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從研究的范圍來看法律語言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法律語言學的研究對象是語言在語境中的具體運用,特點是所有的語言分析都與某個案例有直接的關系。而廣義上的法律語言學包括了一切與語言和法律相關的領域的基礎性及應用性的研究,可分為法律語言本體的研究和法律應用領域里的研究。法律語言本體的研究指在法律領域(包括立法、司法、執(zhí)法活動)中所使用的語言在語音、詞匯、語義、句法、篇章構成等方面的特點;而法律應用領域的研究涵蓋面比較廣,它不光涉及語言本體,還牽涉語言的使用者及使用環(huán)境等因素,大致可以分為法律修辭學,法律語用學,法律語言心理學,法律翻譯,法律語言教學及普法教育語言等等。由于目前對法律語言學研究時間不長,對法律語言的研究對象各國學者并沒有形成統(tǒng)一的認識,本文僅就中俄兩國部分學者的觀點做一些初步的對比。
            俄羅斯的學者以俄巴爾瑙爾國立大學法律語言學實驗室創(chuàng)始人Голев Н .Д.的觀點為代表。Голев 教授認為法律語言學的研究對象是法律與語言的關系,語言在法律功能領域里既是法律調整的對象又是法律用來調整社會關系的工具。他認為:語言的持有者是法律的主體和客體, 語言作為方法, 一方面編撰法律和解釋法律 ( 在法律領域自然語言有制定法律和解釋法律的功能 );另一方面在法律的運用方面, 語言是鑒定的對象或方法 ( 語言的實踐知識和語言理論知識的言語鑒定功能要求傾向于專門的語言學特長 ) 而且他將法律語言學分別用兩個術語表示:“юрислингвистика”和“лингвоюристика ”。它們是Голев 教授以юридический (法律的)與лингвистика (語言學) 為詞干合成的法律語言學術語, 兩個術語直譯分別為: “法律語言學”和“語言法律學”,文中解釋說:“如果說法律語言學論述的是在這樣或那樣的法律文件和司法程序中使用什么方式的話,那么語言法律學解決的是怎樣將這些情況納入立法或司法實踐中。” 實際上Голев 教授如此分析目的在于把語言的法律鑒定(экспертизы)功能突出表現(xiàn)出來。所謂“語言鑒定” 是俄羅斯法律案件中的現(xiàn)象,目前俄羅斯許多語言學家從事這方面的工作,其主要內容是分析名譽損害案件中被告方的言論(其中包括詞匯語義分析和篇章分析等)是否對原告造成了現(xiàn)實的損害。語言學家的工作就是分析語言材料中是否有污辱性的成分,并以此作為法庭判案的證據之一。但是這種分析標準難定,涉及語言的方方面面,評價起來十分復雜,在實踐中要取得相關的法律支持很難。 Голев 教授試圖在分析相關語言材料的基礎上建立一個公認的詞匯“侮辱性”標準和尺度以作為評價維護個人名譽案的語言法律依據。 Голев 教授認為這一工作可以作為俄法律語言學的主要研究課題并可以使法律語言研究從一般的語言學中獨立出來。
            目前大部分中國學者對法律語言的研究還限于法律本體的研究,如王潔,孫懿華,劉紅嬰等等。他們認為法律語言學的研究對象就是法律活動領域里的語言現(xiàn)象,如王潔教授給出的法律語言的定義是:民族共同語在長期的法律科學和法律實踐中逐步形成的, 服務于一切法律活動而且具有法律專業(yè)特色的一種社會方言。由此引出法律語言是一種語言功能變體,是一種社會方言。而有關語言的法律和法庭語言技巧僅僅是與法律語言有關的問題,“他們僅僅與法律語言關聯(lián),但決不是同等的或相屬的概念”(劉紅嬰,《法律語言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10)。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的杜金榜教授雖然也認為法律語言學的研究對象是法律語言,但他所指的法律語言的概念涵蓋較廣,包括立法、司法、執(zhí)法所用的語言和文本及其他與法律有關的語言。而且他還認為目前“法律語言的研究焦點集中在語言—法律的關系上,語言—法律的關系最終體現(xiàn)在人,即語言的使用者(包括語言所及對象)”。(杜金榜,《法律語言學》,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4:18-19)杜老師在其專著中還對不同語言間的法律交流和法律翻譯中存在的一些語言問題做了研究,其中特別提到了在兩種法律語言互譯時,對法律詞語理解和轉述的困難:“譯者往往對某些詞語具體意義的確定感到為難,即使理解確切,往往難以用目的語進行準確的表達。法律語言詞匯的獨特性要求法律語言研究者進行詞匯學的專門研究,這就是法律詞匯學的必要性所在。”(同上:76)
            鑒于目前中俄法律交流的現(xiàn)狀,筆者認為有必要對俄語法律術語進行研究,因為法律術語是法律詞匯重要的組成部分,它是理解法律篇章(текст)的關鍵,況且從傳統(tǒng)法學的角度來看,法律術語就是專門的法律語言。因此了解俄語法律術語的特點,來源,分類以及俄語法律術語中同義、多義和歧義現(xiàn)象對俄漢語法律術語翻譯和中俄兩國的法律交流都有現(xiàn)實的意義。
            法律語言不同于一般的日常生活用語,它要求表義準確,形式簡潔,結構嚴謹。而最能體現(xiàn)這一特點的法律語言單位是法律術語。法律術語是應用于法律領域里的專業(yè)語匯。首先它必然符合一般術語的特征:首先術語是語言符號,它與一般語言符號的區(qū)別在于概念優(yōu)先于名稱,即術語的語義外延是根據所指(概念)關系而不是能指(名稱)關系定義的。其次術語概念的局限性與系統(tǒng)性。即組成術語的所指部分是根據屬于同一領域的全部所指的關系來定義的。第三語義的單義性。一個概念有且只有一個名稱。第四組成來源的復雜性。術語的來源有: 普通詞匯的專業(yè)化; 借用外來詞匯; 不同領域的術語互借; 創(chuàng)造新詞等。第五組成成份固定。包括詞序,組成部分,詞性等方面都有了某些成語化的特征。最后術語應排斥同義詞和多義詞。另外法律術語還具備以下特點:① 內涵的概括性。法律是一種行為規(guī)范,它是一般的,概括性的,不針對具體的人或事。因此法律術語所表達的概念就不能只代表某一具體法律現(xiàn)象、行為而是代表同一類現(xiàn)象、事物的概括的特征。②表義的準確性。法律術語具有嚴格的法律約束力,它在多數情況下規(guī)定了人們那些行為合法,那些不合法。因此法律術語的語義必須準確,應避免模糊的意味出現(xiàn)。③系統(tǒng)性。法律術語的概念是根據法律領域里的全部法律概念來定義的,每一個法律術語都與法律術語系統(tǒng)的其他成分存在著或多或少的聯(lián)系。④無感情色彩和情態(tài)性。法律術語從語言修辭角度看屬于公文事務語體中法律分語體的詞匯部分,它具有程式化、非個人化的特征,排斥任何感情成分。⑤有傳承性。法律術語所代表的法律概念是一系列元素經過長時間的積累逐漸凝縮而成。一些最基礎的法律概念自法律產生以來就存在并被沿用至今。如漢語中的“刑”。俄語中истец 原告,иск起訴等。
            除此之外俄語法律術語在構詞方面還有如下特征:在由單個詞構成的術語(однословный термин)
            單詞素術語(одноморфемный термин)數量不多,且多為俄語原有舊詞和一些借用的外來詞。而大部分由單個詞構成的術語是多詞素術語(многоморфемный термин),也就是派生詞。這是由俄語特有的構詞結構所決定的。在俄語中大部分詞綴都有構詞意義,法律術語可以充分利用這一特點合成某個專門術語而不必用繁瑣的詞組表示。這十分符合語言的經濟原則。俄語多詞素法律術語可分為詞綴+詞干型和整詞復合型,在俄語法律術語中常用的構詞后綴有32個,其中比較積極的有-ние, -ость, -ство, -иция; 不太積極的有-тель, -ация, -ник等等;只出現(xiàn)一次的有-ун, -ура, -ья 。在俄法律術語中常見的構詞前綴多表示否定意義,如:не-, без-, де-, контр-; 這是由于法律術語常常是成對出現(xiàn),而且這兩個術語的概念還是相對或相悖的。俄語法律術語極少用截短法構詞,因為這種構詞方法多用于俄語口語中,而法律術語多用于書面語。復縮構詞法在俄語法律文獻中也比較常見,但是使用時應遵循一個原則:在第一次使用時應給出縮略形式的全稱,以便明確縮寫詞的確切法律含義,避免造成歧義。俄語法律術語中還有一部分是由詞組組成的,而且基本上是名詞性詞組。其中不帶前置詞的詞組占大多數。在俄語中較難區(qū)分帶前置詞的詞組是術語還是一般法律慣用語(клище),區(qū)分的標準是:①語義標準,即詞組的組成部分不在具有獨立的語義值,詞組在語義上已經不能在分解;②文獻標準,一個成為術語的詞組如果不是一個首創(chuàng)的新詞(或是在創(chuàng)造的初級階段),則必定能在同一題目的其他法律文獻中出現(xiàn),或者已被收入法律專門詞典中;③組成部分固定,即組成術語的詞組在用詞及詞序上一般都固定不變。
            法律術語有四個主要來源:日常用語;外來語;俄語古舊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