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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優(yōu)質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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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撰寫報告,我們可以將復雜的問題簡化、邏輯清晰地呈現給讀者,提高信息的可理解性和可信度。報告的撰寫需要避免冗長和啰嗦,以精煉的語言表達核心觀點和結論。在報告范文中,你還可以發(fā)現一些寫作技巧和表達方法,如有效引用文獻、使用邏輯推理和提出建議等。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一
            調查當前中國農民法律意識的一般情況及其特征,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后就農民相對落后的法律意識與當前法律的沖突等提出一些建議。農民法律意識狀況任何是衡量農村法制建設的重要標志。本次調查報告以河源地區(qū)農民為調查對象。通過調查,分析該地區(qū)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以利于提出了推進農村法制化進程的思路,為解決“三農”問題構建良好的法律環(huán)境。
            1.2調查目的。
            在遇到糾紛或麻煩時,農民們首先想到的解決方式一般不會用法律來解決,法律方式往往是他們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們經常選擇的解決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內或是村內有威望的人調解。如果糾紛再大一些,就會去找村干部解決。在遇到糾紛時選擇通過民間調解方式和通過行政方式解決的農民遠遠多于選擇通過法律來解決的。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來維護自身的權利不受侵害在農民的意識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領域??傊?,不到萬不得已,農民們一般不會直接選擇通過法律方式來解決糾紛。相較法律而言,它們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過人與人之間的協調可以解決的事情就沒有必要去通過法律解決。而且他們相不相信法律還另當別論。
            全社會要樹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圍。按照著名法學家蘇力的觀點,信仰法律并不是一個只要下決心信仰就能信仰的,而是體現為一個過程,或者說是在一系列社會活動、經驗、感受之中而達到的“皈依”。我們不能僅僅靠論辯、靠灌輸“法律必須信仰”,“對法律應多些尊重、多些崇拜”,而使人們信仰法律,而必須以實際的法律運作使他們感受到“還是信仰法律好”,感受到法律值得尊重和崇拜。具體到農民的法律意識,決不是靠法律的嚴酷與冷峻,也不是靠外力的強迫、壓制與威脅。它們只能使村民產生敬畏感,關鍵是我們的農村、農業(yè)立法要體現農民的情感,維護農民的利益?!胺芍灰灰悦袂闉榛A,就總要處于不穩(wěn)定的狀態(tài)?!?BR>    要使普法下村成為一項制度予以貫徹執(zhí)行。目前,農村接受法律知識的渠道還較單一,法律知識面還較窄,主動學習法律知識的人還較少,而其中中年人居多,而年輕人、老年人占較低的比例,農村普法的形式還停留在集市上的宣傳單。上述情況表明,要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必須多管齊下,既要政府主動安排,還要民間的積極組織,既要農民主動去學,還要以案說法,通過多種形式使農民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用法律知識武裝大腦,既要使農民養(yǎng)成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識。因此,我們不僅要大力實施普法下村,還要使其成為一項制度加以落實。
            1.3調查范圍與方法。
            (一)抽樣范圍。
            本次調查針對本區(qū)農村各年齡人口,被調查的對象主要為我身邊的朋友,家庭,同事,村民等進行調查。
            調查表(見第14頁)。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二
            作為法學專業(yè)的學生,我秉承學校“走向社會、服務社會、鍛煉能力”的宗旨,多視角關注社會熱點、焦點問題并積極投身和諧社會建設的各個領域,經過觀察發(fā)現大學生在暑假都傾向于打暑假工,但是在工作的過程中他們并不能很好的利用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權利,處理糾紛。為了更深刻地理解和應用我所學的法律知識,我利用網絡科技對大學生在暑假工作中的法律意識進行了調查。
            調查時間為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8月20日,我利用網絡通過微信,微博和qq發(fā)布問卷網址,并且通過好友的轉發(fā)和協助對大學生進行調查,調查方式為無記名填寫網絡調查問卷,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了下面的調查結論。
            通過問卷調查,對當代大學生在暑假工作中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的了解,調查情況如下:
            (1)你是否打過暑假工?
            a、是70%b、否30%。
            (2)你的權利是否在暑假工作中受到侵犯?
            a、是61%b、否39%。
            (3)當你的權利在暑假工作中收到侵犯時你是否想過維護自己的權利?
            a、是45%b、否55%。
            (4)當你的權利在暑假工作中收到侵犯時,你想通過何種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a、法律37%b、暴力33%c、寧愿自己吃虧,放棄維護30%。
            從(1)到(4)的問卷回答可知,大學生在暑期工作中大多數都會遇到過權利受到侵犯的現象,但是由于缺乏法律意識,很多大學生都是寧愿自己吃虧,放棄維護自己的權利,這也促使用人單位忽視了對大學生權利的保護,促使這良現象的滋生。
            (5)你能區(qū)分違法和犯罪?
            a、能52%b、否48%。
            (6)你是否會對所從事的暑假工作進行是否存在違法現象的分析?
            a、是22%b、否78%。
            (7)你是否是個遵紀守法的人?
            a、是98%b、否2%。
            (8)你認為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作用是?
            a、很重要,是維護權益的有效手段30%。
            b、比較重要,有時試圖用法律解決問題41%。
            c、一般重要,不到萬不得已不會運用法律29%。
            d、不重要0%。
            從(5)到(8)的問卷回答我們可以看出,當代大學還是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的,可見法律知識的普及范圍還是在擴大的,但是由于很多大學生不是法學專業(yè)的,對法律理解和運用還是不夠的,這也導致部分大學生在遇到糾紛時放棄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9)當你參加暑假工作時,你會有意向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嗎?
            a、是87%b、否13%。
            (10)你知道《勞動法》里規(guī)定的試用期為多長?
            a、三個月22%b、六個月48%c、一年30%。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試用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而在調查中發(fā)現,有73%的大學生不知道,這一問題不僅與大學生在假期的暑期工作有關更與大學生畢業(yè)后的就業(yè)問題相關,可見大學生對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了解并不多。
            (一)、學生自身的法律意識淡薄。
            (1)缺乏學習的主動性。學生進入大學后,學習環(huán)境、學習方式、人際關系、自我評價等都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逐步開始對時代發(fā)展和社會變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對著經濟壓力、學習壓力、就業(yè)壓力等眾多人生考驗,一些心理脆弱的學生會感到無所適從。隨著心理壓力的積淀,部分學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隨意性心理癥狀混合交織,客觀上會對法律、制度產生心理抵觸。而且,多數大學生認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學生會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對學校開設的相關課程,也只求考試過關,大多數學生重學分輕實效,也是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之一。
            (2)缺乏預知的遠見性。一是腐朽思想的侵蝕,在不同程度上對大學生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產生了影響。二是不良風氣的干擾。隨著高校與社會聯系的日趨廣泛與緊密,社會上各種不健康的東西通過各種載體和渠道進入了學校,侵蝕了部分學生的心靈,有的大學生錯誤地以物質利益為尺度評價個人利益,甚至為了經濟利益,放棄了最基本的道德規(guī)范。沒有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沒有法律意識,即使當自己的正當權益受侵犯時,也不懂得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調查表明,很多大學生認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時,才覺得為時已晚。
            (3)缺乏知識的實踐性。在調查中,很多法學專業(yè)的大學生反映,法律知識是學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應用,經過一定的時間后,知識便逐漸淡忘,更何況非法學專業(yè)的學生,其實每個非法學專業(yè)的專業(yè)都有開設相關的法律課程,詳細講述了相關的法律知識,然而,理論知識沒有結合實踐,而最終流于形式。
            (4)對法律的信任度和對當前法治的整體現狀的滿意度不夠。
            據了解,當代社會對法律保持信任的學生占35%,認為法律會越來越完善的學生占31。2%,而認為法律不如權利有用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工具的占33。8%。對“法院做出公正判決有信心”者占26。4%,對“當前整體法治環(huán)境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達69。8%。這一方面說明作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還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貪腐現象仍然暢通無阻;另一方面這種消極的法律意識也會嚴重地影響到公民法律信仰確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終建立,表現出大學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的法治環(huán)境和氛圍。
            (二)、客觀環(huán)境的法律渲染力度不夠。
            (1)學校重視法律教育程度不夠。一些高校對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有的把法制教育作為軟任務,認為可抓可不抓;有的對學生法制教育定位不準,提不到重要的議事日程。在知識傳輸上,也存在一定誤區(qū)。一是重刑事輕民事。教育者常常突出刑事法律在教育內容中的重要地位,過多地講解刑法關于犯罪和刑罰的具體規(guī)定,從而導致學生對法制教育產生逆反心理。同時,由于輕視民事法律教育和民事權利義務觀的正確引導,使學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正確處理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常常引發(fā)糾紛。二是重義務輕權利。忽視對公民享有權利的宣傳,有礙于大學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另外,除了法律專業(yè)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關法律的課程,老師都不會嚴格要求學生,學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歡的專業(yè)課書或是課外讀物。只要保持課堂安靜就可以了,也沒有向學生講明到底法律的重要性有多大,基本死板的按照教學大綱授課,老師重視程度不夠,學生自然也不夠用心。由此,學生得到的法律知識更加縮水了。
            (2)法律專業(yè)課堂缺乏活躍性。法律知識比較枯燥,假如老師按大學教學大綱死板授課,不經常與實際相結合就很難吸引學生的興趣愛好,學生上課就會昏昏欲睡,失去上課的興趣。
            (一)學生主觀方面。
            (1)學習法律知識對大學生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對于促進和諧社會的發(fā)展,樹立正確的信仰有關鍵的作用。所以要做到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將學到的東西用實踐檢驗其是否正確,不斷地展示自己的才華才,增強對法律的認識,提高法律意識。
            (2)當代大學生要在培養(yǎng)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的同時加強社會主義法律修養(yǎng)。只有加強社會主義法律修養(yǎng),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才能擔負起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歷史重任。
            1)所以當代大學生要努力樹立法律信仰,一個人只有從內心深處真正認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會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大學生應當通過認真學習法律知識,深入理解法律在現代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精神,從而樹立起對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信仰。
            2)積極宣傳法律知識。大學生在自己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的同時,還要向其他人宣傳法律知識,特別要宣傳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觀念,宣傳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優(yōu)越性,使人們了解、熟悉和認同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從而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重和維護社會主義法律權威的良好風尚。大學生不僅要有守法意識,自覺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有護法精神,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法律權威。
            (二)客觀環(huán)境方面。
            1、要完善法律運行機制,加強社會道德規(guī)范的建設,創(chuàng)造有利于培養(yǎng)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法治氛圍和輿論環(huán)境。
            隨著經濟政治的全球化,當代大學生思想更加開放,時代感更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huán)境影響,因此,立法、執(zhí)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zhí)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zhí)法和監(jiān)督法律實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跡,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和輿論環(huán)境,對于培養(yǎng)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要加強校園的法治建設,營造培養(yǎng)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校園氛圍。
            民主法治的高校環(huán)境必然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正面的影響。學校要制定相關的校規(guī)校紀,并且學校制定校紀校規(guī)時,要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規(guī)章制度不違背法治的精神,符合國家現階段所頒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規(guī),并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huán)境,不斷提高學校的教職工的法律素養(yǎng),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系的能力”。
            3、深化大學法律課程的教學改革,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的要求。大多數大學教材普遍存在內容設置不合理的問題,學校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范圍,普及法律知識,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從而逐步培養(yǎng)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三
            學法、知法、懂法、守法,是現代法治社會對每個公民的要求,特別是對高校大學生這一特殊群體,法律素質的提高更為迫切。本文通過實踐調查報告數據分析,對當代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和影響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原因進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和辦法。
            某省醫(yī)科大學汾陽學院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及分析
            法律意識,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tài)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關于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是高校大學生群體對法、法律或其現象的反應形式,即心理、知識、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高校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也是未來社會的支撐主體,其法律意識如何,直接影響到公民的法律素質和整個社會法治文明的程度。
            對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進行客觀、準確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教育,提高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的基礎。
            從年齡上講,高校大學生是一個橫跨青年和成年的群體,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學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其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加之歷史原因、外部環(huán)境以及高校大學生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個別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為與社會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準確地了解和掌握當代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和法律需求,對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針對性,切實提高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高校大學生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培養(yǎng)和提高高校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遠方針,是國家法制建設的百年大計,是促進培養(yǎng)現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一)調查形式和結果
            經過對某醫(yī)科大學汾陽分校09,10,11三個年級多名高校大學生的法律知識進行了隨機抽樣調查,本次調查共發(fā)出問卷 100份,收回 100份,收回率 100%。其結果顯示:
            分學生的需求。
            2. 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 在實際生活中,有意識的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參加勤工儉學時,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占61%,無意向的人占39%;被騙或被盜、被搶時選擇向公安機關或學校保衛(wèi)處報案的占87%,不報告的占13%;認為報案沒用或司法機關不能提供有效保護的人占15.2%。遇到不法行為時,男生選擇漠不關心的比例占到10%左右,女生比例占6%。
            3. 對法律的信任度和對當前法治的整體現狀的滿意度 對法律保持信任的學生占35%,認為法律會越來越完善的學生占31.2%,而認為法律不如權利有用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工具的占33.8%。對“法院做出公正判決有信心”者占26.4%,對“當前整體法治環(huán)境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達69.8%。這一方面說明作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還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敗現象仍然暢通無阻;另一方面這種消極的法律意識也會嚴重地影響到公民法律信仰確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終建立,表現出高校大學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的法治環(huán)境和氛圍。
            (二)調查結果分析
            由于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是一個多要素、多層次的復雜系統,要精確全面地概括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的現狀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結合調查結果,對當前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所存在的問題作一個粗淺的概括:
            1. 高校大學生缺乏從總體上準確理解和把握現代法治的基本精神 現代法治是以民主為基礎,以保障人權為核心,與傳統的法制有著本質的區(qū)別,它視法為工具與目的的統一,并更加強調法的目的價值,而我們在調查中發(fā)現高校大學生對法的民主基礎尚未有明確的意識,仍然存在著一種傳統意義上將法作為統治工具的法律觀。譬如,他們也認可“法治”反對“人治”,但受到傳統人治觀念和現實中一些“權大于法”現象的影響,往往認為法律只具有工具價值而非目的價值;他們也認可民主反對專制,但受到中國現實國情的制約,往往認為法制只存在于民主制度而專制制度下就沒有法制,沒有認識到法制既可以與專制相結合,也可以與民主相結合,而只有以民主為社會基礎的法制模式,才能稱之為真正的法治。
            2. 有感性法律意識,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識 法律本身是一門學理性極強的學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礎理論,就難以用理論解決現實存在的法律問題。大多數高校大學生對法律的認識還只處于初級的感性階段,正是因為缺乏系統的法學理論學習,使得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仍處于對法律本質認知的啟蒙狀態(tài)。比如,多數學生都知道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但對憲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內容卻知之甚少,現代法治國家普遍都是實行憲政的國家,若不能將憲法提到憲政的高度加以認識,在論及憲法內容時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權利以及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的關系等諸如此類的關鍵問題,則是缺乏現代法治意識和憲政意識的表現。
            針對當前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與分析,現提出如下幾點對策建議:
            高校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huán)境影響,因此,立法、執(zhí)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zhí)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zhí)法和監(jiān)督法律實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跡,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和輿論環(huán)境,對于培養(yǎng)高校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實行“依法治?!?,營造培養(yǎng)高校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氛圍
            高校的法治環(huán)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對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正面的影響,反之亦然。學校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動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學校制定校紀校規(guī)時,要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規(guī)章制度不違背法治的精神,與國家現階段所頒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規(guī)不沖突,并“嚴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則與規(guī)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尊重學生人格,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huán)境,不斷提高學校管理者、教師的法律素質,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系的能力”。
            (三)深化大學“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以適應素質教育對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基礎”課教材,普遍存在課程內容設置不合理的問題。教材內容未突出重點,只注重編寫的系統性,教材內容幾乎涵蓋了我國現行的法律,書中幾乎無任何案例對相應法理進行釋疑,而法律條文中大量引進的專業(yè)術語對于非法律專業(yè)的學生來說無異于讀天書,不適應學生自學和閱讀的需求。大學“法律基礎”課應改為法理學課,或者至少從內容上突出對法治的基本理論、現代法的基本觀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介紹。同時,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范圍,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從而逐步培養(yǎng)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高校大學生。
            學校是培養(yǎng)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場所,但僅靠學校的教育是遠遠不夠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個長遠的規(guī)劃和具體的安排,它是一個系統而復雜的社會教育工程。提高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要把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心理教育緊密結合起來,與國家的各種建設規(guī)程同步進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環(huán)境,才能為社會輸送具有較強法律意識的跨世紀人才。因此,高等院校對高校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提高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的主要任務。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四
            法律意識,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tài)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關于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大學生法律意識是大學生群體對法、法律或其現象的反應形式,即心理、知識、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也是未來社會的支撐主體,其法律意識如何,直接影響到公民的法律素質和整個社會法治文明的程度。
            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進行客觀、準確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的基礎。
            從年齡上講,大學生是一個橫跨青年和成年的群體,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學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其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加之歷史原因、外部環(huán)境以及大學生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個別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為與社會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準確地了解和掌握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和法律需求,對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針對性,切實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大學生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培養(yǎng)和提高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遠方針,是國家法制建設的百年大計,是促進培養(yǎng)現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一)調查形式和結果
            經過對某醫(yī)科大學汾陽分校09,10,11三個年級多名大學生的法律知識進行了隨機抽樣調查,本次調查共發(fā)出問卷100份,收回100份,收回率100%。其結果顯示:
            分學生的需求。
            2.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在實際生活中,有意識的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參加勤工儉學時,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占61%,無意向的人占39%;被騙或被盜、被搶時選擇向公安機關或學校保衛(wèi)處報案的占87%,不報告的占13%;認為報案沒用或司法機關不能提供有效保護的人占15.2%。遇到不法行為時,男生選擇漠不關心的比例占到10%左右,女生比例占6%。
            3.對法律的信任度和對當前法治的整體現狀的滿意度對法律保持信任的學生占35%,認為法律會越來越完善的學生占31.2%,而認為法律不如權利有用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工具的占33.8%。對“法院做出公正判決有信心”者占26.4%,對“當前整體法治環(huán)境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達69.8%。這一方面說明作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還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敗現象仍然暢通無阻;另一方面這種消極的法律意識也會嚴重地影響到公民法律信仰確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終建立,表現出大學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的法治環(huán)境和氛圍。
            (二)調查結果分析
            由于大學生法律意識是一個多要素、多層次的復雜系統,要精確全面地概括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的現狀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結合調查結果,對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所存在的問題作一個粗淺的概括:
            1.大學
            生缺乏從總體上準確理解和把握現代法治的基本精神現代法治是以民主為基礎,以保障人權為核心,與傳統的法制有著本質的區(qū)別,它視法為工具與目的的統一,并更加強調法的目的價值,而我們在調查中發(fā)現大學生對法的民主基礎尚未有明確的意識,仍然存在著一種傳統意義上將法作為統治工具的法律觀。譬如,他們也認可“法治”反對“人治”,但受到傳統人治觀念和現實中一些“權大于法”現象的影響,往往認為法律只具有工具價值而非目的價值;他們也認可民主反對專制,但受到中國現實國情的制約,往往認為法制只存在于民主制度而專制制度下就沒有法制,沒有認識到法制既可以與專制相結合,也可以與民主相結合,而只有以民主為社會基礎的法制模式,才能稱之為真正的法治。
            2.有感性法律意識,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識法律本身是一門學理性極強的學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礎理論,就難以用理論解決現實存在的法律問題。大多數大學生對法律的認識還只處于初級的感性階段,正是因為缺乏系統的法學理論學習,使得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仍處于對法律本質認知的啟蒙狀態(tài)。比如,多數學生都知道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但對憲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內容卻知之甚少,現代法治國家普遍都是實行憲政的國家,若不能將憲法提到憲政的高度加以認識,在論及憲法內容時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權利以及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的關系等諸如此類的關鍵問題,則是缺乏現代法治意識和憲政意識的表現。
            三、培養(yǎng)和塑造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主要途徑
            針對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與分析,現提出如下幾點對策建議:
            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huán)境影響,因此,立法、執(zhí)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zhí)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zhí)法和監(jiān)督法律實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跡,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和輿論環(huán)境,對于培養(yǎng)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實行“依法治?!?,營造培養(yǎng)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氛圍
            高校的法治環(huán)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正面的影響,反之亦然。學校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動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學校制定校紀校規(guī)時,要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規(guī)章制度不違背法治的精神,與國家現階段所頒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規(guī)不沖突,并“嚴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則與規(guī)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尊重學生人格,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huán)境,不斷提高學校管理者、教師的法律素質,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系的能力”。
            (三)深化大學“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基礎”課教材,普遍存在課程內容設置不合理的問題。教材內容未突出重點,只注重編寫的系統性,教材內容幾乎涵蓋了我國現行的法律,書中幾乎無任何案例對相應法理進行釋疑,而法律條文中大量引進的專業(yè)術語對于非法律專業(yè)的學生來說無異于讀天書,不適應學生自學和閱讀的需求。大學“法律基礎”課應改為法理學課,或者至少從內容上突出對法治的基本理論、現代法的基本觀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介紹。同時,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范圍,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從而逐步培養(yǎng)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等院校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的主要任務。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五
            俗話說,謀定而后動,解決問題前應先有策劃,而策劃往往應對癥下藥,才能因勢利導,通權達變。因此,我們要對大學生的法律素養(yǎng)做一番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分析根本,由此制定應對措施,為和諧大學和諧社會做貢獻。
            在整個20xx年的11月分里,我和我的小組成員,制作了法律調查表,針對廣州大學在校大學生,通過掃樓、網上填寫等調查方式進行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的調查行動,并人工進行調查結果統計及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了解,調查情況如下:
            1、xx%的大學生認為法律與他們的生活密切相關,但還有少數xx%認為無關。
            2、xx%的大學生秉信法律能為他們解決現實中的問題糾紛,維護切身的利益,xx%卻認為不能,還有xx%認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會逐漸完善。
            3、xx%的大學生對法律所規(guī)定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了解不是很清楚,xx%大學生了解一般,只有xx%了解很透徹。
            4、通過電視、網絡、報紙、雜志等渠道獲得法律知識。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六
            通過對目前農村情況調研和了解,希望能夠引起重視,增強農村法制教育,使依法治國真正的深入人心。
            面談,實際走訪。
            中和鎮(zhèn),中和街道。
            xx年12月28日—xx年1月13日。
            從黨的報告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到1999年通過憲法修正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第五條,從此,我國真正意義上實施了依法治國,時至今日,依法治國已經實行了十多年了。而起作用也巨大,影響也極具深遠。以此同時,民主意思不斷增強,人民更會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這些只是從全國的平均水平來看的,我們當然知道,現在的中國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們讀懂的運用法律。可是如果從基層來看,特別是從鄉(xiāng)鎮(zhèn)、農村、農民,來看的話,結果又會怎樣了呢?秀山縣也是一直都是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
            (—)法律意思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qū)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自秀山縣的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農民工,年齡也比較大,50大幾了,家里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著,對于那種農民家庭,供一大學生是比較困難的,就靠這么一點工資,根據他說,也幸好現在建筑工資提高了些,因此還算不是很窮。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
            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縣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時間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我就是來自農村的,所以對于農村生活還是有較深的了解。相對來講是比較深入的,每次,我回家的時候,跟家鄉(xiāng)那邊的村民聊天中發(fā)現,他們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過電視、別人講的知道點法律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權益被侵犯時能夠即使得到救濟。就這樣開始對法律有種崇拜感、高深感。是些很深奧的東西。一般村民是了解不到,知曉不多,當得知我的專業(yè)就是法學時候,再他們看來,那是個很好的專業(yè),很有前途的。可他們并不清楚,法律其實就是調整社會普遍生活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規(guī)范。
            就是與他們生活有關,也是從他們的生活中抽象出來的用于指導以后的社會生活。而且,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為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為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農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處,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中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被侵之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醫(yī)院看望我一個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那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y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妖媚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地區(qū)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fā)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農民提起的訴訟少。
            我去秀山縣人民法院了解到,現在法院受理的案件雖然在增多,特別是,民事案件增多,這說明人民越來越接受司法解決爭議,人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增強。后來我才發(fā)現那些提起訴訟的原告很少有農民的,聽法院內部人說就民事案件,農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yè)、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縣城居民。這也說明了,農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農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人仍就認為法律并不是煮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農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暴力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現在咱門中國的黨、政干部,由于其受嚴格監(jiān)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用權謀私,到處魚肉農民。
            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農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農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zhí)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梢酝ㄟ^給農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就與農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在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煩。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qū),很少由農民會運用法律來維權,原因可能是是因為他們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纏上國家機關,但最主要的是費用問題,因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進行司法救濟那么久的請懂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而請律師,我們都知道,費用是比較高的。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
            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農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可能多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縣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農村地區(qū)做法律服務者。據估計也就差不多十萬農民就兩法律服務者,五到七個司法工作人員。
            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假期我去看我舅,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想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有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舅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解不了進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農村生活久了就會發(fā)現,現在的農村受傳統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金達威飼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實他們基本都是從農村來的,當問到他們對打官司的看法時,普遍的反應是他們都是害怕,在他們一向看來,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覺都是壞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受其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我國實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員專業(yè)素質不過關,很多都是中專生、高中生、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很多都沒有接受正規(guī)的大學法學專業(yè)知識教育,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是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yè)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用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fā)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在農村那塊,法制宣傳不夠,農民們對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市從別人那聽來的,很多都是不準確的,沒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沒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識,很多農民遇到正義,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來解決,而是用比較慣常的手段,鬧或者威脅,只有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會想法設法去運用司法解決。這就足以說明農民不了解法,也沒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識。
            (五)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在我國,法制建設是在政府的推動下進行的,因此存在著集中明顯特征,即是政府推進型、政治體制改革滯后型、法制觀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進型法治中,政府權力很少受限,這種情況在農村比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zhí)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而在農村,這種狀態(tài)體現在政府與其他權力機關的權屬不明確,職權錯位;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fā)達國家大概相差32019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guī)装倌昵熬吞岢鰜砹?,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農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六)經濟基礎。
            在我國,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所以我們的法律本質的認識也是以馬克思主義為立場,采取階級意志劃分的。而根據馬克思的相關理論的理解。階級是有掌握一點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人組成的一個社會階層,就為統治階級,相反,則為被統治階級。而在現實的中國,真正掌握大多數財富的那些認為人數不多的黨,干部,以及相當多的富有階層。而廣大農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談不上統治階級。這雖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這對農民來說,就他們的切身體驗來說,是很貼切的。即使這樣,把黨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開。因此,在經濟基礎都不牢靠的農民,很少有能有農民會真正運用法律,樹立法制觀念。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而關鍵又是農民那塊。因為我國農民人數眾多,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zhàn)。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農民階層的經濟基礎,是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是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可以是,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yè)技能培訓,嚴格專業(yè)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yè)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用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jiān)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fā)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農民宣傳,同時也引導農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jiān)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jiān)督。
            最后,廣大干部,黨和領導人,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法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農村地區(qū)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建設法治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
            我相信,我縣農民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七
            20xx年6月。
            農村、鄉(xiāng)鎮(zhèn)、就業(yè)辦事處等地方。
            采用收集材料、電話、網聊、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
            了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深入剖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前言: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為縮小城鄉(xiāng)差別,促進城鄉(xiāng)統籌發(fā)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法律素質普遍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在20xx年春節(jié)期間,對大通縣的農民工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
            通過調查大通縣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業(yè)、餐飲服務、批發(fā)零售、車輛修理、輕工業(yè)等行業(yè)。
            一、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志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占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占到了總數的1.6%。
            在農民工認為在哪里咨詢法律問題比較可靠這一問題上,有48%的人選擇了政府相關部門,44%的人選擇了法律服務所,33%的人選擇了律師事務所,還有13.5%的人選擇了熟人介紹。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項目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說明大部分農民工已有了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社會的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為,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此外還有89.84%的農民工認為他們能夠或有時能在社區(qū)獲得法律幫助。
            二、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農民工分布較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難以集中,這些特性給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特別是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還處在初始和嘗試階段,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觀因素,造成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將是今后一個時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認識不到位,沒有將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
            5、農民工的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教育對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這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宣傳效果。
            6、雖然建立了目標責任,但各部門的工作力度不盡相同,因此,在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加強各部門密切配合、總結推廣經驗等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發(fā)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熱情不高,目前宣傳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規(guī)模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yè),分散在個體商業(yè)、服務業(yè)、私營企業(yè)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比較薄弱。
            三、當前亟需法律幫助的農民工群體及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的問題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為建筑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占23.08%,這說明建筑工地農民工人員較集中,有些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為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為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四、相應的解決措施
            管部門負責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對每一時期的具體工作制定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要加強對本轄內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檢查,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網絡。
            2、將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積極營造氛圍,發(fā)揮媒體作用。
            四是組織農民工,積極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征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學法考試等活動;
            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后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扎實、有成效地開展。
            業(yè)自身的宣傳資源,利用已有的墻報、專欄、展板、內部刊物、內部網絡開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學法、講法的氛圍。努力探索依托企業(yè)內部法律顧問室、調解組織促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充分發(fā)揮企業(yè)內部的法制部門,以及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業(yè)工會維權制度,通過職代會,依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把評選“學法先進”同評選“名牌員工”、“守法員工”“優(yōu)秀農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動結合起來,激勵廣大農民工自覺學法用法,不斷奮發(fā)向上。
            一些實用并與企業(yè)生產、經營、管理、流通、金融、稅收、勞動社保,以及與市場經濟規(guī)則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組織一些質量較高,有一定層次的集中培訓或專業(yè)法講座,同時,鼓勵自學和積極參加政府部門、行業(yè)管理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在組織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門具體協調,行業(yè)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各行業(yè)協會要充分發(fā)揮橋梁和紐帶作用,與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企業(yè)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yè)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八
            農村問題是我國的發(fā)展和建設中最基本的問題,“沒有農村的法治化就沒有整個中國的法治化”,農村的法治化建設是實現依法治國方略的主要環(huán)節(jié)。而農民法律意識的現代化又是實現農村法治化的關鍵和核心,沒有與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相適應的現代法律意識的支持,是不可能真正實現農村法治化的。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農村法治化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農民的法律意識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總的說來,現狀還不盡人意,我國農民的法律意識的狀況并不令人樂觀。
            (一)法律意識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qū)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河口村的一位陳姓建筑工,他是農民工,年齡54歲,家里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著,對于這種農民家庭,供一大學生是比較困難的,就靠這么一點工資,據他說,也幸好現在建筑工資提高了些,因此還算不是很窮。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
            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區(qū)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時間太長,受歷史影響,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即使不是很深已經很不錯。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農村人基本是不知道多少法律的,只是通過電視,或者一些法律宣傳活動,普法教育活動了解一些法律知識。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為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為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農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處,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
            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種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廣大農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被侵之權的人很少。通過調查走訪,了解到一個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大坪村村民,其要求行為人支付醫(yī)療費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的。據說,一些因交通事故受傷的,是和行為人私下協商給點錢了事的。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fā)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農民提起的訴訟少
            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農民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農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人仍就認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農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暴力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
            (一)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農村生活久了就會發(fā)現,農村受傳統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
            (二)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基層很多司法人員專業(yè)素質不過關,很多都沒有接受正規(guī)的大學法學專業(yè)知識教育,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是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職業(yè)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fā)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造成不良的影響。
            (三)法律意識不深,對法律知之甚少
            法制宣傳不夠,農民們對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沒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沒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識,很多農民遇事,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來解決,而是用比較慣常的手段,鬧或者威脅。這就足以說明農民不了解法,也沒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識。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發(fā)展,提高農民法制意識。政府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加農民的經濟收入,使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然后,應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提高他們的業(yè)務水平,提高辦案能力。
            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職業(yè)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jiān)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其次,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fā)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引導農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jiān)督其他主體守法。
            在法律意識還很淡薄的農村,農民法律意識的養(yǎng)成注定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我國是一個農業(yè)大國,只有農民具備了應有的法律意識,也只有農村實現了法治,我國才能真正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宏偉目標。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九
            現今社會城市居民法律觀點偏差,法制觀念淡薄。居民的法律知識水平不高。作為現代人,應當具備法律素養(yǎng),這成為現代市民特別是青年大學生立足社會的基本條件。然而,實踐中源源不斷的各類大學生犯罪現象,頻頻向我們告示: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課并未讓學生們真正懂法,傳統的法制教育模式走到了非改不可的盡頭。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還很低,違法犯罪的大學生多數法律知識貧乏,法制觀念淡薄,他們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近年來一升再升的大學生犯罪數據,頻頻向我們告示:校園并不平靜,大學生們的法律素養(yǎng)還十分貧瘠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依據。人們的法律意識水平的高低與其文化程度成正比。雖然我國高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依據。人們的法律意識水平的高低與其文化程度成正比。
            對此,我對我校大學生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如下。
            對于此類調查題目,我采用了問卷調查的方式。首先,篩選題目,再分發(fā)給各個當地大學校園的同學,再選擇10名同學完成問卷調查,最后再根據同學們的問卷結果作出相應的結論。
            調查問卷如下:
            1、你認為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用處?
            2、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識是從什么地方來的?
            3、你認為你在生活中平均每學期遇到法律問題的頻率為:
            4、當你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
            (1)、如果你選擇了a,那么你認為是什么原因?
            (2)、如果你選擇了b,那么你認為是什么原因?
            10、假如你在公交車上遇到騷擾時,你會如何去做?
            16、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嗎?
            a、希望92.11%b、不希望7.89%。
            17、你希望法律基礎課要如何上?
            可見他們還是很關心身邊的人和事的,一些法律常識大部分同學還是知道的,由于問卷設計的不夠合理,可能誤導了同學們的思想,讓數據不夠真實,此次調查的結果說明,同學們的法律意識比較弱,知識也比較缺乏,從數據上看,同學們都沒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問題,也許他們覺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煩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問題,也有可能受家庭、社會等各種因素影響,讓他們認為權利比法律有用。
            礎知識。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功能主要體現在通過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使他們把提高法律意識從自在的行為變?yōu)樽杂X的行為,從而意識到法律在現代社會中的重要性,并把法律當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法律意識是一種較為寬泛的社會意識表現形式,對于大學生來講,法律意識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對實際法律問題的觀點、態(tài)度與解決方法,簡單得說,就是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法律基本理論知識的掌握,是對每一個大學生素質修養(yǎng)的必備要求,是能夠懂法運用法律的前提;對實際案例的解決是法律意識高低的具體表現,具有直觀性。
            根據此次調查,我們應該看到加強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加強綜合管理,高等院校具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因此,要從根本上抓起,就具體到高等院校對大學生法律意識教育的高度重視及各種有關法律方面的宣傳。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應著重以下2個方面:
            1、高校應營造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的學校環(huán)境。
            3、鼓勵大學生觀看有關法律知識方面的書籍或電視節(jié)目,能盡量做到普法、懂法,認識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意義。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十
            調查地點:寧夏銀川賀蘭縣部分鄉(xiāng)鎮(zhèn)。
            法律意識,是人們關于法和法律的現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總稱,是社會法律現實的組成因素。它包括人們對法律和法律現象的本質及作用的理論觀點,對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態(tài)度,對現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評價和解釋,也包括人們對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認識、愿望和情緒等。樹立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是正確守法與執(zhí)法的思想保證。普法教育活動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強公民的社會主義法律意識。自八五年以來我國普法宣傳已經深入基層,法律開始走進并更近的影響農民的生活,在中國不斷與世界擴大交流的今天,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態(tài)如何呢?他們的權利意識、法律保護意識和民主意識狀況如何呢?對此,我在20xx年6月對寧夏銀川市賀蘭縣寶山鎮(zhèn)、等地的部分居民就各種法律問題進行社會調查。
            通過對農村居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社會調查,了解現今我國農村居民的法律意識狀況,通過了解進而加強和增進農村居民的法律意識,掃除法盲。通過普法工作的全面展開和深入進行,使得法律知識在普及,農村居民的法律意識在提高,進而使其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對法律保持正確的態(tài)度,能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調查地和調查對象的選擇。
            調查對象是寶山鎮(zhèn)等地的村民和干部。所被調查的的人群中無文盲人員,文化程度在小學到大專之間,年齡在18歲到60歲之間。因此他們都具備理解和回答問題的能力。
            3.調查程序。
            本次調查主要采用的是問卷調查和訪談相結合的調查方法。因為被調查對象人數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問卷調查為主,訪問調查為輔的調查方法。
            1.調查問卷的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問卷主要是面向農民發(fā)放的。在內容上主要分為七部分,分別是:法律知識及獲得途徑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對法律功能的認識部分;對法律實施的評價部分;對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糾紛解決途徑部分;對村委會的認識和評價部分。為使調查能夠真實客觀的反映被調查者的思想和觀點,我們在設計問卷時充分考慮到被調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參差不齊,盡量做到文字的淺顯易懂,本次調查共發(fā)放問卷80份,,因為采用了當場收回式,所以80份問卷全部收回。
            2.訪談的基本情況。
            有些問題的設計旨在確定被調查農民的初步的法律知識水平及他們獲得這些知識的途徑,從而得出國家進行普法宣傳所起到的效果,并且有助于找出可以更好的增強農民法律意識的方法。通過對比不同文化程度的農民的測試結果,來觀察知識水平是否對于農民接受法律意識有促進作用。有幾個題的設計就從不同的角度來測試農民的法律理念。通過對比可以發(fā)現,各個階層的居民較之從前的法律意識有一定的提高,但總體來講還是比較落后的,尤其表現為教育程度的差異導致法律知識掌握程度的差異。
            由于法律意識具有復雜、多樣的內涵和外延,要想準確把握公民的法律意識的現狀及其特征,是比較困難的。這里只對我國公民法律意識的總體特征,作一些大致評估與分析。
            (1)傳統觀念與現代意識交織。
            我國是一個傳統法律意識極濃的國家。在傳統的法律意識里,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權利意識很淡薄,人們普遍有一種恥訟、賤訟觀念。中國幾千年封建意識以及建國后極“左”思想的影響,使公民的法律意識還存在著與時代精神相沖突的若干傳統觀念相交織的狀況,特別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現代化與法律意識滯后的矛盾。主要表現為:相當一部分公民仍習慣于按傳統觀念參于社會生活,評判他人與社會、解決糾紛及維護自身權益、甚至給“權大于法”以相當程度的認可,視法為維護道德的武器,致力于“無訟”來維護社會的安定,特別是封建統治者“言出法隨”的現象,在某種程度上還有存在,給某些公民造成了一種畸形的法律觀念,“領導人講的話就是法”。這表明,法律權威的削弱和法律觀念的動搖成為法制建設中不可忽視的問題。
            (2)積極態(tài)度與消極態(tài)度并存。
            由于社會主義法律制度在我國居于統治地位,因此,我國公民對現行法律的態(tài)度總體上還是積極的。在對現行法律的要求上,他們通過生活實踐和普法教育的開展,逐步明確社會主義法律的性質、目的`和作用,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對現行法律評價上,盡管多數人的評價是感性的,但他們一般都能肯定法律的價值,而且也能夠應用相關法律去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與上述積極態(tài)度相反,由于非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和傳統習慣的影響,我國公民又對現行法律存在著不可忽視的消極態(tài)度,表現在他們對相當一部分法律規(guī)范和司法機關持不信任態(tài)度,寧愿依賴政策或某些行政職能部門,因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現行法律調整對象的被動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動去了解、咨詢法律,從而用合法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還有相當一部分人對法律賦予給他們的檢舉、控告權利,采取“睜只眼,閉只眼”的態(tài)度,明哲保身,不引火燒身,更有甚者,即使與自己有直接利害關系的違法之舉,他們也不去檢舉、控告,有的采取“私了”辦法解決,求得“消除”后顧之憂,,從這方面講,普法工作還任重道遠。
            (3)法律權利意識弱于法律實用意識。
            等案件的數量增長也表明了權利的范圍在不斷擴大。但是,我國公民的法律權利意識還存在較多問題,比如:憲法意識弱于部門法意識、民法和經濟法意識弱于刑法意識、程序法意識弱于實體法意識等。
            1.堅持以往的普法政策。
            回顧15年的鄉(xiāng)村普法歷史,我們發(fā)現,鄉(xiāng)村普法是在國家自上而下的推動下運行的,通常采用的是福利引導型模式,即國家組織人員、資金開展普法,調動農民的學法積極性,引導農民逐漸習慣依法規(guī)范自己的生產生活。這其中主要是通過電視、廣播、報紙、雜志等大眾傳播媒介傳播法律信息,主要是以案說法、新聞調查、解釋新法等形式,縮短農村與外界的時空與心理距離,潛移默化地促使農民變革思維和行為方式,最終使法制成為他們的一種生活方式。
            通過調查顯示被調查地的居民的法律意識雖然整體看來有一定的提高,但個別看來還是十分淡薄的,這就表明有關部門普法的工作做的還有不足之處,正因為如此才使得部分居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識和法律常識,因此,為了更多的居民免遭不法利益的侵害,司法所及有關部門應該采取有效措施,改進教育方法,進一步加強普法力度,進而使得更多的居民法制意識得的到加強,樹立正確的法制觀念,真正把農村這一塊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好。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十一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不僅我國的經濟實力在不斷提高,而且法律也在不斷地健全。而法律是公民在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時維護自己權益的有力武器。但是,我國大部分的公民對法律都不甚了解,甚至根本沒有法律意識,每當遇到問題,比如權益被侵犯,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而是與對方爭吵,或用暴力手段爭取權益,甚至采用極端的手段來爭取自己的權益。這種方法不僅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還可能使自己犯法,甚至是犯罪,走上一條不歸路。
            為了全面了解我國農民的法律意識,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東莞理工學院河源實踐分隊于20xx年7月10日至8月10日在河源市調查了農民的法律意識、法律觀念。這次調查我采用了問卷抽樣調查的方法,調查了20位龍川縣鐵場鎮(zhèn)的農民,下面是這次調查的主要結果。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快速發(fā)展和農民生活水平地不斷提高,農村社會關系和經濟關系逐漸復雜,農村法制建設也因形勢需要而不斷加快。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法制建設。從19xx年開始實施五年普法,農村干部群眾的法制觀念和權益意識不斷增強,法律意識也逐漸提高。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由于經濟發(fā)展的不平衡和傳統法律文化深厚影響,廣大農村存在以下幾方面的缺陷。
            1.農民法律意識水平總體上仍然十分淡薄,農民的法律知識水平匱乏 我國幾千年人治傳統的影響,加上建國后長期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與強大的行政權力相比,法律只是處于無足輕重的位置。直到今天,這些傳統的觀念還在深深地影響和左右著廣大農民。而且農民的文化水平很低,有很大部分人字都不認識,他們不懂法也不愿相信法,很多人都在耕地上建房子,甚至干部也是知法犯法,那些農民更不相信法律了。更多時候依賴武力解決問題。我的鄰居就曾因為發(fā)生土地糾紛時,沒有尋求法律的幫助直接選擇武力解決,和別人打架,最后進了監(jiān)獄。
            2.缺少權利意識
            中國法律文化傳統符合現代法治的因素較少,缺乏人權、主權在民的思想,以禮教為核心的中國傳統文化——不重權利、重義務、追求絕對和諧,導致了傳統法律文化重禮輕法的價值取向,并深深地滲透于中國農民的法律意識之中,使之普遍重傳統禮俗而輕法律規(guī)范。農民往往認為吃虧是福,他們不敢和官斗,當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卻不敢抗爭,一味忍讓。
            3.在農村法律沒有權威
            在現實生活中,農村權利泛濫的現象很嚴重。官官相護,法律只是約束人民的,而對當官的,不起作用。一切政府說了算而不是法律。
            1.是文化素質低下阻礙農民現代法律意識的形成。據有關資料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7.7年,而城市為12.2年。我國文盲有8507萬左右,90 分布在農村。農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響到其學法、知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實際效果,進而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阻礙農村法制建設的進程。
            2.是農村經濟發(fā)展落后是造成農民法律意識滯后的重要原因。在我國農村,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仍占主導地位,農民與外界很少接觸,本身難以產生內在的法律需求,加上農村市場經濟的發(fā)育還很不完善,也促進了農民對傳統觀念和落后意識的繼承,導致了農民現代法律意識的缺乏。
            3.是農村一些司法、執(zhí)法人員的素質不高,農民難以信任法律。
            一些司法、執(zhí)法人員執(zhí)法手段粗暴,以權代法,以人代法,甚至徇私枉法。那些干部帶頭貪污,要他們幫忙,不塞紅包則不行。他們的行為嚴重扭曲了法律的公正, 占污了法律的形象,損害了法律的權威,造成了農民對法律的不信任。
            1.提高農民文化素質,發(fā)展農村教育事業(yè)。
            如前所述,文化素質低下是影響農民法律意識提高的重要因素,而文化素質與受教育程度是成正比的。因此,發(fā)展農村教育,提高廣大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是增強農民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發(fā)展農村教育首先應該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當前,農村教育資金不足,大部分的教育資金投入在城市,而農村則是少之又少。據有關部門統計,擁有總人口數70%的農村,卻只有10%的學校;農村適齡兒童的入學率只有80%,而城鎮(zhèn)達99%;農業(yè)勞動者中的文盲占全國文盲總數的94%,而且每年以200萬人的速度增加。針對這種情況,加大農村教育投入勢在必行。近年來,農村義務教育問題已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視,并出臺了一系列有關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政策。只有政府高度重視,教育投入增加了,農村的義務教育才能有較大發(fā)展。農民的文化素質才能得到提高,法律意識的提高才有了基礎。
            2.加強農村立法工作。健全適應新農村發(fā)展要求的農業(yè)法律體系
            立法是法律運行的前提和起點,依法治農首先要有良法可依,提高農民法律意識,也必須先有良法可信。針對目前我國農業(yè)立法方面的不足,加強農業(yè)立法工作,是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舉措。加強農業(yè)立法,首先,應對已有的農業(yè)法律法規(guī)進行清理,對不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加以廢止或修訂,對一些過于原則性的法律法規(guī)應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增強其可操作性,針對一些立法過程中的盲區(qū),及時制定出臺新的法律法規(guī),使農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夠有法可依。其次,農業(yè)立法應改變過去重管理輕權利保護的傾向,切實反映和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只有想農民之所想、急農民之所急的法律,才能使農民對法律的關注從被動接受到主動需求。最后,農業(yè)立法應體現鄉(xiāng)情。在農業(yè)立法過程中可以學習和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但更要體現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在進行農業(yè)立法的時候,既要考慮到我國農村地區(qū)相對落后的現實,又要尊重那些已經存在并長期影響老百姓生活的習俗、習慣等“民間法”,考慮到農村的鄉(xiāng)情鄉(xiāng)俗;否則,一味強行將現代法律制度引入鄉(xiāng)土社會,可能適得其反,引起農民的反感。因此,在進行農業(yè)立法時,應深入農村,進行調查。
            3.加強農村執(zhí)法工作,提高法律運行成效,樹立法律的權威性
            樹立法律的權威性,并得到老百姓的信任,關鍵在于法律能否在現實生活中得到貫徹執(zhí)行。因此,加強農村執(zhí)法工作,提高法律運行的成效,就可以為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huán)境。針對目前法律在我國農村的實施現狀,要提高法律的實施效果,首先要深化農村的司法改革。由于傳統的“厭訟”思想和現實因素的影響,鄉(xiāng)土社會的司法狀況令人堪憂。鑒于這種情況,必須進一步完善涉農案件的審判和監(jiān)督機制,加強司法隊伍建設,本著方便農民訴訟的原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簡化立案程序,減免訴訟費用,加強法律服務,縮短辦案期限,加大執(zhí)行力度,強化審判監(jiān)督,公正妥善地解決各種涉農案件和糾紛,使農民從司法活動中得到實惠,從而從內心認同法律,樹立起對法律地信仰。其次,要進一步完善農村的行政執(zhí)法工作。法治的真正含義是各級政府官員依法行政,依法治農首先要依法治官。
            通過這次社會實踐,我更加深入的了解到農民法律意識的缺乏,當他們的權利受到侵犯時,他們不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他們更傾向于非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因此,不知不覺,他們已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這些情況應當引起社會的關注,然后改善現狀。只有農民的法律意識提高了,才能更好、更快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十二
            在我的成長經歷中,在遇到糾紛或麻煩時,農民們首先想到的解決方式一般不會用法律來解決,法律方式往往是他們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們經常選擇的解決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內或是村內有威望的人調解。如果糾紛再大一些,就會去找村干部解決。在遇到糾紛時選擇通過民間調解方式和通過行政方式解決的農民遠遠多于選擇通過法律來解決的。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來維護自身的權利不受侵害在農民的意識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領域??傊坏饺f不得已,農民們一般不會直接選擇通過法律方式來解決糾紛。相較法律而言,它們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過人與人之間的協調可以解決的事情就沒有必要去通過法律解決。而且他們相不相信法律還另當別論。
            與此同時,農村接受法律知識的渠道還較單一,法律知識面還較窄,主動學習法律知識的人還較少,而其中以中年人居多,而年輕人、老年人占較低的比例,農村普法的形式還停留在集市上的宣傳單。
            1.2調查目的。
            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依法治國方針的確立,法制的日益完善,特別是19xx年以來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普法活動,使農村傳統的道德約束機制日漸式微,現代法律意識開始步入鄉(xiāng)土社會。普法宣傳以來,忠信鎮(zhèn)村民對現代法律的了解有多少?具備如何的法律意識和素養(yǎng)呢?發(fā)生糾紛時,采取什么樣的維權方式?為了解家鄉(xiāng)人民法律意識和法律修養(yǎng)狀況,我于20xx年寒假期間在家鄉(xiāng)河源市連平縣忠信鎮(zhèn)進行了社會實踐調查。調查當前忠信鎮(zhèn)農民法律意識的一般情況及其特征,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后就農民相對落后的法律意識與當前法律的沖突等提出一些建議。本次調查報告以忠信鎮(zhèn)各村農民為調查對象。通過調查,分析該地區(qū)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以利于提出了推進農村法制化進程的思路,為解決農村問題構建良好的法律環(huán)境。
            1.3調查過程。
            在當地鎮(zhèn)、村干部的支持和幫助下,我對河源市連平縣忠信鎮(zhèn)上的常住人口進行了法律認識、法律現象、維權方式的調查。方式主要是問卷的發(fā)放以及與村民們直接面對面的訪談,并對回收的問卷進行了整理分析。同時,通過咨詢忠信司法所、法庭、維穩(wěn)中心,調閱相關案件資料,研究和探討了目前農民在法律意識和素養(yǎng)方面存在的問題。本次調研以問卷方式對連平縣忠信鎮(zhèn)村民做調查,調查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況,發(fā)出并回收80份問卷,回收率是100%,其中男女比例比較平衡,大致平分,家庭背景各有代表。由此可見,此次的調查對象是比較全面的分配了男女比例和從不同家庭背景出發(fā),調查的結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問卷調查。調查對象有農民、工人、村干部、其他人員。抽樣發(fā)放了調查問卷80份,回收有效問卷80份,回收率為100%,其中:農民40份,工人20份,村干部10份,其他人員5份;男性40人,女性40人。
            (二)面談方式。面對面訪談共訪談了10名人員,訪談對象包括農民、工人、村干部等。訪談的內容涉及教育、土地、養(yǎng)老保險、村民自治、法律意識、農村糾紛解決機制等。
            1.4調查結果(詳見附件一)。
            調查問卷分三組共10道問題,其中,組一調查法律認識,組二調查法律現象看法,組三調查維權方式。面談調查主要圍繞農民的法律認識、法律現象看法、維權方式三大主題進行對話。
            綜合調查結果,初步分析,忠信村民呈現以下特征:
            一是村民法律認識方面,例如法律功用作用、法律約束人員范圍等問題,大部分人的選擇正確、認識到位。但是了解法律知識渠道較為單一,電視渠道偏重。
            二是看待法律現象方面,面對親友犯罪及遭遇法律問題,選擇都比較明智,可見,村民的法律意識還是比較強的。
            三是維權方式選擇方面,調解方式和法律途徑在農村地區(qū)并存,訴訟方式并不是首選,調解方式才是村(居)民最佳選擇方式,過半的調查對象認為發(fā)生糾紛時,被別人告上法庭屬于正常現象,由此可見法律意識正日漸增強。
            在國家邁向現代化的時代,隨著科學技術的發(fā)展和法律觀念的不斷進步,農民的法律觀念和知識已經有所改觀,法律意識有所提高。問卷調查調查結果恰恰證明這一點。但是通過訪談調查時,卻發(fā)現農民的法律意識還存在較多問題,就目前農民的法律知識來看,還不能適應當前新型城鎮(zhèn)化和新農村建設的發(fā)展形勢,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匱乏。雖然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農民的法律知識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歷史傳統和社會政治、經濟發(fā)展水平的制約,加上普法宣傳工作跟不上農民的需求,農民對法律知識的認知仍停留在淺層次的感性認識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義,更不能從根本上改變農民的法律知識和法律心理結構。當他們面對糾紛或法律問題,雖然想到應該求助法律,卻不知道如何應用法律去處理事情。這種只知法律大概念卻不知如何應用,往往導致農民在遇到問題時一般是拒法律于門外的,更傾向于用調解等方式去解決問題。
            二是法律虛無主義思想盛行。雖然我國早已確立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但在農村地區(qū)仍然有部分人或多或少存在著有法無法一個樣的法律虛無主義觀念。調查中發(fā)現,很多人對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殺人放火是犯法,但是對無證經營等卻認為不犯法,更不要說對那些涉及與經濟貿易等有關的法律知識了,即便常見的普通經濟糾紛、合同糾紛,也經常和詐騙、敲詐勒索等犯罪搞混。對法律都如此陌生、容易混淆,更別說地方法規(guī)、條例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為外,農民的社會行為基本上是脫離法律認知而進行的。
            三是法律在農村缺乏應有的權威。法治社會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農村地區(qū),法律卻沒有處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幾千年來的封建人治傳統已使權力至上的觀念在我國農村社會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現實生活中,我國農村地區(qū)呈現出明顯的泛權力狀態(tài)。在權大還是法大的價值取向上,廣大農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法律幾乎是沒有權威的。在農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決矛盾糾紛的主要途徑,遠遠大于尋找法律救濟的比重。
            四是法律在農村的實施情況較差。農民法律意識的培養(yǎng)與農村良好的執(zhí)法、守法、崇法環(huán)境密切相關。由于封建法制傳統中“行政兼司法”體制的影響,農民在碰到糾紛時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這不僅使司法獨立的實現困難重重,也使司法的終極權威性大打折扣。農民不相信法院,無意訴諸法律,卻對用行政手段解決糾紛充滿憧憬。而農村的行政執(zhí)法情況相對城市行政執(zhí)法,也相對薄弱,這一因素也必然削弱法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五是農村普法工作較為薄弱。農民法律意識淡薄與政府的法制宣傳教育有著直接關系。雖然已實施到第六個“五年普法”計劃,但總的來講,我國普法宣傳效果,與社會發(fā)展形勢和城鄉(xiāng)群眾法律需求還是存在一定距離。特別是農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普法宣傳,只是簡單地發(fā)放普法法律法規(guī)選編,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較為單一。法制宣傳中較注重法律義務、法律責任的灌輸,忽視人們對法律權利的認識,注重實體法,而不重視體現法律正義的程序法等等,這勢必使農民對法律產生厭倦的心理,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
            上述存在問題,筆者主要從主客兩方面進行原因分析:
            一、主觀原因。
            (一)農民群眾本身文化素質相對偏低,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村民對于法律知識的接受水平。隨著社會經濟的發(fā)展,更多的農村村民特別是農村青壯年涌入城市,而留守家中更多的是老人、婦女和小孩。而這樣的一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差,更甚者不識字的占據了絕大多數,他們不懂法律并且法律意識相當薄弱,所以這樣的農村村民較少參與普法活動。正是由于他們法律知識水平和法律意識都比較低,對法律缺乏信任感,從而不會應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
            (二)鎮(zhèn)、村雖然都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機構,但法制宣傳作為一種“軟指標”做與不做在短時期也沒有明顯的效果。在一些村干部中,他們本身的法律知識就相當的薄弱,更別說讓其帶頭學法了。所以少數村(居)法制宣傳教育還僅僅停留在表面的應付檢查上。
            二、客觀原因:
            (一)傳統思想的影響。眾所周知,我國經歷了兩千多年的封建歷史,儒家政治文化觀念根深蒂固。一方面,由于人們仍主要生活在低頭不見抬頭見的熟人社會關系中,傳統的“無訟”、“和為貴”思想及家族意識等仍影響著人們的生活態(tài)度。遇到矛盾糾紛時,或忍氣吞聲,或依靠有威望的長者或村干部依鄉(xiāng)規(guī)民約來解決。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訴諸于法的。另一方面,受“權力本位”思想的影響,少部分農村基層干部法制觀念淡薄,頭腦中“人治”思想作祟,認為法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卻不受法律的約束,權力凌駕于法律之上。這種現象加劇了農民對法律價值的非認同感。
            (二)法制宣傳隊伍力量薄弱。目前農村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鄉(xiāng)(鎮(zhèn))司法所進行,普法力量與普法任務不相適應。忠信司法所為共有工作人員4人,村(社區(qū))兼職司法助理員17人,而忠信鎮(zhèn)為河源市中心鎮(zhèn),戶籍人口有6萬多人,商貿活動較為發(fā)達,司法工作人員不僅要完成司法行政的事務性工作,例如開展社區(qū)矯正、安置幫教、矛盾糾紛調解等大量繁雜的工作,同時又是法制宣傳的主力軍,力量明顯不足。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法律維權意識的薄弱現象,影響農民百姓對法律的深入了解。
            (三)普法宣傳的形式單一,內容針對性不強。一方面,農村普法大多時候還是采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通過掛橫幅、貼標語進行宣傳,往往造成農民只知法律名稱而不知其內容。至于分發(fā)的宣傳資料,雖然內容詳細,但是受不同程度的文化影響他們不一定能夠理解。另一方面,農民迫切需要了解的法律普法宣傳不夠深入,法律內容針對性不強。
            第三章建議建言。
            調查顯示,忠信農民的法律意識雖然整體看來有了不少的提高,但個別看來還是十分淡薄的,這就表明有關部門普法的工作做的還有不足之處,正因為如此才使得部分農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識和法律常識。因此,為了更多的居民免遭不法利益的侵害,司法所及有關部門應該采取有效措施,改進教育方法,進一步加強普法力度,進而使得更多的居民法制意識得的到加強,樹立正確的法制觀念,真正把農村這一塊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好。為此,我認為增強農民法律意識應從如下幾點著手:
            (一)堅持以往的普法政策?;仡櫠嗄甑泥l(xiāng)村普法歷史,我們發(fā)現,鄉(xiāng)村普法是在國家自上而下的推動下運行的,通常采用的是福利引導型模式,即國家組織人員、資金開展普法,調動農民的學法積極性,引導農民逐漸習慣依法規(guī)范自己的生產生活。這其中主要是通過電視、廣播、報紙、雜志等大眾傳播媒介傳播法律信息,主要是以案說法、新聞調查、解釋新法等形式,縮短農村與外界的時空與心理距離,潛移默化地促使農民變革思維和行為方式,最終使法制成為他們的一種生活方式。
            (二)更新理念,合理統籌,強化合作。對農民進行普法活動,在內容選擇上,要盡量與農民的生活實際結合起來,要逐步引導農民掌握與其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特別是對一些他們關心、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向他們及時提供一些相關法律信息;在普法形式上,力求靈活多樣,選擇與農民相適應和易于接受的形式,要更加貼近他們的生活;在時間跨度上,要持之以恒,不能搞形式主義,作表面文章,要把普法工作制度化、法律化、長期化。
            (三)加大投入,“軟硬”兼施。作為基層文化設施的硬件建設主要是開辦農家書屋、活動室、上網中心,使農民在休閑時可以自己通過讀書看報、上網和相互交流學習法律知識,了解國家大事,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質,增強法制觀念。同時要大力加強農村文化教育,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增強農民法律意識。
            結論。
            通過上述忠信農民法律認識、法律現象及維權方式等情況的調查分析,我認為,隨著新型城鎮(zhèn)化和新農村建設深入發(fā)展,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較之以前,有較大提高或增進的一面,農民對法律、法制的認識在不斷發(fā)展、深化。但是,其種種不足是有目共睹。農民法律意識離人們的期望與社會發(fā)展的要求還相差甚遠,法律在農民心中還未獲應有的地位,未能在農民的生活中獲得現實的生命力,要實現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我們必須從農民法律意識這個最根本的問題著手,加大力度,加強措施,不斷引導農民學習法律,掌握法律,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十三
            了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了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采用收集材料、電話、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
            前言: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為縮小城鄉(xiāng)差別,促進城鄉(xiāng)統籌發(fā)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農民工法律素質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在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大壩鄉(xiāng)沙廟村的農民工中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這份調查涉及到該村200人,年齡涵蓋18歲至55歲之間,有效答卷143份。
            通過調查了解到,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從事建筑業(yè)、餐飲服務、批發(fā)零售、車輛修理、工廠干臨時工等行業(yè)。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志這些傳統媒體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占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占到了總數的1.6%。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問題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說明大部分農民工有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的社會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為,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
            1、農民工分布較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難以集中,這些特性給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特別是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這應該是今后法制宣傳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沒有把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
            5、工作發(fā)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目前宣傳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yè),分散的個體商業(yè)、服務業(yè)、私營企業(yè)的法制宣傳工作比較薄弱。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為建筑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占23.08%,這說明建筑工地農民工人員集中,有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為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為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1、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建議建立各職能部門組成農民工法制宣傳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把握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以引導農民工法制教育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發(fā)展。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2、將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發(fā)揮媒體作用。一是普法部門要聯合相關單位定期開展“送法進企業(yè)”、“送法進鄉(xiāng)村”等活動,適時組織普法講師團巡回演講;二是整合社會資源,發(fā)揮法律專業(yè)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勵法律工作者在承接農民工法律服務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倡導律師事務所自主為農民工舉辦各類法制講座;三是充分發(fā)揮調解組織及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將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相結合,及時調處農民工因工傷、勞資、人身傷害等引發(fā)的各類矛盾,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四是組織農民工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征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等活動;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后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扎實、有成效地開展。
            3、抓好企業(yè)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企業(yè)主是企業(yè)發(fā)展、運營的決策者,抓好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樹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關鍵。因此要重點加強企業(yè)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使他們理解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意義,努力掌握憲法、基本法律以及規(guī)范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guī),進一步增強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達到依法治企,誠信經營,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內容上,要選擇一些實用并與企業(yè)生產、經營、管理、金融、稅收、勞動社保等相關的法律;加強對企業(yè)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yè)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4、進一步抓好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聘用誰負責”的原則,將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融入社會治安、勞動用工、計劃生育、衛(wèi)生管理于一體的管理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相關的部門和相應的用工單位中。在教育內容上,選擇與其工作生活相關,以及維護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訴訟法基本知識;勞動部門在用工單位招聘人員時要把好就業(yè)前的培訓關,在崗前培訓時組織學習《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guī)。用工單位也要將法律學習融入各項業(yè)務培訓活動中,如經營培訓、管理培訓、市場培訓、使農民工在接受業(yè)務培訓過程中接受法律知識,使農民工掌握與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知曉解決法律問題、尋求法律幫助的渠道和方法。滿足農民工的學法需求。同時,做好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在調查中發(fā)現,農民工的法律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比較大。在以后的工作中,應定期舉辦“法律進工地”活動,宣傳與其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使普法教育經?;?。建立工地民調組織,積極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理性表達利益訴求。加大法律知識覆蓋面,在勞動法、民事法律法規(guī)等傳統內容上加大與農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貼近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
            在用工單位勞動時間過長及待遇過低等問題上,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強對農民工合法討要拖欠工資的宣傳教育之外,還要加大對用工單位的宣傳教育,提高用工單位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自覺性。
            通過對此次農民工的法律知識的調查,參看調查數據,我認為整個情況暫不嚴重,在確保農民工就業(yè)與增收不受影響,促進現代農業(yè)和打工經濟的發(fā)展的同時,加快新農村建設。同時這是我們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過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問題,我們要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穩(wěn)妥解決,促進我縣的經濟、社會持續(xù)較快發(fā)展。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十四
            xx省醫(yī)科大學汾陽學院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及分析法律意識,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tài)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關于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是高校大學生群體對法、法律或其現象的反應形式,即心理、知識、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高校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也是未來社會的支撐主體,其法律意識如何,直接影響到公民的法律素質和整個社會法治文明的程度。
            對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進行客觀、準確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教育,提高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的基礎。從年齡上講,高校大學生是一個橫跨青年和成年的群體,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學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其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加之歷史原因、外部環(huán)境以及高校大學生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個別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為與社會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準確地了解和掌握當代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和法律需求,對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針對性,切實提高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高校大學生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培養(yǎng)和提高高校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遠方針,是國家法制建設的百年大計,是促進培養(yǎng)現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一)調查形式和結果
            經過對某醫(yī)科大學汾陽分校09,10,11三個年級多名高校大學生的法律知識進行了隨機抽樣調查,本次調查共發(fā)出問卷100份,收回100份,收回率100%。其結果顯示:
            1、法律知識的來源及對法律知識重要性的認識34%的學生的法律知識主要來源于學校的教育,44%的學生法律知識來源于電視和報紙,受家庭影響及其他來源的占21%。自己認為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識且能靈活運用于解決現實問題的學生占22%,77%的學生認為自己法律知識不足或不能靈活運用。77%的學生認為需要學習或深入學習法律知識,13%的人認為只需要了解一下就可以了,9%的學生認為完全不需要。約1/3的學生認為造成法律意識薄弱的原因為法律教育活動的局限性,1/2的學生認為社會的不良風氣及貧富懸殊是主要原因。這表明大部分學生法律知識缺乏,學校系統的法律知識教育不足,不能滿足大部分學生的需求。
            2、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在實際生活中,有意識的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參加勤工儉學時,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占61%,無意向的人占39%;被騙或被盜、被搶時選擇向公安機關或學校保衛(wèi)處報案的占87%,不報告的占13%;認為報案沒用或司法機關不能提供有效保護的人占15%。遇到不法行為時,男生選擇漠不關心的比例占到10%左右,女生比例占6%。
            3、對法律的信任度和對當前法治的整體現狀的滿意度對法律保持信任的學生占35%,認為法律會越來越完善的學生占31%,而認為法律不如權利有用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工具的占33%。對“法院做出公正判決有信心”者占26%,對“當前整體法治環(huán)境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達69%。這一方面說明作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還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敗現象仍然暢通無阻;另一方面這種消極的法律意識也會嚴重地影響到公民法律信仰確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終建立,表現出高校大學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的法治環(huán)境和氛圍。
            (二)調查結果分析
            由于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是一個多要素、多層次的復雜系統,要精確全面地概括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的現狀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結合調查結果,對當前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所存在的問題作一個粗淺的概括:
            1、高校大學生缺乏從總體上準確理解和把握現代法治的基本精神現代法治是以民主為基礎,以保障人權為核心,與傳統的法制有著本質的區(qū)別,它視法為工具與目的的統一,并更加強調法的目的價值,而我們在調查中發(fā)現高校大學生對法的民主基礎尚未有明確的意識,仍然存在著一種傳統意義上將法作為統治工具的法律觀。譬如,他們也認可“法治”反對“人治”,但受到傳統人治觀念和現實中一些“權大于法”現象的影響,往往認為法律只具有工具價值而非目的價值;他們也認可民主反對專制,但受到中國現實國情的制約,往往認為法制只存在于民主制度而專制制度下就沒有法制,沒有認識到法制既可以與專制相結合,也可以與民主相結合,而只有以民主為社會基礎的法制模式,才能稱之為真正的法治。
            2、有感性法律意識,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識法律本身是一門學理性極強的學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礎理論,就難以用理論解決現實存在的法律問題。大多數高校大學生對法律的認識還只處于初級的感性階段,正是因為缺乏系統的法學理論學習,使得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仍處于對法律本質認知的啟蒙狀態(tài)。比如,多數學生都知道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但對憲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內容卻知之甚少,現代法治國家普遍都是實行憲政的國家,若不能將憲法提到憲政的高度加以認識,在論及憲法內容時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權利以及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的關系等諸如此類的關鍵問題,則是缺乏現代法治意識和憲政意識的表現。
            針對當前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與分析,現提出如下幾點對策建議:
            高校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huán)境影響,因此,立法、執(zhí)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zhí)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zhí)法和監(jiān)督法律實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跡,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和輿論環(huán)境,對于培養(yǎng)高校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實行“依法治校”,營造培養(yǎng)高校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氛圍
            高校的法治環(huán)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對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正面的影響,反之亦然。學校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動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學校制定校紀校規(guī)時,要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規(guī)章制度不違背法治的精神,與國家現階段所頒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規(guī)不沖突,并“嚴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則與規(guī)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尊重學生人格,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huán)境,不斷提高學校管理者、教師的法律素質,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系的能力”。
            (三)深化大學“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以適應素質教育對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yǎng)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基礎”課教材,普遍存在課程內容設置不合理的問題。教材內容未突出重點,只注重編寫的系統性,教材內容幾乎涵蓋了我國現行的法律,書中幾乎無任何案例對相應法理進行釋疑,而法律條文中大量引進的專業(yè)術語對于非法律專業(yè)的學生來說無異于讀天書,不適應學生自學和閱讀的需求。大學“法律基礎”課應改為法理學課,或者至少從內容上突出對法治的基本理論、現代法的基本觀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介紹。同時,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范圍,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從而逐步培養(yǎng)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高校大學生。
            學校是培養(yǎng)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場所,但僅靠學校的教育是遠遠不夠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個長遠的規(guī)劃和具體的安排,它是一個系統而復雜的社會教育工程。提高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要把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心理教育緊密結合起來,與國家的各種建設規(guī)程同步進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環(huán)境,才能為社會輸送具有較強法律意識的跨世紀人才。因此,高等院校對高校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提高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的主要任務。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十五
            我國歷史上長期處于封建時期,受封建思想“人治大于法制”的影響非常深,并且我國建國很長一段時間內沒有給予法制建設足夠的重視,這些因素對我國廣大公民的現代民主觀念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負面作用。法律意識是人們對于法(特別是現行法)和有關法律現象的觀點、知識和心理態(tài)度的總稱。而擁有較高的法律意識更是公民保護自己權益的最大武器。大連是一個與世界接軌的城市,人們的消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都在追求更高質量的服務和享受。如何能使我們在享受的同時保障自己的權益尤為重要。在這樣一個發(fā)展進程如此之快的城市中,騙人與被騙依然每日都有發(fā)生,這都是市民的法律意識高低所主導的。因此,我們就大連市民的法律意識情況和如何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識開展了專項調查。
            在此次調查中,我主要調查了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群,通過調查他們,可以反反映出大連受過高等教育的市民的法律意識是怎樣的,從而推斷沒有受過高等教育的市民的法律意識是怎樣的。通過調查主要發(fā)現了一個問題:法律知識的來源途徑稀缺。調查顯示:被調查的3人中,通過電視獲取知識的2人,其他途徑的一人。而通過調查大連市的主要電視頻道我們發(fā)現,大連電視臺3套《法制頻道》每天播放與法律相關節(jié)目的時間只有2小時左右,在全天一共18小時的時段中所占比列只有12%,而黃金時段從6點開始到10點,也只有1小時時間而已。而在2小時的時間中,還包括了重播的節(jié)目。這樣通過電視來獲取知識的人群,所能獲取到的知識可以想象,是微乎其微的。并且通過電視來獲取法律知識的人是占了大多數的,因此電視播放的法律節(jié)目的質量與時間是需要整治的重中之重。
            針對調查中發(fā)現的大連市民法律知識的來源途徑稀缺問題的解決,應當根據調查中顯示,首要解決電視中播放的與法律相關的知識的量。增加大連電視3臺法制頻道與法律相關節(jié)目的時間,增加法律節(jié)目在黃金時段的播出量。作為法制頻道,應當以法為本,播出的節(jié)目不應該光有專門的與法制相關的節(jié)目,所播放的其他節(jié)目也應當與法相關。多播放案列,提高人民看節(jié)目的積極性;多播放與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內容;可以將一些基本的法律小知識編寫一小段繞口令、或者是小動畫,讓大家在看法制節(jié)目時能夠通過另一種方法巧妙的記住而避免死記硬背忘性大的缺點。力求做到讓大家在日常生活上不上當、不受騙。
            調查中還發(fā)現,有一部分市民在遇到問題的時候比較傾向于私下解決,而不愿意上法院或者是尋求司法幫助。這都是人民法律意識差的一種表現,應當多舉這類的案列,進行播放,同時強調私下解決有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從而增強人民的法律意識。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十六
            我國作為一個農業(yè)大國,農村的現代化法治進程直接影響了我國依法治國目標的實現。而現實是我國農村經濟發(fā)展落后,農民多數法律意識淡薄,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化國家這一歷史性命題面前,農民的法律意識無庸諱言還存在著許多問題。從總體上講,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現狀是以淡漠為其表象特征的。
            在法治社會中,法律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法律,嚴格依法辦事。然而,在廣大的農村地區(qū),法律卻沒有處于至上的位置。人們不了解也不愿意了解法律,依然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解決問題,農村秩序的型構與維持所需要的具體素材是長期的鄉(xiāng)間生活所供給的,諸如“族外交涉”、“差序格局”和“愛有等差”,除非萬不得已,它一般不會主動邀請國家正式法律的介入。
            與輕法意識“相映成趣”的是,在農民心中既“輕法”又“畏法”。這不能不說與我國的傳統法律文化密切相關。眾所周知,中國古代法律體系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諸法合體,民刑不分”,法律的刑罰化,成為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最鮮明特色。這種傳統法律文化反映到人們的意識觀念上,導致了對法律的狹隘認識。時至今日,仍有老百姓把“被告”視為“罪犯”的同義語,而國家倡導法治,老百姓想到的并不是通過法治,實現權利,而是想到“嚴打”,要“從重、從快、從嚴”,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人們對苛刑的畏懼心理。
            “知足者長樂,能忍者自安”是我國廣大農民的生活格言。在他們看來,遭遇不幸怨不得別人,而是自己的命苦。訴訟是道德敗壞的表現,為好人所不恥。雖然,改革開放以來,人們訴訟觀念已經有了很大變化,越來越多的人已經不再把打官司看作不光彩的事,遇到糾紛逐漸傾向于訴諸法庭。但是,仍然有相當多的人缺乏訴求意識,缺乏尋求法律救濟的主動性。即使是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他們也會采用“和為貴、忍為上”的方式來處理,寧可委曲求全,也不愿走向法庭,更不會主動自覺地尋求法律的保護。
            1.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志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占到了被調查人數的75%;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的15. %;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占到了總數的10%。
            通過觀看電視節(jié)目,可以獲得與自己的生活直接或間接相關的各種信息,及時把握環(huán)境的變化。監(jiān)測環(huán)境是人們觀看新聞節(jié)目的主要動機,但其他類型的節(jié)目也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滿足人們的這種信息需求,如收看家庭電視劇同樣能夠使人們感受到社會生活狀況及其變化?,F在社會上普遍關注的問題仍然是農民工權益的問題。由于法律意識的缺乏,使得一些農民工在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并不知道自己應該怎樣維護。無論是討薪、合同的簽訂還是職業(yè)病的治療上,農民工單薄的法律意識在面對這些問題上都顯得蒼白無力。但由于近些年來,這類法律報道的增多,我們可喜的發(fā)現類似這樣的事件發(fā)生的沒有以前這樣多,國家不斷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律保護工作,而農民也在大眾傳播中不斷豐富自己,漸漸走上自己的維權之路。
            2.提高執(zhí)法者的素質,杜絕執(zhí)法者在農村執(zhí)法中徇私枉法、違法執(zhí)法、濫用執(zhí)法權等現象。這些現象對農民正確樹立法律意識有極大的危害。經過長期艱難的普法教育使農民形成的對法律的正確認識及信任,往往會因為一些錯誤處理或枉法行為而喪失。
            3.重視司法執(zhí)法的“示范”作用 通過正確的司法執(zhí)法行為引導農民樹立法律意識,使農民將法律與自身生產經營活動、社會活動結合起來。
            5.發(fā)展市場經濟,使法律成為農民生活的必需品。市場經濟的突出特點是,獨立的個人或利益集團得依市場、靠契約關系進行活動,市場、契約關系促使個人主體化、社會關系復雜化。這從兩方面對培育農民的法律意識給予支持:一是市場經濟打破以血緣為紐帶的家族制,斷絕了傳統宗法習俗對人們道德觀念的束縛,為人們的精神解放創(chuàng)設了社會條件。二是市場經濟無時不把人們拋入復雜的社會交往中,迫使人們時刻不得不考慮維護自己的權利,從而自覺提高權利意識?;诖耍灰覀兘⑵鸾∪?、發(fā)達的市場經濟體系,使其成為農村的主導性經濟模式,也就具備了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社會基礎。
            6.增強國家法的親和力。立法機關在指導思想上一定要樹立起農民權利保護意識;在立法程序上要貫徹群眾路線,讓立法走向民間,走入民眾;在立法技術上,必須考慮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qū)薄弱的法治傳統,注意國家法是否與民眾的習慣心理和行為合拍。唯此,才能有效地反映農民的呼聲。
            總之,要消除幾千年來封建意識在農民思想中的積淀,使農民樹立正確的民主意識和法律意識,對農民的法律教育就不能是一次性的。法制教育要在內容更新的基礎上反復進行,使農民能夠適應更發(fā)達的經濟條件下的法制環(huán)境。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與其自身素質、社會環(huán)境都有直接關系。在改善農民學習、運用法律知識的外在環(huán)境的同時,要不斷提高農民的自身素質。在經濟發(fā)展的同時,要注意將提高農民的文化素質、科學技術素質、市場意識和法律意識結合起來。
            法律意識的調查報告篇十七
            調查時間:20xx年3月。
            調查地點:農村、鄉(xiāng)鎮(zhèn)、就業(yè)辦事處等地方。
            調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電話、網聊、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調查目的:了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深入剖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前言: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為縮小城鄉(xiāng)差別促進城鄉(xiāng)統籌發(fā)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農民工法律素質普遍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對清澗縣的農民工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
            通過調查清澗縣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業(yè)、餐飲服務、批發(fā)零售、車輛修理、輕工業(yè)等行業(yè)。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志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占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占到了總數的1.6%。
            在農民工認為在哪里咨詢法律問題比較可靠這一問題上,有48%的人選擇了政府相關部門,44%的人選擇了法律服務所,33%的人選擇了律師事務所,還有13.5%的人選擇了熟人介紹。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項目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說明大部分農民工已有了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社會的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為,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此外還有89.84%的農民工認為他們能夠或有時能在社區(qū)獲得法律幫助。
            1、農民工分布較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難以集中這些特性給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特別是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還處在初始和嘗試階段,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觀因素,造成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將是今后一個時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認識不到位,沒有將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
            5、農民工的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教育對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這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宣傳效果。
            6、雖然建立了目標責任,但各部門的工作力度不盡相同,因此,在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加強各部門密切配合、總結推廣經驗等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發(fā)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熱情不高,目前宣傳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規(guī)模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yè),分散在個體商業(yè)、服務業(yè)、私營企業(yè)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比較薄弱。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為建筑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占23.08%,這說明建筑工地農民工人員較集中,有些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為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為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新途徑。協調解決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出現的問題,注重開展對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系統化和規(guī)范化的理論研究,以引導農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發(fā)展。普法主管部門負責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對每一時期的具體工作制定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要加強對本轄內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檢查,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網絡。
            2、將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積極營造氛圍,發(fā)揮媒體作用。一是普法部門要聯合各相關職能部門定期開展“送法進企業(yè)”、“送法進鄉(xiāng)村”等活動,適時組織普法講師團巡回進行法制演講。二是注重整合社會資源,充分發(fā)揮法律專業(yè)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勵法律職業(yè)工作者在承接農民工法律服務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倡導律師事務所自主為農民工舉辦各種類型的法制講座。三是充分發(fā)揮各級調解組織及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將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相結合,及時調處農民工因工傷、勞資、人身傷害等引發(fā)的各類矛盾糾紛,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四是組織農民工積極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征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學法考試等活動。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后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扎實、有成效地開展。
            3、充分發(fā)揮企業(yè)的自身資源優(yōu)勢,營造學法用法氛圍。企業(yè)自身要發(fā)揮內部黨、團、工會組織的作用,加強企業(yè)內部普法的組織領導,圍繞企業(yè)生產經營開展普法宣傳,引導和監(jiān)督企業(yè)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促進企業(yè)健康發(fā)展。要建立企業(yè)經營管理人員法制教育培訓制度,制定企業(yè)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標、定人員、定形式、定內容、定時間,統一培訓后進一步進行考試的制度。同時制定培訓細則、學法制度、簽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證企業(yè)法制教育培訓工作真正落到實處。要依靠和發(fā)揮企業(yè)自身的宣傳資源,利用已有的墻報、專欄、展板、內部刊物、內部網絡開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學法、講法的氛圍。努力探索依托企業(yè)內部法律顧問室、調解組織促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充分發(fā)揮企業(yè)內部的法制部門,以及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業(yè)工會維權制度,通過職代會,依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把評選“學法先進”同評選“名牌員工”、“守法員工”“優(yōu)秀農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動結合起來,激勵廣大農民工自覺學法用法,不斷奮發(fā)向上。
            4、重點抓好企業(yè)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企業(yè)主是企業(yè)發(fā)展、運營的決策者,抓好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樹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關鍵。因此要重點加強企業(yè)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使他們深入理解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意義,努力掌握憲法、基本法律以及規(guī)范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guī),進一步增強誠實信用、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并輻射影響到在企業(yè)內的農民工,達到依法治企誠信、經營、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內容上,要選擇一些實用并與企業(yè)生產、經營、管理、流通、金融、稅收、勞動社保,以及與市場經濟規(guī)則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組織一些質量較高,有一定層次的集中培訓或專業(yè)法講座。同時,鼓勵自學和積極參加政府部門、行業(yè)管理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在組織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門具體協調,行業(yè)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各行業(yè)協會要充分發(fā)揮橋梁和紐帶作用,與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企業(yè)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yè)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5、進一步抓好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聘用誰負責”的原則。將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融入社會治安、勞動用工、計劃生育、衛(wèi)生管理于一體的管理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相關的部門和相應的用工單位中。在教育內容上,選擇與其工作生活相關,以及維護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訴訟法基本知識。在教育形式和組織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靈活多樣。要抓好農民工的法律培訓工作。勞動部門在用工單位招聘人員時要把好就業(yè)前的培訓關,在崗前培訓時組織學習《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guī)。用工單位也要將法律學習融入各項業(yè)務培訓活動中,如經營培訓、管理培訓、市場培訓、策劃培訓,使農民工在接受業(yè)務培訓過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識,使農民工掌握與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知曉解決法律問題、尋求法律幫助的渠道和方法。滿足農民工的學法需求。同時,做好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經過本次調查,我們發(fā)現,農民工群體的法律素質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還比較大。在今后的“六五”普法工作中,應定期舉辦“法律進工地”活動。宣傳與其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使普法教育經?;?、多樣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司法行政職能,簡化程序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調組織,法律宣傳與法律服務相結合,積極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理性表達利益訴求。
            針對農民工法律知識需求量大的特點,在對農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識覆蓋面,在過去的勞動法、民事法律法規(guī)等傳統普法內容上加大與農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貼近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
            由于用工單位勞動時間過長及待遇過低等問題已開始凸現,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繼續(xù)加強對農民工合理合法討要拖欠工資的宣傳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對用工單位的宣傳教育,提高用工單位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自覺性。
            通過對返鄉(xiāng)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宣傳工作的調查,綜合清澗縣的情況,參看調查數據,我認為整個情況暫不嚴重。但可能會隨著金融危機的影響深化而趨向嚴重,不可掉以輕心,必須積極應對。我們要看到這是挑戰(zhàn)與機遇并存的新情況,要努力變不利為有利,化危機為轉機,確保農民工就業(yè)與增收不受影響,并借此促進現代農業(yè)和打工經濟的發(fā)展,加快新農村建設。同時這是我們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過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問題,我們要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穩(wěn)妥解決、促進我縣的經濟、社會持續(xù)較快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