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經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而達成的法律約定。在合同生效后,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并及時解決可能出現(xiàn)的爭議和糾紛。以下是一些常見合同的樣本,供你參考。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一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fā)展,溝通城鄉(xiāng)流通渠道,為城鎮(zhèn)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
合同。
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shù)量及價格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內),向甲方交售____(農副產品)____斤(擔)。
2、甲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議定),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xié)議后按協(xié)議執(zhí)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項執(zhí)行:
(1)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
(2)按部頒標準執(zhí)行;。
(3)按地區(qū)標準執(zhí)行;。
(4)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
2、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門規(guī)定的辦法執(zhí)行;。
(2)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乙(甲)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2)提貨,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fā)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代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xù)。交貨日期以發(fā)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實行乙方送貨或乙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甲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
第五條驗收辦法。
(合同應明確規(guī)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續(xù);(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fā)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guī)定,交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裁決。)。
第六條貨款結算辦法。
乙方交售的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guī)定以現(xiàn)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shù)量少于合同的規(guī)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shù)補交,乙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guī)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并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3、乙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乙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4、乙方的包裝不符合規(guī)定,發(fā)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fā)貨后因包裝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shù)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而被拒收的產品,甲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乙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yǎng)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甲方根據(jù)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乙方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guī)定重新發(fā)貨或將錯發(fā)的貨物送到合同規(guī)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guī)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15天內做出處理,如乙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zhí)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guī)定提貨的產品,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yǎng)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提供包裝物的,乙方交貨日期得順延,甲方并應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甲方如向乙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甲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甲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guī)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
第九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jù)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決定。
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xié)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xié)議。未達成協(xié)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二
為推進區(qū)域經濟發(fā)展,拓展農副產品流通銷售渠道,更好地促進農副產品就地轉化利用,實現(xiàn)企業(yè)間互利互惠,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交易的農副產品為蔬菜、水果、魚。
1、乙方必須在每月日前,按甲方要求交售相應的貨品,全年交售185萬元。
2、甲方應按照農副產品市場價格(市場價格有異議時,以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為準),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xié)議后按協(xié)議執(zhí)行。
1、產品等級:一級。
2、產品質量:質量以甲方要求為準。
采取由乙方送貨的方式,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送往甲方商店(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甲方入庫單時間為準。
實行乙方送貨,以甲方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由甲方技術人員按照合同規(guī)定質量標準進行驗貨,貨物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入庫單,甲方依據(jù)驗收入庫單對乙方進行結算。如在驗收中對貨物質量、重量等發(fā)生爭議,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guī)定,交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裁決。
乙方交售的魚類、水果、蔬菜經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在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提取現(xiàn)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1、乙方交貨數(shù)量少于合同的規(guī)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shù)補交,乙方并應比照有關延期付款的約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guī)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并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2%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xié)議。未達成協(xié)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簽訂,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
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三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提高雙方的經濟效益,明確法律責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互惠互利原則,特簽訂購銷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乙方生產負責人__________負責(地區(qū))的種植生產。甲方負責向_________提供優(yōu)質種子及種植生產的技術咨詢和收購。
二、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由甲方負責統(tǒng)一向乙方無償提供技術服務,還可以根據(jù)乙方需要代購專用農藥、生產設備,并協(xié)調生產,提供適宜的技術支持。
三、乙方承諾________(地區(qū))的黑棗樹面積為_______畝,該地區(qū)要求無霜期為115―118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甲方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________公斤的產品。在完成合同約定的收購量前,不得向他人出售。
四、種植具體要求及甲方的技術指導與培訓,由甲方指定的農藝師指導培訓。
第二條商品的收購。
一、在收購期間公司的最低收購價格高于當年黑棗價格的10%,以質論價,優(yōu)質優(yōu)價。
二、回收標準:
1、內在質量:產品應符合_____《農產品安全質量》標準提出的等內要求;、黑棗無霉變。
2、外觀質量:顆粒飽滿、無雜質、無病斑、無異色、無半粒、無蟲蛀。
三、乙方產出的產品,只要符合甲方所提出的質量標準和規(guī)格,甲方將負責全部收購。
第三條產量的修定。
一、乙方如在種植期間由于不按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生產,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生產者自行承擔。
二、如乙方在種植期間由于(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乙方要在災情發(fā)生后向甲方口頭或書面通知,雙方對災情進行核定,并合理修定供貨指標。在災情發(fā)生后七日內不報者按合同原有數(shù)量履行。
三、產品收購時間:產品收購時間由甲方確定,在收購時由甲方專業(yè)回收人員進行收購。
四、收購和結算方法:乙方交貨時必須持有購銷合同書,由甲方檢質檢斤后現(xiàn)金兌付。
五、自產品回收之日起至本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乙方必需按合同向甲方完成產品的收購量。
第四條違約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在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不依據(jù)本合同收購產品,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每畝正常市場收入3‰及合理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責任:甲方按市場行情出臺收購價后,乙方不按合同向甲方完成產品的收購量,乙方不履行合同違約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綜合費(包括信息費、咨詢費、合同違約金等)每畝正常市場收入3‰,以賠償因乙方違約給甲方所帶來的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至履行完畢止。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四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xiāng)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fā)展,溝通城鄉(xiāng)流通渠道,為城鎮(zhèn)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shù)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jù)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xié)議后按協(xié)議執(zhí)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zhí)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qū)標準執(zhí)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jù)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guī)定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jù))
2、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a、按國家或部規(guī)定的辦法執(zhí)行;
b、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guī)定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包裝辦法。
(2)包裝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沒有規(guī)定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
2、驗收
(1)驗收地點: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為驗收地點。
(2)驗收辦法:
a、驗收期限:_________;
b、驗收手段:_________;
c、驗收標準:_________;
d、驗收方:由_________負責驗收;
e、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fā)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交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需方應在___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guī)定以現(xiàn)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shù)量少于合同的規(guī)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shù)補交,供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guī)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并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guī)定,發(fā)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fā)貨后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shù)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guī)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yǎng)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jù)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guī)定重新發(fā)貨或將錯發(fā)的貨物送到合同規(guī)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guī)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于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于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guī)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zhí)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guī)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yǎng)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并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guī)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后,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jù)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guī)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決定。__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xié)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的情況,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xié)議。未達成協(xié)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于國家統(tǒng)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批準。對國家統(tǒng)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xié)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批準的,以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批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第八條其它
1、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銀行、鄉(xiāng)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蓋章):_________供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代表人(簽):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五
為加快發(fā)展農村經濟,確保農業(yè)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農業(yè)種植產銷合同。
第一條生產人負責__________的種植生產。銷售人負責__________種植生產的技術指導和銷售。
第二條生產人承諾的種植面積為__________畝,并按照銷售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銷售人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______千克。在完成約定的銷售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條生產人產出的_______,只要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guī)格,銷售人負責包銷。每千克的收購價為__________。產新時,若市場價格上漲,收購價協(xié)商提高,行清下跌,收購價不變。
第四條銷售人應搞好農業(yè)種植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生產人科學種植,防止農作物病蟲害,提高產品數(shù)量和質量。在搞好種植生產服務的前提下,可收取相應技術培訓信息服務費,具體交納標準和時間為__________。
第五條如銷售人需統(tǒng)一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應以當?shù)氐呐l(fā)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種子__________,化肥__________,農藥__________。
第六條因銷售人技術指導失誤或因其提供的種子、化肥、農藥等質量問題給生產人造成損失的,銷售人應當負責賠償。
第七條生產人由于不按銷售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標準生產及由于自然災害(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造成的損失,由生產者承擔。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生效,于__________失效。
生產人:
生產人:(章)
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銷售人:
銷售人(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章)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六
農副產品購銷是保證農民增產增收、城鄉(xiāng)食品安全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也是農村供應城市、城市反哺農村的重要戰(zhàn)略舉措,農副產品。
是怎樣的?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副產品購銷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需方;。
__縣__鄉(xiāng)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fā)展,溝通城鄉(xiāng)流通渠道,為城鎮(zhèn)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shù)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一九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月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農副產品)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jù)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xié)議后按協(xié)議執(zhí)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項執(zhí)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zhí)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qū)標準執(zhí)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jù)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guī)定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jù))2.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guī)定的辦法執(zhí)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guī)定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包裝辦法。包裝物由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沒有規(guī)定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為驗收地點。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應明確規(guī)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fā)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交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需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guī)定以現(xiàn)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shù)量少于合同的規(guī)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shù)補交,供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guī)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并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guī)定,發(fā)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fā)貨后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shù)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guī)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yǎng)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jù)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guī)定重新發(fā)貨或將錯發(fā)的貨物送到合同規(guī)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guī)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于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于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guī)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zhí)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guī)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yǎng)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并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guī)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后,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jù)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guī)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決定。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xié)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列之一情況,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xié)議。未達成協(xié)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于國家統(tǒng)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批準。對國家統(tǒng)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xié)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批準的,以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批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第八條其它。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銀行、鄉(xiāng)政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郵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郵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價格、交售時間。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時間、地點。
四、檢驗和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售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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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七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產品名稱品種計量單位數(shù)量單價總金額交售時間及數(shù)量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質量標準、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八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郵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郵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價格、交售時間。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時間、地點。
四、檢驗和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售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獎售物資標準。
十、需方供應的產品名稱、規(guī)格、質量、數(shù)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簽訂;有效期至年月日。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x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九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zhí)行民法典規(guī),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zhí)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yè)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jù)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xié)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xié)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xié)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fā)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guī)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x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xié)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guī)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zhí)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guī)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xié)商優(yōu)惠辦法或協(xié)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zhí)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 0%- 5%以內執(zhí)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guī)定),合同中有規(guī)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fā)貨時按規(guī)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jù)。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fā)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jù)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guī)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xié)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yè)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yè)標準執(zhí)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yè)標準執(zhí)行;無生產廠企業(yè)標準的,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xié)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zhí)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jié)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fā)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fā)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fā)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jié)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fā)運。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zhí)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fā)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xié)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xiàn)場監(jiān)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向當?shù)爻羞\部門索取規(guī)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jù)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fā)、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shù)乇kU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guī)定的手續(xù)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fā)現(xiàn)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fā)現(xiàn)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guī)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shù)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fā)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yè)務,凡一張供應發(fā)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fā)現(xiàn)差錯(如錯發(fā)、多發(fā)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guī)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guī)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xié)議書2.款到發(fā)貨;3.銀行匯票;4.商業(yè)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應繼續(xù)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 %-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fā)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 %-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 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shù)荣M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fā)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yè)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guī)定》向有關商業(yè)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shù)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 、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_____ 開戶銀行:_____
帳號:_____ 帳號: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電報掛號:_____ 電報掛號:_____
電話:_____ 電話:_____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十
總合同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zhí)行經濟合同法規(guī),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zhí)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yè)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jù)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xié)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xié)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xié)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fā)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guī)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x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xié)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guī)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zhí)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guī)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xié)商優(yōu)惠辦法或協(xié)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zhí)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zhí)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guī)定),合同中有規(guī)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fā)貨時按規(guī)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jù)。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fā)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jù)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guī)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xié)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yè)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yè)標準執(zhí)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yè)標準執(zhí)行;無生產廠企業(yè)標準的,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xié)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zhí)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jié)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fā)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fā)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fā)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jié)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fā)運。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zhí)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fā)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xié)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xiàn)場監(jiān)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向當?shù)爻羞\部門索取規(guī)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jù)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fā)、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shù)乇kU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guī)定的手續(xù)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fā)現(xiàn)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fā)現(xiàn)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guī)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shù)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fā)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yè)務,凡一張供應發(fā)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fā)現(xiàn)差錯(如錯發(fā)、多發(fā)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guī)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guī)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
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xié)議書。
2、款到發(fā)貨;
3、銀行匯票;
4、商業(yè)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應繼續(xù)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fā)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shù)荣M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fā)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yè)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guī)定》向有關商業(yè)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shù)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十一
供方:合同編號:
需方:簽訂地點:
產品名稱、品種、數(shù)量、金額。
簽訂時間:
產品名稱品種計量單位數(shù)量單價總金額交貨時間數(shù)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大寫):
一、質量標準:雙方確認為準,倉底霉谷不要。
二、交貨地點:供方倉庫。
三、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裝車、灌包費、汽車運輸由需方負擔。
四、超欠超度損失計算:以公司電子磅為準。
五、包裝標準:編織袋包裝由需方自帶。
六、交貨期限:截止20xx年12月22號止。
七、付款方式:款到發(fā)貨。
八、保證金:需方在合同簽訂后須交納定金貳萬元整,漲價或跌價定金不予退還。
九、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執(zhí)行。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十一、其他的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供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總經: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需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總經理: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十二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檢驗及檢疫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供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一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fā)展,溝通城鄉(xiāng)流通渠道,為城鎮(zhèn)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
合同。
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shù)量及價格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內),向甲方交售____(農副產品)____斤(擔)。
2、甲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議定),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xié)議后按協(xié)議執(zhí)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項執(zhí)行:
(1)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
(2)按部頒標準執(zhí)行;。
(3)按地區(qū)標準執(zhí)行;。
(4)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
2、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門規(guī)定的辦法執(zhí)行;。
(2)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乙(甲)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2)提貨,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fā)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代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xù)。交貨日期以發(fā)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實行乙方送貨或乙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甲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
第五條驗收辦法。
(合同應明確規(guī)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續(xù);(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fā)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guī)定,交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裁決。)。
第六條貨款結算辦法。
乙方交售的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guī)定以現(xiàn)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shù)量少于合同的規(guī)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shù)補交,乙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guī)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并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3、乙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乙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4、乙方的包裝不符合規(guī)定,發(fā)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fā)貨后因包裝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shù)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而被拒收的產品,甲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乙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yǎng)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甲方根據(jù)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乙方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guī)定重新發(fā)貨或將錯發(fā)的貨物送到合同規(guī)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guī)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15天內做出處理,如乙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zhí)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guī)定提貨的產品,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yǎng)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提供包裝物的,乙方交貨日期得順延,甲方并應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甲方如向乙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甲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甲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guī)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
第九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jù)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決定。
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xié)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xié)議。未達成協(xié)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二
為推進區(qū)域經濟發(fā)展,拓展農副產品流通銷售渠道,更好地促進農副產品就地轉化利用,實現(xiàn)企業(yè)間互利互惠,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交易的農副產品為蔬菜、水果、魚。
1、乙方必須在每月日前,按甲方要求交售相應的貨品,全年交售185萬元。
2、甲方應按照農副產品市場價格(市場價格有異議時,以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為準),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xié)議后按協(xié)議執(zhí)行。
1、產品等級:一級。
2、產品質量:質量以甲方要求為準。
采取由乙方送貨的方式,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送往甲方商店(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甲方入庫單時間為準。
實行乙方送貨,以甲方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由甲方技術人員按照合同規(guī)定質量標準進行驗貨,貨物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入庫單,甲方依據(jù)驗收入庫單對乙方進行結算。如在驗收中對貨物質量、重量等發(fā)生爭議,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guī)定,交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裁決。
乙方交售的魚類、水果、蔬菜經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在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提取現(xiàn)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1、乙方交貨數(shù)量少于合同的規(guī)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shù)補交,乙方并應比照有關延期付款的約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guī)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并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2%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xié)議。未達成協(xié)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簽訂,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
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三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提高雙方的經濟效益,明確法律責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互惠互利原則,特簽訂購銷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乙方生產負責人__________負責(地區(qū))的種植生產。甲方負責向_________提供優(yōu)質種子及種植生產的技術咨詢和收購。
二、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由甲方負責統(tǒng)一向乙方無償提供技術服務,還可以根據(jù)乙方需要代購專用農藥、生產設備,并協(xié)調生產,提供適宜的技術支持。
三、乙方承諾________(地區(qū))的黑棗樹面積為_______畝,該地區(qū)要求無霜期為115―118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甲方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________公斤的產品。在完成合同約定的收購量前,不得向他人出售。
四、種植具體要求及甲方的技術指導與培訓,由甲方指定的農藝師指導培訓。
第二條商品的收購。
一、在收購期間公司的最低收購價格高于當年黑棗價格的10%,以質論價,優(yōu)質優(yōu)價。
二、回收標準:
1、內在質量:產品應符合_____《農產品安全質量》標準提出的等內要求;、黑棗無霉變。
2、外觀質量:顆粒飽滿、無雜質、無病斑、無異色、無半粒、無蟲蛀。
三、乙方產出的產品,只要符合甲方所提出的質量標準和規(guī)格,甲方將負責全部收購。
第三條產量的修定。
一、乙方如在種植期間由于不按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生產,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生產者自行承擔。
二、如乙方在種植期間由于(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乙方要在災情發(fā)生后向甲方口頭或書面通知,雙方對災情進行核定,并合理修定供貨指標。在災情發(fā)生后七日內不報者按合同原有數(shù)量履行。
三、產品收購時間:產品收購時間由甲方確定,在收購時由甲方專業(yè)回收人員進行收購。
四、收購和結算方法:乙方交貨時必須持有購銷合同書,由甲方檢質檢斤后現(xiàn)金兌付。
五、自產品回收之日起至本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乙方必需按合同向甲方完成產品的收購量。
第四條違約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在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不依據(jù)本合同收購產品,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每畝正常市場收入3‰及合理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責任:甲方按市場行情出臺收購價后,乙方不按合同向甲方完成產品的收購量,乙方不履行合同違約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綜合費(包括信息費、咨詢費、合同違約金等)每畝正常市場收入3‰,以賠償因乙方違約給甲方所帶來的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至履行完畢止。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四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xiāng)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fā)展,溝通城鄉(xiāng)流通渠道,為城鎮(zhèn)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shù)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jù)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xié)議后按協(xié)議執(zhí)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zhí)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qū)標準執(zhí)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jù)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guī)定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jù))
2、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a、按國家或部規(guī)定的辦法執(zhí)行;
b、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guī)定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包裝辦法。
(2)包裝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沒有規(guī)定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
2、驗收
(1)驗收地點: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為驗收地點。
(2)驗收辦法:
a、驗收期限:_________;
b、驗收手段:_________;
c、驗收標準:_________;
d、驗收方:由_________負責驗收;
e、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fā)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交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需方應在___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guī)定以現(xiàn)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shù)量少于合同的規(guī)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shù)補交,供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guī)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并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guī)定,發(fā)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fā)貨后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shù)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guī)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yǎng)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jù)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guī)定重新發(fā)貨或將錯發(fā)的貨物送到合同規(guī)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guī)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于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于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guī)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zhí)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guī)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yǎng)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并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guī)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后,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jù)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guī)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決定。__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xié)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的情況,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xié)議。未達成協(xié)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于國家統(tǒng)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批準。對國家統(tǒng)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xié)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批準的,以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批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第八條其它
1、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銀行、鄉(xiāng)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蓋章):_________供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代表人(簽):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五
為加快發(fā)展農村經濟,確保農業(yè)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農業(yè)種植產銷合同。
第一條生產人負責__________的種植生產。銷售人負責__________種植生產的技術指導和銷售。
第二條生產人承諾的種植面積為__________畝,并按照銷售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銷售人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______千克。在完成約定的銷售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條生產人產出的_______,只要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guī)格,銷售人負責包銷。每千克的收購價為__________。產新時,若市場價格上漲,收購價協(xié)商提高,行清下跌,收購價不變。
第四條銷售人應搞好農業(yè)種植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生產人科學種植,防止農作物病蟲害,提高產品數(shù)量和質量。在搞好種植生產服務的前提下,可收取相應技術培訓信息服務費,具體交納標準和時間為__________。
第五條如銷售人需統(tǒng)一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應以當?shù)氐呐l(fā)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種子__________,化肥__________,農藥__________。
第六條因銷售人技術指導失誤或因其提供的種子、化肥、農藥等質量問題給生產人造成損失的,銷售人應當負責賠償。
第七條生產人由于不按銷售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標準生產及由于自然災害(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造成的損失,由生產者承擔。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生效,于__________失效。
生產人:
生產人:(章)
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銷售人:
銷售人(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章)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六
農副產品購銷是保證農民增產增收、城鄉(xiāng)食品安全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也是農村供應城市、城市反哺農村的重要戰(zhàn)略舉措,農副產品。
是怎樣的?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副產品購銷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需方;。
__縣__鄉(xiāng)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fā)展,溝通城鄉(xiāng)流通渠道,為城鎮(zhèn)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shù)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一九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月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農副產品)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jù)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xié)議后按協(xié)議執(zhí)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項執(zhí)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zhí)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qū)標準執(zhí)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jù)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guī)定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jù))2.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guī)定的辦法執(zhí)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guī)定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包裝辦法。包裝物由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沒有規(guī)定的,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為驗收地點。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應明確規(guī)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fā)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交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需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guī)定以現(xiàn)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shù)量少于合同的規(guī)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shù)補交,供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guī)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并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guī)定,發(fā)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fā)貨后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shù)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guī)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yǎng)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jù)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guī)定重新發(fā)貨或將錯發(fā)的貨物送到合同規(guī)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guī)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于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于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guī)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zhí)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guī)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yǎng)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并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guī)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后,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jù)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guī)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決定。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xié)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列之一情況,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xié)議。未達成協(xié)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于國家統(tǒng)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批準。對國家統(tǒng)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xié)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批準的,以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批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第八條其它。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銀行、鄉(xiāng)政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郵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郵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價格、交售時間。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時間、地點。
四、檢驗和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售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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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七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產品名稱品種計量單位數(shù)量單價總金額交售時間及數(shù)量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質量標準、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八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郵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郵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價格、交售時間。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時間、地點。
四、檢驗和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售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獎售物資標準。
十、需方供應的產品名稱、規(guī)格、質量、數(shù)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簽訂;有效期至年月日。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x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九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zhí)行民法典規(guī),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zhí)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yè)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jù)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xié)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xié)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xié)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fā)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guī)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x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xié)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guī)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zhí)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guī)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xié)商優(yōu)惠辦法或協(xié)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zhí)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 0%- 5%以內執(zhí)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guī)定),合同中有規(guī)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fā)貨時按規(guī)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jù)。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fā)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jù)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guī)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xié)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yè)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yè)標準執(zhí)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yè)標準執(zhí)行;無生產廠企業(yè)標準的,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xié)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zhí)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jié)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fā)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fā)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fā)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jié)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fā)運。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zhí)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fā)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xié)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xiàn)場監(jiān)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向當?shù)爻羞\部門索取規(guī)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jù)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fā)、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shù)乇kU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guī)定的手續(xù)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fā)現(xiàn)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fā)現(xiàn)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guī)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shù)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fā)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yè)務,凡一張供應發(fā)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fā)現(xiàn)差錯(如錯發(fā)、多發(fā)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guī)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guī)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xié)議書2.款到發(fā)貨;3.銀行匯票;4.商業(yè)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應繼續(xù)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 %-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fā)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 %-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 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shù)荣M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fā)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yè)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guī)定》向有關商業(yè)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shù)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 、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_____ 開戶銀行:_____
帳號:_____ 帳號: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電報掛號:_____ 電報掛號:_____
電話:_____ 電話:_____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十
總合同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zhí)行經濟合同法規(guī),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zhí)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yè)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jù)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xié)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xié)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xié)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fā)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guī)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x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xié)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guī)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zhí)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guī)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xié)商優(yōu)惠辦法或協(xié)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zhí)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zhí)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guī)定),合同中有規(guī)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fā)貨時按規(guī)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jù)。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fā)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jù)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guī)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xié)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yè)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yè)標準執(zhí)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yè)標準執(zhí)行;無生產廠企業(yè)標準的,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xié)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zhí)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jié)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fā)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fā)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fā)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jié)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fā)運。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zhí)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fā)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xié)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xiàn)場監(jiān)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向當?shù)爻羞\部門索取規(guī)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jù)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fā)、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shù)乇kU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guī)定的手續(xù)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fā)現(xiàn)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fā)現(xiàn)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guī)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shù)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fā)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yè)務,凡一張供應發(fā)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fā)現(xiàn)差錯(如錯發(fā)、多發(fā)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guī)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guī)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
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xié)議書。
2、款到發(fā)貨;
3、銀行匯票;
4、商業(yè)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應繼續(xù)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fā)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shù)荣M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fā)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yè)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guī)定》向有關商業(yè)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shù)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十一
供方:合同編號:
需方:簽訂地點:
產品名稱、品種、數(shù)量、金額。
簽訂時間:
產品名稱品種計量單位數(shù)量單價總金額交貨時間數(shù)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大寫):
一、質量標準:雙方確認為準,倉底霉谷不要。
二、交貨地點:供方倉庫。
三、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裝車、灌包費、汽車運輸由需方負擔。
四、超欠超度損失計算:以公司電子磅為準。
五、包裝標準:編織袋包裝由需方自帶。
六、交貨期限:截止20xx年12月22號止。
七、付款方式:款到發(fā)貨。
八、保證金:需方在合同簽訂后須交納定金貳萬元整,漲價或跌價定金不予退還。
九、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執(zhí)行。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十一、其他的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供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總經: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需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總經理: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北京市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篇十二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檢驗及檢疫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供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