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是對一本書的心靈碰撞,是作者和讀者之間心靈的匯聚和對話。寫讀后感時,可以通過對比和類比等修辭手法,加深對書籍內(nèi)容的理解和表達。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讀后感的寫作技巧和方法,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一
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美國,民權運動、戰(zhàn)爭等因素促成了這本《正義論》的問世。
正義論總共分為三大部分,作者羅爾斯由純粹理論發(fā)展為實際操作,進而證明自己的構想的正確性,關于正義的主題,作者主要研究的社會正義問題。即研究社會基本結構在分配基本的權利和義務、決定社會合理的利益或負擔之劃分方面的正義問題。羅爾斯以一個哲學家的身份,站在道德的角度徹徹底底地研究并深入探討了社會基本結構這個問題,涉及到了倫理學、政治學、法學、經(jīng)濟學等諸多領域,可謂是相當詳細地闡述了他的“正義的公平”,試圖達到一種全面、平衡的狀態(tài),使得他的理論具有最大限度的可實施性以及擁有最大空間和回旋的余地。這也是《正義論》一書的初衷,為當時的美國民主社會提供另一種可能,能最大限度地為美國公民所接受的新的道德基礎,以期能擺脫長期占據(jù)領導地位的功利主義,保障與實現(xiàn)個體的自由、權利。
在書的第一編中,著重闡述了基本的幾種理論,主要的是正義原則。一為平等自由原則,一為差別原則和機會的公正平等原則。這一思想繼承傳統(tǒng)的西方契約論,試圖代替大行其道的功利主義。從整本書及現(xiàn)實的角度來看,這些理論還是過于理想化,并不能涉及任何現(xiàn)實的制度和政策??芍^是一種“烏托邦式”的理論,例如羅爾斯他假設存在一個穩(wěn)定的“良序社會”,所有人具備大致相同的道德信念,形成了廣泛的共識,很明顯與現(xiàn)代社會存在著較大差距。但也并不完全是那種老式的、陳舊的、充滿幻想的烏托邦理論,書中蘊含的思想的光芒和一種全新的證明方式和標準則為后世之人提供了無限可能。整本《正義論》是理想與現(xiàn)實的高度結合,無論在深度還是廣度方面都能擦出思想的火花。“反思的平衡”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通過反復、來回地修改契約環(huán)境的條件或是及時修改、調(diào)整我們的判斷,以此來符合原則。這種“深思熟慮的判斷”就是羅爾斯諸多論證中的一種有力方法。
同時,羅爾斯擺脫前人的窠臼,注重思辨及對現(xiàn)實道德問題的關注,開始偏重實質性的問題,在單純的分析中加入了思辨的成分,使得當時的倫理學有了新一步的發(fā)展。
書中最大的亮點或許并非是那些理論,但是羅爾斯嚴密的、條理一貫的邏輯論證確實是讓人折服,層層論述,環(huán)環(huán)相扣,通過與他人理論的反復對比,互相修正,證明自己理論存在的合理性、優(yōu)越性以及科學性。
邏輯論證的嚴密性、科學性、新穎性只能依靠閱讀原著才能深刻體會,三言兩語并不能概括出精彩之處。那就對第一編中的理論部分進行簡單的議論。
整本書最重要的原則就是正義原則。原文如下:“第一個原則:每個人對與其他人所擁有的最廣泛的平等基本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系都應有一種平等的權利。第二個原則:社會和經(jīng)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被合理地期望適合于每一個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于地位和職務向所有人開放?!焙唵胃爬ㄒ幌?,就是“平等自由原則”,“差別原則和機會的公正平等原則”。正義的兩個原則是按照詞典序列排列的,也就是“優(yōu)先性”,第一原則優(yōu)先于第二原則。第一個原則保障了所有人的自由,這點很容易理解。第二個原則則是希望達到均富的狀態(tài),即對于一種機會而言,每個人都能公平平等地得到分配。從字眼上看,可能與“差別原則”背道而馳,但“差別原則”的本質并不是主張平均,恰恰相反,羅爾斯默許甚至主張差別的存在,只是用了一個嚴格的條件去約束這個差別原則。這些差別必須有利于最不利者。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種機會如果是以不平等的方式存在的話,那么它勢必是有利于增加那些機會較少者的機會。允許這種差別的存在是為了達到補償原則的目的。由于出身、天賦等不可控因素的存在,勢必會產(chǎn)生兩種境況的人,最不利者和最有利者。差別原則即是為了縮小這兩者之間的距離而特意提出的,力求確保一種“最大的最小值”。這僅僅還只是一種理論,在實踐的過程還存在著許許多多的問題,還是那句話,過于理想化。
為了保障正義原則的實行,羅爾斯不遺余力地闡述“原初狀態(tài)”這種理想的社會環(huán)境?!皼]有一個人知道他在社會中的地位——無論是階級地位還是社會出身,也沒有人知道他在先天資質、能力、智力、體力等方面的運氣”,這些就是原初狀態(tài)的基本特征。而一切的目的——正義原則——則是在一種無知之幕后被選擇的。通過建構“無知之幕”,最終使得所有公民在原初狀態(tài)中處于同等的地位,天賦等因素無法為個體進步提供任何便利。即使假定了一個原初狀態(tài),人們本有的理性也并未因此消失殆盡,各方都有理性,對于各種“善”,人們都能以“無知之幕”為背景,以正義原則為基礎,遵照最大的最小值原則,理性地、不偏不倚地進行選擇。至此,就是《正義論》的理論部分的論述。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二
大一第一學期的時候,學院舉辦了一個讀書沙龍的活動,就是那時,我讀了美國哈佛大學教授約翰·羅爾斯的《正義論》一書。關于這本書,本人覺得很有深度,其實我多少有點看不明白的,或者我根本駕馭不了這本書。
羅爾斯在《正義論》當中提出了關于正義的兩條原則:第一條是所謂平等的自由原則,即每個人應該在社會中。享有平等的自由權利;第二條原則包括差別原則與機會平等原則。前者要求在進行分配的時候,如果不得不產(chǎn)生某種不平等的話,這種不平等應該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們的最大利益,就是說,利益分配應該像處于不利地位的人們傾斜;后者要求將機會平等的原則應用于社會經(jīng)濟的不平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術與動機的人們享有平等的獲得職位的機會。我覺得這兩條原則既反映了人類社會的基本現(xiàn)狀和廣大人民的需求,首先,現(xiàn)實中每個人都存在著各種差別,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獲得公平的機會,而人們恰恰就是需要平等的自由權和公平的機會。
羅爾斯把既存的主導西方社會的正義理論分為兩大類:功利主義的正義觀和直覺主義的正義觀。但是羅爾斯對功利主義和直覺主義都是不贊成的,而且尤其反對功利主義。認為在現(xiàn)代道德哲學的許多理論中,某種形式的功利主義始終占據(jù)上風。道德哲學是社會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礎之一,不改變一個社會占主導地位的道德哲學,使不可能改變這個社會的各種體制。從這點出發(fā),羅爾斯便把功利主義的正義觀當作了批判對象。
根據(jù)《正義論》的內(nèi)容,羅爾斯確信功利主義的正義觀存在著幾個弊端:
(四)它認為任何欲望的滿足本身都具有價值,而沒有區(qū)別這些欲望的性質,不問這些滿足的來源和性質以及它們對幸福會產(chǎn)生什么影響,如怎樣看待人們在相互歧視或者損害別人的自由以提高自己的尊嚴中得到快樂的行為。這里直接表現(xiàn)為對功利主義的批評,也間接地批評了西方社會存在的各種不公正現(xiàn)象,如分配不平等,欲望至上,種族歧視,貧困問題等。
雖然我并沒有了解到西方的功利主義的正義觀,但是。從這點中我的確認為羅爾斯是個正義之人,而且極具挑戰(zhàn)精神。所以我非常敬佩羅爾斯先生。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三
約翰·羅爾斯(johnrawls1921-),美國著名哲學家、倫理學家,1921年生于馬里蘭州的巴爾的摩,1943年畢業(yè)于普林斯頓大學,1950年在該校獲博士學位,以后相繼在普林斯頓大學(1950-1952年)、康奈爾大學(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學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學(1962-)任教,現(xiàn)為哈佛大學哲學系教授。
《正義論》一書是羅爾斯積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羅爾斯思想之大成,把羅爾斯十多年來所發(fā)表的論文中表達的思想發(fā)展成為一個嚴密的條理一貫的體系——即一種繼承西方契約論的傳統(tǒng),試圖代替現(xiàn)行功利主義的、有關社會基本結構的正義理論。
羅爾斯有一句名言: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一種理論,不論它多么精致和簡潔,只要它不真實,就必須加以拒絕或糾正。同樣,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們?nèi)绾斡行屎陀袟l理,只要它們不正義,就必須加以改造或廢除。每個人都擁有基于正義的不可侵犯性,這種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會整體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如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筆者認為應該從如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理念層面)要從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入理解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意義,要妥善協(xié)調(diào)、統(tǒng)籌兼顧社會各方面利益,正確處理人民內(nèi)部矛盾,及時化解各種社會風險。其次,(決策層面)制定法律法規(guī)、政策措施的時,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群眾的意見,要綜合考慮給群眾帶來的長遠利益和現(xiàn)實利益,要找準最大多數(shù)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階層、不同群體具體利益的平衡點。第三,(操作層面)要高度關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財政資金更多地用于社會公共事業(yè)發(fā)展和解決低收入階層的困難和問題,對困難群體給予更多的關心和幫助。第四,(制度層面)要建立健全促進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長效機制,有關促進公平正義的改革措施必須整體推進,相互配套,要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jīng)濟與社會等多種手段,使絕大多數(shù)人民群眾共享改革開放帶來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成果。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四
花了12天讀完了這部巨著,對我觸動還是挺大的。剛逛了下豆瓣,發(fā)現(xiàn)給這本書作評論的人特別少,而且很多人反應這部書難度,我就突然對自己的信心倍增,因為我沒有覺得它難度,只是覺得羅爾斯是個太謹慎的學者了,總是不斷給自己設置理論上的限制,并且從先驗和經(jīng)驗兩條路徑來系統(tǒng)而仔細的論證自己的正義原則。
在第一編“理論”部分,羅爾斯主要從原初狀態(tài)出發(fā),為了讓原則更加的簡單而且易于推出,他還預設了無知之幕,由此,他論證了處于無知之幕狀態(tài)下的人們會傾向于統(tǒng)一兩個正義原則,第一原則即自由平等原則,第二原則即機會均等及差別原則。雖然主要內(nèi)容只有這么多,但是謹慎的羅爾斯花了整整一編來說明這些問題,包括對無知之幕的限定,對原初狀態(tài)的說明,以及為什么要假設這樣一個前提,通過與功利主義、直覺主義的對比,說明人們?yōu)槭裁磿x擇正義原則(最大最小值推理),正義原則有著什么樣的特征,而這兩個正義原則之間以及內(nèi)部又有怎樣的詞匯序列,這種詞匯序列是如何形成的……總之,羅爾斯在不斷的與各種功利主義對比中,詳細而又全面的說明了正義的兩個原則是如何被選擇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羅爾斯主要是描述滿足兩個正義原則的社會基本結構并考察它們給個人所帶來的義務和職責。應該說,這是理論應用于現(xiàn)實的制度和個人的部分。這也是使理論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環(huán)。在應用于制度時有四個階段的序列,即接受正義原則、立憲階段、立法階段、法官和行政官員把指定的規(guī)范應用于具體個人階段,這四個階段也是去無知之幕的過程。而正義原則的第二原則即機會均等和差別原則在經(jīng)濟分配制度中也將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羅爾斯還考慮用儲蓄正義來解決代際間的正義問題。至于在個人的責任和義務部分,羅爾斯基于正義原則推導出了許多個人的義務和責任,如忠誠、承諾等。另外,羅爾斯還特別考察了社會出現(xiàn)不正義法律的情況,他強調(diào)這種情況是可能發(fā)生的,而且人們還必須去遵守,因為這是過半數(shù)原則所通過了的,但是人們也可以通過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絕等方式來表示抗議。總之,在這一編里,羅爾斯更多的是將理論上的正義原則和現(xiàn)實情況結合起來,從而為政治制度和經(jīng)濟體制的安排提供了一些具體的方案。
第三編“目的”部分,羅爾斯主要是對正義原則的一些補充說明,解決其穩(wěn)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問題,這涉及到討論什么是善,在選擇善時所需要的合理選擇原則及審慎合理性原則,正義感與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維護社會穩(wěn)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義感如何獲得等等。我感覺這部分的條理不是很清楚,但是主要論述的還是關于穩(wěn)定性和一致性的問題,而其中牽扯到了很多道德哲學的概念。
羅爾斯的回答必然是社會體制的問題,因為正義的原則還沒有被人們普遍的意識到接受并貫徹:平等自由并沒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們往往同意犧牲平等自由而換取更大的經(jīng)濟效益,或者國家打著和諧的旗號去肆意的踐踏人民的自由權,機會也不是對每個人都敞開,往往富裕的有權的人有更多的機會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這也就是為什么中國出現(xiàn)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現(xiàn)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獲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會的發(fā)展也并沒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農(nóng)民,農(nóng)民工們作為社會最底層的人并不安居樂業(yè),他們對于自己所受到的損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極其的不滿和憤慨,整個社會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國,正義原則的任何一條原則都沒有得到貫徹和落實,一個真正公平正義的社會在中國能建立起來嗎?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之路還有多遠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為著中國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奮斗!
羅爾斯頓自然價值論和全新價值哲學理論的建立論文。
正義價值的法學探討。
正義價值的法學研究論文。
寫給正義的公開信。
政治哲學有關社會正義問題論文。
寫給正義的公開信原創(chuàng)散文。
寫給正義的公開信散文隨筆。
刑事訴訟法中的程序正義。
論社會憲政。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五
1971年,哈佛大學的哲學教授羅爾斯發(fā)表了他的《正義論》,在西方國家立即引起了巨大的反響。該書被西方學術界譽為20世紀政治哲學、法哲學、道德哲學和社會哲學的“最偉大的成就”和“劃時代的理論”,還被推崇為與洛克《政府論》和密爾《論自由》相并列的“自由民主傳統(tǒng)的經(jīng)典著作”。
《正義論》之所以蕏了如此巨大的影響,根本原因在于其中所提出的關于社會正義的完整體系實現(xiàn)了兩個重大轉折:第一,實現(xiàn)了從實證主義和相對主義向規(guī)范理論的復歸,從而使西方的自由主義傳統(tǒng)得以承續(xù)和弘揚;第二,實現(xiàn)了從功利主義向“社會契約”論的回歸,強調(diào)了個人權利對于福利總量的優(yōu)先性、正義對于功利的優(yōu)先性。
羅爾斯認為,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義包括社會正義和個人正義,而羅爾斯所論述的正義主要是指社會正義,即社會制度的正義。在他那里,“正義的主要問題是社會的基本結構,或更準確地說,是社會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權利和義務,決定由社會合作產(chǎn)生的利益之劃分的方式?!币虼?,他的正義論也被稱為分配正義論。
羅爾斯認為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正義是分配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劃分由社會合作產(chǎn)生的利益和負擔的主要制度。而且正義意味著平等,因此提出了正義的兩個基本原則,一是涉及權利和義務的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則:每個人對與所有人所擁有的最廣泛平等的基本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系都應有一種平等的權利;二是涉及到地位、收入、財富包括權力的分配的差異原則:在社會的和經(jīng)濟的不平等出現(xiàn)時,在與正義的儲存原則一致的情況下,適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或者在機會公平平等的條件下職務和地位向所有人開放。
(一)羅爾斯“正義”概念提出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美國社會面臨著種種矛盾,諸如陷入越戰(zhàn)泥潭,黑人爭取權利的斗爭等。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必須要建立與社會發(fā)展相一致的價值觀念來化解沖突,這就為羅爾斯提出“正義”的概念奠定了良好的社會基礎。在學術領域,美國當時深受分析法學的影響,大多數(shù)人深陷語義和邏輯關系的爭辯之中。為了挽救政治哲學的蕭條局面,必須要有一種理論來取代功利主義思潮,這也促使了羅爾斯“正義”概念的產(chǎn)生。
(二)羅爾斯“正義”概念的基本內(nèi)容。
羅爾斯作為新自由主義的代表人物,其“正義”的概念是為了維護社會的正義、針對分配的正義而提出來的。它將洛克、盧梭和康德的社會契約論作為理論基礎,進而論證西方民主社會的道德價值,反對西方社會傳統(tǒng)的功利主義,提出正義是社會制度的主要美德;非正義的法律制度即使有效,也應加以修正和清除。他還認為正義與社會合作密切相關,制度層面的正義原則和個人層面的正義原則應當有所區(qū)別。
制度層面的正義原則,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最大的平等自由原則,即每個人都有權擁有與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廣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權,包括公民的各種財產(chǎn)權利和政治權利;二是差異原則,即應當使社會和經(jīng)濟的不平等安排,既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又符合公平的機會均等的條件,使之與向所有人開放的地位和職務聯(lián)系在一起。
(三)羅爾斯“正義”思想的思考與小結。
個人權利不可侵犯是本書的立論基礎。有些事情是任何他人或團體都不能對他人做的,做了就要侵犯到他們的權利。這些權利如此強有力和廣泛,以致引出了國家及其官員能做些什么事情的問題。個人權利為國家留下了多大活動余地、國家的性質、它的合法功能及其證明,構成本書的中心內(nèi)容,而一系列廣不同的論題亦在這種探討中涉及。
(1)人類是理性的、文明的、自利的個人集合體。他們的權利與福利應該成為社會政策的核心關注對象。盡管人類必須在一起過商業(yè)、共同體和道德生活,但是,一個人不必為另一個人的利益犧牲他/她自己的利益。
(2)私人企業(yè)與私人財產(chǎn)是基本的,必要的。不僅他們持有相當可觀的社會財富,而且他們對個人自由與自主也是不可或缺的。
(3)市場機制不論具有何種明顯優(yōu)勢,其本質上對于社會資源的分配不是一個充分的向導。它在分配資源時經(jīng)常不考慮公平、道德沙漠與人的尊嚴。
(4)私人財產(chǎn)盡管重要,但它不是絕對的權利。它是在一種共同的社會生活背景下被擁有的,因此,為了達到重要的社會目標,它可以被調(diào)整和限制。
(5)我們對于社會中弱勢成員的責任是基本而不可避免的。作為一個整體的社會,對于其弱勢成員的幫助與關心是一種道德必然——并不僅僅是一種個人慈善行為。
(6)出生和天賦的優(yōu)異并不是應得的,它們不是通過個人努力后獲得的。
(8)能夠跨越黨派利益、并且擁有整體社會視角的唯一機構是政府。政府不是敵人。
羅爾斯的正義論的兩個原則暗示著社會基本結構的兩大方面:一方面是公民的政治權利,一方面是社會發(fā)展和經(jīng)濟利益。中國經(jīng)濟在快速發(fā)展,必然導致一些不公平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而這些不公平現(xiàn)象與政府制定政策時的價值取向息息相關。如何在確保經(jīng)濟快速增長的同時保證的社會的穩(wěn)定是中國當下的必然命題。羅爾斯的公平正義理論,為這個命題提供了解決的理論基礎。
(一)自由平等是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
人民行使公民權利的實質意義在于選擇具體的政治模式,從而使該政治模式能夠真正地、最有效地推動社會的全面進步與發(fā)展,最終能夠真正地實現(xiàn)政治公正、公平的實質目標。羅爾斯正義論的最大平等自由原則可以為民主政治制度的設計提供參考。
(二)加強程序正義建設。
處于社會轉型期的中國,在經(jīng)濟體質和政治體質的改革中,應當從程序正義的角度出發(fā),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合理、公正的社會制度體系,保障公民的平等權利,實現(xiàn)公民在政治、經(jīng)濟和社會各方面平等參與的機會。
(三)樹立公平正義的價值觀,培養(yǎng)公民美德。
“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總要求,“公平正義”就是要切實維護和實現(xiàn)社會公平和正義,是和諧社會的主旨之一?!肮秸x”包含了“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guī)則公平、分配公平”等幾個方面的內(nèi)容。羅爾斯的正義論,其“正義”的概念是為了維護社會的正義、針對分配的正義而提出來的,和諧省會需要公正的秩序以保證公民享有平等的機會。構建和諧社會需要良好的外在制度約束,也需要內(nèi)在道德的提升。
(四)運用差異原則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
社會弱勢群體是指創(chuàng)造財富、積累財富能力弱,就業(yè)競爭能力、基本生活能力差,生存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差,社會權力缺失、社會地位地下、生存狀況差的人群。弱勢群體已經(jīng)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得到了國內(nèi)外的廣泛關注。如何應對和解決中國的弱勢群體問題,已經(jīng)成為中國必須面對的問題。羅爾斯正義論提出的差異原則,其本質就是通過制度的傾斜,從而實現(xiàn)真正的公平正義,雖然羅爾斯提出這一原則時,更多的是代表了資本主義社會中弱勢群體的利益與正義的要求,但該原則在我國弱勢群體利益保護問題上同樣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就我國而言,弱勢群體的出現(xiàn)包括了信息不對稱、經(jīng)濟力量差距、不良的制度影響等諸多方面,其中制度的好壞直接影響人們的社會地位和個人發(fā)展的機會。羅爾斯的差異原則,就是在最大的自由平等原則下提出的。根據(jù)差異原則,我們在制定制度時,應當充分考慮到弱勢群體承擔的社會成本、抵抗風險和變化的能力,讓制度向弱勢群體傾斜,讓表面看起來不平等的制度實現(xiàn)真正的平等,讓社會進步的成果得到全社會的共享。
從制度層面給予弱勢群體充分的保護,減少弱勢群體對強勢群體的仇視,可以減少社會沖突,化解社會矛盾,從而促進社會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
羅爾斯的正義論涉及多個領域,既研究了社會制度層面的正義,又研究了關系到個人利益的正義,它是對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社會存在的反映,對于今天我們深入研究中國社會正義問題仍然具有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羅爾斯的正義論中的平等自由原則和差異原則,既要讓每個人都有權擁有與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廣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權,又要通過社會和經(jīng)濟的不平等安排使社會最不利的人的利益得到最有利的保護。結合我國的現(xiàn)實而言,就是既要讓每個人最大自由地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又要照顧弱勢群體的利益,力圖最大限度的消除不平等現(xiàn)象,以保持社會的公平公正,推進我國的法制化進程。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六
認真讀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領悟呢?讓我們好好寫份讀后感,把你的收獲和感想記錄下來吧。你想知道讀后感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歡迎閱讀與收藏。
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1921),美國著名哲學家、倫理學家,1921年生于馬里蘭州的巴爾的摩,1943年畢業(yè)于普林斯頓大學,1950年在該校獲博士學位,以后相繼在普林斯頓大學(1950-1952年)、康奈爾大學(1953-1959年)、麻省理工學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學(1962)任教,現(xiàn)為哈佛大學哲學系教授。
〈正義論〉一書是羅爾斯積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羅爾斯思想之大成,把羅爾斯十多年來所發(fā)表的論文中表達的思想發(fā)展成為一個嚴密的條理一貫的體系——即一種繼承西方契約論的傳統(tǒng),試圖代替現(xiàn)行功利主義的、有關社會基本結構的`正義理論。
羅爾斯有一句名言: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一種理論,不論它多么精致和簡潔,只要它不真實,就必須加以拒絕或糾正。同樣,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們?nèi)绾斡行屎陀袟l理,只要它們不正義,就必須加以改造或廢除。每個人都擁有基于正義的不可侵犯性,這種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會整體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如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筆者認為應該從如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理念層面)要從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入理解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意義,要妥善協(xié)調(diào)、統(tǒng)籌兼顧社會各方面利益,正確處理人民內(nèi)部矛盾,及時化解各種社會風險。其次,(決策層面)制定法律法規(guī)、政策措施的時,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群眾的意見,要綜合考慮給群眾帶來的長遠利益和現(xiàn)實利益,要找準最大多數(shù)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階層、不同群體具體利益的平衡點。第三,(操作層面)要高度關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財政資金更多地用于社會公共事業(yè)發(fā)展和解決低收入階層的困難和問題,對困難群體給予更多的關心和幫助。第四,(制度層面)要建立健全促進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長效機制,有關促進公平正義的改革措施必須整體推進,相互配套,要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jīng)濟與社會等多種手段,使絕大多數(shù)人民群眾共享改革開放帶來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成果。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七
在寫讀書筆記之前,我想談談讀了這本書幾節(jié)之后給我的感受。拜讀羅爾斯的《正義論》,個人認為理論性太強,又太深奧,大多沒有讀懂,只是了解了許多新的概念,雖然有的是過去知道的詞語,但羅爾斯都有賦予了它們新的內(nèi)涵,諸如,正義,正義觀,公平的原始狀態(tài),契約論等等,很簡略地將書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圍很廣包括了哲學,經(jīng)濟學,倫理學,法學等多門學科。初次接觸這本書的第一章的前幾節(jié),雖然就像之前說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興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讀,也希望自己在讀書的過程中獲取豐富的知識,懂得很多道理。
羅爾斯在開篇論述正義的作用時就直接認為,人類社會的第一美德有兩個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義,并且二者是不可調(diào)和、決不妥協(xié)的。其中,社會基本結構是正義的主題,人們在達成其他協(xié)議之前,首先要就社會制度的原則達成協(xié)議。然而這種締約不是一種實際的歷史行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狀態(tài)中的選擇的結果,它是互相冷淡的個人在無知之幕背后的選擇。下面,我想就公平正義原則的原始狀態(tài)和證明進行簡要分析。
羅爾斯說過:公平的正義并不是一種完整的契約論。因為契約論的思想顯然可以擴大應用于選擇一種或多或少完整的倫理體系,就是說,擴大應用于一種把不但對正義而且對所有美德也同樣適用的原則包括進去的體系。也就是說,正義即公平觀以及它所體現(xiàn)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類觀點所涉及的范圍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會提出類似的結論,這些結論可能更加吸引和新穎。然而要像羅爾斯一樣,要證明這些具有相當普遍性的道德常識,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說服力,卻是異常艱難的。因此,我們只是在意羅爾斯的結論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還要知道羅爾斯是如何證明的,即這些結論是怎樣得出的。只有這樣做,我覺得我們才能夠真正理解羅爾斯的思想;亦只有這樣,才能夠避免一些錯誤與批評,因為羅爾斯在正義論中的論證體系是非常嚴密的,邏輯性非常強。
首先必須對原初狀態(tài)要有正確的刻畫。原初狀態(tài)相當于社會契約論中的自然狀態(tài),它在歷史上并不真實存在,它只是在思維中的一種狀態(tài),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結論卻對現(xiàn)實有巨大的作用和參考價值,我想這就是羅爾斯要提出原初狀態(tài)的重要原因。羅爾斯是這樣定義原初狀態(tài)的:它是一種期間所達到的任何契約都是公平的狀態(tài),是一種各方在其中都是作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選擇的結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會力量的相對平衡所決定的狀態(tài)。當然,原初狀態(tài)必須具有一定的背景環(huán)境,而且也會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們排除受到偏見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狀態(tài)目的在于建立一種公平的程序,從而使達到的每一個同意的原則都將是正義的,也就是試圖通過程序上的正義,達到實質上的正義。我們必須以某種方法排除使人們陷入爭論的各種偶然因素的影響,引導人們利用社會和自然環(huán)境以適應他們自己的利益?;诖耍_爾斯假定各方都在無知之幕之中。無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無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們不知道自己在社會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資質、體力、智力等方面的`運氣;甚至不知道他們的特定的善的觀念或他們特殊的心理傾向,但是他們知道自己正在經(jīng)受環(huán)境的制約,他們也具有選擇正義原則所必須的一般知識。
因此,無知之幕的假設,使原初狀態(tài)擺脫了歷史和現(xiàn)實的性質而成為純粹理性的虛擬,也最終排除了訂約各方的特異性,使他們成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會影響到原則選擇的來自自然和社會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會妨礙人們達到意見一致的沖突因素。這就使契約已完全不是現(xiàn)實的契約,訂立契約的行為變成了對原則的選擇,這種選擇實際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間進行,而是在一個人的腦子里進行。也就是說,一個知道自己的人會明確的選擇對自己公平的原則。但是如果他們對自己的此一無所知,那么他必須代表全部人選擇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則。
那些出身和天賦較低的人以某種補償,縮小以至拉平他們與出身和天賦較高的人們的出發(fā)點方面的差距。在他看來,天賦不是道德上應得的,應當把個人的天賦看成是一種社會的共同資產(chǎn),雖然自然資質的分布只是一個中性的事實,但社會制度怎樣對待和處理它們卻表現(xiàn)出正義與否的性質。他反復申明這兩原則決不會導致一個英才統(tǒng)治的社會,不會導致一個差別懸殊的社會,甚至不無天真地表現(xiàn)出這樣一種預期:倘若始終遵循這兩個原則的話,未來社會的人不僅將在制度形式上保證平等,而且能夠接近事實上的平等。
在讀完這本書后,雖然對于它的內(nèi)容還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還是看到了正義的一種力量,一種反省,一種啟示,還是很有意義的!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八
2、人人相親,人人平等,天下為公,是謂大同。——清康有為。
3、公則四通八達,私則一偏而隅。——明薛宣。
5、一公則萬事通,一私則萬事閑。——袁子正論。
6、只要提著正義之劍攻擊,再柔弱的手臂也會力大無窮?!f伯斯特。
7、天下事,壞于懶于私?!沃祆洹?BR> 8、公正是賞罰公明者的美德。——亞里士多德。
9、公正是施政的目的?!さ迅?。
10、公其心,萬善出。——明方孝孺。
11、舉事以為人者,眾助之;舉事以自為者,眾去之。——淮南子。
12、理國要道,在于公平正直?!茀蔷?。
13、力量來自公正?!挚?。
14、天下為公,億兆已任?!簳?BR> 16、目貴明,聽貴聰,心貴公?!囄鲎印?BR> 17、公者無私之謂也,平者無偏之謂也?!搴螁?。
18、公正不但必須做到,為了令人信服,它還必須被人看到。——比奇科默。
19、論天下者,必循天下之公?!逋醴蛑?。
20、哪里有正義,哪里就是圣地?!喔?BR> 21、平出于公,公出于道?!獏问洗呵?。
22、平而后清,清而后明?!嗡抉R光。
23、公正無私,一言而萬民劉?!茨献印?BR> 24、公之為言,公正無私也。——漢班固。
25、人心公則如燭,四方上下,無所不照。——明薛宣。
26、伸張正義,勝于責罵邪惡?!聡?。
27、正直者,順道而行,順理而言,公平無私。——漢韓嬰。
28、對他人的公正就是對自己的施舍。——孟德斯鳩。
29、持心如衡,以理為平?!鲃⒒?BR> 30、讓我們記住,公正的原則必須貫徹到社會的最底層?!魅_。
31、做事公正一小時,勝過祈禱五晝夜?!⒗?。
32、高于道德的東西必須基于公正,包含公正,并通過公正的途徑去獲取?!韱讨巍?BR> 33、對正義事業(yè)保持沉默,等于為非正義事業(yè)呼喊?!⒗?。
34、以其無私,故能成其私。——老子。
35、以至公無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鲄卫?。
36、私視使目盲,私聽使耳聾,私慮使心狂?!獏问洗呵?。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九
本書被譽為是二戰(zhàn)后“倫理學、政治哲學領域中最重要的理論著作”。本書涉及法學、倫理學、政治學、社會學、經(jīng)濟學諸領域,對正義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剖析,以“無知之幕”和“原初狀態(tài)”的理論預設為前提,提出了“作為公平的正義理論,并論述了正義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則和機會公平與差別原則。也是自由主義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羅爾斯的回答絕了:“無知才能公平”。沒有偏見就是無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當一個人不知道自己在社會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屬于哪個階層,不知道自己的天賦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歡什么追求什么的時候,他的決策就是毫無偏見的。當所有的人都在這樣一重“無知之幕”背后作決策時,他們所一致公認的社會契約,就是正義的。這就是我讀完《正義論》后的最深的感受!
羅爾斯的正義論提出的人們會選擇的對制度的設計的兩個原則——第一個是平等的自由原則,第二個是機會的公正平等與差別原則的結合。其中第一原則優(yōu)先于第二原則。而第二個原則的機會公平原則優(yōu)于差別原則。第一個原則是有關公民政治權利部分,一是有關社會和經(jīng)濟利益部分。
在《正義論》的閱讀中,我感觸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義,就要知道為什么需要正義。羅爾斯借鑒了啟蒙者盧梭的“確信每個人都應該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認為這是人類社會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這樣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維方式,提出了“正義的理想國”。羅爾斯提出,正義的定義首先需要三個前提,其實這也和盧梭定義社會契約的前提有點類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狀態(tài)和無知之幕。這自然也是一種純粹假設的狀態(tài),但也是得到真正正義必須的狀態(tài)。
那么,反省我們中國的現(xiàn)狀,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這一方面。我們中國現(xiàn)實中的道德社會是什惡魔樣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國人的道德表現(xiàn),指責范的人幾乎全部是建立在傳統(tǒng)道德基礎上混淪吞棗的道德觀念。很多都是僅僅在心領意會的共同道德認識基礎上做出。責任義務,權利自由,善惡公私等握在一塊。指責起來頭頭是道,但永遠缺乏社會根據(jù)和理論根據(jù)。沒有一定清晰的邏輯,如果叫他解釋,不可能解釋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過二條途徑來反擊。1,就是通過中國民眾的傳統(tǒng)道德觀念,孝道和性善論來進行,即在把人同動物的區(qū)別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區(qū)別中進行認識,所以我覺得讀約翰·羅爾斯的《正義論》對于我們的道德建設和道德理論也很有意義。
正義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正當?shù)囊粋€子范疇,或者說,正義即是應用于社會制度時的正當。按羅爾斯的說法,倫理學必須包括正義論,而正義總是意味著某種平等,這等于是說,設計一種正義的社會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實現(xiàn)平等。羅爾斯的兩個正義原則也確實透露出這樣一種平等乃至平均主義的傾向;他認為他的差別原則達到補償原則的某種目的,即給那些出身和天賦較低的人以某種補償,縮小以至拉平他們與出身和天賦較高的人們的出發(fā)點方面的差距。在他看來,天賦不是道德上應得的,應當把個人的天賦看成是一種社會的共同資產(chǎn),雖然自然資質的分布只是一個中性的事實,但社會制度怎樣對待和處理它們卻表現(xiàn)出正義與否的性質。他反復申明這兩原則決不會導致一個英才統(tǒng)治的社會,不會導致一個差別懸殊的社會,甚至不無天真地表現(xiàn)出這樣一種預期:倘若始終遵循這兩個原則的話,未來社會的人不僅將在制度形式上保證平等,而且能夠接近事實上的平等。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
(一)
如果把法律和幸福放在一起,很多人會疑惑,這兩者有什么關系呢,其實我們很難用只言片語來解釋清楚什么叫做法律,什么叫做幸福,前一段看了幾本倫理學上的書,書中有關“幸福和法律的關系”這一讓人頭疼的問題作了很多引導式的解釋,那么什么是法律呢?說道法律,我們這些不學法律的人往往想到了法院高高的大樓,檢察院,警察局,穿著正裝的律師,高高在上的法官,等等。解釋什么叫做法律,是一件很難的事情,那就換種思路。我們?nèi)祟愘囉谌怏w而生存,肉體帶來無盡且不斷增長的欲望,欲望使我們具有兩面性,正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有著魔鬼與天使的兩面性,才需要法律和道德的規(guī)范來約束我們。法律、道德和宗教史三種最主要的約束。與其他二者相比,法律是社會對某種行為的道德價值評價作為基礎的,是一種調(diào)整社會關系的規(guī)范,應當與否的標準則是社會的公共利益,調(diào)整的是一種涉他的行為。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對外在環(huán)境和自身產(chǎn)生的一種主觀上的偕同。從倫理學的角度上來看,幸福不僅僅是主觀感受,而且是人們對于客觀需要得到滿足的主觀感受。在我們的生活中,生理和生存的需求是幸福的低級階段;相愛。被愛與施愛是幸福的高級階段。
在這些書中,倫理學上的法律是以道德判斷為基礎的。法律觀取決于社會觀,社會觀取決于人生觀,人生的目的就是社會的目的,社會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所以說,人生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在倫理學上叫做“至善”,“至善”分為工具性的善和目的性的善。而我們所討論的幸福,就是目的性的善中的一種。共同善是存在于法律的最高目的,規(guī)范的背后總有一種制裁力量在彼此幫助的關系上實現(xiàn)我們個人的需要,既然幸福的實現(xiàn)需要合作,那么幸福就需要有共同善和基本善作為基礎才能存在。法律的目的就是對每個人的基本尊嚴和平等權利的維護,是對自由、正義、平等、效率的追求,作為一種行為的規(guī)范和行為的約束機制,法律約束一切掌握優(yōu)勢資源的人濫用資源的'權利??傊诜傻谋姸嗵卣髦?,限制和約束權力的濫用是其最主要的特征之一。通俗地說,只有在法律的約束和限制下,普通人的尊嚴以及平等的權利才能真正實現(xiàn)。
以我的看書感受來看,我們把基本善作為法律的目的,把共同善作為社會的目的,把至善作為人生的目的,并且至善不能成為到達其他善的手段,那么就可以像“階梯狀”一樣,將基本善作為所有善存在的基礎。法律作為一種制度的保障,讓我們大家在有共同利益的時候可以進行合作、建立契約,而幸福的實現(xiàn)通常需要合作的存在,所以法律史幸福的基礎和保障,當然,倫理學意義上的法律與幸福往往是理想狀態(tài)下的,畢竟幸福作為一種主觀感受很難確切地進行論證。
(二)
讀完了這部巨著,對我觸動還是挺大的。剛逛了下豆瓣,發(fā)現(xiàn)給這本書作評論的人特別少,而且很多人反應這部書難度,我就突然對自己的信心倍增,因為我沒有覺得它難度,只是覺得羅爾斯是個太謹慎的學者了,總是不斷給自己設置理論上的限制,并且從先驗和經(jīng)驗兩條路徑來系統(tǒng)而仔細的論證自己的正義原則。
在第一編“理論”部分,羅爾斯主要從原初狀態(tài)出發(fā),為了讓原則更加的簡單而且易于推出,他還預設了無知之幕,由此,他論證了處于無知之幕狀態(tài)下的人們會傾向于統(tǒng)一兩個正義原則,第一原則即自由平等原則,第二原則即機會均等及差別原則。雖然主要內(nèi)容只有這么多,但是謹慎的羅爾斯花了整整一編來說明這些問題,包括對無知之幕的限定,對原初狀態(tài)的說明,以及為什么要假設這樣一個前提,通過與功利主義、直覺主義的對比,說明人們?yōu)槭裁磿x擇正義原則(最大最小值推理),正義原則有著什么樣的特征,而這兩個正義原則之間以及內(nèi)部又有怎樣的詞匯序列,這種詞匯序列是如何形成的……總之,羅爾斯在不斷的與各種功利主義對比中,詳細而又全面的說明了正義的兩個原則是如何被選擇的。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一
羅爾斯的理論,也可以說反映了現(xiàn)代西方社會里政治事務日益世俗化的現(xiàn)實———政治過程逐步擺脫了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開始尋求建立自身的目標與規(guī)范。多元社會要求政府嚴格按照公正規(guī)則與程序辦事。
除了程序和規(guī)則外,對于相互沖突的價值觀念之爭,政府必須嚴守中立。也因為這個緣故,羅爾斯的正義原則,在所有這些問題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場,或者講沒有立場。
可以這么說,政治自由主義的目標,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觀念,來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義的社會,能夠包容多種不同的價值理想和多樣化的生活形態(tài)。羅爾斯的正義論就是想達到這個目標。除了兩個基本點———基本自由權利不可剝奪、社會經(jīng)濟不平等必須照顧底層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義原則力圖與各種相互沖突的價值觀,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這一點,給了它自由主義的特色。
不過,這并不是說,羅爾斯的正義原則就是價值觀中立的。正如羅爾斯所說,雖然邏輯出發(fā)點是價值觀中立,由此所推導出的結果卻往往不是價值觀中立的。正義原則的一大功能,就是規(guī)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許的價值觀的內(nèi)容。任何行為,若是違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場所選擇的原則,都是一個該譴責的錯誤行為。相應地,要靠這類行為才能得到滿足的價值觀,也必須受到限制。這就是他的正義優(yōu)先性原則:個人的特殊價值觀,不得違背正義原則的要求,否則便沒有合法地位。
從《正義論》的觀點來看,機會均等是公平正義的應有之義。它區(qū)別于功利主義的特別之處,在于它強調(diào)國家要實現(xiàn)正義,即某種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實現(xiàn)。而機會均等規(guī)則是保障個體自致性的發(fā)展起點和過程的平等的基本準則。當前,占我國人口絕大多數(shù)的農(nóng)民階層的教育、就業(yè)和保障存在相當嚴重的機會不均等,這個問題的解決與否關系到我國能否從根本上消除貧富差距,維護社會穩(wěn)定,關系到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成敗。
羅爾斯理論的另一個特點是:在他的公平的正義理論中,表現(xiàn)出一種試圖達到全面、綜合和平衡的傾向,從而使他的理論具有巨大的理論上的伸縮余地和回旋空間,以致具有相當不同傾向的理論家以致行動者都能從他的著作中找到證明自己觀點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評的對象。他的正義論既可以滿足那些仍緬懷和執(zhí)著于構造某種一般正義理論的人的思辨興趣,又可以為那些焦灼地面對社會現(xiàn)實中的嚴重不正義而絞盡腦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論根據(jù)或啟發(fā);既可以通過強調(diào)他的兩個正義原則的平等主義傾向、尤其是最關懷最不利者的差別原則來使美國意義上的自由主義左派獲得某種支持,又可以說通過強調(diào)設計社會基本結構要考慮到的穩(wěn)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義傾向的人們也不難從中得到某些辯護和建議。當然,前一種傾向是更突出的。但無論如何,他是試圖為他所處的美國民主社會提供一個合適的、能最廣泛地為人接受的道德基礎;他試圖發(fā)掘這一社會的活力,建立這一社會的良性循環(huán);他直率地承認,他的正義論要通過一種反復比較、互相修正,達到與這一社會所流行的、人們深思熟慮和推重的正義判斷接近一致的狀態(tài),并且把這種“反思的平衡”作為證明他的正義論的一種方式。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二
歷時一個月,斷斷續(xù)續(xù)地,讀完了羅翔老師的《圓圈正義》。不想為自己的懶惰找任何借口,直入主題,談談讀后感受吧。
感觸蠻多,由點連成面,漸成一片美麗的湖泊,各處都有攝人心魄的美,這種美便是羅老師在法律寫作中展現(xiàn)出的思想深度與人格魅力。在羅老師心中,有一個超驗的圓,她的名字叫“正義”。
書籍以“正義”為名,也是圍繞“正義”這一話題展開論述的,但可愛的你若把這本書當作古板的“正義說教”,那可就大錯特錯了。此書并沒有一本正經(jīng)地勸人向善,而是從一個法律從業(yè)者的視角,講述現(xiàn)實案例所折射的法律局限,探討形形色色的道德難題:情與理發(fā)生了沖突,如何解決?輿論能夠綁架司法嗎?法律如何體現(xiàn)民眾樸素的道德情感訴求?如此種種,不一而足,由淺入深,層層遞進。書籍引經(jīng)據(jù)典,旁征博引,加之法律人細密的邏輯,嚴謹?shù)拇朕o,直讓人拍案叫絕。
說理,并不是此書的終極目的。本書隨處可見的理論碰撞與思維激辯,體現(xiàn)了羅老師更深層次的表達訴求——從超驗的哲學高度,普世的.道德角度,尋找永恒的人間正義與世間真理。書中也不乏“勸人”“警世”的佳篇名句,飽含著一代教書育人者“改良社會”的殷切期望。
作者一筆一言,情感真摯,有時下筆難免過于用力,教人找出了“說教”的痕跡,但這并不妨礙讀者體會此書激蕩的爭辯與細膩的哲思,也不妨礙讀者去領略道德的崇高、法律的美妙。
此書,需要遇上“適合”她的讀者,因她所講的雖本就是現(xiàn)實生活,卻與金錢、權力、地位、人脈統(tǒng)統(tǒng)不相干,換句話說,她并不能教我們?nèi)绾螌崿F(xiàn)世俗意義上的成功。故而,閱讀者有之,但棄之者更甚。希望那些半途而廢之人,有一天能夠偶爾回想到閱讀的美好,重新拾起這類并不“討喜”的書。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三
長期以來,我都把詩歌歸于藝術哲學一類而加以思索。
這是因為所有的哲學家在對藝術作哲學探尋時,都發(fā)現(xiàn),哪怕是一部歷史,都有詩性的存在。比如司馬遷對歷史人物的性格闡述,無論陳勝吳廣還是項霸王,其辭都有詩性的痕跡。比如魚腹帛巾,比如烏騅艷姬。包括他對呂不韋這個史上笫一個權謀家的敘述,都因客觀而具備著讓人思索的詩性。
西方歷史不是我所擅長,但黑格爾之類的哲學家,也從崇高這一美學范疇,涉及到了這些改變世界的巨人的詩性意義。
我之所以這么牽強地從歷史這個角度開始,來談及詩歌的詩性,是因為,人類史不僅僅是一部政治歷史,它割裂不開人類起源以及進化所帶來的歷史思索,而詩歌,承載了其中一部分思索。再細的人類史的分類也不能割斷詩歌和其它分支之間的聯(lián)系。這個聯(lián)系很大一部分就是這詩性。這在黑格爾這類巨擘的著作中早有闡述。他們把這種詩性細分為人類情感的聯(lián)系,比如崇高,比如悲劇的意義,比如在典型環(huán)境中人性的不同流露。這些不僅僅造就歷史人物的自然生成,(他所論述的是這類人物存在的必然性和歷史使命性,也即英雄的崇高性)也是所有藝術作品典型人物生成的條件。
所以,談論詩歌的詩性,需從歷史的角度談及。哪怕我們忘記了今天的進步是踩在歷史的肩頭。
二
詩歌作為詩性的特殊載體,一開始就與歷史作了揖別。無論我們怎么興高采烈地把某些詩冠以為史詩,它都不是歷史。即使是以某個歷史層面作全景敘事的長篇敘事詩,包括但丁史詩和中國的嘎達梅林。它們也只是攝取了某個歷史場景而做的主觀敘說。歷史,是客觀存在。詩歌可以有背景,但不是歷史的寫真。它僅僅是歷史在詩人取景框里的一個折射。
這得舉個例以說明,杜甫的《石壕吏》是以亂世征兵為場景而寫的一首敘事詩。作者客觀的記錄并不予以評論,雖然我們能讀出作者的傾向,但歷史就是歷史,戰(zhàn)亂是有原因的,詩人不能分析其必然但可以用憐憫去昭示對民生的堪憂。這種憂心不具歷史家的冷酷,卻是詩性的。這有別于史家在贊賞郭子儀們平叛的正義及征戰(zhàn)的崇高之美而忽略他殘忍的危害。讀史時,審美有傾斜,讀詩時,情緒有呼應。這是詩與史的.壕溝。
今天的我們,往往站在一個較高的,現(xiàn)代式的,全景式的角度,去觀歷史,去觀一個詩人的狹隘,從而來判定這個詩人是否偉大。如果這個詩人不具備歷史的先見性,我們便判定他無知,進而否定他詩歌的詩性。
三
這就說明了一個問題,詩人和所有藝術家所發(fā)出的聲音,只不過是某個時代的聲音,并不一定具備在歷史意義上的官方的正確立場,而僅僅只是發(fā)出自己的聲音,當然必須是詩性的。卻仍被流傳。不是因為這些詩歌傳達的是預言,被后世證實的預言。而僅僅因為它所傳達的情感和美,是一脈相承的。這可以從民眾對宋末亡國君李煜詩歌的認可而被應證。歷史可以王室更替,情感卻根深蒂固。你可以怨恨家族在遺傳上留給你的缺憾,卻不能怨恨家族給你的溫暖。哪怕你屠滅了你的家族,你還會在心頭存在一處墓穴去埋葬他們。這就是詩性的存在。
四
現(xiàn)在,我可以比較從容和坦然地談談詩歌的詩性了。
所謂詩性,是人類情感的原生地,是人類存在于腦中的情感共振區(qū)。這是詩人們存在的區(qū)域,也是詩人們被所有人認可的,他們的棲息地。所有被人類認可的,并被記住的詩歌,都和感動有關。而且這感動絕非孤立的感動,須得是全民性的,不分時代的,被認可的詩性感動。
比如馬致遠的天凈沙,比如陳子昴的不見來者,比如蘇軾的水調(diào)歌頭,比如將進酒,比如君子好逑。這些詩歌,只是一些場景或情緒的刻畫,但時至今日,它還能與此情此景中的你產(chǎn)生共鳴。只因為,詩性永存于你柔軟的那一隅。所以你可與千年之前的詩人居于一室。我們在探究詩歌的意義時,必須認清這一點。詩性是詩歌存在的原點。就像馬斯洛認為性是人類和一切生物存在的原點。
五
詩歌在技術上的探索將是無止境的,隨著人類情商的進化,敏感神經(jīng)會忽略一些過程而更快捷地到達興奮的初元。但有一點不能改變。喚起感動,所激發(fā)的仍是人類的詩性。
詩,漸漸潛入音樂,繪畫,以及所有藝術之中,人們所感受到并為之亢奮的,仍是詩性。這是原點。作為詩人,我為能保持在原點上的亢奮而驕傲。當然,如果有必要,跨越半個地球與它去求歡,也是值得的。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四
一部著作因其宏偉的篇章而不朽,一位偉人因其不朽的著作而廣為世人所知。可以說,一部篇幅宏大,內(nèi)容精奧的著作就是一位學者名家思想的積淀,也是其思想體系中最為深刻的一部分,我們可以透過其著作的內(nèi)容精神發(fā)掘一個人物背后的歷史,更可以透過一部著作窺探一個時代的主流精神脈絡。而羅爾斯所寫的《正義論》,正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部著作,時代的精神在其中我們可以窺探一二,作者的思想也讓我們在這部著作中得以發(fā)掘,而人類社會遠古留存的“正義觀”,更因這部著作得到了質的升華。
論及“正義”,我們不得不首先將目光投向西方的“自由主義”精神。堅持個人主義原則,維護資本主義秩序的“自由主義”一直是西方的主流思潮之一。與現(xiàn)代自由主義相比,傳統(tǒng)自由主義已經(jīng)在許多地方體現(xiàn)出別具一格的不同,如傳統(tǒng)自由主義將個人置于至高無上的地位,而現(xiàn)代自由主義則將個人自由與公共利益進行融合的試驗。而在自由主義思想中,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即是“正義觀”。什么是自由,怎樣才能達到真正的自由,需要用什么原則來規(guī)范自由,使之成為有序的自由,而在這里,“正義觀”就充當自由主義的道德基礎而存在,正義原則成為實現(xiàn)自由價值所應遵循的指導方針。所以,在這一角度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正義與自由主義是兩個正相關的思潮,正義觀盛則自由主義強,正義觀弱則自由主義衰。所以,集羅爾斯“正義思想”之大成的《正義論》,也標志著自由主義在20世紀步入了其發(fā)展的巔峰。
羅爾斯的《正義論》以其宏大的篇幅論述了一個在人們沒有探究前一直認為是很簡單的“正義觀”,即什么是“正義的”,什么是“不正義的”?;蛟S如果沒有羅爾斯《正義論》的出現(xiàn),現(xiàn)在我們對“正義”的理解可能仍會停留在膚淺的字面含義以及簡單的道德潛意識規(guī)范下。而《正義論》的出現(xiàn),讓我們開始從不同的角度思考“正義”的更深層次內(nèi)涵及與外部(即正義外延不涵括的對象)的關系。在這部著作中,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羅爾斯這位學者探究事物時的嚴密思維邏輯形式,以及其思考問題和論述問題時那種用假設進行精密邏輯推理進而產(chǎn)生實證結論式的論證方法,在這兩個方面,羅爾斯的論證方式都有著似乎完美的形式(當然,這只是在其論證方式的外延這個層次來說的)。在這個方面,特別是邏輯推理的形式,能讓我們學到的確實很多?!墩x論》同時還有著嚴密的結構形式,其論述的內(nèi)容雖然從表面上看起來較為零散,但是如果細究就會發(fā)現(xiàn),這本著作始終是圍繞著一條主線展開的,即“正義的起源―正義理論的主要思想理論―正義理論的兩原則―拓展至與之相關的外部環(huán)境”,在這條主線中,也不斷插入其他學者的理論思想以論證羅爾斯自己的正義觀,并試圖通過其他“思想論”來理解自己的正義觀,雖然本書內(nèi)容的描述較為艱澀,但細讀幾遍,依舊能窺探其思想一二。
在《正義論》中,羅爾斯首先將西方傳統(tǒng)思想中的社會契約理論普遍化,并使之更為抽象,將社會契約論中的“原始狀態(tài)”這種假設作為“正義觀”起源的時間標尺,表達了正義原則是在一種公平的原始狀態(tài)中得到一致同意的這一思想,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自己的“正義”概念,即指某種不相讓的要求之間的平衡,正義觀則指識別關于決定這種平衡的各種考慮的一些列有關原則,從而使“正義”由模糊到清晰,雖然這一概念是以假設作為前提的,但是這并不妨礙羅爾斯進行邏輯上的論證。在此基礎上,羅爾斯提出了正義的主要思想理論,使“正義”更進一步清晰地展現(xiàn)在我們面前。隨后,作者又對自己論述的一些細節(jié)進行補充與比較,使自己的理論更為精細化,條理更為清晰。在這里我們可以很容易發(fā)現(xiàn)作者的主要目的――使自己的理論更為精確,為“正義觀”奠定完備的思想體系,防止遭致批判的厄運(雖然實際上在后來遭致許多學者的批評)。在羅爾斯的所有論述中,讓筆者印象最為深刻的當屬對“正義兩原則”的論述,這兩個原則即使放在今天也具有十分普遍的意義,即“每個人都有平等權利去擁有可以與別人的類似自由權并存的最廣泛的基本自由權”和“對社會和經(jīng)濟不平等的安排應能使這種不平等不但可以合理地指望符合每一個人的利益,且而與向所有人開放的地位和職務聯(lián)系在一起。”在這兩個原則中,我們可以看出羅爾斯關于“正義”最精髓的思想價值:每個人對其基本權利與自由都有一種平等的要求,即自己權利和自由的實現(xiàn)應以不損害他人權利和自由為前提,自己與他人在這一點處于平等地位。社會和經(jīng)濟不平等要滿足兩個條件,即它們所從屬的崗位應在機會公平均等下對所有人開放和它們要最有利于那些最不利的社會成員,第一個優(yōu)先于第二個。在這點上,我們可以看出羅爾斯對正義的論述有向社會弱勢群體傾斜的傾向。在后面篇章中,羅爾斯還對這兩個原則進行了十分詳盡的解釋論證,足見其重視程度。
前面已經(jīng)提到“正義”作為自由主義的一大內(nèi)容與基礎,是與自由主義密不可分的,而自由主義在相當大程度上表現(xiàn)在政治運作上,所以羅爾斯的“正義觀”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當成是“政治正義觀”,這樣,羅爾斯的“正義觀”就與政治框架或架構聯(lián)系起來,表現(xiàn)在政治上就成為它是為立憲民主政體的基本結構擬定的正義觀等這些“服務性”功能。這樣,羅爾斯在政治上,《正義論》的任務便是尋求一種適合于立憲政體的正義觀,尋求那些能使社會穩(wěn)定,增強團結的辦法。從而《正義論》就在一定程度上擺脫了單純的正義論外延的條框內(nèi)理論論述,達到與政治架構相結合的實踐價值,這不得不說是羅爾斯理論推理模式向外拓展的特色之一。這種論證方法或稱之為“價值迂回、目的迂回”的取向,使羅爾斯的正義論又回歸“現(xiàn)實世界”,從而擺脫成為“花瓶”理論的命運。
而“自由優(yōu)先原則”又是羅爾斯在其著作中提出的一個重要原則,認為自由是至高無上的,但是這種“自由優(yōu)先”原則在他的正義觀兩大基本原則的框架下則成為一種平等的自由優(yōu)先原則,即自由是優(yōu)先的,是至高的,但這種優(yōu)先性也同樣是以不損害他人行使這種“優(yōu)先”為前提,從而達到一種“平等的自由優(yōu)先”。從這些方面,我們可以看出羅爾斯的正義觀很大程度體現(xiàn)在一種“平等和自治”的意思構架上,使正義觀在一定意義上成為了一種“平等觀”,讓平等的價值在正義的理論中間接展開。
通過以上,我們可以看出,羅爾斯的《正義論》其中的許多價值取向與當今的社會主流價值取向是相一致的,特別是在政治架構中,這個特點則表現(xiàn)得更為明顯。只不過羅爾斯的這些正義觀內(nèi)容在邏輯體系上更加理論化與精細化,但這并不妨礙他的《正義論》對今天社會實踐的指導借鑒意義。如自由、平等、公平等這一系列主流理論的構架,使我們更多的挖掘出其中更為深刻的內(nèi)涵。自由應以平等為基礎,在實現(xiàn)個人自由過程中,每個人的自由權利都是平等的,在行使自由時,不能損害他人自由,這對我們的個人或群體的實踐都有法律上和道德上的指導意義。而自由、平等與公平又為政治實踐特別是政治權力的架構提出了一些框架性的指導思想,即通過怎樣的政治架構能最大限度實現(xiàn)人民的自由與平等,怎樣使程序公正內(nèi)化為實質公正,從而在更大程度上達到人民在這些價值取向上的凝聚力,為我國權力的運作實現(xiàn)更大程度上的聚合力與生命力,從而能一直保持民眾的參與熱情,使之主動實現(xiàn)自己的政治參與。而在社會指向上,這種正義觀則提供了一套詳細的社會價值觀,為全社會樹立一套正確的、邏輯嚴密的價值觀提供了可以參考的理論框架。
《正義論》就是一部這樣的著作,不在于其是否有華麗的詞藻,而在于其是否有價值不可估量的實質,真正的巨著,是因其實質而不朽的。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五
從這本書里我看到了羅翔老師真實的內(nèi)心,看到一個真正高尚的靈魂,我看到一個時刻在自省,時刻在反思,不放縱自己的人,我看到一個將正義看得無比重要并且時刻為之努力的人,一個將人性置于最高處并時刻和邪惡的`靈魂作斗爭的人。我知道人并不能每時每刻都做到這些,雖不能至,心向之,一個人能有這樣的覺悟,在我心中便已經(jīng)能稱得上是一個高尚的靈魂了。一個戰(zhàn)勝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戰(zhàn)勝自己不是一個時刻而是每時每刻。
法律是人類最偉大的文明之一,現(xiàn)在的我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深有體會。法律約束著我們的行為,給我們的行為設置了一個框架,所有人都不得越界,但是法律只不過是對人性的最低要求,沒有觸犯法律的惡人也比比皆是。所以在法律之外,我們?nèi)祟惛鼈ゴ蟮氖俏覀冊趯谷诵詯耗е羞_成的共識,即道德約束。這也是體現(xiàn)人類尊嚴的地方,他讓我們脫離原始的粗魯,給我們帶來了安寧的生活。
最后,我為人們因為自己卑鄙的猜測和無端的誹謗使得羅翔老師退出網(wǎng)絡感到心痛。走在正義和道德這條路上,羅翔老師一定也很辛苦,在此,向羅翔老師示以由衷的欽佩。借以這本書,共勉。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六
約翰?羅爾斯(johnrawls1921―),美國著名哲學家、倫理學家,19生于馬里蘭州的巴爾的摩,1943年畢業(yè)于普林斯頓大學,1950年在該校獲博士學位,以后相繼在普林斯頓大學(1950―1952年)、康奈爾大學(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學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學(1962―)任教,現(xiàn)為哈佛大學哲學系教授。
《正義論》一書是羅爾斯積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羅爾斯思想之大成,把羅爾斯十多年來所發(fā)表的論文中表達的思想發(fā)展成為一個嚴密的條理一貫的體系――即一種繼承西方契約論的傳統(tǒng),試圖代替現(xiàn)行功利主義的、有關社會基本結構的正義理論。
羅爾斯有一句名言: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一種理論,不論它多么精致和簡潔,只要它不真實,就必須加以拒絕或糾正。同樣,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們?nèi)绾斡行屎陀袟l理,只要它們不正義,就必須加以改造或廢除。每個人都擁有基于正義的不可侵犯性,這種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會整體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如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筆者認為應該從如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理念層面)要從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入理解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意義,要妥善協(xié)調(diào)、統(tǒng)籌兼顧社會各方面利益,正確處理人民內(nèi)部矛盾,及時化解各種社會風險。其次,(決策層面)制定法律法規(guī)、政策措施的時,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群眾的意見,要綜合考慮給群眾帶來的長遠利益和現(xiàn)實利益,要找準最大多數(shù)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階層、不同群體具體利益的平衡點。第三,(操作層面)要高度關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財政資金地用于社會公共事業(yè)發(fā)展和解決低收入階層的困難和問題,對困難群體給予的關心和幫助。第四,(制度層面)要建立健全促進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長效機制,有關促進公平正義的改革措施必須整體推進,相互配套,要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jīng)濟與社會等多種手段,使絕大多數(shù)人民群眾共享改革開放帶來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成果。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七
2、誠懇。不欺騙人;思想要純潔公正;說話也要如此?!溃└惶m克林。
3、敬人者,人恒敬之;愛人者,人恒愛之?!献?。
4、修身絜行,言必由繩墨?!巍ね醢彩?BR> 5、火不侵玉?!啤⒂礤a。
6、君子出處不違道而無愧?!巍W陽修。
7、把愛拿走,我們的地球就變成一座墳墓?!桌蕦帲ㄓ?。
8、正義是一種高尚的幻象?!馗窦{。
9、正義至高無上的尊號?!_馬帝國時期傳記作家倫理學家普盧塔克。
10、真者,精誠之至也,不精不誠,不能動人?!肚f子漁父》。
11、仁慈和正義是并轡齊驅的。——杜特斯。
12、守法持正,嶷如秋山。——唐代文學家劉禹錫《司空奚公神道碑》。
13、士窮乃見節(jié)義?!啤ろn愈。
14、本性流露永遠勝過豪言壯語?!ㄓⅲ┤R辛。
15、真實之中有偉大,偉大之中有真實?!ǚǎ┯旯?。
16、真實與樸實是天才的寶貴品質?!ㄌK)斯坦尼斯拉夫斯基。
17、激濁揚清,嫉惡好善。——唐·吳兢。
18、公正無私,一言而萬民齊。——《淮南子·修務訓》。
19、奉公如法則上下平。——《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20、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妒酚洝ぬ饭孕颉?。
21、臨官莫如平,臨財莫如廉?!獎⑾颉墩f苑·正理》。
22、鞠躬盡瘁,死而后已?!T葛亮《后出師表》。
23、有公心必有公道,有公道必有公制?!敌陡底印ねㄖ尽贰?BR> 24、發(fā)號施令,在乎必行;賞德罰罪,在乎不濫?!墩撔亲儭?。
25、有功則賞,有罪則刑。——司馬光《進修心治國要札子狀》。
26、惟公則生明,惟廉則生威?!山稹秱骷覍殹ぜ濊ぁ贰?BR> 27、人人好公,則天下太平;人人營私,則天下大亂?!獎Ⅸ槨独蠚堄斡洝?。
28、公者無私之謂也,平者無偏之謂也?!濉ず螁?。
29、公與平者,即國之基址也?!濉ず螁?。
30、誠無不動者,修身則身正,治事則事理?!ㄋ危顣r。
31、真誠是通向榮譽之路。——(法)左拉。
32、真誠并不意味著要指責別人的缺點,但卻意味著一定不恭維別人的缺點。
33、沒有單純、善良和真實,就沒有偉大?!ǘ恚┝蟹颉ね袪査固?。
34、寧以義死,不茍幸生,而視死如歸。——宋·歐陽修。
35、正義是人類最大的利益?!绹骷翼f伯斯特。
36、平而后清,清而后明?!巍に抉R光。
37、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鏡至明而丑者無怒?!龂?。
38、公正是施政的目的`?!ぁさ迅!?BR> 39、虛榮告訴人們什么是榮譽;良心告訴人們什么是公正?!m多。
40、讓我們記住,公正的原則必須貫徹到社會的最底層?!魅_。
41、做事公正一小時,勝過祈禱五晝夜?!⒗?。
42、一切背離了公正的知識都應叫做狡詐,而不應稱為智慧?!乩瓐D。
43、力量來自公正?!挚?。
44、公正是賞罰公明者的美德。——亞里士多德。
45、高于道德的東西必須基于公正,包含公正,并通過公正的途徑去獲取?!怼讨?。
46、對他人的公正就是對自己的施舍?!系滤锅F。
47、在政府事務中,公正不僅是一種美德,而且是一種力量?!闷苼?。
48、公正不但必須做到,為了令人信服,它還必須被人看到。——比奇科默。
49、公其心,萬善出?!鳌し叫⑷妗?BR> 50、言非法度不出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唐·楊炯。
51、公之為言,公正無私也?!獫h·班固。
52、事在是非,公無遠近?!啤埦琵g。
53、有公心,必有公道。——晉·楊泉。
54、目貴明,聽貴聰,心貴公。——鄧析子。
55、以至公無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鳌卫?。
56、一言得而天下服,一言定而天下聽,公之謂也〈管子〉。
57、人人相親,人人平等,天下為公,是謂大同?!濉た涤袨椤?BR> 58、一心可以興邦,一心可以喪邦,只在公私之間爾?!巍ぶ祆?。
59、治身莫先于孝,治國莫先于公?!巍ぬK軾。
60、天下事,壞于懶于私。——宋·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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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八
1、心無私欲,自然會剛;人無邪念,自然公正。
2、我知道怎樣給自己公正的評價,我不自戀,還挺客觀的。哪怕人人都說喜歡我,我也不會飄飄然,因為我很明白自己遠沒有做到一百分。同樣,就算有人說我一無是處,我也不會介意,我很清楚自己做得并不差。
3、人最大的敵人就是你自己,所以和別人比不如和自己比,只有和自己比,才有知足感,增加自信心。不要拿別人的標準,總來衡量折磨自己,這樣只會助長他人威風,貶低自己實力。遇到別人不公正的評論,只要不傷及到你個人的尊嚴,那就讓他說去吧!
4、凡勇敢、克制、公正,比諸真德皆惟依智慧而立。
5、我提出:一個違反良心告訴他那是不公正法律的人,并且他愿意接受牢獄的刑罰,以喚起社會的良心認識到那是不正義的,實際上他表現(xiàn)了對法律的最高敬意。
6、時間是最偉大、公正的裁判。
7、為了自己想過的生活,勇于放棄一些東西。這個世界沒有公正之處。若要自由,就得犧牲安全。若要閑散,就不能獲得別人評價中的成就。若要愉悅,就無須計較身邊的人給予的態(tài)度。若要前行,就得離開你現(xiàn)在停留的地方。
8、司法公正是通過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實現(xiàn)的,對于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的關系,眾說紛紜。
9、我們要想涵養(yǎng)公正的品德,就應養(yǎng)成一種不茍的優(yōu)良習慣。林肯。
10、除要求法官應具備優(yōu)良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外,還應具備深厚扎實的法律素養(yǎng),精通法律專業(yè),善于審判經(jīng)驗,嚴格依法辦案,在這個基礎上,才能保證法官公正行使裁量權,防止法官的恣意妄為和翻云覆雨。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九
讀完了這部巨著,對我觸動還是挺大的。剛逛了下豆瓣,發(fā)現(xiàn)給這本書作評論的人特別少,而且很多人反應這部書難度,我就突然對自己的信心倍增,因為我沒有覺得它難度,只是覺得羅爾斯是個太謹慎的學者了,總是不斷給自己設置理論上的限制,并且從先驗和經(jīng)驗兩條路徑來系統(tǒng)而仔細的論證自己的正義原則。
在第一編“理論”部分,羅爾斯主要從原初狀態(tài)出發(fā),為了讓原則更加的簡單而且易于推出,他還預設了無知之幕,由此,他論證了處于無知之幕狀態(tài)下的`人們會傾向于統(tǒng)一兩個正義原則,第一原則即自由平等原則,第二原則即機會均等及差別原則。雖然主要內(nèi)容只有這么多,但是謹慎的羅爾斯花了整整一編來說明這些問題,包括對無知之幕的限定,對原初狀態(tài)的說明,以及為什么要假設這樣一個前提,通過與功利主義、直覺主義的對比,說明人們?yōu)槭裁磿x擇正義原則(最大最小值推理),正義原則有著什么樣的特征,而這兩個正義原則之間以及內(nèi)部又有怎樣的詞匯序列,這種詞匯序列是如何形成的……總之,羅爾斯在不斷的與各種功利主義對比中,詳細而又全面的說明了正義的兩個原則是如何被選擇的。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二十
羅爾斯的理論,也可以說反映現(xiàn)代西方社會里政治事務日益世俗化的現(xiàn)實———政治過程逐步擺脫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開始尋求建立自身的目標與規(guī)范。多元社會要求政府嚴格按照公正規(guī)則與程序辦事。
除程序和規(guī)則外,對于相互沖突的價值觀念之爭,政府必須嚴守中立。也因為這個緣故,羅爾斯的正義原則,在所有這些問題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場,或者講沒有立場。
可以這么說,政治自由主義的目標,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觀念,來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義的社會,能夠包容多種不同的價值理想和多樣化的生活形態(tài)。羅爾斯的正義論就是想達到這個目標。除兩個基本點———基本自由權利不可剝奪、社會經(jīng)濟不平等必須照顧底層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義原則力圖與各種相互沖突的價值觀,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這一點,給它自由主義的特色。
不過,這并不是說,羅爾斯的正義原則就是價值觀中立的。正如羅爾斯所說,雖然邏輯出發(fā)點是價值觀中立,由此所推導出的結果卻往往不是價值觀中立的。正義原則的一大功能,就是規(guī)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許的價值觀的內(nèi)容。任何行為,若是違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場所選擇的原則,都是一個該譴責的錯誤行為。相應地,要靠這類行為才能得到滿足的價值觀,也必須受到限制。這就是他的正義優(yōu)先性原則:個人的特殊價值觀,不得違背正義原則的要求,否則便沒有合法地位。
從《正義論》的觀點來看,機會均等是公平正義的應有之義。它區(qū)別于功利主義的特別之處,在于它強調(diào)國家要實現(xiàn)正義,即某種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實現(xiàn)。而機會均等規(guī)則是保障個體自致性的發(fā)展起點和過程的平等的基本準則。當前,占我國人口絕大多數(shù)的農(nóng)民階層的教育、就業(yè)和保障存在相當嚴重的機會不均等,這個問題的解決與否關系到我國能否從根本上消除貧富差距,維護社會穩(wěn)定,關系到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成敗。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二十一
當初在選擇閱讀與介紹法律有關的書籍時,《木腿正義》這個名字最先吸引我的眼球。我總覺得這個名字有極大的新穎,有難以言語的魅力。為了滿足不斷萌發(fā)的好奇心,我毅然選擇了閱讀這本書。
下面我先簡要介紹一下作者以及作品內(nèi)容。
作者馮象,0年代生。獲北大英美學碩士,耶魯法律博士。曾經(jīng)從事知識產(chǎn)權與競爭資訊等領域的法律業(yè)務。主要研究法律與宗教、法律與倫理、法律與學、知識產(chǎn)權與競爭資訊。代表作有《政法筆記》、《木腿正義》和《創(chuàng)世紀:傳說與譯注》。而《木腿正義》一書,共有1篇,分上下編。上編16篇談法律,帶有學術性;下編1篇談學,有較強的學術性。整本書作者運用法律和學的個體案例,向我們展示了法律與學、法律與社會的關系。
剛開始欣賞該書時,我總是在想為什么作者要以“木腿正義”定名該書。幸運的是我在書中第一篇就找到了答案。故事是這樣說的:馬丹在兒子出生后不久突然離家出走,但是八年其妻子以及雙親未能得到任何消息。苦于疾病纏繞,臨終前兩位老人選擇寬恕馬丹并決定把全部家產(chǎn)繼承給他,暫時拖由其叔叔皮埃爾照管。夏一個自稱馬丹的人與他們相認。但不久這個新馬丹因遺產(chǎn)問題與皮埃爾發(fā)生爭執(zhí)并把皮埃爾告上法院。皮埃爾因沒得到田產(chǎn)而認定新馬丹是騙子。最終皮埃爾找到了證據(jù)把新馬丹告上法院,雖然新馬丹沉著冷靜,口才了得,但一個木腿人――真正的馬丹闖進了法院,徹底破滅了假馬丹的詐騙夢,假馬丹最終受到應有制裁。這我才明白“木腿”原指的是故事主人公馬丹,而“正義”正如書中所說即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之間的矛盾。而讀完這個故事,我更加堅定了我的信念:邪惡可維持一時,不能夠維持一世,邪惡終究會被正義所吞噬。
書中有一個故事讓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是我在這本書看到的故事中最喜歡的一個。這讓我生發(fā)一個疑問:法律、法治要怎樣盡可能做到完美?故事引自一部叫《秋菊打官司》的電影,秋菊的男人和村長吵了架并罵村長“斷子絕孫”,由于村長只有女兒沒有兒子,他聽后大怒并踢了對方“要命的地方”。秋菊要村長認錯但他堅決不肯,她就一級一級往上搞去討她的“說法”。后秋菊難產(chǎn),但是村長救了她的命,她百般感恩,決定邀請村長出席兒子的滿月酒席,但就在酒席的那一天村長就因被上級查到了秋菊男人的傷處而被政府抓走,秋菊無比難堪。誠然,法律有權對傷人事進行制止并對傷人者進行制裁,(fsir)但是我覺得法律并不能像機器那樣呆板。既然秋菊、秋菊的男人以及村長之間已經(jīng)達成和解,那為什么還要有村長被抓走這樣的結局發(fā)生呢。法也是要合理變通的,正如書中所說:國家法律的.現(xiàn)代化過分強調(diào)與國際“接軌”而壓制民間法及其他傳統(tǒng)規(guī)范。民間法、傳統(tǒng)規(guī)范也是有合理的一面,況且中國法律是從西方引入,既然這樣為什么要過分呆板地強調(diào)法律呢?為什么不結合自身實際,而盲目把別人的客觀實際所制造的產(chǎn)物運用到自身實際呢。我想,中國的法律及法治要盡可能做到完美,必須注重自身客觀實際,懂得與自身的合理的傳統(tǒng)規(guī)范相結合,避免法律成為呆板機器人。當然從另外一個角度看,我們要避免成為第二個秋菊,因為秋菊嚴格說是一個“法盲”,這正是推進法治所忌諱的。秋菊只想到法律保障的是個人權利,保障她那所謂的“說法”,但是卻沒想到法律要制止違法事。案例中村長踢中秋菊的男人的“要命的地方”顯然是侵犯了別人的生命健康權,如果秋菊有較強法律意識,就算其與村長已達成和解,她也不會覺得村長被抓走是一個令她難堪的結果。
愚以為,此書一個較大的亮點是增加了漫畫,這有助于增加讀者的興趣,提升讀者欣賞漫畫的能力。通過欣賞漫畫,讀者可以加深對故事的印象,甚至可以有一種身臨其境的感覺。另一方面,作者憑借其深厚的法學與學功底,使得故事講述極為流暢嚴謹,在加深讀者閱讀興趣的同時更能提升讀者的寫作表達能力。
總之,我覺得此書最覺得關注的就是那個講述秋菊的故事了。因為它對于現(xiàn)代法律、法治化進程都有一定程度的借鑒意義。而且,在法制觀念越越深入人心的當今社會,秋菊這個形象更能為我們提供一個反面教材,那就是避免“法盲”,積極做法律的學習者。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二十二
朱莉婭?克里斯蒂娃是當代法國著名的文學理論家之一.她在進行理論研究的過程中深受巴赫金語言哲學理論和狂歡化文學思想的影響,并認為巴赫金的.研究不僅闡釋了文本之間的關聯(lián)關系,而且預示著在諸學科之間建立間性聯(lián)系的可能性.她借用巴赫金的研究成果以及精神分析學說和馬克思價值生成理論,在解釋文本間性、現(xiàn)象文本與生成文本、過程主體、符號與象征等獨特概念的同時,深入探討了文本意義的形成過程問題.
作者:孫秀麗作者單位:黑龍江大學,西語學院,哈爾濱,150080刊名:黑龍江社會科學英文刊名:heilongjiangsocialsciences年,卷(期):“”(2)分類號:h0-06關鍵詞:克里斯蒂娃巴赫金文本間性符號過程主體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一
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美國,民權運動、戰(zhàn)爭等因素促成了這本《正義論》的問世。
正義論總共分為三大部分,作者羅爾斯由純粹理論發(fā)展為實際操作,進而證明自己的構想的正確性,關于正義的主題,作者主要研究的社會正義問題。即研究社會基本結構在分配基本的權利和義務、決定社會合理的利益或負擔之劃分方面的正義問題。羅爾斯以一個哲學家的身份,站在道德的角度徹徹底底地研究并深入探討了社會基本結構這個問題,涉及到了倫理學、政治學、法學、經(jīng)濟學等諸多領域,可謂是相當詳細地闡述了他的“正義的公平”,試圖達到一種全面、平衡的狀態(tài),使得他的理論具有最大限度的可實施性以及擁有最大空間和回旋的余地。這也是《正義論》一書的初衷,為當時的美國民主社會提供另一種可能,能最大限度地為美國公民所接受的新的道德基礎,以期能擺脫長期占據(jù)領導地位的功利主義,保障與實現(xiàn)個體的自由、權利。
在書的第一編中,著重闡述了基本的幾種理論,主要的是正義原則。一為平等自由原則,一為差別原則和機會的公正平等原則。這一思想繼承傳統(tǒng)的西方契約論,試圖代替大行其道的功利主義。從整本書及現(xiàn)實的角度來看,這些理論還是過于理想化,并不能涉及任何現(xiàn)實的制度和政策??芍^是一種“烏托邦式”的理論,例如羅爾斯他假設存在一個穩(wěn)定的“良序社會”,所有人具備大致相同的道德信念,形成了廣泛的共識,很明顯與現(xiàn)代社會存在著較大差距。但也并不完全是那種老式的、陳舊的、充滿幻想的烏托邦理論,書中蘊含的思想的光芒和一種全新的證明方式和標準則為后世之人提供了無限可能。整本《正義論》是理想與現(xiàn)實的高度結合,無論在深度還是廣度方面都能擦出思想的火花。“反思的平衡”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通過反復、來回地修改契約環(huán)境的條件或是及時修改、調(diào)整我們的判斷,以此來符合原則。這種“深思熟慮的判斷”就是羅爾斯諸多論證中的一種有力方法。
同時,羅爾斯擺脫前人的窠臼,注重思辨及對現(xiàn)實道德問題的關注,開始偏重實質性的問題,在單純的分析中加入了思辨的成分,使得當時的倫理學有了新一步的發(fā)展。
書中最大的亮點或許并非是那些理論,但是羅爾斯嚴密的、條理一貫的邏輯論證確實是讓人折服,層層論述,環(huán)環(huán)相扣,通過與他人理論的反復對比,互相修正,證明自己理論存在的合理性、優(yōu)越性以及科學性。
邏輯論證的嚴密性、科學性、新穎性只能依靠閱讀原著才能深刻體會,三言兩語并不能概括出精彩之處。那就對第一編中的理論部分進行簡單的議論。
整本書最重要的原則就是正義原則。原文如下:“第一個原則:每個人對與其他人所擁有的最廣泛的平等基本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系都應有一種平等的權利。第二個原則:社會和經(jīng)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被合理地期望適合于每一個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于地位和職務向所有人開放?!焙唵胃爬ㄒ幌?,就是“平等自由原則”,“差別原則和機會的公正平等原則”。正義的兩個原則是按照詞典序列排列的,也就是“優(yōu)先性”,第一原則優(yōu)先于第二原則。第一個原則保障了所有人的自由,這點很容易理解。第二個原則則是希望達到均富的狀態(tài),即對于一種機會而言,每個人都能公平平等地得到分配。從字眼上看,可能與“差別原則”背道而馳,但“差別原則”的本質并不是主張平均,恰恰相反,羅爾斯默許甚至主張差別的存在,只是用了一個嚴格的條件去約束這個差別原則。這些差別必須有利于最不利者。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種機會如果是以不平等的方式存在的話,那么它勢必是有利于增加那些機會較少者的機會。允許這種差別的存在是為了達到補償原則的目的。由于出身、天賦等不可控因素的存在,勢必會產(chǎn)生兩種境況的人,最不利者和最有利者。差別原則即是為了縮小這兩者之間的距離而特意提出的,力求確保一種“最大的最小值”。這僅僅還只是一種理論,在實踐的過程還存在著許許多多的問題,還是那句話,過于理想化。
為了保障正義原則的實行,羅爾斯不遺余力地闡述“原初狀態(tài)”這種理想的社會環(huán)境?!皼]有一個人知道他在社會中的地位——無論是階級地位還是社會出身,也沒有人知道他在先天資質、能力、智力、體力等方面的運氣”,這些就是原初狀態(tài)的基本特征。而一切的目的——正義原則——則是在一種無知之幕后被選擇的。通過建構“無知之幕”,最終使得所有公民在原初狀態(tài)中處于同等的地位,天賦等因素無法為個體進步提供任何便利。即使假定了一個原初狀態(tài),人們本有的理性也并未因此消失殆盡,各方都有理性,對于各種“善”,人們都能以“無知之幕”為背景,以正義原則為基礎,遵照最大的最小值原則,理性地、不偏不倚地進行選擇。至此,就是《正義論》的理論部分的論述。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二
大一第一學期的時候,學院舉辦了一個讀書沙龍的活動,就是那時,我讀了美國哈佛大學教授約翰·羅爾斯的《正義論》一書。關于這本書,本人覺得很有深度,其實我多少有點看不明白的,或者我根本駕馭不了這本書。
羅爾斯在《正義論》當中提出了關于正義的兩條原則:第一條是所謂平等的自由原則,即每個人應該在社會中。享有平等的自由權利;第二條原則包括差別原則與機會平等原則。前者要求在進行分配的時候,如果不得不產(chǎn)生某種不平等的話,這種不平等應該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們的最大利益,就是說,利益分配應該像處于不利地位的人們傾斜;后者要求將機會平等的原則應用于社會經(jīng)濟的不平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術與動機的人們享有平等的獲得職位的機會。我覺得這兩條原則既反映了人類社會的基本現(xiàn)狀和廣大人民的需求,首先,現(xiàn)實中每個人都存在著各種差別,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獲得公平的機會,而人們恰恰就是需要平等的自由權和公平的機會。
羅爾斯把既存的主導西方社會的正義理論分為兩大類:功利主義的正義觀和直覺主義的正義觀。但是羅爾斯對功利主義和直覺主義都是不贊成的,而且尤其反對功利主義。認為在現(xiàn)代道德哲學的許多理論中,某種形式的功利主義始終占據(jù)上風。道德哲學是社會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礎之一,不改變一個社會占主導地位的道德哲學,使不可能改變這個社會的各種體制。從這點出發(fā),羅爾斯便把功利主義的正義觀當作了批判對象。
根據(jù)《正義論》的內(nèi)容,羅爾斯確信功利主義的正義觀存在著幾個弊端:
(四)它認為任何欲望的滿足本身都具有價值,而沒有區(qū)別這些欲望的性質,不問這些滿足的來源和性質以及它們對幸福會產(chǎn)生什么影響,如怎樣看待人們在相互歧視或者損害別人的自由以提高自己的尊嚴中得到快樂的行為。這里直接表現(xiàn)為對功利主義的批評,也間接地批評了西方社會存在的各種不公正現(xiàn)象,如分配不平等,欲望至上,種族歧視,貧困問題等。
雖然我并沒有了解到西方的功利主義的正義觀,但是。從這點中我的確認為羅爾斯是個正義之人,而且極具挑戰(zhàn)精神。所以我非常敬佩羅爾斯先生。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三
約翰·羅爾斯(johnrawls1921-),美國著名哲學家、倫理學家,1921年生于馬里蘭州的巴爾的摩,1943年畢業(yè)于普林斯頓大學,1950年在該校獲博士學位,以后相繼在普林斯頓大學(1950-1952年)、康奈爾大學(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學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學(1962-)任教,現(xiàn)為哈佛大學哲學系教授。
《正義論》一書是羅爾斯積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羅爾斯思想之大成,把羅爾斯十多年來所發(fā)表的論文中表達的思想發(fā)展成為一個嚴密的條理一貫的體系——即一種繼承西方契約論的傳統(tǒng),試圖代替現(xiàn)行功利主義的、有關社會基本結構的正義理論。
羅爾斯有一句名言: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一種理論,不論它多么精致和簡潔,只要它不真實,就必須加以拒絕或糾正。同樣,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們?nèi)绾斡行屎陀袟l理,只要它們不正義,就必須加以改造或廢除。每個人都擁有基于正義的不可侵犯性,這種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會整體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如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筆者認為應該從如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理念層面)要從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入理解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意義,要妥善協(xié)調(diào)、統(tǒng)籌兼顧社會各方面利益,正確處理人民內(nèi)部矛盾,及時化解各種社會風險。其次,(決策層面)制定法律法規(guī)、政策措施的時,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群眾的意見,要綜合考慮給群眾帶來的長遠利益和現(xiàn)實利益,要找準最大多數(shù)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階層、不同群體具體利益的平衡點。第三,(操作層面)要高度關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財政資金更多地用于社會公共事業(yè)發(fā)展和解決低收入階層的困難和問題,對困難群體給予更多的關心和幫助。第四,(制度層面)要建立健全促進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長效機制,有關促進公平正義的改革措施必須整體推進,相互配套,要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jīng)濟與社會等多種手段,使絕大多數(shù)人民群眾共享改革開放帶來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成果。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四
花了12天讀完了這部巨著,對我觸動還是挺大的。剛逛了下豆瓣,發(fā)現(xiàn)給這本書作評論的人特別少,而且很多人反應這部書難度,我就突然對自己的信心倍增,因為我沒有覺得它難度,只是覺得羅爾斯是個太謹慎的學者了,總是不斷給自己設置理論上的限制,并且從先驗和經(jīng)驗兩條路徑來系統(tǒng)而仔細的論證自己的正義原則。
在第一編“理論”部分,羅爾斯主要從原初狀態(tài)出發(fā),為了讓原則更加的簡單而且易于推出,他還預設了無知之幕,由此,他論證了處于無知之幕狀態(tài)下的人們會傾向于統(tǒng)一兩個正義原則,第一原則即自由平等原則,第二原則即機會均等及差別原則。雖然主要內(nèi)容只有這么多,但是謹慎的羅爾斯花了整整一編來說明這些問題,包括對無知之幕的限定,對原初狀態(tài)的說明,以及為什么要假設這樣一個前提,通過與功利主義、直覺主義的對比,說明人們?yōu)槭裁磿x擇正義原則(最大最小值推理),正義原則有著什么樣的特征,而這兩個正義原則之間以及內(nèi)部又有怎樣的詞匯序列,這種詞匯序列是如何形成的……總之,羅爾斯在不斷的與各種功利主義對比中,詳細而又全面的說明了正義的兩個原則是如何被選擇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羅爾斯主要是描述滿足兩個正義原則的社會基本結構并考察它們給個人所帶來的義務和職責。應該說,這是理論應用于現(xiàn)實的制度和個人的部分。這也是使理論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環(huán)。在應用于制度時有四個階段的序列,即接受正義原則、立憲階段、立法階段、法官和行政官員把指定的規(guī)范應用于具體個人階段,這四個階段也是去無知之幕的過程。而正義原則的第二原則即機會均等和差別原則在經(jīng)濟分配制度中也將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羅爾斯還考慮用儲蓄正義來解決代際間的正義問題。至于在個人的責任和義務部分,羅爾斯基于正義原則推導出了許多個人的義務和責任,如忠誠、承諾等。另外,羅爾斯還特別考察了社會出現(xiàn)不正義法律的情況,他強調(diào)這種情況是可能發(fā)生的,而且人們還必須去遵守,因為這是過半數(shù)原則所通過了的,但是人們也可以通過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絕等方式來表示抗議。總之,在這一編里,羅爾斯更多的是將理論上的正義原則和現(xiàn)實情況結合起來,從而為政治制度和經(jīng)濟體制的安排提供了一些具體的方案。
第三編“目的”部分,羅爾斯主要是對正義原則的一些補充說明,解決其穩(wěn)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問題,這涉及到討論什么是善,在選擇善時所需要的合理選擇原則及審慎合理性原則,正義感與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維護社會穩(wěn)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義感如何獲得等等。我感覺這部分的條理不是很清楚,但是主要論述的還是關于穩(wěn)定性和一致性的問題,而其中牽扯到了很多道德哲學的概念。
羅爾斯的回答必然是社會體制的問題,因為正義的原則還沒有被人們普遍的意識到接受并貫徹:平等自由并沒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們往往同意犧牲平等自由而換取更大的經(jīng)濟效益,或者國家打著和諧的旗號去肆意的踐踏人民的自由權,機會也不是對每個人都敞開,往往富裕的有權的人有更多的機會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這也就是為什么中國出現(xiàn)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現(xiàn)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獲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會的發(fā)展也并沒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農(nóng)民,農(nóng)民工們作為社會最底層的人并不安居樂業(yè),他們對于自己所受到的損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極其的不滿和憤慨,整個社會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國,正義原則的任何一條原則都沒有得到貫徹和落實,一個真正公平正義的社會在中國能建立起來嗎?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之路還有多遠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為著中國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奮斗!
羅爾斯頓自然價值論和全新價值哲學理論的建立論文。
正義價值的法學探討。
正義價值的法學研究論文。
寫給正義的公開信。
政治哲學有關社會正義問題論文。
寫給正義的公開信原創(chuàng)散文。
寫給正義的公開信散文隨筆。
刑事訴訟法中的程序正義。
論社會憲政。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五
1971年,哈佛大學的哲學教授羅爾斯發(fā)表了他的《正義論》,在西方國家立即引起了巨大的反響。該書被西方學術界譽為20世紀政治哲學、法哲學、道德哲學和社會哲學的“最偉大的成就”和“劃時代的理論”,還被推崇為與洛克《政府論》和密爾《論自由》相并列的“自由民主傳統(tǒng)的經(jīng)典著作”。
《正義論》之所以蕏了如此巨大的影響,根本原因在于其中所提出的關于社會正義的完整體系實現(xiàn)了兩個重大轉折:第一,實現(xiàn)了從實證主義和相對主義向規(guī)范理論的復歸,從而使西方的自由主義傳統(tǒng)得以承續(xù)和弘揚;第二,實現(xiàn)了從功利主義向“社會契約”論的回歸,強調(diào)了個人權利對于福利總量的優(yōu)先性、正義對于功利的優(yōu)先性。
羅爾斯認為,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義包括社會正義和個人正義,而羅爾斯所論述的正義主要是指社會正義,即社會制度的正義。在他那里,“正義的主要問題是社會的基本結構,或更準確地說,是社會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權利和義務,決定由社會合作產(chǎn)生的利益之劃分的方式?!币虼?,他的正義論也被稱為分配正義論。
羅爾斯認為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正義是分配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劃分由社會合作產(chǎn)生的利益和負擔的主要制度。而且正義意味著平等,因此提出了正義的兩個基本原則,一是涉及權利和義務的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則:每個人對與所有人所擁有的最廣泛平等的基本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系都應有一種平等的權利;二是涉及到地位、收入、財富包括權力的分配的差異原則:在社會的和經(jīng)濟的不平等出現(xiàn)時,在與正義的儲存原則一致的情況下,適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或者在機會公平平等的條件下職務和地位向所有人開放。
(一)羅爾斯“正義”概念提出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美國社會面臨著種種矛盾,諸如陷入越戰(zhàn)泥潭,黑人爭取權利的斗爭等。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必須要建立與社會發(fā)展相一致的價值觀念來化解沖突,這就為羅爾斯提出“正義”的概念奠定了良好的社會基礎。在學術領域,美國當時深受分析法學的影響,大多數(shù)人深陷語義和邏輯關系的爭辯之中。為了挽救政治哲學的蕭條局面,必須要有一種理論來取代功利主義思潮,這也促使了羅爾斯“正義”概念的產(chǎn)生。
(二)羅爾斯“正義”概念的基本內(nèi)容。
羅爾斯作為新自由主義的代表人物,其“正義”的概念是為了維護社會的正義、針對分配的正義而提出來的。它將洛克、盧梭和康德的社會契約論作為理論基礎,進而論證西方民主社會的道德價值,反對西方社會傳統(tǒng)的功利主義,提出正義是社會制度的主要美德;非正義的法律制度即使有效,也應加以修正和清除。他還認為正義與社會合作密切相關,制度層面的正義原則和個人層面的正義原則應當有所區(qū)別。
制度層面的正義原則,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最大的平等自由原則,即每個人都有權擁有與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廣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權,包括公民的各種財產(chǎn)權利和政治權利;二是差異原則,即應當使社會和經(jīng)濟的不平等安排,既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又符合公平的機會均等的條件,使之與向所有人開放的地位和職務聯(lián)系在一起。
(三)羅爾斯“正義”思想的思考與小結。
個人權利不可侵犯是本書的立論基礎。有些事情是任何他人或團體都不能對他人做的,做了就要侵犯到他們的權利。這些權利如此強有力和廣泛,以致引出了國家及其官員能做些什么事情的問題。個人權利為國家留下了多大活動余地、國家的性質、它的合法功能及其證明,構成本書的中心內(nèi)容,而一系列廣不同的論題亦在這種探討中涉及。
(1)人類是理性的、文明的、自利的個人集合體。他們的權利與福利應該成為社會政策的核心關注對象。盡管人類必須在一起過商業(yè)、共同體和道德生活,但是,一個人不必為另一個人的利益犧牲他/她自己的利益。
(2)私人企業(yè)與私人財產(chǎn)是基本的,必要的。不僅他們持有相當可觀的社會財富,而且他們對個人自由與自主也是不可或缺的。
(3)市場機制不論具有何種明顯優(yōu)勢,其本質上對于社會資源的分配不是一個充分的向導。它在分配資源時經(jīng)常不考慮公平、道德沙漠與人的尊嚴。
(4)私人財產(chǎn)盡管重要,但它不是絕對的權利。它是在一種共同的社會生活背景下被擁有的,因此,為了達到重要的社會目標,它可以被調(diào)整和限制。
(5)我們對于社會中弱勢成員的責任是基本而不可避免的。作為一個整體的社會,對于其弱勢成員的幫助與關心是一種道德必然——并不僅僅是一種個人慈善行為。
(6)出生和天賦的優(yōu)異并不是應得的,它們不是通過個人努力后獲得的。
(8)能夠跨越黨派利益、并且擁有整體社會視角的唯一機構是政府。政府不是敵人。
羅爾斯的正義論的兩個原則暗示著社會基本結構的兩大方面:一方面是公民的政治權利,一方面是社會發(fā)展和經(jīng)濟利益。中國經(jīng)濟在快速發(fā)展,必然導致一些不公平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而這些不公平現(xiàn)象與政府制定政策時的價值取向息息相關。如何在確保經(jīng)濟快速增長的同時保證的社會的穩(wěn)定是中國當下的必然命題。羅爾斯的公平正義理論,為這個命題提供了解決的理論基礎。
(一)自由平等是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
人民行使公民權利的實質意義在于選擇具體的政治模式,從而使該政治模式能夠真正地、最有效地推動社會的全面進步與發(fā)展,最終能夠真正地實現(xiàn)政治公正、公平的實質目標。羅爾斯正義論的最大平等自由原則可以為民主政治制度的設計提供參考。
(二)加強程序正義建設。
處于社會轉型期的中國,在經(jīng)濟體質和政治體質的改革中,應當從程序正義的角度出發(fā),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合理、公正的社會制度體系,保障公民的平等權利,實現(xiàn)公民在政治、經(jīng)濟和社會各方面平等參與的機會。
(三)樹立公平正義的價值觀,培養(yǎng)公民美德。
“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總要求,“公平正義”就是要切實維護和實現(xiàn)社會公平和正義,是和諧社會的主旨之一?!肮秸x”包含了“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guī)則公平、分配公平”等幾個方面的內(nèi)容。羅爾斯的正義論,其“正義”的概念是為了維護社會的正義、針對分配的正義而提出來的,和諧省會需要公正的秩序以保證公民享有平等的機會。構建和諧社會需要良好的外在制度約束,也需要內(nèi)在道德的提升。
(四)運用差異原則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
社會弱勢群體是指創(chuàng)造財富、積累財富能力弱,就業(yè)競爭能力、基本生活能力差,生存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差,社會權力缺失、社會地位地下、生存狀況差的人群。弱勢群體已經(jīng)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得到了國內(nèi)外的廣泛關注。如何應對和解決中國的弱勢群體問題,已經(jīng)成為中國必須面對的問題。羅爾斯正義論提出的差異原則,其本質就是通過制度的傾斜,從而實現(xiàn)真正的公平正義,雖然羅爾斯提出這一原則時,更多的是代表了資本主義社會中弱勢群體的利益與正義的要求,但該原則在我國弱勢群體利益保護問題上同樣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就我國而言,弱勢群體的出現(xiàn)包括了信息不對稱、經(jīng)濟力量差距、不良的制度影響等諸多方面,其中制度的好壞直接影響人們的社會地位和個人發(fā)展的機會。羅爾斯的差異原則,就是在最大的自由平等原則下提出的。根據(jù)差異原則,我們在制定制度時,應當充分考慮到弱勢群體承擔的社會成本、抵抗風險和變化的能力,讓制度向弱勢群體傾斜,讓表面看起來不平等的制度實現(xiàn)真正的平等,讓社會進步的成果得到全社會的共享。
從制度層面給予弱勢群體充分的保護,減少弱勢群體對強勢群體的仇視,可以減少社會沖突,化解社會矛盾,從而促進社會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
羅爾斯的正義論涉及多個領域,既研究了社會制度層面的正義,又研究了關系到個人利益的正義,它是對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社會存在的反映,對于今天我們深入研究中國社會正義問題仍然具有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羅爾斯的正義論中的平等自由原則和差異原則,既要讓每個人都有權擁有與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廣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權,又要通過社會和經(jīng)濟的不平等安排使社會最不利的人的利益得到最有利的保護。結合我國的現(xiàn)實而言,就是既要讓每個人最大自由地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又要照顧弱勢群體的利益,力圖最大限度的消除不平等現(xiàn)象,以保持社會的公平公正,推進我國的法制化進程。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六
認真讀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領悟呢?讓我們好好寫份讀后感,把你的收獲和感想記錄下來吧。你想知道讀后感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歡迎閱讀與收藏。
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1921),美國著名哲學家、倫理學家,1921年生于馬里蘭州的巴爾的摩,1943年畢業(yè)于普林斯頓大學,1950年在該校獲博士學位,以后相繼在普林斯頓大學(1950-1952年)、康奈爾大學(1953-1959年)、麻省理工學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學(1962)任教,現(xiàn)為哈佛大學哲學系教授。
〈正義論〉一書是羅爾斯積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羅爾斯思想之大成,把羅爾斯十多年來所發(fā)表的論文中表達的思想發(fā)展成為一個嚴密的條理一貫的體系——即一種繼承西方契約論的傳統(tǒng),試圖代替現(xiàn)行功利主義的、有關社會基本結構的`正義理論。
羅爾斯有一句名言: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一種理論,不論它多么精致和簡潔,只要它不真實,就必須加以拒絕或糾正。同樣,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們?nèi)绾斡行屎陀袟l理,只要它們不正義,就必須加以改造或廢除。每個人都擁有基于正義的不可侵犯性,這種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會整體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如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筆者認為應該從如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理念層面)要從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入理解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意義,要妥善協(xié)調(diào)、統(tǒng)籌兼顧社會各方面利益,正確處理人民內(nèi)部矛盾,及時化解各種社會風險。其次,(決策層面)制定法律法規(guī)、政策措施的時,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群眾的意見,要綜合考慮給群眾帶來的長遠利益和現(xiàn)實利益,要找準最大多數(shù)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階層、不同群體具體利益的平衡點。第三,(操作層面)要高度關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財政資金更多地用于社會公共事業(yè)發(fā)展和解決低收入階層的困難和問題,對困難群體給予更多的關心和幫助。第四,(制度層面)要建立健全促進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長效機制,有關促進公平正義的改革措施必須整體推進,相互配套,要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jīng)濟與社會等多種手段,使絕大多數(shù)人民群眾共享改革開放帶來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成果。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七
在寫讀書筆記之前,我想談談讀了這本書幾節(jié)之后給我的感受。拜讀羅爾斯的《正義論》,個人認為理論性太強,又太深奧,大多沒有讀懂,只是了解了許多新的概念,雖然有的是過去知道的詞語,但羅爾斯都有賦予了它們新的內(nèi)涵,諸如,正義,正義觀,公平的原始狀態(tài),契約論等等,很簡略地將書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圍很廣包括了哲學,經(jīng)濟學,倫理學,法學等多門學科。初次接觸這本書的第一章的前幾節(jié),雖然就像之前說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興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讀,也希望自己在讀書的過程中獲取豐富的知識,懂得很多道理。
羅爾斯在開篇論述正義的作用時就直接認為,人類社會的第一美德有兩個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義,并且二者是不可調(diào)和、決不妥協(xié)的。其中,社會基本結構是正義的主題,人們在達成其他協(xié)議之前,首先要就社會制度的原則達成協(xié)議。然而這種締約不是一種實際的歷史行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狀態(tài)中的選擇的結果,它是互相冷淡的個人在無知之幕背后的選擇。下面,我想就公平正義原則的原始狀態(tài)和證明進行簡要分析。
羅爾斯說過:公平的正義并不是一種完整的契約論。因為契約論的思想顯然可以擴大應用于選擇一種或多或少完整的倫理體系,就是說,擴大應用于一種把不但對正義而且對所有美德也同樣適用的原則包括進去的體系。也就是說,正義即公平觀以及它所體現(xiàn)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類觀點所涉及的范圍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會提出類似的結論,這些結論可能更加吸引和新穎。然而要像羅爾斯一樣,要證明這些具有相當普遍性的道德常識,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說服力,卻是異常艱難的。因此,我們只是在意羅爾斯的結論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還要知道羅爾斯是如何證明的,即這些結論是怎樣得出的。只有這樣做,我覺得我們才能夠真正理解羅爾斯的思想;亦只有這樣,才能夠避免一些錯誤與批評,因為羅爾斯在正義論中的論證體系是非常嚴密的,邏輯性非常強。
首先必須對原初狀態(tài)要有正確的刻畫。原初狀態(tài)相當于社會契約論中的自然狀態(tài),它在歷史上并不真實存在,它只是在思維中的一種狀態(tài),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結論卻對現(xiàn)實有巨大的作用和參考價值,我想這就是羅爾斯要提出原初狀態(tài)的重要原因。羅爾斯是這樣定義原初狀態(tài)的:它是一種期間所達到的任何契約都是公平的狀態(tài),是一種各方在其中都是作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選擇的結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會力量的相對平衡所決定的狀態(tài)。當然,原初狀態(tài)必須具有一定的背景環(huán)境,而且也會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們排除受到偏見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狀態(tài)目的在于建立一種公平的程序,從而使達到的每一個同意的原則都將是正義的,也就是試圖通過程序上的正義,達到實質上的正義。我們必須以某種方法排除使人們陷入爭論的各種偶然因素的影響,引導人們利用社會和自然環(huán)境以適應他們自己的利益?;诖耍_爾斯假定各方都在無知之幕之中。無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無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們不知道自己在社會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資質、體力、智力等方面的`運氣;甚至不知道他們的特定的善的觀念或他們特殊的心理傾向,但是他們知道自己正在經(jīng)受環(huán)境的制約,他們也具有選擇正義原則所必須的一般知識。
因此,無知之幕的假設,使原初狀態(tài)擺脫了歷史和現(xiàn)實的性質而成為純粹理性的虛擬,也最終排除了訂約各方的特異性,使他們成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會影響到原則選擇的來自自然和社會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會妨礙人們達到意見一致的沖突因素。這就使契約已完全不是現(xiàn)實的契約,訂立契約的行為變成了對原則的選擇,這種選擇實際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間進行,而是在一個人的腦子里進行。也就是說,一個知道自己的人會明確的選擇對自己公平的原則。但是如果他們對自己的此一無所知,那么他必須代表全部人選擇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則。
那些出身和天賦較低的人以某種補償,縮小以至拉平他們與出身和天賦較高的人們的出發(fā)點方面的差距。在他看來,天賦不是道德上應得的,應當把個人的天賦看成是一種社會的共同資產(chǎn),雖然自然資質的分布只是一個中性的事實,但社會制度怎樣對待和處理它們卻表現(xiàn)出正義與否的性質。他反復申明這兩原則決不會導致一個英才統(tǒng)治的社會,不會導致一個差別懸殊的社會,甚至不無天真地表現(xiàn)出這樣一種預期:倘若始終遵循這兩個原則的話,未來社會的人不僅將在制度形式上保證平等,而且能夠接近事實上的平等。
在讀完這本書后,雖然對于它的內(nèi)容還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還是看到了正義的一種力量,一種反省,一種啟示,還是很有意義的!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八
2、人人相親,人人平等,天下為公,是謂大同。——清康有為。
3、公則四通八達,私則一偏而隅。——明薛宣。
5、一公則萬事通,一私則萬事閑。——袁子正論。
6、只要提著正義之劍攻擊,再柔弱的手臂也會力大無窮?!f伯斯特。
7、天下事,壞于懶于私?!沃祆洹?BR> 8、公正是賞罰公明者的美德。——亞里士多德。
9、公正是施政的目的?!さ迅?。
10、公其心,萬善出。——明方孝孺。
11、舉事以為人者,眾助之;舉事以自為者,眾去之。——淮南子。
12、理國要道,在于公平正直?!茀蔷?。
13、力量來自公正?!挚?。
14、天下為公,億兆已任?!簳?BR> 16、目貴明,聽貴聰,心貴公?!囄鲎印?BR> 17、公者無私之謂也,平者無偏之謂也?!搴螁?。
18、公正不但必須做到,為了令人信服,它還必須被人看到。——比奇科默。
19、論天下者,必循天下之公?!逋醴蛑?。
20、哪里有正義,哪里就是圣地?!喔?BR> 21、平出于公,公出于道?!獏问洗呵?。
22、平而后清,清而后明?!嗡抉R光。
23、公正無私,一言而萬民劉?!茨献印?BR> 24、公之為言,公正無私也。——漢班固。
25、人心公則如燭,四方上下,無所不照。——明薛宣。
26、伸張正義,勝于責罵邪惡?!聡?。
27、正直者,順道而行,順理而言,公平無私。——漢韓嬰。
28、對他人的公正就是對自己的施舍。——孟德斯鳩。
29、持心如衡,以理為平?!鲃⒒?BR> 30、讓我們記住,公正的原則必須貫徹到社會的最底層?!魅_。
31、做事公正一小時,勝過祈禱五晝夜?!⒗?。
32、高于道德的東西必須基于公正,包含公正,并通過公正的途徑去獲取?!韱讨巍?BR> 33、對正義事業(yè)保持沉默,等于為非正義事業(yè)呼喊?!⒗?。
34、以其無私,故能成其私。——老子。
35、以至公無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鲄卫?。
36、私視使目盲,私聽使耳聾,私慮使心狂?!獏问洗呵?。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九
本書被譽為是二戰(zhàn)后“倫理學、政治哲學領域中最重要的理論著作”。本書涉及法學、倫理學、政治學、社會學、經(jīng)濟學諸領域,對正義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剖析,以“無知之幕”和“原初狀態(tài)”的理論預設為前提,提出了“作為公平的正義理論,并論述了正義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則和機會公平與差別原則。也是自由主義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羅爾斯的回答絕了:“無知才能公平”。沒有偏見就是無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當一個人不知道自己在社會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屬于哪個階層,不知道自己的天賦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歡什么追求什么的時候,他的決策就是毫無偏見的。當所有的人都在這樣一重“無知之幕”背后作決策時,他們所一致公認的社會契約,就是正義的。這就是我讀完《正義論》后的最深的感受!
羅爾斯的正義論提出的人們會選擇的對制度的設計的兩個原則——第一個是平等的自由原則,第二個是機會的公正平等與差別原則的結合。其中第一原則優(yōu)先于第二原則。而第二個原則的機會公平原則優(yōu)于差別原則。第一個原則是有關公民政治權利部分,一是有關社會和經(jīng)濟利益部分。
在《正義論》的閱讀中,我感觸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義,就要知道為什么需要正義。羅爾斯借鑒了啟蒙者盧梭的“確信每個人都應該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認為這是人類社會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這樣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維方式,提出了“正義的理想國”。羅爾斯提出,正義的定義首先需要三個前提,其實這也和盧梭定義社會契約的前提有點類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狀態(tài)和無知之幕。這自然也是一種純粹假設的狀態(tài),但也是得到真正正義必須的狀態(tài)。
那么,反省我們中國的現(xiàn)狀,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這一方面。我們中國現(xiàn)實中的道德社會是什惡魔樣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國人的道德表現(xiàn),指責范的人幾乎全部是建立在傳統(tǒng)道德基礎上混淪吞棗的道德觀念。很多都是僅僅在心領意會的共同道德認識基礎上做出。責任義務,權利自由,善惡公私等握在一塊。指責起來頭頭是道,但永遠缺乏社會根據(jù)和理論根據(jù)。沒有一定清晰的邏輯,如果叫他解釋,不可能解釋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過二條途徑來反擊。1,就是通過中國民眾的傳統(tǒng)道德觀念,孝道和性善論來進行,即在把人同動物的區(qū)別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區(qū)別中進行認識,所以我覺得讀約翰·羅爾斯的《正義論》對于我們的道德建設和道德理論也很有意義。
正義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正當?shù)囊粋€子范疇,或者說,正義即是應用于社會制度時的正當。按羅爾斯的說法,倫理學必須包括正義論,而正義總是意味著某種平等,這等于是說,設計一種正義的社會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實現(xiàn)平等。羅爾斯的兩個正義原則也確實透露出這樣一種平等乃至平均主義的傾向;他認為他的差別原則達到補償原則的某種目的,即給那些出身和天賦較低的人以某種補償,縮小以至拉平他們與出身和天賦較高的人們的出發(fā)點方面的差距。在他看來,天賦不是道德上應得的,應當把個人的天賦看成是一種社會的共同資產(chǎn),雖然自然資質的分布只是一個中性的事實,但社會制度怎樣對待和處理它們卻表現(xiàn)出正義與否的性質。他反復申明這兩原則決不會導致一個英才統(tǒng)治的社會,不會導致一個差別懸殊的社會,甚至不無天真地表現(xiàn)出這樣一種預期:倘若始終遵循這兩個原則的話,未來社會的人不僅將在制度形式上保證平等,而且能夠接近事實上的平等。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
(一)
如果把法律和幸福放在一起,很多人會疑惑,這兩者有什么關系呢,其實我們很難用只言片語來解釋清楚什么叫做法律,什么叫做幸福,前一段看了幾本倫理學上的書,書中有關“幸福和法律的關系”這一讓人頭疼的問題作了很多引導式的解釋,那么什么是法律呢?說道法律,我們這些不學法律的人往往想到了法院高高的大樓,檢察院,警察局,穿著正裝的律師,高高在上的法官,等等。解釋什么叫做法律,是一件很難的事情,那就換種思路。我們?nèi)祟愘囉谌怏w而生存,肉體帶來無盡且不斷增長的欲望,欲望使我們具有兩面性,正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有著魔鬼與天使的兩面性,才需要法律和道德的規(guī)范來約束我們。法律、道德和宗教史三種最主要的約束。與其他二者相比,法律是社會對某種行為的道德價值評價作為基礎的,是一種調(diào)整社會關系的規(guī)范,應當與否的標準則是社會的公共利益,調(diào)整的是一種涉他的行為。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對外在環(huán)境和自身產(chǎn)生的一種主觀上的偕同。從倫理學的角度上來看,幸福不僅僅是主觀感受,而且是人們對于客觀需要得到滿足的主觀感受。在我們的生活中,生理和生存的需求是幸福的低級階段;相愛。被愛與施愛是幸福的高級階段。
在這些書中,倫理學上的法律是以道德判斷為基礎的。法律觀取決于社會觀,社會觀取決于人生觀,人生的目的就是社會的目的,社會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所以說,人生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在倫理學上叫做“至善”,“至善”分為工具性的善和目的性的善。而我們所討論的幸福,就是目的性的善中的一種。共同善是存在于法律的最高目的,規(guī)范的背后總有一種制裁力量在彼此幫助的關系上實現(xiàn)我們個人的需要,既然幸福的實現(xiàn)需要合作,那么幸福就需要有共同善和基本善作為基礎才能存在。法律的目的就是對每個人的基本尊嚴和平等權利的維護,是對自由、正義、平等、效率的追求,作為一種行為的規(guī)范和行為的約束機制,法律約束一切掌握優(yōu)勢資源的人濫用資源的'權利??傊诜傻谋姸嗵卣髦?,限制和約束權力的濫用是其最主要的特征之一。通俗地說,只有在法律的約束和限制下,普通人的尊嚴以及平等的權利才能真正實現(xiàn)。
以我的看書感受來看,我們把基本善作為法律的目的,把共同善作為社會的目的,把至善作為人生的目的,并且至善不能成為到達其他善的手段,那么就可以像“階梯狀”一樣,將基本善作為所有善存在的基礎。法律作為一種制度的保障,讓我們大家在有共同利益的時候可以進行合作、建立契約,而幸福的實現(xiàn)通常需要合作的存在,所以法律史幸福的基礎和保障,當然,倫理學意義上的法律與幸福往往是理想狀態(tài)下的,畢竟幸福作為一種主觀感受很難確切地進行論證。
(二)
讀完了這部巨著,對我觸動還是挺大的。剛逛了下豆瓣,發(fā)現(xiàn)給這本書作評論的人特別少,而且很多人反應這部書難度,我就突然對自己的信心倍增,因為我沒有覺得它難度,只是覺得羅爾斯是個太謹慎的學者了,總是不斷給自己設置理論上的限制,并且從先驗和經(jīng)驗兩條路徑來系統(tǒng)而仔細的論證自己的正義原則。
在第一編“理論”部分,羅爾斯主要從原初狀態(tài)出發(fā),為了讓原則更加的簡單而且易于推出,他還預設了無知之幕,由此,他論證了處于無知之幕狀態(tài)下的人們會傾向于統(tǒng)一兩個正義原則,第一原則即自由平等原則,第二原則即機會均等及差別原則。雖然主要內(nèi)容只有這么多,但是謹慎的羅爾斯花了整整一編來說明這些問題,包括對無知之幕的限定,對原初狀態(tài)的說明,以及為什么要假設這樣一個前提,通過與功利主義、直覺主義的對比,說明人們?yōu)槭裁磿x擇正義原則(最大最小值推理),正義原則有著什么樣的特征,而這兩個正義原則之間以及內(nèi)部又有怎樣的詞匯序列,這種詞匯序列是如何形成的……總之,羅爾斯在不斷的與各種功利主義對比中,詳細而又全面的說明了正義的兩個原則是如何被選擇的。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一
羅爾斯的理論,也可以說反映了現(xiàn)代西方社會里政治事務日益世俗化的現(xiàn)實———政治過程逐步擺脫了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開始尋求建立自身的目標與規(guī)范。多元社會要求政府嚴格按照公正規(guī)則與程序辦事。
除了程序和規(guī)則外,對于相互沖突的價值觀念之爭,政府必須嚴守中立。也因為這個緣故,羅爾斯的正義原則,在所有這些問題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場,或者講沒有立場。
可以這么說,政治自由主義的目標,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觀念,來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義的社會,能夠包容多種不同的價值理想和多樣化的生活形態(tài)。羅爾斯的正義論就是想達到這個目標。除了兩個基本點———基本自由權利不可剝奪、社會經(jīng)濟不平等必須照顧底層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義原則力圖與各種相互沖突的價值觀,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這一點,給了它自由主義的特色。
不過,這并不是說,羅爾斯的正義原則就是價值觀中立的。正如羅爾斯所說,雖然邏輯出發(fā)點是價值觀中立,由此所推導出的結果卻往往不是價值觀中立的。正義原則的一大功能,就是規(guī)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許的價值觀的內(nèi)容。任何行為,若是違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場所選擇的原則,都是一個該譴責的錯誤行為。相應地,要靠這類行為才能得到滿足的價值觀,也必須受到限制。這就是他的正義優(yōu)先性原則:個人的特殊價值觀,不得違背正義原則的要求,否則便沒有合法地位。
從《正義論》的觀點來看,機會均等是公平正義的應有之義。它區(qū)別于功利主義的特別之處,在于它強調(diào)國家要實現(xiàn)正義,即某種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實現(xiàn)。而機會均等規(guī)則是保障個體自致性的發(fā)展起點和過程的平等的基本準則。當前,占我國人口絕大多數(shù)的農(nóng)民階層的教育、就業(yè)和保障存在相當嚴重的機會不均等,這個問題的解決與否關系到我國能否從根本上消除貧富差距,維護社會穩(wěn)定,關系到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成敗。
羅爾斯理論的另一個特點是:在他的公平的正義理論中,表現(xiàn)出一種試圖達到全面、綜合和平衡的傾向,從而使他的理論具有巨大的理論上的伸縮余地和回旋空間,以致具有相當不同傾向的理論家以致行動者都能從他的著作中找到證明自己觀點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評的對象。他的正義論既可以滿足那些仍緬懷和執(zhí)著于構造某種一般正義理論的人的思辨興趣,又可以為那些焦灼地面對社會現(xiàn)實中的嚴重不正義而絞盡腦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論根據(jù)或啟發(fā);既可以通過強調(diào)他的兩個正義原則的平等主義傾向、尤其是最關懷最不利者的差別原則來使美國意義上的自由主義左派獲得某種支持,又可以說通過強調(diào)設計社會基本結構要考慮到的穩(wěn)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義傾向的人們也不難從中得到某些辯護和建議。當然,前一種傾向是更突出的。但無論如何,他是試圖為他所處的美國民主社會提供一個合適的、能最廣泛地為人接受的道德基礎;他試圖發(fā)掘這一社會的活力,建立這一社會的良性循環(huán);他直率地承認,他的正義論要通過一種反復比較、互相修正,達到與這一社會所流行的、人們深思熟慮和推重的正義判斷接近一致的狀態(tài),并且把這種“反思的平衡”作為證明他的正義論的一種方式。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二
歷時一個月,斷斷續(xù)續(xù)地,讀完了羅翔老師的《圓圈正義》。不想為自己的懶惰找任何借口,直入主題,談談讀后感受吧。
感觸蠻多,由點連成面,漸成一片美麗的湖泊,各處都有攝人心魄的美,這種美便是羅老師在法律寫作中展現(xiàn)出的思想深度與人格魅力。在羅老師心中,有一個超驗的圓,她的名字叫“正義”。
書籍以“正義”為名,也是圍繞“正義”這一話題展開論述的,但可愛的你若把這本書當作古板的“正義說教”,那可就大錯特錯了。此書并沒有一本正經(jīng)地勸人向善,而是從一個法律從業(yè)者的視角,講述現(xiàn)實案例所折射的法律局限,探討形形色色的道德難題:情與理發(fā)生了沖突,如何解決?輿論能夠綁架司法嗎?法律如何體現(xiàn)民眾樸素的道德情感訴求?如此種種,不一而足,由淺入深,層層遞進。書籍引經(jīng)據(jù)典,旁征博引,加之法律人細密的邏輯,嚴謹?shù)拇朕o,直讓人拍案叫絕。
說理,并不是此書的終極目的。本書隨處可見的理論碰撞與思維激辯,體現(xiàn)了羅老師更深層次的表達訴求——從超驗的哲學高度,普世的.道德角度,尋找永恒的人間正義與世間真理。書中也不乏“勸人”“警世”的佳篇名句,飽含著一代教書育人者“改良社會”的殷切期望。
作者一筆一言,情感真摯,有時下筆難免過于用力,教人找出了“說教”的痕跡,但這并不妨礙讀者體會此書激蕩的爭辯與細膩的哲思,也不妨礙讀者去領略道德的崇高、法律的美妙。
此書,需要遇上“適合”她的讀者,因她所講的雖本就是現(xiàn)實生活,卻與金錢、權力、地位、人脈統(tǒng)統(tǒng)不相干,換句話說,她并不能教我們?nèi)绾螌崿F(xiàn)世俗意義上的成功。故而,閱讀者有之,但棄之者更甚。希望那些半途而廢之人,有一天能夠偶爾回想到閱讀的美好,重新拾起這類并不“討喜”的書。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三
長期以來,我都把詩歌歸于藝術哲學一類而加以思索。
這是因為所有的哲學家在對藝術作哲學探尋時,都發(fā)現(xiàn),哪怕是一部歷史,都有詩性的存在。比如司馬遷對歷史人物的性格闡述,無論陳勝吳廣還是項霸王,其辭都有詩性的痕跡。比如魚腹帛巾,比如烏騅艷姬。包括他對呂不韋這個史上笫一個權謀家的敘述,都因客觀而具備著讓人思索的詩性。
西方歷史不是我所擅長,但黑格爾之類的哲學家,也從崇高這一美學范疇,涉及到了這些改變世界的巨人的詩性意義。
我之所以這么牽強地從歷史這個角度開始,來談及詩歌的詩性,是因為,人類史不僅僅是一部政治歷史,它割裂不開人類起源以及進化所帶來的歷史思索,而詩歌,承載了其中一部分思索。再細的人類史的分類也不能割斷詩歌和其它分支之間的聯(lián)系。這個聯(lián)系很大一部分就是這詩性。這在黑格爾這類巨擘的著作中早有闡述。他們把這種詩性細分為人類情感的聯(lián)系,比如崇高,比如悲劇的意義,比如在典型環(huán)境中人性的不同流露。這些不僅僅造就歷史人物的自然生成,(他所論述的是這類人物存在的必然性和歷史使命性,也即英雄的崇高性)也是所有藝術作品典型人物生成的條件。
所以,談論詩歌的詩性,需從歷史的角度談及。哪怕我們忘記了今天的進步是踩在歷史的肩頭。
二
詩歌作為詩性的特殊載體,一開始就與歷史作了揖別。無論我們怎么興高采烈地把某些詩冠以為史詩,它都不是歷史。即使是以某個歷史層面作全景敘事的長篇敘事詩,包括但丁史詩和中國的嘎達梅林。它們也只是攝取了某個歷史場景而做的主觀敘說。歷史,是客觀存在。詩歌可以有背景,但不是歷史的寫真。它僅僅是歷史在詩人取景框里的一個折射。
這得舉個例以說明,杜甫的《石壕吏》是以亂世征兵為場景而寫的一首敘事詩。作者客觀的記錄并不予以評論,雖然我們能讀出作者的傾向,但歷史就是歷史,戰(zhàn)亂是有原因的,詩人不能分析其必然但可以用憐憫去昭示對民生的堪憂。這種憂心不具歷史家的冷酷,卻是詩性的。這有別于史家在贊賞郭子儀們平叛的正義及征戰(zhàn)的崇高之美而忽略他殘忍的危害。讀史時,審美有傾斜,讀詩時,情緒有呼應。這是詩與史的.壕溝。
今天的我們,往往站在一個較高的,現(xiàn)代式的,全景式的角度,去觀歷史,去觀一個詩人的狹隘,從而來判定這個詩人是否偉大。如果這個詩人不具備歷史的先見性,我們便判定他無知,進而否定他詩歌的詩性。
三
這就說明了一個問題,詩人和所有藝術家所發(fā)出的聲音,只不過是某個時代的聲音,并不一定具備在歷史意義上的官方的正確立場,而僅僅只是發(fā)出自己的聲音,當然必須是詩性的。卻仍被流傳。不是因為這些詩歌傳達的是預言,被后世證實的預言。而僅僅因為它所傳達的情感和美,是一脈相承的。這可以從民眾對宋末亡國君李煜詩歌的認可而被應證。歷史可以王室更替,情感卻根深蒂固。你可以怨恨家族在遺傳上留給你的缺憾,卻不能怨恨家族給你的溫暖。哪怕你屠滅了你的家族,你還會在心頭存在一處墓穴去埋葬他們。這就是詩性的存在。
四
現(xiàn)在,我可以比較從容和坦然地談談詩歌的詩性了。
所謂詩性,是人類情感的原生地,是人類存在于腦中的情感共振區(qū)。這是詩人們存在的區(qū)域,也是詩人們被所有人認可的,他們的棲息地。所有被人類認可的,并被記住的詩歌,都和感動有關。而且這感動絕非孤立的感動,須得是全民性的,不分時代的,被認可的詩性感動。
比如馬致遠的天凈沙,比如陳子昴的不見來者,比如蘇軾的水調(diào)歌頭,比如將進酒,比如君子好逑。這些詩歌,只是一些場景或情緒的刻畫,但時至今日,它還能與此情此景中的你產(chǎn)生共鳴。只因為,詩性永存于你柔軟的那一隅。所以你可與千年之前的詩人居于一室。我們在探究詩歌的意義時,必須認清這一點。詩性是詩歌存在的原點。就像馬斯洛認為性是人類和一切生物存在的原點。
五
詩歌在技術上的探索將是無止境的,隨著人類情商的進化,敏感神經(jīng)會忽略一些過程而更快捷地到達興奮的初元。但有一點不能改變。喚起感動,所激發(fā)的仍是人類的詩性。
詩,漸漸潛入音樂,繪畫,以及所有藝術之中,人們所感受到并為之亢奮的,仍是詩性。這是原點。作為詩人,我為能保持在原點上的亢奮而驕傲。當然,如果有必要,跨越半個地球與它去求歡,也是值得的。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四
一部著作因其宏偉的篇章而不朽,一位偉人因其不朽的著作而廣為世人所知。可以說,一部篇幅宏大,內(nèi)容精奧的著作就是一位學者名家思想的積淀,也是其思想體系中最為深刻的一部分,我們可以透過其著作的內(nèi)容精神發(fā)掘一個人物背后的歷史,更可以透過一部著作窺探一個時代的主流精神脈絡。而羅爾斯所寫的《正義論》,正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部著作,時代的精神在其中我們可以窺探一二,作者的思想也讓我們在這部著作中得以發(fā)掘,而人類社會遠古留存的“正義觀”,更因這部著作得到了質的升華。
論及“正義”,我們不得不首先將目光投向西方的“自由主義”精神。堅持個人主義原則,維護資本主義秩序的“自由主義”一直是西方的主流思潮之一。與現(xiàn)代自由主義相比,傳統(tǒng)自由主義已經(jīng)在許多地方體現(xiàn)出別具一格的不同,如傳統(tǒng)自由主義將個人置于至高無上的地位,而現(xiàn)代自由主義則將個人自由與公共利益進行融合的試驗。而在自由主義思想中,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即是“正義觀”。什么是自由,怎樣才能達到真正的自由,需要用什么原則來規(guī)范自由,使之成為有序的自由,而在這里,“正義觀”就充當自由主義的道德基礎而存在,正義原則成為實現(xiàn)自由價值所應遵循的指導方針。所以,在這一角度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正義與自由主義是兩個正相關的思潮,正義觀盛則自由主義強,正義觀弱則自由主義衰。所以,集羅爾斯“正義思想”之大成的《正義論》,也標志著自由主義在20世紀步入了其發(fā)展的巔峰。
羅爾斯的《正義論》以其宏大的篇幅論述了一個在人們沒有探究前一直認為是很簡單的“正義觀”,即什么是“正義的”,什么是“不正義的”?;蛟S如果沒有羅爾斯《正義論》的出現(xiàn),現(xiàn)在我們對“正義”的理解可能仍會停留在膚淺的字面含義以及簡單的道德潛意識規(guī)范下。而《正義論》的出現(xiàn),讓我們開始從不同的角度思考“正義”的更深層次內(nèi)涵及與外部(即正義外延不涵括的對象)的關系。在這部著作中,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羅爾斯這位學者探究事物時的嚴密思維邏輯形式,以及其思考問題和論述問題時那種用假設進行精密邏輯推理進而產(chǎn)生實證結論式的論證方法,在這兩個方面,羅爾斯的論證方式都有著似乎完美的形式(當然,這只是在其論證方式的外延這個層次來說的)。在這個方面,特別是邏輯推理的形式,能讓我們學到的確實很多?!墩x論》同時還有著嚴密的結構形式,其論述的內(nèi)容雖然從表面上看起來較為零散,但是如果細究就會發(fā)現(xiàn),這本著作始終是圍繞著一條主線展開的,即“正義的起源―正義理論的主要思想理論―正義理論的兩原則―拓展至與之相關的外部環(huán)境”,在這條主線中,也不斷插入其他學者的理論思想以論證羅爾斯自己的正義觀,并試圖通過其他“思想論”來理解自己的正義觀,雖然本書內(nèi)容的描述較為艱澀,但細讀幾遍,依舊能窺探其思想一二。
在《正義論》中,羅爾斯首先將西方傳統(tǒng)思想中的社會契約理論普遍化,并使之更為抽象,將社會契約論中的“原始狀態(tài)”這種假設作為“正義觀”起源的時間標尺,表達了正義原則是在一種公平的原始狀態(tài)中得到一致同意的這一思想,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自己的“正義”概念,即指某種不相讓的要求之間的平衡,正義觀則指識別關于決定這種平衡的各種考慮的一些列有關原則,從而使“正義”由模糊到清晰,雖然這一概念是以假設作為前提的,但是這并不妨礙羅爾斯進行邏輯上的論證。在此基礎上,羅爾斯提出了正義的主要思想理論,使“正義”更進一步清晰地展現(xiàn)在我們面前。隨后,作者又對自己論述的一些細節(jié)進行補充與比較,使自己的理論更為精細化,條理更為清晰。在這里我們可以很容易發(fā)現(xiàn)作者的主要目的――使自己的理論更為精確,為“正義觀”奠定完備的思想體系,防止遭致批判的厄運(雖然實際上在后來遭致許多學者的批評)。在羅爾斯的所有論述中,讓筆者印象最為深刻的當屬對“正義兩原則”的論述,這兩個原則即使放在今天也具有十分普遍的意義,即“每個人都有平等權利去擁有可以與別人的類似自由權并存的最廣泛的基本自由權”和“對社會和經(jīng)濟不平等的安排應能使這種不平等不但可以合理地指望符合每一個人的利益,且而與向所有人開放的地位和職務聯(lián)系在一起。”在這兩個原則中,我們可以看出羅爾斯關于“正義”最精髓的思想價值:每個人對其基本權利與自由都有一種平等的要求,即自己權利和自由的實現(xiàn)應以不損害他人權利和自由為前提,自己與他人在這一點處于平等地位。社會和經(jīng)濟不平等要滿足兩個條件,即它們所從屬的崗位應在機會公平均等下對所有人開放和它們要最有利于那些最不利的社會成員,第一個優(yōu)先于第二個。在這點上,我們可以看出羅爾斯對正義的論述有向社會弱勢群體傾斜的傾向。在后面篇章中,羅爾斯還對這兩個原則進行了十分詳盡的解釋論證,足見其重視程度。
前面已經(jīng)提到“正義”作為自由主義的一大內(nèi)容與基礎,是與自由主義密不可分的,而自由主義在相當大程度上表現(xiàn)在政治運作上,所以羅爾斯的“正義觀”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當成是“政治正義觀”,這樣,羅爾斯的“正義觀”就與政治框架或架構聯(lián)系起來,表現(xiàn)在政治上就成為它是為立憲民主政體的基本結構擬定的正義觀等這些“服務性”功能。這樣,羅爾斯在政治上,《正義論》的任務便是尋求一種適合于立憲政體的正義觀,尋求那些能使社會穩(wěn)定,增強團結的辦法。從而《正義論》就在一定程度上擺脫了單純的正義論外延的條框內(nèi)理論論述,達到與政治架構相結合的實踐價值,這不得不說是羅爾斯理論推理模式向外拓展的特色之一。這種論證方法或稱之為“價值迂回、目的迂回”的取向,使羅爾斯的正義論又回歸“現(xiàn)實世界”,從而擺脫成為“花瓶”理論的命運。
而“自由優(yōu)先原則”又是羅爾斯在其著作中提出的一個重要原則,認為自由是至高無上的,但是這種“自由優(yōu)先”原則在他的正義觀兩大基本原則的框架下則成為一種平等的自由優(yōu)先原則,即自由是優(yōu)先的,是至高的,但這種優(yōu)先性也同樣是以不損害他人行使這種“優(yōu)先”為前提,從而達到一種“平等的自由優(yōu)先”。從這些方面,我們可以看出羅爾斯的正義觀很大程度體現(xiàn)在一種“平等和自治”的意思構架上,使正義觀在一定意義上成為了一種“平等觀”,讓平等的價值在正義的理論中間接展開。
通過以上,我們可以看出,羅爾斯的《正義論》其中的許多價值取向與當今的社會主流價值取向是相一致的,特別是在政治架構中,這個特點則表現(xiàn)得更為明顯。只不過羅爾斯的這些正義觀內(nèi)容在邏輯體系上更加理論化與精細化,但這并不妨礙他的《正義論》對今天社會實踐的指導借鑒意義。如自由、平等、公平等這一系列主流理論的構架,使我們更多的挖掘出其中更為深刻的內(nèi)涵。自由應以平等為基礎,在實現(xiàn)個人自由過程中,每個人的自由權利都是平等的,在行使自由時,不能損害他人自由,這對我們的個人或群體的實踐都有法律上和道德上的指導意義。而自由、平等與公平又為政治實踐特別是政治權力的架構提出了一些框架性的指導思想,即通過怎樣的政治架構能最大限度實現(xiàn)人民的自由與平等,怎樣使程序公正內(nèi)化為實質公正,從而在更大程度上達到人民在這些價值取向上的凝聚力,為我國權力的運作實現(xiàn)更大程度上的聚合力與生命力,從而能一直保持民眾的參與熱情,使之主動實現(xiàn)自己的政治參與。而在社會指向上,這種正義觀則提供了一套詳細的社會價值觀,為全社會樹立一套正確的、邏輯嚴密的價值觀提供了可以參考的理論框架。
《正義論》就是一部這樣的著作,不在于其是否有華麗的詞藻,而在于其是否有價值不可估量的實質,真正的巨著,是因其實質而不朽的。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五
從這本書里我看到了羅翔老師真實的內(nèi)心,看到一個真正高尚的靈魂,我看到一個時刻在自省,時刻在反思,不放縱自己的人,我看到一個將正義看得無比重要并且時刻為之努力的人,一個將人性置于最高處并時刻和邪惡的`靈魂作斗爭的人。我知道人并不能每時每刻都做到這些,雖不能至,心向之,一個人能有這樣的覺悟,在我心中便已經(jīng)能稱得上是一個高尚的靈魂了。一個戰(zhàn)勝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戰(zhàn)勝自己不是一個時刻而是每時每刻。
法律是人類最偉大的文明之一,現(xiàn)在的我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深有體會。法律約束著我們的行為,給我們的行為設置了一個框架,所有人都不得越界,但是法律只不過是對人性的最低要求,沒有觸犯法律的惡人也比比皆是。所以在法律之外,我們?nèi)祟惛鼈ゴ蟮氖俏覀冊趯谷诵詯耗е羞_成的共識,即道德約束。這也是體現(xiàn)人類尊嚴的地方,他讓我們脫離原始的粗魯,給我們帶來了安寧的生活。
最后,我為人們因為自己卑鄙的猜測和無端的誹謗使得羅翔老師退出網(wǎng)絡感到心痛。走在正義和道德這條路上,羅翔老師一定也很辛苦,在此,向羅翔老師示以由衷的欽佩。借以這本書,共勉。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六
約翰?羅爾斯(johnrawls1921―),美國著名哲學家、倫理學家,19生于馬里蘭州的巴爾的摩,1943年畢業(yè)于普林斯頓大學,1950年在該校獲博士學位,以后相繼在普林斯頓大學(1950―1952年)、康奈爾大學(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學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學(1962―)任教,現(xiàn)為哈佛大學哲學系教授。
《正義論》一書是羅爾斯積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羅爾斯思想之大成,把羅爾斯十多年來所發(fā)表的論文中表達的思想發(fā)展成為一個嚴密的條理一貫的體系――即一種繼承西方契約論的傳統(tǒng),試圖代替現(xiàn)行功利主義的、有關社會基本結構的正義理論。
羅爾斯有一句名言: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一種理論,不論它多么精致和簡潔,只要它不真實,就必須加以拒絕或糾正。同樣,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們?nèi)绾斡行屎陀袟l理,只要它們不正義,就必須加以改造或廢除。每個人都擁有基于正義的不可侵犯性,這種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會整體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如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筆者認為應該從如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理念層面)要從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入理解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意義,要妥善協(xié)調(diào)、統(tǒng)籌兼顧社會各方面利益,正確處理人民內(nèi)部矛盾,及時化解各種社會風險。其次,(決策層面)制定法律法規(guī)、政策措施的時,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群眾的意見,要綜合考慮給群眾帶來的長遠利益和現(xiàn)實利益,要找準最大多數(shù)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階層、不同群體具體利益的平衡點。第三,(操作層面)要高度關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財政資金地用于社會公共事業(yè)發(fā)展和解決低收入階層的困難和問題,對困難群體給予的關心和幫助。第四,(制度層面)要建立健全促進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長效機制,有關促進公平正義的改革措施必須整體推進,相互配套,要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jīng)濟與社會等多種手段,使絕大多數(shù)人民群眾共享改革開放帶來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成果。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七
2、誠懇。不欺騙人;思想要純潔公正;說話也要如此?!溃└惶m克林。
3、敬人者,人恒敬之;愛人者,人恒愛之?!献?。
4、修身絜行,言必由繩墨?!巍ね醢彩?BR> 5、火不侵玉?!啤⒂礤a。
6、君子出處不違道而無愧?!巍W陽修。
7、把愛拿走,我們的地球就變成一座墳墓?!桌蕦帲ㄓ?。
8、正義是一種高尚的幻象?!馗窦{。
9、正義至高無上的尊號?!_馬帝國時期傳記作家倫理學家普盧塔克。
10、真者,精誠之至也,不精不誠,不能動人?!肚f子漁父》。
11、仁慈和正義是并轡齊驅的。——杜特斯。
12、守法持正,嶷如秋山。——唐代文學家劉禹錫《司空奚公神道碑》。
13、士窮乃見節(jié)義?!啤ろn愈。
14、本性流露永遠勝過豪言壯語?!ㄓⅲ┤R辛。
15、真實之中有偉大,偉大之中有真實?!ǚǎ┯旯?。
16、真實與樸實是天才的寶貴品質?!ㄌK)斯坦尼斯拉夫斯基。
17、激濁揚清,嫉惡好善。——唐·吳兢。
18、公正無私,一言而萬民齊。——《淮南子·修務訓》。
19、奉公如法則上下平。——《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20、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妒酚洝ぬ饭孕颉?。
21、臨官莫如平,臨財莫如廉?!獎⑾颉墩f苑·正理》。
22、鞠躬盡瘁,死而后已?!T葛亮《后出師表》。
23、有公心必有公道,有公道必有公制?!敌陡底印ねㄖ尽贰?BR> 24、發(fā)號施令,在乎必行;賞德罰罪,在乎不濫?!墩撔亲儭?。
25、有功則賞,有罪則刑。——司馬光《進修心治國要札子狀》。
26、惟公則生明,惟廉則生威?!山稹秱骷覍殹ぜ濊ぁ贰?BR> 27、人人好公,則天下太平;人人營私,則天下大亂?!獎Ⅸ槨独蠚堄斡洝?。
28、公者無私之謂也,平者無偏之謂也?!濉ず螁?。
29、公與平者,即國之基址也?!濉ず螁?。
30、誠無不動者,修身則身正,治事則事理?!ㄋ危顣r。
31、真誠是通向榮譽之路。——(法)左拉。
32、真誠并不意味著要指責別人的缺點,但卻意味著一定不恭維別人的缺點。
33、沒有單純、善良和真實,就沒有偉大?!ǘ恚┝蟹颉ね袪査固?。
34、寧以義死,不茍幸生,而視死如歸。——宋·歐陽修。
35、正義是人類最大的利益?!绹骷翼f伯斯特。
36、平而后清,清而后明?!巍に抉R光。
37、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鏡至明而丑者無怒?!龂?。
38、公正是施政的目的`?!ぁさ迅!?BR> 39、虛榮告訴人們什么是榮譽;良心告訴人們什么是公正?!m多。
40、讓我們記住,公正的原則必須貫徹到社會的最底層?!魅_。
41、做事公正一小時,勝過祈禱五晝夜?!⒗?。
42、一切背離了公正的知識都應叫做狡詐,而不應稱為智慧?!乩瓐D。
43、力量來自公正?!挚?。
44、公正是賞罰公明者的美德。——亞里士多德。
45、高于道德的東西必須基于公正,包含公正,并通過公正的途徑去獲取?!怼讨?。
46、對他人的公正就是對自己的施舍?!系滤锅F。
47、在政府事務中,公正不僅是一種美德,而且是一種力量?!闷苼?。
48、公正不但必須做到,為了令人信服,它還必須被人看到。——比奇科默。
49、公其心,萬善出?!鳌し叫⑷妗?BR> 50、言非法度不出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唐·楊炯。
51、公之為言,公正無私也?!獫h·班固。
52、事在是非,公無遠近?!啤埦琵g。
53、有公心,必有公道。——晉·楊泉。
54、目貴明,聽貴聰,心貴公。——鄧析子。
55、以至公無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鳌卫?。
56、一言得而天下服,一言定而天下聽,公之謂也〈管子〉。
57、人人相親,人人平等,天下為公,是謂大同?!濉た涤袨椤?BR> 58、一心可以興邦,一心可以喪邦,只在公私之間爾?!巍ぶ祆?。
59、治身莫先于孝,治國莫先于公?!巍ぬK軾。
60、天下事,壞于懶于私。——宋·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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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八
1、心無私欲,自然會剛;人無邪念,自然公正。
2、我知道怎樣給自己公正的評價,我不自戀,還挺客觀的。哪怕人人都說喜歡我,我也不會飄飄然,因為我很明白自己遠沒有做到一百分。同樣,就算有人說我一無是處,我也不會介意,我很清楚自己做得并不差。
3、人最大的敵人就是你自己,所以和別人比不如和自己比,只有和自己比,才有知足感,增加自信心。不要拿別人的標準,總來衡量折磨自己,這樣只會助長他人威風,貶低自己實力。遇到別人不公正的評論,只要不傷及到你個人的尊嚴,那就讓他說去吧!
4、凡勇敢、克制、公正,比諸真德皆惟依智慧而立。
5、我提出:一個違反良心告訴他那是不公正法律的人,并且他愿意接受牢獄的刑罰,以喚起社會的良心認識到那是不正義的,實際上他表現(xiàn)了對法律的最高敬意。
6、時間是最偉大、公正的裁判。
7、為了自己想過的生活,勇于放棄一些東西。這個世界沒有公正之處。若要自由,就得犧牲安全。若要閑散,就不能獲得別人評價中的成就。若要愉悅,就無須計較身邊的人給予的態(tài)度。若要前行,就得離開你現(xiàn)在停留的地方。
8、司法公正是通過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實現(xiàn)的,對于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的關系,眾說紛紜。
9、我們要想涵養(yǎng)公正的品德,就應養(yǎng)成一種不茍的優(yōu)良習慣。林肯。
10、除要求法官應具備優(yōu)良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外,還應具備深厚扎實的法律素養(yǎng),精通法律專業(yè),善于審判經(jīng)驗,嚴格依法辦案,在這個基礎上,才能保證法官公正行使裁量權,防止法官的恣意妄為和翻云覆雨。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十九
讀完了這部巨著,對我觸動還是挺大的。剛逛了下豆瓣,發(fā)現(xiàn)給這本書作評論的人特別少,而且很多人反應這部書難度,我就突然對自己的信心倍增,因為我沒有覺得它難度,只是覺得羅爾斯是個太謹慎的學者了,總是不斷給自己設置理論上的限制,并且從先驗和經(jīng)驗兩條路徑來系統(tǒng)而仔細的論證自己的正義原則。
在第一編“理論”部分,羅爾斯主要從原初狀態(tài)出發(fā),為了讓原則更加的簡單而且易于推出,他還預設了無知之幕,由此,他論證了處于無知之幕狀態(tài)下的`人們會傾向于統(tǒng)一兩個正義原則,第一原則即自由平等原則,第二原則即機會均等及差別原則。雖然主要內(nèi)容只有這么多,但是謹慎的羅爾斯花了整整一編來說明這些問題,包括對無知之幕的限定,對原初狀態(tài)的說明,以及為什么要假設這樣一個前提,通過與功利主義、直覺主義的對比,說明人們?yōu)槭裁磿x擇正義原則(最大最小值推理),正義原則有著什么樣的特征,而這兩個正義原則之間以及內(nèi)部又有怎樣的詞匯序列,這種詞匯序列是如何形成的……總之,羅爾斯在不斷的與各種功利主義對比中,詳細而又全面的說明了正義的兩個原則是如何被選擇的。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二十
羅爾斯的理論,也可以說反映現(xiàn)代西方社會里政治事務日益世俗化的現(xiàn)實———政治過程逐步擺脫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開始尋求建立自身的目標與規(guī)范。多元社會要求政府嚴格按照公正規(guī)則與程序辦事。
除程序和規(guī)則外,對于相互沖突的價值觀念之爭,政府必須嚴守中立。也因為這個緣故,羅爾斯的正義原則,在所有這些問題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場,或者講沒有立場。
可以這么說,政治自由主義的目標,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觀念,來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義的社會,能夠包容多種不同的價值理想和多樣化的生活形態(tài)。羅爾斯的正義論就是想達到這個目標。除兩個基本點———基本自由權利不可剝奪、社會經(jīng)濟不平等必須照顧底層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義原則力圖與各種相互沖突的價值觀,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這一點,給它自由主義的特色。
不過,這并不是說,羅爾斯的正義原則就是價值觀中立的。正如羅爾斯所說,雖然邏輯出發(fā)點是價值觀中立,由此所推導出的結果卻往往不是價值觀中立的。正義原則的一大功能,就是規(guī)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許的價值觀的內(nèi)容。任何行為,若是違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場所選擇的原則,都是一個該譴責的錯誤行為。相應地,要靠這類行為才能得到滿足的價值觀,也必須受到限制。這就是他的正義優(yōu)先性原則:個人的特殊價值觀,不得違背正義原則的要求,否則便沒有合法地位。
從《正義論》的觀點來看,機會均等是公平正義的應有之義。它區(qū)別于功利主義的特別之處,在于它強調(diào)國家要實現(xiàn)正義,即某種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實現(xiàn)。而機會均等規(guī)則是保障個體自致性的發(fā)展起點和過程的平等的基本準則。當前,占我國人口絕大多數(shù)的農(nóng)民階層的教育、就業(yè)和保障存在相當嚴重的機會不均等,這個問題的解決與否關系到我國能否從根本上消除貧富差距,維護社會穩(wěn)定,關系到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成敗。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二十一
當初在選擇閱讀與介紹法律有關的書籍時,《木腿正義》這個名字最先吸引我的眼球。我總覺得這個名字有極大的新穎,有難以言語的魅力。為了滿足不斷萌發(fā)的好奇心,我毅然選擇了閱讀這本書。
下面我先簡要介紹一下作者以及作品內(nèi)容。
作者馮象,0年代生。獲北大英美學碩士,耶魯法律博士。曾經(jīng)從事知識產(chǎn)權與競爭資訊等領域的法律業(yè)務。主要研究法律與宗教、法律與倫理、法律與學、知識產(chǎn)權與競爭資訊。代表作有《政法筆記》、《木腿正義》和《創(chuàng)世紀:傳說與譯注》。而《木腿正義》一書,共有1篇,分上下編。上編16篇談法律,帶有學術性;下編1篇談學,有較強的學術性。整本書作者運用法律和學的個體案例,向我們展示了法律與學、法律與社會的關系。
剛開始欣賞該書時,我總是在想為什么作者要以“木腿正義”定名該書。幸運的是我在書中第一篇就找到了答案。故事是這樣說的:馬丹在兒子出生后不久突然離家出走,但是八年其妻子以及雙親未能得到任何消息。苦于疾病纏繞,臨終前兩位老人選擇寬恕馬丹并決定把全部家產(chǎn)繼承給他,暫時拖由其叔叔皮埃爾照管。夏一個自稱馬丹的人與他們相認。但不久這個新馬丹因遺產(chǎn)問題與皮埃爾發(fā)生爭執(zhí)并把皮埃爾告上法院。皮埃爾因沒得到田產(chǎn)而認定新馬丹是騙子。最終皮埃爾找到了證據(jù)把新馬丹告上法院,雖然新馬丹沉著冷靜,口才了得,但一個木腿人――真正的馬丹闖進了法院,徹底破滅了假馬丹的詐騙夢,假馬丹最終受到應有制裁。這我才明白“木腿”原指的是故事主人公馬丹,而“正義”正如書中所說即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之間的矛盾。而讀完這個故事,我更加堅定了我的信念:邪惡可維持一時,不能夠維持一世,邪惡終究會被正義所吞噬。
書中有一個故事讓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是我在這本書看到的故事中最喜歡的一個。這讓我生發(fā)一個疑問:法律、法治要怎樣盡可能做到完美?故事引自一部叫《秋菊打官司》的電影,秋菊的男人和村長吵了架并罵村長“斷子絕孫”,由于村長只有女兒沒有兒子,他聽后大怒并踢了對方“要命的地方”。秋菊要村長認錯但他堅決不肯,她就一級一級往上搞去討她的“說法”。后秋菊難產(chǎn),但是村長救了她的命,她百般感恩,決定邀請村長出席兒子的滿月酒席,但就在酒席的那一天村長就因被上級查到了秋菊男人的傷處而被政府抓走,秋菊無比難堪。誠然,法律有權對傷人事進行制止并對傷人者進行制裁,(fsir)但是我覺得法律并不能像機器那樣呆板。既然秋菊、秋菊的男人以及村長之間已經(jīng)達成和解,那為什么還要有村長被抓走這樣的結局發(fā)生呢。法也是要合理變通的,正如書中所說:國家法律的.現(xiàn)代化過分強調(diào)與國際“接軌”而壓制民間法及其他傳統(tǒng)規(guī)范。民間法、傳統(tǒng)規(guī)范也是有合理的一面,況且中國法律是從西方引入,既然這樣為什么要過分呆板地強調(diào)法律呢?為什么不結合自身實際,而盲目把別人的客觀實際所制造的產(chǎn)物運用到自身實際呢。我想,中國的法律及法治要盡可能做到完美,必須注重自身客觀實際,懂得與自身的合理的傳統(tǒng)規(guī)范相結合,避免法律成為呆板機器人。當然從另外一個角度看,我們要避免成為第二個秋菊,因為秋菊嚴格說是一個“法盲”,這正是推進法治所忌諱的。秋菊只想到法律保障的是個人權利,保障她那所謂的“說法”,但是卻沒想到法律要制止違法事。案例中村長踢中秋菊的男人的“要命的地方”顯然是侵犯了別人的生命健康權,如果秋菊有較強法律意識,就算其與村長已達成和解,她也不會覺得村長被抓走是一個令她難堪的結果。
愚以為,此書一個較大的亮點是增加了漫畫,這有助于增加讀者的興趣,提升讀者欣賞漫畫的能力。通過欣賞漫畫,讀者可以加深對故事的印象,甚至可以有一種身臨其境的感覺。另一方面,作者憑借其深厚的法學與學功底,使得故事講述極為流暢嚴謹,在加深讀者閱讀興趣的同時更能提升讀者的寫作表達能力。
總之,我覺得此書最覺得關注的就是那個講述秋菊的故事了。因為它對于現(xiàn)代法律、法治化進程都有一定程度的借鑒意義。而且,在法制觀念越越深入人心的當今社會,秋菊這個形象更能為我們提供一個反面教材,那就是避免“法盲”,積極做法律的學習者。
羅爾斯正義論讀后感篇二十二
朱莉婭?克里斯蒂娃是當代法國著名的文學理論家之一.她在進行理論研究的過程中深受巴赫金語言哲學理論和狂歡化文學思想的影響,并認為巴赫金的.研究不僅闡釋了文本之間的關聯(lián)關系,而且預示著在諸學科之間建立間性聯(lián)系的可能性.她借用巴赫金的研究成果以及精神分析學說和馬克思價值生成理論,在解釋文本間性、現(xiàn)象文本與生成文本、過程主體、符號與象征等獨特概念的同時,深入探討了文本意義的形成過程問題.
作者:孫秀麗作者單位:黑龍江大學,西語學院,哈爾濱,150080刊名:黑龍江社會科學英文刊名:heilongjiangsocialsciences年,卷(期):“”(2)分類號:h0-06關鍵詞:克里斯蒂娃巴赫金文本間性符號過程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