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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一
20在區(qū)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府、市中級法院的有力監(jiān)督支持指導下,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決涉訴信訪問題,取得一一定成果,全年度共接待來訪人員113人次,妥善處理上級轉辦群眾信訪事項18件,共化解了涉訴信訪案6件,其中讓__二個疑難積案的當事人出具了息訪承諾書,成功勸阻欲到省進京上訪的涉訴信訪人員12人次,有效處理__等上訪人的信訪突發(fā)事件3起,有效預防了涉訴信訪突發(fā)事件9起。
但是,涉訴信訪工作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重復訪、越級訪時有發(fā)生,影響了社會穩(wěn)定。對此,我們深感責任重大。為了有效解決涉訴信訪問題,我們對涉訴信訪案件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找準原因,采取對策,盡快扭轉被動的局面。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真抓實管。
一是正視現實,增強做好涉訴信訪工作的政治責任感。我院是涉訴信訪案件較多的單位,面對多年來形成的十多起誘因多樣、案情復雜、調處艱難的涉訴信訪重點案件,我們深感責任重大。為扭轉涉訴信訪工作的被動局面,維護社會穩(wěn)定,我院多次召開黨組會議和審委會會議,分析形勢,剖析原因,研究具體解決措施,從講政治的高度把處理涉訴訪工作擺上重要日程。
二是明確責任,落實任務。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將所有重點案件分解給每位領導,要求必須做到親自接訪勸返,親自研究不息訴罷訪的原因,親自進行協調處理,確保所包案件徹底解決。
三是加強督促檢查,促進責任落實到位。為改變領導包案中只動嘴不動手、假包虛包的問題,我院制定了領導包案責任制和院領導帶班值周制,每月都定期聽取情況匯報,制定徹底解決問題的措施,檢查督促工作落實。每周輪流安排院領導帶班值周。同時,按照責任倒查的要求,對解決問題不力的案件責任人進行通報,確保了大多數重點案件經過包案領導艱苦細致的工作而息訴罷訪。如,鄧電平案和余珍秀案均為院長謝華云包案,該二均已徹底化解,兩案的當事人感激涕零地出具了息訪承諾書。
二、以案結事了為目標,從源頭息訪。
(一)抓好立案關,以疏化訪。
對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屬于法院受案范圍的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以受理但主要應先由政府有關部門解決的,或司法解釋規(guī)定不宜受理的,以及因企業(yè)改制對政府行為不滿已經形成集體上訪的,村委會、村民組在職權范圍內所行使的利益分配等等,做好當事人思想工作,引導其通過其它途徑解決問題,避免亂訴亂立現象發(fā)生。
(二)建立健全信訪問題排查機制,對信訪問題盡早發(fā)現盡早解決。
具體做法:
1、在院內對所立和所結案件每月進行一次疏理,從中發(fā)現問題苗頭。
2、對已結案件勤下基層排查問題。
(三)建立健全涉訴信訪風險評估機制,引導辦案庭局、辦案人員在辦案中主動預防和化解信訪問題。
如把其所辦案件是否發(fā)生信訪問題及發(fā)生率與其年度積效考核及評先評優(yōu)掛勾;對其在辦案中排查問題是否有力進行獎罰,如其應排查出來而未排查出來,日后又發(fā)生信訪問題的,除罰款外,還要取消其評先評優(yōu)資格;對其在辦案中是否積極配合立案信訪部門化解信訪問題實行獎罰。
三、抓好聯動調解,以調息訪。
三是抓信訪解決,以效定訪。例如:院里有三個賠償案件進入執(zhí)行階段后,因被執(zhí)行人無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而未能將賠償標的款執(zhí)行到位,考慮到申請執(zhí)行人生活確實困難,院里分別給予他們一定數額的司法救助金,平息了他們的激動情緒,使原本要帶生活用品到法院住下來鬧訪的當事人放棄了鬧訪的念頭。
四、建立科學長效的工作流程。
在具體操作上,建立三級工作機制:
(一)一級機制。
對在排查中發(fā)現的苗頭,成立以帶班值周院領導、該案所屬的分管院領導、庭(局)長、案件承辦人及分管信訪工作的院領導、立案庭庭長、信訪專干為成員的工作組,提前做疏導防范工作,如出現小信訪問題,及時解決,如出現較大問題,上升二級機制解決。
(二)二級機制。
對已經在本市內信訪尚未到省進京訪的上訪案,由信訪專干寫情況匯報和建立臺賬,由院長確定包案領導和責任人,確定解決時限,并成立以包案領導、各相應分管院領導、庭(局)長及責任人、立案庭庭長、信訪專干為成員的工作組,制訂方案,謀劃措施,做矛盾化解工作,如出現大的信訪問題,上升至三級機制解決。
(三)三級機制。
對已經到省、進京的信訪案,成立以院長親自擔綱的工作組強力化解。工作組以院長為組長、分管信訪工作的院領導和分管發(fā)生信訪問題的案件所屬的副院長為副組長、各帶班值周院領導及原案件所屬庭(局)長、立案庭庭長、信訪專干及原案承辦人為成員,進行信訪穩(wěn)控及矛盾化解工作。工作組研究對策,制定工作預案,即分工到人責任到人,又通力合作。
按照最高法院和省高院關于開展遠程視頻接訪聯通測試的緊急通知的要求,我院認真協調落實好遠程視頻接訪聯通工作,已實現了與最高法院、省高院及市中院的視頻接訪網絡聯通。
設置了專用遠程視頻接訪室,固定辦理場所,完善了相關設備,明確了聯絡人員和技術保障人員,加強人員培訓,完善辦理流程,在上級規(guī)定的期限內實現了正常運轉。
根據最高院和省高院的精神,最高法院視頻接訪的“進京訪”不計算在進京訪總量中,省法院視頻接訪的“到省訪”也不計算到省訪總量中。對有到省進京訪苗頭的上訪人,今后要積極引導盡可能的爭取通過視頻方式接訪,以減少到省進京上訪量。
六、解決涉訴訪的經驗和教訓。
1、緊緊依靠區(qū)委領導和人大、政府的監(jiān)督支持。
涉訴信訪是十分復雜,調處難度大的突出問題,緊緊依靠區(qū)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監(jiān)督支持是扭轉被動局面有力保障。
一要按照區(qū)委、政府的統(tǒng)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實,確保重點案件妥善調處,及時化解。
二要及時將法院處理涉訴信訪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向區(qū)政法委匯報,主動與政府溝通情況,提出妥善解決的建議,按照區(qū)委和政府的具體部署攻艱克難,及時調處化解一批重點案件。
三要與屬地黨政機關相互配合,及時做好調處和穩(wěn)控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
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則,對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訪的訴求,找準上訪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對有理訪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決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關懷等措施,促使上訪人息訴罷訪。
3、提高司法能力。
一是努力提高案結事了的能力。在處理案件中,按照調解優(yōu)先的原則,能訴訟調解、執(zhí)行和解的案件盡最大努力進行調處,減少因對裁判不服引發(fā)的新訪。
二是努力提高減少質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訪人的案件雖然實體處理沒有錯誤,便由于辦案人工作作風不端正,工作不負責任,出現案件質量瑕疵,引發(fā)上訪。要嚴格審判管理和監(jiān)督,從細微處入手,最大限度減少質量瑕疵。
三是增強處理復雜矛盾的能力。前題是要堅定信心,克服厭戰(zhàn)情緒,攻堅克難,為處理復雜矛盾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要把執(zhí)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tǒng)一,增強預防涉訴訪的警覺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訪發(fā)生,盡快使老訪息訴罷訪。
四是增強程序引導能力。要通過程序引導,使上訪人從訪為訴,減少越級上訪和非正常訪發(fā)生。
4、落實責任制和追究制。
要按照信訪責任制的要求,堅持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誰辦案誰負責,把重點案件的責任落到實處。要嚴格落實信訪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負責任,違法裁判等原因引發(fā)的信訪問題堅決追究政治責任和經濟責任,增強責任人的危機意識。
1、從源頭上消化和遏制涉法信訪問題力度不夠。
個別干警沒有充分認識涉訴信訪工作是一項艱難而復雜的工作,大局意識、司法為民意識、責任意識不強,切實把信訪工作貫穿到審理案件的每個環(huán)節(jié),穩(wěn)定當事人情緒,及時化解矛盾工作力度不夠。辦案人遇有信訪苗頭的案件不能及時匯報。對有鬧事苗頭的信訪案件,信息不暢通,溝通不及時,沒能把信訪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
2、對處理信訪問題增加的法院負累估計不足。
多數上訪者情緒激烈、言行偏激,違法行為時有發(fā)生。有些人為達到個人目的,以各種手段對法院施加壓力。他們串聯、聚集,穿狀衣,下跪、哭訴,靜坐,圍堵法院和其他國家機關大門,攔截領導干部車輛,圍攻法院工作人員,嚴重干擾了人民法院和其他國家機關的工作秩序,影響社會穩(wěn)定。
以各種手段相威脅,謾罵、攻擊甚至傷害接訪人員。這些人雖經各級各部門耐心地反復做工作,但仍屢訪不止,已成為一大社會問題。他們耗費了法院大量人力、物力、精力,使正常信訪工作受到很大干擾,同時極大地增加了法院在處理信訪問題工作中的經濟負累。
3、對無理鬧訪、纏訪人員制裁力度不強。
未能堅決制裁違法信訪。對無理訪,數年纏訪的分析原因,理性處置,耐心勸其息訴的同時,對沒有達到個人目的而無理取鬧,蓄意鼓動,抵毀法院形象,誹謗法官的無理上訪人的依法制裁不及時,對其他無理上訪人沒能起到警示作用。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二
涉訴信訪,一般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采用書信、電話、電傳、互聯網絡、來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法院、各級黨委、人大的信訪機構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依法由人民法院處理的活動。信訪事項一般包括:不服各級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和調解;檢舉、投訴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不當和違法亂紀行為;咨詢有關政策、法律和問題,尋求相關幫助;對相關司法問題提供各種建議、表達自己的意見和看法。涉訴信訪往往是與具體訴訟案件相聯系,針對人民法院審判和執(zhí)行案件的行為或結果,要求人民法院啟動司法程序、實施一定訴訟行為的人民群眾的來信和來訪。涉及案件的實體處理問題,也涉及訴訟程序、案件執(zhí)行、辦案效率、審判作風,以及法官的工作態(tài)度、方法和司法禮儀等問題。
一、當前涉訴信訪的主要特點
1、信訪總量居高不下,越級上訪增幅較快。
2、信訪老戶痼疾不化,鬧訪、纏訪和暴力上訪呈上升趨勢。一些上訪戶將纏訴作為討價還價的籌碼,為滿足自己的過分要求,天天上訪,到處上訪;少數無理上訪老戶,為達非法目的,上訪時大吵大鬧,甚至以自殘、自殺相威脅。更有甚者,采取暴力傷害他人,危及接訪人員人身安全。
3、群體性訴訟來訪增多,訴前信訪工作壓力增大。此類信訪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企業(yè)改制、房屋拆遷安置、企業(yè)破產、勞動保險、涉農糾紛等領域。
4、上級法院交辦案件增多、交辦力度不斷加大。中央有關部門和上級法院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轄”的原則,將一些越級上訪的案件直接交基層法院辦理。
二、涉訴信訪產生的主要原因
1、社會轉型過程中矛盾沖突加劇,各種利益關系此消彼長,各種價值觀念交互碰撞,各種矛盾錯綜復雜,人民法院事實上處于各種社會矛盾的最前沿,作為基層法院,更是處于各種矛盾交織的風口浪尖之上,有效地化解社會矛盾,成了人民法院在社會轉型時期所擔負的一項十分重要職能。
2、信訪人法律知識缺乏,法律意識不強。一些信訪人員在與政府、單位、他人等發(fā)生糾紛后,來到法院后要求解決問題,又不想打官司,將應當由政府解決的矛盾推向法院,增加了法院訴前信訪的壓力;一些案件當事人不是通過正常的司法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是故意放棄上訴權利,想利用上訪等非正常手段引起領導重視改變對自己的不利判決。
3、一些行政部門未能依法行政,或是行政程序違法,或是處理結果不公平,引起群眾訴訟;有些案件難以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引起當事人的上訪;非訴行政執(zhí)行案件中,政府在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能充分做好說服教育工作,工作方法簡單,引發(fā)矛盾。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執(zhí)行后,矛盾轉移到法院。
4、對個別上訪人員一味遷就,上訪人嘗到了甜頭后,不斷提出非分要求,一旦不能得到滿足,他們就變本加厲,到處上訪、鬧訪、纏訪。極少數上訪戶在要求得到滿足后,還到處慫恿其他上訪戶,造成惡性循環(huán)。
三、涉訴信訪對法院發(fā)展的消極影響
信訪問題對法院發(fā)展的消極影響,主要表現在對審判工作、法官隊伍、法院形象和司法指導思想上的影響。
1、對審判工作的影響。涉訴信訪對審判工作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對案件數量的影響。信訪案件一是牽涉精力、耗費時間,影響結案數量。二是擴大支出。法院不想多收案、多辦案。該立的不立,出現新的“告狀難”。另一方面是對案件質量的影響。由于一些當事人長期信訪,使得一些案件經過一審、二審、再審、再再審等多道程序,案件結果改過來、改過去。由于有的當事人采用暴力威脅或冷暴力(自殺、喝藥、跳樓等)要挾,迫使法官按其意志辦案,造成為了解決信訪問題,無限期拖延結案或判決照顧上訪人,以不惜犧牲法律的公正性作為代價,直接影響了法院的審判質量。
2、對法官隊伍的影響。涉訴信訪對法官隊伍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對法官依法公正辦案意識的影響、對法官隊伍穩(wěn)定性的影響。對法官依法公正辦案意識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一些法官,為了不產生信訪案件,違規(guī)采取一些訴訟措施,雖然一時起到了維護信訪人利益,不產生涉訴信訪的效果,但很多時候卻是以犧牲其他當事人合法權益或法律嚴肅性為代價的,有時還會造成雙方上訪。還有的情況下為了不產生信訪,對一起簡單的案件,不敢直接進行判決,長期地進行調解,使裁判結果的時效性大大缺失,司法的公正性也大打折扣。各單位特別是政法機關都懼怕上訪,談“訪”色變。有些法官患上了“焦慮綜合癥”。基層法院領導和法官不少人常常夜里睡不好覺,總擔心哪個當事人又去上訪了。普遍存在較大的“心理壓力”、“心理不平衡”、“心理疲勞”、“浮躁”、“壓抑”、“焦慮”、“抑郁”。究其原因,除競爭、責任追究、一票否決、績效考核評比、意外事件等工作與責任的雙重壓力外,還有現階段復雜的社會現象壓力,特別是頗具“中國特色”的信訪壓力。信訪工作已成為考核干部 的重要標尺。無論哪一級法院的領導和法官,總擔心因信訪問題被點名、批評、免職、受處分。不得不高度重視信訪。從接待立案之初就開始擔心雙方是否會上訪,雙方的性格是否偏執(zhí),是否通情達理,是否與大多數當事人一樣。一旦發(fā)現當事人說話粗硬,看問題偏執(zhí),情緒易激動,就不敢接案,始終擔心不照顧他讓他滿意,他會上訪;如照顧他,處理偏頗有違法律。如果因法官態(tài)度、方法、執(zhí)法過錯等自身原因引發(fā)上訪,被追究責任,領導和法官心理尚能接受。但對當事人無理上訪,整天纏訪不止,上級通報批評,追究責任不止,有理無理一樣,基層法院領導和法官就會心理不平衡,無形中就增添了無窮的心理壓力。有信訪苗頭跡象的案件,誰都不愿立、不愿管,互相推諉扯皮。無論上級如何要求,如何號召解決群眾“告狀難”、“立案難”。法官們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不立的案不立,能不主辦的案不主辦,甚至連參加一下合議庭都不愿意或不敢多參加,生怕有上訪或被追究責任。上述這些現象,使一些法官產生了對法律權威和嚴格依法公正辦案信仰的危機。在對法官隊伍穩(wěn)定性的影響上,主要體現在由于法官特別是基層的法官,一方面要面對日益繁重的審判工作任務,另一方面還要時刻面對日益嚴峻的信訪形勢。本來做為法官只要對法律負責,公正高效地進行裁判即可,但由于信訪形勢的要求,使得他們不僅要對法律負責,還要對一些信訪當事人負責,包息訪、包穩(wěn)控,敏感時期還得日夜看死盯牢,管吃、管住賓館、管去旅游等。不然的話,一旦有人上訪,就有可能被通報、被處分。堂堂的專政執(zhí)法機關是黨的“刀把子”,卻只有被動地挨打、挨罵受氣的份。在工作中必須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常常受誣陷、受誣告,自己的權益無從保護,何以有能力、有權威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理非法上訪者得不到懲戒,誣告陷害法官的違法者受不到制裁,而公正執(zhí)法者卻要因違法者的違法行為和無理取鬧的上訪行為而受到批評處分,這將會形成一種什么樣的混亂無序的局面!有的上訪人公然聲稱:“案件你改不改,如果不改,我就進京上訪。讓你們花錢去接,還得挨批評受處分,吃不了兜著走!”肆無忌憚地對法官進行恫嚇。這是制度的缺憾,這是法院的遺憾,更是法律的悲哀!繁重的工作任務和信訪形勢壓力,再加上基層法官職業(yè)保障的不到位(如工資水平低、人身安全無保障、其他職業(yè)保障差等),使大批基層法官流失,直接影響了法官隊伍的穩(wěn)定性。
4、對司法指導思想的影響。對司法指導思想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對公平正義、公正高效司法指導思想的影響。做為法院,就應該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公正高效地裁判糾紛??蔀榱瞬划a生信訪案件,一些法官在裁判時,不是以法律的公正性和案件的時效性做為第一考慮,而是把是否產生信訪作為處理案件的主要標準,出現了久調不決、久執(zhí)不結等不良現象。
四、減少和化解涉訴信訪的對策
1、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加強信訪工作的責任意識。每一名審判人員都要樹立大信訪意識,充分認識到信訪無小事,以高度的責任心處理好每一件案件,在提高質量的同時,注重化解社會矛盾,不能因法院的判決引起社會矛盾的激化,引起惡性信訪案件的發(fā)生。
2、加強調解,注重疏導,做好判前判中判后的服判息訴工作。在過去突出庭前、庭中調解的基礎上,開拓思路,走出案件審結法院工作就結束的誤區(qū),將調解工作延伸到判決后,著力做好判后息訴工作。對當事人不服判決的,詳細詢問對哪些問題不服,有何理由,再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使他們明白法院判決的道理,或者通過溝通使他們接受判決,不再纏訟,最大程度地減少申訴、上訪。
3、分工負責,責任落實,做好初信初訪接待處理工作。對初訪案件,法院各部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不得推諉、延誤時機。對在辦案件或者未經復查的已結案件,初次來信來訪的,一律由原審判部門直接處理,在確定的時間內接待來訪者或給來信者復函;全面推行原審承辦人法律釋明制度,凡裁判生效后一年內,當事人提出申訴的,由原審承辦人負責法律釋明工作,并要填寫《釋明情況反饋表》交立案庭。
4、構建科學、合理涉訴信訪工作制度。一是建立申訴復查制度,在立案時建立申訴程序告知制度,復查中要強化公開性和公正性,推行公開聽證制度和合議制度,每個駁回的案件都要有服判息訴工作記錄。二是完善信訪工作會辦商辦制度。加強與當地黨委、人大、政府的聯系,全面建立同黨委、人大、政府等部門的會辦、協辦制度和定期聯絡制度,形成“法院管穩(wěn)定,地方管穩(wěn)控”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機制。三是加強信息通報制度。將涉訴信訪,特別是重大信訪事件及時向上級法院和同級黨委、政府、人大、政法委通報,取得他們的支持和指導。
5、保護合法上訪,防范控制無理上訪,打擊懲處違法上訪。對合法上訪的,應當依法糾正。對于無理上訪,應當加強教育說服和防范控制。對于違法上訪的,不能一味遷就,應當依法打擊懲處。
6、涉訴信訪問題需要通過法院發(fā)展來解決。涉訴信訪在對法院發(fā)展產生影響的同時,法院各項工作的發(fā)展也必將對涉訴信訪問題產生影響,許多涉訴信訪問題需要通過法院各項工作的發(fā)展來解決,需要在法院各項工作的不斷發(fā)展中加以解決。涉訴信訪中暴露的“審判不公、立案難、申訴難、糾錯難、執(zhí)行難、對法官監(jiān)督不力、內部管理不嚴、亂收費”等問題也只有通過法院各項工作的發(fā)展,才能得到有效解決。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三
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的快速發(fā)展,人民法院日益成為解決社會矛盾的渠道,法院受理的各類案件日益增多,訴訟主體呈多元化趨勢,有的案情復雜,矛盾容易激化,成為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因素。一部分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不服,不按照法律程序進行上訴或者申訴,越來越多地通過信訪渠道來維護自己的權利,有的甚至越級赴省、進京上訪,有個別的甚至纏訪不止。這些上訪事件的存在,既為上訪人增加了經濟、精神負擔,也嚴重影響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的工作秩序,既有損法院的形象,也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更損害了司法權威。
面對逐年上升的涉法涉訴案件局面,各級法院針對自身工作特點建立信訪接待制度,設立信訪接待處,初步扭轉了信訪案件人人自危的局面。20xx年是中國一個喜事之年,也注定了涉法涉訴案件的預防、處臵工作任務更加繁重。為此,筆者結合自身所處的榆社縣人民法院信訪工作,談一談自己的一些粗淺認識與建議。
1、涉法上訪的數量不斷上升。在各類上訪案件中,涉及人民法院各類裁判的上訪一直居高不下,近兩年增長幅度大增,達到各類上訪案件的40%。
2、涉訴信訪上訪部門多。一些上訪人為了迅速解決問題,采取多個部門上訪,到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法院、紀檢部門上訪,還有的到婦聯、勞動等有關行政機關、社會團體組織反映,牽扯各級領導的精力。
3、群體性涉法上訪增多。一些案件由于涉及到不是個別人的利益而帶有明顯的群體性。如企業(yè)破產職工安臵問題,農村征地補償費用分配問題。群體性事件往往具有較大的社會破壞性,影響社會的穩(wěn)定,影響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生產秩序,有的還采取過激行為,有組織、有步驟進行,甚至聘請律師,找各類新聞媒體報道,傳入網絡增加社會關注程序,把經濟問題政治化。
4、執(zhí)行問題居多。案件進入執(zhí)行程序后因為被執(zhí)行無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案件難以執(zhí)行完畢,一些申請執(zhí)行人便走向信訪。
5、上訪人多為年老、文化低下等弱勢群體。從上訪人的個人情況來看,絕大部分人文化程度偏低,其中相當一部分人是文盲、中文盲、對法律認識不夠,思想較為偏激。如我院老上訪戶高某某一案,因其心胸不夠開闊,加之年紀大,思想上的疙瘩一直解不開,故纏訪多年。
1、社會治理方面的變化。
隨著依法治國進程的加快,法院在解決矛盾中的地位日益突出。過去有很多通過行政手段解決的事,現在逐步由法律手段來調整。法院處理的糾紛矛盾越多,產生上訪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之所以涉法上訪的案件總量在上升,就在于法院處理的案件,矛盾比以前多了。涉法上訪中,許多其實并不是法院的問題,只是矛盾最后到了法院。
2、上訪人自身存在的問題。
一是長期上訪的當事人文化普遍不高,且多為年齡較大的群眾,認識問題有局限,法律知識欠缺,思想傳統(tǒng)守舊,不易做思想工作,往往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規(guī)定,不能接受辦案人員的解釋與答復;二是上訪人故意借訴訟之機提出案外問題要求解決,不予解決便以訴訟為由進而上訪;三是一些上訪人在利己思想驅使下,不顧案件的實際情況,向對方當事人或者法院提出許多不切實際的要求,借上訪向法院施壓,得不到滿足就走上纏訴纏訪之路。
3、法院自身存在的問題。
法院方面主要表現在案件質量存在瑕疵,法律文書說理不夠,個別案件久審不結,久執(zhí)未果,辦案效率低,以及對待無理纏訪者對策少,偏重于滿足信訪人員欲求等。其次,法官司法為民的意識不強。特別是對一些婚姻、贍養(yǎng)、相鄰關系、人身損害賠償、借貸、合伙、土地承包等糾紛,只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能判則判,不服上訴去,缺少耐心,怕麻煩,不愿做過細的工作,特別是缺少判后的釋明工作,導致一些案件官了民不了,有的甚至激化了矛盾。同時,一些執(zhí)行案件,久拖不執(zhí),特別是涉府、涉村案件執(zhí)行難問題仍未解決,損害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此外,個別法官業(yè)務水平不高、廉潔意識不強,有個別案件事實認定不清,案件定性把握不準,有的還違反程序,有的案件質量不高,這些極易引發(fā)當事人的不滿情緒,導致上訪。
1、辦案力量受約。
我院為一個編制僅36人的基層法院,各業(yè)務庭辦案人員均組不成合議庭,應付日常的審判、執(zhí)行工作尚感吃力,若個別法官碰到主審過的案件當事人上訪,更是今日寫匯報材料,明日做思想工作,不堪重負,特別是遇上纏訪不止的當事人,更是幾次三番折騰卻無可奈何。
2、信訪案件預防難。
目前,有些主管部門過分強調信訪工作,一有案件發(fā)生便把責任推到法院,一味否定法院判決,導致法院的司法權威公信力受到嚴重影響。這種情況下,一些當事人認為上訪比上訴,申訴更容易達到目的,在訴訟中一遇敗訴風險便尋求上訪,或者以上訪相要挾,給法院施加壓力。這種現象,導致信訪案件頻發(fā),案件隨意性和不可預測性越來越明顯,難以得到有效的預測和防范,很多嚴重的信訪案件都是造成惡劣影響后才被發(fā)現。
3、鬧訪問題嚴重。
車輛,企圖造成影響,引起政府的重視。隨著上訪人信訪特別是非正常訪的方式變化多種多樣,我們防范的難度也進一步增加。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四
_縣人民法院位于__縣__街_號,現有法官_名,書記員_人,法警z人,審判輔助人員_人,內設立案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民一庭、民二庭、審判監(jiān)督庭、執(zhí)行庭、政工科、紀檢監(jiān)察室、辦公室、法警隊共_個職能部門,下轄寧安、石空、鳴沙、長山頭、喊叫水五個基層法庭。__縣人民法院總建筑面積_平方米,辦公樓面積_平方米,審判區(qū)共設_個法庭,總建筑面積_平方米。新審判辦公大樓已審批立項,總建筑面積_平方米,目前正在動工興建中。
近年來,__縣人民法院在__縣委的堅強領導、人大的有力監(jiān)督和政府、政協以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在上級法院的監(jiān)督、指導下,以科學發(fā)展觀為統(tǒng)領,始終堅持“三個至上”工作指導思想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法院整體工作有了大幅度地提升,贏得了工作報告連續(xù)兩年在縣人代會上獲全票通過、綜合考評連續(xù)兩年在縣zd系統(tǒng)排名第二、目標責任制考核連續(xù)兩年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一的好成績,榮獲了自治區(qū)級文明單位、全市法院先進集體、全市法院系統(tǒng)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全市zd系統(tǒng)先進集體等多項榮譽。
全力以赴審執(zhí)工作服務大局更加有力。
審判執(zhí)行工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__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__同志帶領全院干警全力以赴審執(zhí)工作,兩年來共受理各類案件_件,審執(zhí)結_件,結案率達_%。
依法打擊刑事犯罪,全力維護社會穩(wěn)定。兩年來,__縣人民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_件_人,審結_件_人,結案率達_%。
__縣人民法院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嚴厲打擊搶劫、q####j等暴力犯罪和盜竊、搶奪等多發(fā)性犯罪,兩年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_人,從重從快懲處了一批罪行較重、社會影響較大的犯罪分子。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結合的方針,審結_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大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力度,力促刑事被害人與被告人達成附帶民事賠償協議,最大限度地為刑事被害人追回經濟損失,兩年中審結刑事附帶民事案件_件,調解_件,為被害人執(zhí)行賠償款_萬余元。
依法調判民商事案件,促進經濟健康發(fā)展。兩年來,__縣人民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_件,審結_件,結案率達_%。
__縣人民法院堅持“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的原則,緊緊圍繞定紛止爭、案結事了的工作目標,不斷加大調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兩年中調解、撤訴結案_件,調撤率達_%。大力開展巡回審理,在處理農村土地、鄉(xiāng)鄰關系、婚姻家庭糾紛時,把法庭搬進農家院落,不僅方便了群眾訴訟、降低了當事人訴訟成本,而且使人民群眾受到了直觀生動的法制教育,兩年中巡回審理案件_件,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
積極穩(wěn)妥審理行政案件,努力化解行政爭議。__縣人民法院充分發(fā)揮行政審判在化解行政糾紛、促進依法行政方面的積極作用,建立了“訴前溝通、訴中協調、訴外疏導”的訴訟模式。一方面堅持對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嚴格審查,依法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注意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對合法行政行為及時予以確認和保護。兩年中審查行政非訴案件_件,受理行政訴訟案件_件,全部審結,有力促進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執(zhí)行工作剛柔相濟,切實維護司法權威?!皥?zhí)行難”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也是法院工作的難點。__縣人民法院把執(zhí)行工作作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人員、經費、車輛上全力保障。兩年中受理各類執(zhí)行案件_件,執(zhí)結_件,執(zhí)結率為_%,執(zhí)行標的額達_億_萬余元。
在執(zhí)行案件過程中,__縣人民法院實行定承辦人員、定督辦領導、定執(zhí)行措施、定執(zhí)行期限、定目標責任、重點案件領導包案的“五定一包”工作機制,堅持“和諧執(zhí)行”理念,盡力通過執(zhí)行和解方式結案,除采用常規(guī)的扣押、凍結、劃撥、拍賣等強制執(zhí)行措施外,還通過電視臺、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告“老賴”名單,迫使義務人履行法定義務。成立了“執(zhí)行110”快速反應小組,向社會公布24小時值班電話,值班人員接到申請人電話后立即安排出警,有效緩解了執(zhí)行過程中“人難找、財難尋”的困境。針對執(zhí)行工作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每年組織開展兩次集中執(zhí)行活動,抽調全院干警,分成多個執(zhí)行小組,放棄休息日,加班加點執(zhí)行案件。積極開展特殊主體案件專項執(zhí)行活動,對被執(zhí)行對象為國家公職人員的案件進行全面摸底,將被執(zhí)行人集中到法院,由市中級人民法院、縣委組織部、縣紀檢委等部門進行專門談話,促其結案。認真落實《執(zhí)行情況定期通報制度》,辦案法官向當事人定期通報案件執(zhí)行進展情況,讓當事人對案件執(zhí)行工作予以監(jiān)督。編制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被執(zhí)行人“黑名單”,積極嘗試與銀行、保險公司等和社會誠信密切相關的機構對接。__縣人民法院通過認真落實以上制度措施,涉執(zhí)信訪案件數量明顯減少,兩年前法院門一開申請執(zhí)行人往進涌的現象已不再出現。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五
現將我們全市法院在市人大的監(jiān)督指導下,認真做好涉訴信訪情況報告如下,請予指正。
近年來,特別是市人大信訪辦成立以來,我市法院認真貫徹落實市人大加強和改進信訪會議精神,在市人大的監(jiān)督指導下,開拓創(chuàng)新,勤奮,努力使全市法院的涉訴信訪出現新局面。在做好涉訴信訪中,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自覺接受人大監(jiān)督,健全涉訴信訪機制。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社會各個階層、各個社會主體需要調整的利益逐漸增多,人們的法治觀念逐漸加強,信訪案件也逐漸增多。為了切實解決好這個問題,我市人大采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了對信訪的領導、指導和監(jiān)督。前年市人大成立了信訪辦,就把信訪納入市人大重要日程,不僅加強了市人大自身的信訪,還加大了對一府“兩院”信訪的監(jiān)督和指導力度,使全市的信訪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的人民法院,我們牢固樹立自覺接受人大監(jiān)督的意識,認真貫徹市人大加強和改進信訪會議精神,把法院的信訪置于人大的嚴密監(jiān)督之下,進一步建立健全法院信訪機制,完善法院內部信訪流程,使全市法院的信訪快捷、高效、有序進行。這方面的主要是:
1、成立專門信訪機構,完善信訪機制。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法院信訪,使涉訴訪案件得到依法、及時、妥善處理,構建和諧社會,中院黨組于xx年10月11日研究制定了《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規(guī)范信訪的若干規(guī)定(試行)》,成立了信訪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各主管副院長及立案庭庭長擔任,監(jiān)察室、信訪辦、賠償辦主任及各審判庭、執(zhí)行局正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專門機構——信訪辦公室,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市中院信訪辦與基層法院信訪機構為上下級領導關系,接受省法院信訪辦,市人大信訪辦的監(jiān)督指導,協調與市政府信訪部門的關系。我們加強充實了信訪辦人員,任命了主任、副主任,現在信訪辦共計7人,并為信訪辦配置了一臺新車,配備了一臺針孔式攝像機,8支錄音筆,為信訪人員提供了必要的物質條件。這樣,使信訪機構從和立案庭套在一起到完全獨立,成為市法院的一個獨立庭室。這在全省中級法院是第一家。
針對近年全國法院系統(tǒng)信訪案件增多的情況,中院黨組進一步明確:院黨組書記、院長是法院信訪第一責任人,主管副院長主抓、信訪人員和各庭室長具體抓信訪,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兩級法院形成齊抓共管,人人參與的信訪局面。院長、各庭長每周二必須到信訪一線接待上訪人,把苗頭問題解決在初訪;狠抓案件質量,從源頭上杜絕和減少上訪。在信訪中,兩級法院一直堅持一把手抓信訪,重大案件親自部署、親自處理。20xx年以來,市法院先后12次召開信訪會議,主管副院長率領信訪人員8次到基層院、人民法庭檢查落實信訪,逐一商討解決信訪中的問題。院長王樹江同志每周二無特殊情況親自接待處理信訪案件,他對市政家屬集體上訪案、中央紅集團改制職工集體上訪案、肇州縣豐樂供銷二商店職工集體上訪案、讓胡路區(qū)豐澤園小區(qū)15戶居民上訪案、趙奎上訪案等一大批重點涉訴案件進行了接待,均收到明顯效果。
3、加強日常接待和周二院長接待日制度。
日常接待,每天信訪辦7人全天候接待,消化了一部分上訪。有些上訪人要求見院長或主管副院長,經信訪辦聯系后,隨時可以見到院長或主管副院長。每周二院長或副院長必須親自接待上訪人,各業(yè)務庭長、局長參加,完善和強化了周二院長接待日,使一些初訪得以有效處理。同時中院在北京派1人常年駐京接訪、勸返,他們與中院的信訪辦形成聯動,及時溝通,及時處理信訪問題。
4、嚴格法律程序,落實“四包四定”
對排查出的重點涉訴案件,我們確定院庭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四包為:包接待、包復查、包處理、包穩(wěn)定。四定為:定人員、定時限、定措施、定目標。對社會影響大、處理難度大、涉案人數多、當事人情緒激烈的案件,班子成員集體接待,共同做息訴穩(wěn)控。對現有的所有上訪案件都明確了辦案期限。我們尚存的叔鳳云、劉桂香、周云秀、張涵秋等38件上訪案件,均明確落實了“四包四定”。如依淑芬上訪案。依淑芬的兒子夏立彬將自己承包的土地轉包給他人耕種,并簽有合同。后因在村委會掛帳844.27元義務工費引起紛爭,夏立彬起訴,經法院一審、二審、再審、重審,最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土地返還給夏立彬耕種,另一方給他承包費1000元。法院又判決賠償夏立彬的損失1750元。掛賬的義務工費,鄉(xiāng)政府不再收取。由于依淑芬不停地代兒子上訪,法院考慮到她的實際困難,又給其困難補助元的上訪差旅費。至此,應該說依淑芬的所有要求幾乎都達到了,但她還是繼續(xù)上訪,索要補償。對這種抱有僥幸心理的上訪人,20xx年中院及大同法院確定了“四包四定”,將其穩(wěn)控在當地,避免了進京異常訪的發(fā)生。
在人大交辦案件中,重復訪、越級信訪、進京信訪、集體上訪案件占有一定比例,且難度較大。對此我們采取各種方式迅速排查,黨組成員采取“四包四定”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二、認真落實人大交辦事項,妥善處理涉訴信訪案件。
實踐證明,依法妥善處理好當事人每一件來信來訪案件,是法院信訪的主要內容,也是法院信訪中的重中之重。而到法院來信來訪的當事人,有80同時到人大來信來訪。對這些來信來訪,市人大在做好的同時,都逐件對法院作出了批示,交辦函,轉辦函等。對人大交辦的案件,院長親自督辦,做到在要求的時限內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結果,對重點案件以“案件專報”形式回復。市中院還專門成立了人大代表聯絡辦公室,每年至少向人大代表發(fā)一次征求意見函,收集、整理后,逐一研究整改。兩級法院還適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信訪再審案件庭審旁聽,指導信訪。幾年來,全市法院處理人大內司委、信訪辦交辦案件500余件。對人大信訪部門交辦的各類案件全部及時轉到相關業(yè)務庭,并按照要求及時上報結果,對要求再審案件盡快復查、對符合再審條件的由審判委員會討論盡快啟動程序,交由審監(jiān)庭及時審理,宣判后報處理結果,基本上做到盡快審理、及時上報結果。
我市兩級法院都能自覺接受人大監(jiān)督,對人大內司委,信訪辦交辦或函轉案件,認真研究,確有問題的案件堅決再審,如內司委交辦的李福根詐騙案,經過審查,原判確實存在問題,及時提起再審,并改判。上訪人石金寶所反映的其與馬生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復查發(fā)現,該案一審辦案人肇州縣法院的王榮志和執(zhí)行員王守成均不同程度存在違反程序問題,根據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了記過及警告處分。
三、緊緊依靠人大支持,維護正常信訪秩序。
做好信訪,必須有良好的信訪秩序,而良好的信訪秩序又是維護國家機關秩序,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此,我們緊緊依靠人大的支持,密切與有關部門的溝通配合,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
就涉訴上訪案件而言,不乏一些無理纏訴上訪的,也有些人私欲膨脹,為一已之利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借上訪來擴大影響,給司法機關施加壓力。針對這類案件當事人,我們強化說服教育,要求接待人員熱情、耐心接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可因態(tài)度問題引發(fā)新的矛盾;對違反國家法律及《信訪條例》有關規(guī)定,經說服教育無效的違法鬧訪者,本著懲處少數,教育多數的原則,收集證據,依法嚴肅處理,并選擇典型案件,進行宣傳,遏制違法上訪現象發(fā)生。如曲淑霞上訪一案,中院、省院和省委政法委均確定為無理上訪,可她七、八年來經常背著一捆玉米秸上訪,從我市到省,從省到京,幾級法院、人大、政法委幾乎都知道大慶有個上訪的“苞米秸子”。為了解決她的生活困難,法院先后給了她近5萬元。她也因鬧訪被拘留過幾次。省法院為減少矛盾,把以前的判決全部撤銷,再次發(fā)回薩爾圖區(qū)法院重審,重審時薩區(qū)法院及中院均駁回其訴訟請求#fromend#。曲淑霞繼續(xù)上訪、鬧訪,204月12日,省人大召開常委會期間,曲淑霞爬上省人大門口一棵大樹上鬧訪,被哈爾濱市公安機關拘留15天。拘留期一滿,第二天她又到省里上訪。經協調,公安機關準備對其實施勞動教養(yǎng),她才有所收斂。但今年“兩會”又進京上訪。對違法纏訪、鬧訪的,建議市領導小組批準,采取懲治措施,現已拘留11人,勞教2人,判刑1人。我們對個別以上訪為名,無理取鬧,擾亂政府機關正常辦公秩序的,及時收集、固定證據,抓住有利時機,依法打擊懲戒,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如上訪人關成福從1995年以來,多次上訪,曾于6月在市法院副院長辦公室拿出汽油自焚。近幾年來,關成福又多次煽動串聯他人上訪,到北京毛主席紀念堂下跑哭棺,煽動他人到中組部聚集上訪,多次發(fā)生違法纏訪、鬧訪行為。針對關成福的違法行為,我院協調大慶市公安局依法對其進行勞動教養(yǎng)3年。對無理纏訪,阻撓政府規(guī)劃實施,抗拒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多次進京,以死相威脅的張寶珠勞動教養(yǎng)3年。對無理上訪并登上中院辦公大樓,揚言炸法院、殺法官,并以跳樓自殺恐嚇、威脅法院的上訪人王巨發(fā)判刑1年零6個月。2020xx年3月8日正值全國“兩會”召開,我院將違法鬧訪的周云秀、張淑霞、依淑芬、劉波、孫曉芬、宋鳳芝及王亞文從北京強制帶回大慶,并協調公安機關對這7人實施行政拘留,2019年對無理鬧訪并以割腕自殺、跳樓自盡相威脅的上訪人左春蓮拘留了10天。以上措施有效地震懾了無理上訪,遏制了纏訪急劇增多的不良勢頭。
市人大領導,市人大內司委、信訪辦對法院涉訴信訪既依法監(jiān)督,又大力支持,并給予及時指導,使法院的信訪一步一個臺階,出現了較好局面。一些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有的集體群訪案件沒有出市在當地就地解決;有的當事人上訪有理,案件辦得確有問題的得到糾正,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有些案件法院判決并無不當,但當事人不理解而上訪,通過耐心細致的,使當事人息訴服判,緩解了矛盾,維護了穩(wěn)定;對個別無理上訪、纏訪、鬧訪的當事人,經多次教育無效后,我們也采取了果斷措施,防止了事態(tài)擴大,教育了當事人。這樣,我市法院涉訴信訪急劇上升的勢頭得到有效的遏制,信訪秩序得到維護。
在20xx年—20xx年集中處理涉訪案件以來,經答疑解惑、立案復查、啟動再審,基本做到了新訪隨收隨結,125件重點上訪老戶已經停訪、息訴87件,僅余38件,涉訴信訪初步扭轉了被動局面。
20xx年—20xx年,僅中院信訪辦就接待來訪群眾1200余人(次),處理人民來信26件次,復查、立案再審各類申訴案件825件,處理市委政法委交辦案件12件,市人大信訪辦、內務司法委員會交辦案件504件,基本做到四個百分之百。
對我市法院的信訪,上級領導給予充分肯定。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我院主管副院長帶領14名信訪人員進京接訪,就地解決了一大批信訪案件,沒有發(fā)生一起鬧訪或異常訪,更沒有發(fā)生“告洋狀”的現象,省法院對我們的給予好評,并專門為大慶中院的信訪發(fā)了兩期簡報,通報表揚。但是,我們深深地知道,我們的還有不少差距,還存在“漏洞”和“死角”,法院“信訪難”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上訪量高的勢頭下降幅度不大。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在今后的中下功夫解決。我們決心借這次會議的東風,虛心向兄弟單位學習,進一步增強接受人大監(jiān)督的自覺性,切實加強和改進涉訴信訪,把我市法院的信訪推進到一個新的階段。
《法院涉訴信訪情況匯報發(fā)言》,給司法機關施加壓力。針對這類案件當事人,我們強化說服教育,要求接待人員熱情、耐心接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可因態(tài)度問題引發(fā)新的矛盾;對違反國家法律及《信訪條例》有關規(guī)定,經說服教育無效的違法鬧訪者,本著懲處少數,教育多數的原則,收集證據,依法嚴肅處理,并選擇典型案件,進行宣傳,遏制違法上訪現象發(fā)生。如曲淑霞上訪一案,中院、省院和省委政法委均確定為無理上訪,可她七、八年來經常背著一捆玉米秸上訪,從我市到省,從省到京,幾級法院、人大、政法委幾乎都知道大慶有個上訪的“苞米秸子”。為了解決她的生活困難,法院先后給了她近5萬元。她也因鬧訪被拘留過幾次。省法院為減少矛盾,把以前的判決全部撤銷,再次發(fā)回薩爾圖區(qū)法院重審,重審時薩區(qū)法院及中院均駁回其訴訟請求。曲淑霞繼續(xù)上訪、鬧訪,2019年4月12日,省人大召開常委會期間,曲淑霞爬上省人大門口一棵大樹上鬧訪,被哈爾濱市公安機關拘留15天。拘留期一滿,第二天她又到省里上訪。經協調,公安機關準備對其實施勞動教養(yǎng),她才有所收斂。但今年“兩會”又進京上訪。對違法纏訪、鬧訪的,建議市領導小組批準,采取懲治措施,現已拘留11人,勞教2人,判刑1人。我們對個別以上訪為名,無理取鬧,擾亂政府機關正常辦公秩序的,及時收集、固定證據,抓住有利時機,依法打擊懲戒,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如上訪人關成福從1995年以來,多次上訪,曾于196月在市法院副院長辦公室拿出汽油自焚。近幾年來,關成福又多次煽動串聯他人上訪,到北京毛主席紀念堂下跑哭棺,煽動他人到中組部聚集上訪,多次發(fā)生違法纏訪、鬧訪行為。針對關成福的違法行為,我院協調大慶市公安局依法對其進行勞動教養(yǎng)3年。對無理纏訪,阻撓政府規(guī)劃實施,抗拒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多次進京,以死相威脅的張寶珠勞動教養(yǎng)3年。對無理上訪并登上中院辦公大樓,揚言炸法院、殺法官,并以跳樓自殺恐嚇、威脅法院的上訪人王巨發(fā)判刑1年零6個月。2020xx年3月8日正值全國“兩會”召開,我院將違法鬧訪的周云秀、張淑霞、依淑芬、劉波、孫曉芬、宋鳳芝及王亞文從北京強制帶回大慶,并協調公安機關對這7人實施行政拘留,2019年對無理鬧訪并以割腕自殺、跳樓自盡相威脅的上訪人左春蓮拘留了10天。以上措施有效地震懾了無理上訪,遏制了纏訪急劇增多的不良勢頭。
市人大領導,市人大內司委、信訪辦對法院涉訴信訪既依法監(jiān)督,又大力支持,并給予及時指導,使法院的信訪一步一個臺階,出現了較好局面。一些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有的集體群訪案件沒有出市在當地就地解決;有的當事人上訪有理,案件辦得確有問題的得到糾正,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有些案件法院判決并無不當,但當事人不理解而上訪,通過耐心細致的,使當事人息訴服判,緩解了矛盾,維護了穩(wěn)定;對個別無理上訪、纏訪、鬧訪的當事人,經多次教育無效后,我們也采取了果斷措施,防止了事態(tài)擴大,教育了當事人。這樣,我市法院涉訴信訪急劇上升的勢頭得到有效的遏制,信訪秩序得到維護。
在20xx年—20xx年集中處理涉訪案件以來,經答疑解惑、立案復查、啟動再審,基本做到了新訪隨收隨結,125件重點上訪老戶已經停訪、息訴87件,僅余38件,涉訴信訪初步扭轉了被動局面。
20xx年—20xx年,僅中院信訪辦就接待來訪群眾1200余人(次),處理人民來信26件次,復查、立案再審各類申訴案件825件,處理市委政法委交辦案件12件,市人大信訪辦、內務司法委員會交辦案件504件,基本做到四個百分之百。
對我市法院的信訪,上級領導給予充分肯定。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我院主管副院長帶領14名信訪人員進京接訪,就地解決了一大批信訪案件,沒有發(fā)生一起鬧訪或異常訪,更沒有發(fā)生“告洋狀”的現象,省法院對我們的給予好評,并專門為大慶中院的信訪發(fā)了兩期簡報,通報表揚。但是,我們深深地知道,我們的還有不少差距,還存在“漏洞”和“死角”,法院“信訪難”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上訪量高的勢頭下降幅度不大。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在今后的中下功夫解決。我們決心借這次會議的東風,虛心向兄弟單位學習,進一步增強接受人大監(jiān)督的自覺性,切實加強和改進涉訴信訪,把我市法院的信訪推進到一個新的階段。
20xx年在縣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府、市法院的有力監(jiān)督支持指導下,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決涉訴信訪問題,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涉訴信訪工作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重復訪、越級訪時有發(fā)生,影響了社會穩(wěn)定。對此,我們深感責任重大。為了有效解決涉訴信訪問題,我們對涉訴信訪案件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找準原因,采取對策,盡快扭轉被動的局面。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真抓實管。
一是正視現實,增強做好涉訴信訪工作的政治責任感。我院是涉訴信訪案件較多的單位,面對多年來形成的數十起誘因多樣、案情復雜、調處艱難的涉訴信訪重點案件,我們深感責任重大。為扭轉涉訴信訪工作的被動局面,維護社會穩(wěn)定,我院多次召開黨組會議和審委會會議,分析形勢,剖析原因,研究具體解決措施,從講政治的高度把處理涉訴訪工作擺上重要日程。二是明確責任,落實任務。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將所有重點案件分解給每位領導,要求必須做到親自接訪勸返,親自研究不息訴罷訪的原因,親自進行協調處理,確保所包案件徹底解決。三是加強督促檢查,促進責任落實到位。為改變領導包案中只動嘴不動手、假包虛包的問題,我院制定了領導包案責任制,每月都定期聽取情況匯報,制定徹底解決問題的措施,檢查督促工作落實。同時,按照責任倒查的要求,對解決問題不力的案件責任人進行通報,確保了大多數重點案件經過包案領導艱苦細致的工作而息訴罷訪。
二、健全制度,完善機制。
針對涉法涉訴訪案件不斷呈上升趨勢的局面,我院立足本職,以提高案件質量,突出社會效果作為信訪工作的切入點,努力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完善信訪工作機制。
(一)始終把信訪工作作為重要事項來抓。分析當前法院信訪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提高認識,統(tǒng)一思想,在堅持依法處理信訪工作這個前提下,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改進工作作風,強化信訪工作責任制,堅持“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院長具體抓”的原則,落實信訪工作的管理責任制。同時,將信訪工作納入法院黨組的重要議事日程,研究解決重大的信訪問題,定期分析信訪工作形勢,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一是完善信訪接待網絡。做到有訪必接,接訪必處、處訪必果的效果。圍繞信訪接待工作的特點,逐步完善以院長接待日為龍頭的信訪接待網絡。除此之外,對群眾來訪要求領導接見凡屬合理的,院領導均親自接待,接待時真誠相待,生人熟人一視同仁,使有理、無理的信訪都能及時公正妥善處理。二是落實信訪責任制。把信訪工作落實到法院干警的崗位責任中,形成以院長領導、立案庭為調控中心,各審判庭廣泛參與的、緊密聯系其他信訪部門的立體信訪網絡,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上級交辦的涉法信訪案件,實行院領導成員包案制,責任到人,一包到底。
(二)制定基礎性制度。根據轄區(qū)內涉法信訪工作的實際,按照各負其責、權責相衡、注重長效的基本思路,在對涉法案件的成因、特征進行深入調研和反復討論的基礎上,經過對各項信訪工作制度進行梳理、整合。編印下發(fā)了《關于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信訪接待制度》等制度,明確了法院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組織領導、工作內容、職責范圍、責任追究等內容,對全院的信訪工作進行了全面規(guī)范和指導,建立健全了制度體系。其中,重點改革了院長接待日制度。以往的院長接待制度在實際運行當中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常常造成接待盲目、接待重復等現象,降低了院長接待日的實際功能和效率。針對這一情況,我院將院長接待日制度做了必要的調整和修改,采取更加靈活的形式,著重在增強目的性和實效性上下功夫,根據不同類型的案情,按程序和院長分工接待。一是將被動接訪變?yōu)橹鲃咏釉L。院長接待日為每周三的固定時間,采取預約制,通過大熒幕通知當事人,定時間、定地點接待上訪人。二是變盲目接待為有序接待。所有上訪人、信件均由信訪接待員登記,接待后認為應當由分管院長接待的,請示并報分管院長。三是變單一主體為多主體接待。院長接待中根據不同情況,必要時同該案相關的庭長及具體辦案人共同接待上訪人員,提高接待效率。
(三)建立完善農民涉法信訪預防、快速反應等長效機制。建立預防控制機制,防患于未然,將涉農案件中的矛盾化解在萌芽階段。辦案人員要善于從農村發(fā)生的各種執(zhí)法活動、刑事案件、民事糾紛案件和信訪舉報中,發(fā)現影響穩(wěn)定農村社會的不安定因素,將有關信息匯總分析,有重點地排查調處,變被動為主動,實現信訪工作關口前移,將矛盾糾紛就地及時調處化解。要建立快速反應處置機制。一旦發(fā)生農民涉法集體信訪、群體性突發(fā)事件,辦案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采取相應的措施,妥善進行處理,堅持耐心說服、積極疏導的理念,防止矛盾激化。
(四)切實解決重信重訪問題。群眾多次來信來訪,必然是要求解決的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處理,對上訪老戶包案到人,對于應由本院處理的問題,盡快了解情況,發(fā)出督辦函,由承辦人擬定解決措施,限期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寫成書面報告,由信訪人員書面回復信訪人處理情況;對法院已處理,但仍反復纏訴的來信來訪者,認真開導,做好說服解釋工作。
三、創(chuàng)新舉措,務求實效。
今年以來,我院堅持更新理念,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以源頭預防為主要抓手,努力破解涉訴信訪難題。截止至7月,我院共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31件(其中重信重訪20件),已辦結回復18件,13件正在處理過程中。
(一)強化案結事了意識。案結事未了是涉法涉訴案件產生的主因素,以案結事了為辦案原則,積極開展判后釋疑、延伸服務等工作,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息訪。
(二)創(chuàng)新工作舉措。一是將涉法涉訴案件納入檔案化管理范圍。按照訴訟案件檔案管理的要求,專門印制信訪案件卷宗,依照案件處理流程,對辦結案件進行裝訂。二是將排查摸底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堅持每季度進行一次涉穩(wěn)矛盾糾紛摸底排查,對發(fā)現的問題、苗頭登記造冊,及時上報院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處理;三是完善接訪登記、記錄制度。對每一位來訪當事人或群眾均進行登記,涉及到反映問題的,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和辦案人進行現場處理,由接待人員對處理過程進行詳細記載。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六
近年來,特別是市人大信訪辦成立以來,我市法院認真貫徹落實市人大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會議精神,在市人大的監(jiān)督指導下,開拓創(chuàng)新,勤奮工作,努力使全市法院的涉訴信訪工作出現新局面。在做好涉訴信訪工作中,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社會各個階層、各個社會主體需要調整的利益逐漸增多,人們的法治觀念逐漸加強,信訪案件也逐漸增多。為了切實解決好這個問題,我市人大采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了對信訪工作的領導、指導和監(jiān)督。前年市人大成立了信訪辦,就把信訪工作納入市人大重要日程,不僅加強了市人大自身的信訪工作,還加大了對一府“兩院”信訪工作的監(jiān)督和指導力度,使全市的信訪工作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的人民法院,我們牢固樹立自覺接受人大監(jiān)督的意識,認真貫徹市人大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會議精神,把法院的信訪工作置于人大的嚴密監(jiān)督之下,進一步建立健全法院信訪工作機制,完善法院內部信訪工作流程,使全市法院的信訪工作快捷、高效、有序進行。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
1、成立專門信訪機構,完善信訪工作機制。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法院信訪工作,使涉訴訪案件得到依法、及時、妥善處理,構建和諧社會,中院黨組于10月11日研究制定了《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規(guī)范信訪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試行)》,成立了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各主管副院長及立案庭庭長擔任,監(jiān)察室、信訪辦、賠償辦主任及各審判庭、執(zhí)行局正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專門機構——信訪工作辦公室,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市中院信訪辦與基層法院信訪機構為上下級領導關系,接受省法院信訪辦,市人大信訪辦的監(jiān)督指導,協調與市政府信訪部門的關系。我們加強充實了信訪辦工作人員,任命了主任、副主任,現在信訪辦共計7人,并為信訪辦配置了一臺新車,配備了一臺針孔式攝像機,8支錄音筆,為信訪工作人員提供了必要的物質工作條件。這樣,使信訪機構從和立案庭套在一起到完全獨立,成為市法院的一個獨立庭室。這在全省中級法院是第一家。
針對近年全國法院系統(tǒng)信訪案件增多的情況,中院黨組進一步明確:院黨組書記、院長是法院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主管副院長主抓、信訪工作人員和各庭室長具體抓信訪工作,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兩級法院形成齊抓共管,人人參與的信訪工作局面。院長、各庭長每周二必須到信訪一線接待上訪人,把苗頭問題解決在初訪;狠抓案件質量,從源頭上杜絕和減少上訪。在信訪工作中,兩級法院一直堅持一把手抓信訪,重大案件親自部署、親自處理。以來,市法院先后12次召開信訪工作會議,主管副院長率領信訪人員8次到基層院、人民法庭檢查落實信訪工作,逐一商討解決信訪工作中的問題。院長王樹江每周二無特殊情況親自接待處理信訪案件,他對市政家屬集體上訪案、中央紅集團改制職工集體上訪案、肇州縣豐樂供銷二商店職工集體上訪案、讓胡路區(qū)豐澤園小區(qū)15戶居民上訪案、趙奎上訪案等一大批重點涉訴案件進行了接待,均收到明顯效果。
3、加強日常接待和周二院長接待日制度。
日常接待工作,每天信訪辦7人全天候接待,消化了一部分上訪。有些上訪人要求見院長或主管副院長,經信訪辦聯系后,隨時可以見到院長或主管副院長。每周二院長或副院長必須親自接待上訪人,各業(yè)務庭長、局長參加,完善和強化了周二院長接待日工作,使一些初訪得以有效處理。同時中院在北京派1人常年駐京接訪、勸返,他們與中院的信訪辦形成聯動,及時溝通,及時處理信訪問題。
4、嚴格法律程序,落實“四包四定”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七
司法局歷來高度重視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化解工作。20xx年,我局在縣政法委的倡導下,認真貫徹落實有關信訪工作會議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加快發(fā)展,促進穩(wěn)定這個大局,加強領導,強化措施,不斷加大督查督辦及落實力度,并堅持以人為本,在事情解決上下功夫,依法維護信訪秩序,推進信訪工作重心下移,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按照“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的方向,全面開展“涉法涉訴積案大會戰(zhàn)”和“案件評查”活動,按照“案結事了、事要解決”的工作目標,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
司法局堅持把信訪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教育和引導全局同志從講政治、講穩(wěn)定、講大局和堅持黨的群眾路線的高度出發(fā),充分認識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局里多次強調,要以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對信訪工作,以“真情和真心”為工作要求,以“事要解決”為工作目標,堅持“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困難的事努力辦、麻煩的事盡力辦”的原則,認真處理好每一件信訪事項。同時,結合司法行政機關的性質和任務,加強對本系統(tǒng)、本單位可能產生信訪問題的矛盾糾紛進行經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數,掌握各種矛盾糾紛的基本情況,把握各種矛盾糾紛的不同特點,并對排查出的問題分類排隊,增強解決各類信訪問題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另外,認真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局長是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負責處理分管工作出現的信訪問題,確保其信訪工作職能作用的充分發(fā)揮。進一步健全領導信訪接待制度,對重大信訪案件和矛盾糾紛變群眾上訪為領導下訪、領導約訪,實行現場辦公、領導包案,做到就地解決、不留隱患。在實際工作中,局里還針對不同時期的信訪形勢和任務,結合業(yè)務工作,及時對各股、室、所信訪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有力地促進了全局信訪工作的深入開展,提高信訪工作水平。
1、開展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有效減少發(fā)案率。充分發(fā)揮基層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方面的積極作用,在全區(qū)范圍內廣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工作,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化在萌芽狀態(tài)。今年以來,多次開展了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活動。同時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員和司法助理員扎根基層,熟悉社情民意,貼近群眾的優(yōu)勢,對全區(qū)的人民調解員和司法助理員進行了技能培訓,提升他們的整體素質,打造一支能快速調解、有效調解的隊伍。今年上半年,我縣著重以農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設拆遷、拖欠農民工工資等當前突出影響穩(wěn)定有可能轉換為信訪案件的問題為重點,堅持邊排查、邊調處,把問題消滅在基層,確保了全區(qū)無激化案件、民轉刑案件和自殺事件的發(fā)生,盡可能從源頭上杜絕信訪案件的發(fā)生。
3、法律援助工作積極介入涉法涉訴信訪等涉及社會穩(wěn)定的案件。對待涉及信訪案件,我局盡量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做到能援盡援。法律援助是調解糾紛、化解矛盾必不可少也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措施。我國法律嚴格規(guī)定了對糾紛甚至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規(guī)定措施,目的在于使當事人在公平公正的平臺下共同來調解糾紛,化解矛盾。我局因此進一步深化法律援助的精神和實質,對因經濟或各種條件不足的對象降低法律門檻,對他們進行法律援助,對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師,認真引導當事人依法維權,為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作出了貢獻。
隨著新時期新思路的提出,信訪工作也必然會是區(qū)域建設發(fā)展道路上的難點,但是隨著各部門共同的努力,也會成為突破阻礙的亮點,困難重重,任重道遠和披荊斬棘,乘風破浪共謀。因此,我局針對信訪工作也提出了新思路。
一、要進一步強化大局觀念,樹立大局意識。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按照“發(fā)展是硬道理,穩(wěn)定是硬任務”的要求,充分認識到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以及對當前乃至今后我市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重要意義,務必以更加細致的工作措施、更加過硬的工作作風,打贏涉訴信訪案件化解攻堅戰(zhàn),千方百計推動信訪案件有效解決。
二、要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規(guī)范信訪秩序。結合目前正在開展的“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進一步加強對政法干警執(zhí)法為民的思想教育,加強執(zhí)法工作的規(guī)范化建設,健全執(zhí)法司法責任制,加強對執(zhí)法權力行使的監(jiān)督制約,提高執(zhí)法人員的整體素質。
三、要進一步明確工作重點,全面推進“事要解決”。要以“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為契機,以“事要解決”為核心,“案結事了”為標準,對我市目前仍未解決的4起案件做為當前的重點案件,多方協調,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力爭按期有效化解。
四、要堅持政法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政法各部門在堅持依法辦案的同時,要加強橫向聯系,對本部門排查的有上訪纏訴傾向的案件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共同做好當事人的穩(wěn)控工作,堅決防止越級上訪等嚴重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情況發(fā)生。
總之,信訪工作是建設發(fā)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做好信訪工作是發(fā)展的前提和基礎,需要各個部門的共同努力和全力互助。只有合理合情合適的化解糾紛,解決基層問題,才能真正做到以人為本,社會才能和諧發(fā)展。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八
為了深入貫徹《關于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精神,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我局圍繞全國兩會安保和敏感節(jié)點社會穩(wěn)控局面等中心工作,以全面貫徹落實xx大精神為指導,以案結事了、息訴罷訪為目標;扎實有效地開展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查處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現將工作開展的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黨委重視,從嚴要求。
《關于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頒布以來,委區(qū)政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臨一線調研,多次發(fā)文件指導開展工作,積極落實縣級領導包案制。區(qū)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充分發(fā)揮協調作用,推行各責任單位聯動機制,把信訪群眾接待、案件辦理、重要節(jié)慶和敏感時段的重點信訪人員穩(wěn)控等措施落到實處,實現社會穩(wěn)定。我局作為區(qū)信訪問題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聯席成員單位,分局黨委高度重視,黨委成員認真?zhèn)鏖?,組織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認真學習并貫徹實施,分局多次召開局務會研究部署公安機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落實措施,責成分局信訪部門積極做好宣傳普及教育引導工作,并指導全局公安機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按照《關于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認真貫徹實施,使公安分局的涉法涉訴信訪工作走上健康、法治、規(guī)范的軌道。
二、科學部署,縝密安排。
分局按照各級政府部門和上級公安機關對信訪工作的安排,認真研究部署并貫徹執(zhí)行,成立專門機構,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及實施意見。及時發(fā)現和改進執(zhí)法、辦案、服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預防新的有責涉法上訪問題的發(fā)生。在具體工作中,嚴格落實四定、四包措施,即定領導、定專人、定方案、定時限和包復查,包處理,包息訴,包穩(wěn)控責任制。通過細化量化工作,明確了分工,靠實了責任,為信訪案件的查處和信訪積案的清理化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從而使《關于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落到實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上下齊努力,訪訴分離初顯成效。
等五位符合條件的重點信訪人員申請困難救助金20萬元。今年截至目前共接待上訪群眾32人次均給予了及時答復。接到上級轉辦信訪案件15件,其中省級轉來信訪案件2件,市級轉來信訪件11件,區(qū)信訪聯會議室轉來信訪件2件,以上各級批轉的15件信訪件均按照信訪案件辦理程序審查受理后轉至各辦案單位,正在依法予以辦理。
四、因時而動,做好穩(wěn)控工作。
為了確保春節(jié)期間的社會秩序穩(wěn)定及全國、全省兩會的順利進行,努力營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我局于元月2日制定下發(fā)了關開展突出社會矛盾和信訪問題集中排查化解活動方案,針對20xx春節(jié)和全國兩會期間公安信訪工作做了具體和縝密的安排。一是要求全局對重點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進行排摸梳理,按照分工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做了分解交辦,重新確定了包案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及辦理要求,部署了信訪案件和歷年信訪積案的清理化解工作。二是對區(qū)歷年來需要重點穩(wěn)控的包括非涉法涉訴信訪在內的65人逐一落實了穩(wěn)控措施。對個別涉法涉訴重點信訪人員,除落實了詳細的穩(wěn)控措施外,積極上報市局請求警方利用公安綜合信息網絡臨時布控,實現了涉及我局的涉法涉訴信訪人員全部穩(wěn)控在當地,未發(fā)生越級上訪及進京訪事件。三是根據節(jié)會期間公安信訪工作安排意見,在全局范圍內,對可能引發(fā)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的各類在辦案件和各種苗頭性、傾向性的不安定因素進行了徹底排查。共排摸出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和社會矛盾糾紛及不安定因素十余條,并及時進行了清理化解,同時,強化了重點信訪人員的穩(wěn)控措施。
五、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安信訪工作,減少信訪問題。
基層公安部門是公安機關密切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公安機關樹立執(zhí)法為民良好形象的窗口和平臺。加強新形勢下的基層公安信訪工作,對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社會和諧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一)強化基層公安信訪理念。
1、強化執(zhí)法為民理念。執(zhí)法為民是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對基層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基層公安民警必須強化執(zhí)法為民意識,甘當公仆,為群眾創(chuàng)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文明接訪,妥善化解矛盾,增強群眾對公安機關的公信力。
2、強化依法導訪法制意識。基層公安民警必須堅持法治觀念,強化依法治訪意識,嚴格貫徹執(zhí)行《信訪條例》和《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guī)定》,認真落實《公安機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實施方案》,規(guī)范完善信訪程序,教育引導信訪群眾按程序表達利益訴求。
3、強化透明降訪公開意識。公開和透明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基層公安信訪工作最普遍、最本質的要求,是保證執(zhí)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在保證程序公開公正的前提下兼顧信訪效率,實現信訪工作效益的最大化。通過公開信訪程序,體現群眾的知情權,加深對公安信訪工作的理解,暢通表達訴求的渠道,有效降低信訪率。
(二)改善基層公安信訪環(huán)境。
1、建立集體訪預防處置機制。加強對新形勢下集體訪的研究和分析,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及時消除誘發(fā)信訪問題的各種因素,從源頭上防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信訪問題的發(fā)生。堅持預防為主,防范于未然,做到問題發(fā)現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處置得好,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化解在基層。要明確責任、具體到人,不能把本應由自己解決的問題推給上級,更不能將應由本單位本部門解決的問題推向社會。對合理訴求,盡量滿足。對不合理不合法訴求,堅持原則,不亂表態(tài)、不亂開政策口子、堅決防止因工作方法簡單處理不當而激化矛盾,做到扎實群眾工作不失控。對個別制造事端、煽動鬧事的違法人員,要積極搜集固定證據,堅決依法處置。
2、健全群體性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建立以預警信息為龍頭、基礎信息為支撐、指揮調度為保障的應急體系,形成指揮統(tǒng)一、功能齊全的應急機制,制定統(tǒng)一調度方案,囊括各種可能性,明確一旦發(fā)生危急,相關警種部門能立即獲取信息資源,準確界定警戒級別,進行先行處置,堅決制止,盡快平息。
3、落實協調聯動整體推進機制。解決信訪問題是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對一些疑難棘手信訪案件,僅靠公安信訪部門的力量遠遠不夠,必須窮盡全社會力量,形成合力,運用政策、法律、經濟等手段,妥善處置。加強各級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實現信訪信息資源共享,實現協調聯動。建立信息溝通研判制度,建立信息匯集分析研判機制,把握涉法涉訴公安信訪工作的動向,在落實公安信訪工作改革的基礎上積極發(fā)揮主觀能動性,努力降低和減少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發(fā)生,同時尋求最佳方案,提升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九
答:不是。當前,解決矛盾糾紛的方式很多,如請有關調解組織或者行政機關、個人居中調解,申請仲裁,到法院打官司等等。從實際效果看,優(yōu)先調解是個好方法。有了矛盾糾紛,請個中間人或調解組織兩邊做做工作,可能很快就化解了。即使必須打官司,也可以在立案的時候、審判過程中、執(zhí)行過程中,申請調解、和解。通過調解解決問題,既省錢省時省力,又不傷和氣。
2、問:對公檢法司的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有要求嗎?
答:有。按照規(guī)定,省、市、縣三級政法機關的xxx一把手xxx每月要安排一天接待群眾來訪;政法機關領導班子成員定期輪流接訪,保證每周有一天安排領導干部接訪。接待群眾來訪的時間、地點提前公示。
3、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xxx、司法部都向下派巡回接訪組了嗎?
答:按照有關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xxx、司法部可在一定時間段內向信訪量比較大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派出接訪組,并對外公告,方便當地群眾就近上訪、就地解決問題。當地群眾不用再辛辛苦苦跑到北京上訪。
4、問:向巡回接訪組反映問題和到北京反映問題,效果一樣嗎?
答:一樣。因為對巡回接訪組授予了一定的權力,其組成人員都是素質較高,特別是對人民群眾有深厚感情的業(yè)務骨干。接訪組既可以就地受理案件,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拍板解決問題,還可以督促基層政法機關把應該由基層解決的問題處理好。對特別重大疑難的問題,為保證質量,可以及時轉回中央政法機關妥善處理。
5、問:寫信也能解決問題嗎?
答:可以。寫信反映問題比人訪的成本低,也更快捷。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群眾來信反映的問題,能解決的立即解決;一般問題原則上在60日內解決并回復當事人;疑難復雜問題,要重點督辦,限期解決。依法按政策不能解決的,也要予以解答。但信訪人一定要把訴求寫清楚,把有關材料附上,特別要寫明通訊地址。
6、問:邊打官司邊上訪,有利于解決問題嗎?
答:對一邊打著官司等著判決,一邊進京上訪的,政法機關不登記、不交辦、不通報。當事人邊打官司邊上訪不利于解決問題。
7、問:信訪問題不經過地方分級辦理,能直接到中央政法機關上訪嗎?
答:這種方式不可取。因為,按有關規(guī)定,不同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應由不同級別的政法機關分別受理、辦理。當事人應逐級反映問題,越級上訪不利于解決問題。
8、問:中央政法機關主要受理哪些信訪問題?
答:中央政法機關主要受理反映省級政法機關問題的案件、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需要協調的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一般案件原則上不直接受理,由當事人到省級和省級以下政法機關反映問題。對省級和省級以下政法機關辦理的信訪案件,中央政法機關會進行檢查,進度慢的,加強督辦;有問題的,追究責任,以確?;鶎拥霓k案進度和工作質量。
9、問:到中央政法機關上訪的案件,都向下交辦嗎?
答:不是。對未經省級政法機關審查處理的進京越級訪、正在司法程序當中的信訪,中央政法機關會明確告知上訪群眾,向下不交辦、不轉辦、不通報。對已經省級以上政法機關做出終結決定的案件,不再交辦。
10、問:中央政法機關不交辦的案件,xxx常委會辦公廳xxx、國家xxx交辦嗎?
答:也不交辦。對不屬于中央政法機關受理范圍的案件,xxx常委會辦公廳xxx只接待登記,不交辦、不轉辦、不通報。對中央政法機關已設巡回接訪組的地方的上訪群眾,國家xxx、xxx常委會辦公廳xxx勸導上訪群眾回所在地,向中央巡回接訪組申訴。對法律程序尚未終結的案件,勸導上訪群眾按程序到司法機關依法解決問題。
11、問:不能去北京哪些地方上訪?
答:到北京**廣場、xxx周邊地區(qū)、中央領導同志住地、使館區(qū)等重點地區(qū)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非接訪場所進行上訪,是被禁止的。
12、問:對信訪問題的處理不滿意,可以申請聽證嗎?
答:可以。對申請聽證的案件,由有關部門組織上訪群眾及其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記者、信訪部門、紀檢部門、群眾代表等參加,聽取辦案機關對案件辦理過程、法律政策依據、處理結論等情況的說明;聽取上訪群眾的陳述意見;由參加聽證會的人員進行評述,看看辦案機關是否依法按程序處理,結論是否合法,看看上訪群眾的訴求是否恰當,理由是否充分。對辦案機關依法作出的結論,上訪群眾要自覺接受,息訴罷訪。辦案機關的處理結論有錯誤的,應立即糾正,并將處理結果重新答復信訪人。
13、問:涉法涉訴信訪人的法律問題已經解決,但生活仍有困難的,怎么辦?
答:對法律問題已經解決到位,并給予一次性司法救助,但還有特殊困難需要繼續(xù)幫扶的,辦案機關可以幫助信訪人報請當地政府,納入政府救助、社會救助、民間互助范圍,使信訪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14、問:政法機關終結信訪案件有什么規(guī)定?
答:對群眾的信訪問題,政法機關要依照規(guī)定進行認真審查。認為原判決、裁定正確的,要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釋疑答復。對仍不息訴罷訪的,要組織公開聽證、公開答復、公開質證。對合理訴求確實解決到位、實際困難確已妥善解決的,由省級以上政法機關審核后,按有關規(guī)定作出終結決定。對已經終結的信訪案件,不再登記,不再交辦,不再通報。
15、問:信訪終結結論是否要做到公開透明?
答:是。信訪案件的終結結論和公開聽證、公開答復、公開質證等情況,要在當地政法機關接訪大廳公布,保證處理公開透明;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還可以由政法機關通過新聞媒體公布處理結果,提高信訪問題終結工作的公信度。
16、問:是不是上訪次數越多,去的部門越多,就越能引起重視?
答:不是。信訪問題的解決,與上訪次數的多少和去的部門多少沒有關系。對極少數xxx進京掛號xxx、xxx惡意登記xxx的上訪人,政法機關要進行批評教育,對其反映的問題不登記、不交辦、不通報。
17、問:對違法鬧訪行為應如何處理?
答:對上訪群眾的違法鬧訪行為,必須堅決制止,區(qū)分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警告、拘留、勞動教養(yǎng),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因違法鬧訪受到依法處理的,黨委、人大、政府信訪部門和政法機關原則上不受理其以此為由提起的信訪。
18、問:上訪人反映政法機關不認真解決其訴求,怎么辦?
答:對上訪人反映政法機關不認真解決其訴求的,上級政法機關要進行核實。對明顯有問題、頂著不處理、不改進的辦案人員和辦案領導,要嚴肅追究責任。一般問題,交原辦案單位處理;嚴重違紀的,交紀檢xxx門處理;涉嫌徇私枉法、瀆職失職的,交檢察機關依法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十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經濟、文化、地域等因素的制約,人的思想觀念變化發(fā)生了巨變化,信訪問題逐漸凸現,特別是涉法涉訴案件呈逐年增多趨勢,自20xx年2月13日開展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問題專項活動以來,我縣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市專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公正執(zhí)法樹形象”活動為載體,以促進社會穩(wěn)定為最終目標,按照12346(一個統(tǒng)一、兩個深入、三個明確、四個結合、六種方法)的工作思路,不等不靠,認真扎實地開展工作,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自20xx年以來,我縣共發(fā)生涉法涉訴案件49件,已辦結49件,結案率高達100,有力地促進了全縣社會大局的穩(wěn)定。
一、主要做法。
我們認為要做好涉法涉訴工作,就要統(tǒng)一思想,樹立“大信訪”觀念。只有牢牢樹立起這個觀念,才能整合資源、凝聚力量,促進工作順利開展。因此,自去年2月13日省、市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問題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后,我縣及時組織召開由縣政法委、信訪局、公、檢、法等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會議,分析我縣涉法上訪工作形勢,對我縣涉法信訪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縣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問題工作實施方案》,從縣公、檢、法、司部門抽調精兵強將組成專項活動辦公室,各政法部門也成立了相應的分支機構。由縣政法委牽頭,組織政法各部門廣大干警認真學習上級文件精神,提高了思想認識,增強了做好處理涉法上訪工作的自覺性。落實了工作責任制,明確規(guī)定政法各部門一把手為涉法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把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工作作為當前各部門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抓緊抓好。工作中,全縣政法各部門統(tǒng)一了思想,樹立了“大信訪”觀念,密切協作,加強聯系,妥善辦理每一起涉法上訪案件,確保了涉法上訪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以民為本,暢通信訪渠道。
黨中央提出了要堅持以人為本,構造和諧社會的要求。暢通信訪渠道就是以以認為本的具體體現。做好當前涉法信訪工作,暢通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是化解矛盾糾紛的基礎,也是定紛止爭的重要途徑。工作中,我縣堅持“重疏輕堵”原則,全方位多層次接待群眾來訪,縣里有公民懇談會,政法委成立了涉法信訪案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各行政部門均有專門人員負責信訪接待工作,真正為來訪群眾營造一個良好的“信訪環(huán)境”,實現了接訪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
真耐心接訪,善待每一位來訪者,動之以情,曉之以法,給來訪群眾一個明確答復。特別在全國“兩會”期間,要求政法部門每天都保證有一名班子成員公開接訪,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穩(wěn)定在當地,較好地促進了全縣社會政治大局的穩(wěn)定。20xx年以來,我縣沒有發(fā)生一起群眾圍堵黨政機關大門現象,沒有發(fā)生一起因涉法案件處理不當而形成的集體上訪事件。
2、堅持深入開展公民懇談日活動。為暢通群眾信訪渠道,自20xx年6月份開始,我縣于每月25日定期召開公民懇談會,會前在每個行政村顯要位置張貼出告示,于懇談日前兩天在縣電視臺公告懇談會召開的時間和地點,使群眾反映的問題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有處說、有人管、有人辦。每次懇談會前,我縣及時組織政法機關有關人員,針對上次接訪的案件進行分析研究,了解上訪人當前的思想狀況,做到心中有數,注意做好其思想工作,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重訪現象。懇談會上,縣主要領導同志按各自分管工作積極參加接訪,與群眾面對面地交流,零距離對話,做到了訪必接,接必辦,辦必果。如鄉(xiāng)村村民代反映,其95年因違犯計生政策被鄉(xiāng)政府工作人員沒收身份證至今未還,因宅基地糾紛無法蓋房,且被人數次毆打無人解決。首次接訪后,立即責成該鄉(xiāng)政府領導及相關人員到會,要求落實三點意見:1、如身份證無法追回,鄉(xiāng)政府負責辦理新身份證。2、如政策允許,鄉(xiāng)政府要解決好宅基地問題。3、上訪人被打一事,當事是否有傷情鑒定,再派人詳細調查。要求鄉(xiāng)黨委、政府對以上意見要專門研究,并及時將情況反饋上來。上訪人聽了上述處理意見,表示非常滿意。問題雖然得到了圓滿解決,但我們認真分析看,代一案的形成,主要是由于特殊的原因,宅基糾紛調解未果,且被打后難以取證形成此上訪事件的。
(三)深入摸排,加大整治力度。
上訪人的反映和要求等方面深入調查研究,實行一案一表,按上訪性質和案件性質,分類整理,因案制宜,逐案制定處理方案,能及時解決的及時解決,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穩(wěn)定在當地。我縣公安局在集中處理涉法涉訴案件摸底排查工作中,積極做好息訴息訪工作,成功息訴一起涉法信訪案件,并從中帶出一網上搶劫在逃犯。鄉(xiāng)村民周,曾多次到縣公安局控申科反映,其夫翟被本村翟*打傷,翟*不但沒有被追究,近期還多次到家中鬧事。周情緒激動,要求公安機關盡快處理,否則,將進京上訪??h公安局控申科根據這一具體情況,在耐心做周思想工作的同時,向派出所及時通報了情況。派出所經網上查詢,得知翟*系負案在逃犯,遂周密部署,于近日一舉將翟*抓獲,并依法將翟刑事拘留,周對該案處理結果十分滿意,表示不再上訪。當事人雖然表示不在上訪,但從此案來看,我們認為,周案件的形成,主要是案件發(fā)生后,當時難以取證,兇手認為公安機關無法處理,助長了兇手的威風,使上訪人連續(xù)受到傷害。因此,我們應加強對群眾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覺悟,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取證,及時破案,使兇手及時歸案。這是對公安機關工作的支持,也是人民群眾自己對自己保護的重要手段。
(四)強化督導,提高案件辦結率。
為使排查出的案件盡快得到解決,我們強調了“三個明確”即:“明確工作目標,明確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同時,將這些案件分解到政法各部門,規(guī)定各部門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包案副職和辦案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嚴格按照定人員、定案件、定時間、定結果的“四定”要求進行認真處理。縣主要包案領導多次帶領有關部門負責人,深入到鄉(xiāng)鎮(zhèn)、村,逐案聽取匯報,現場進行協調,及時拿出處理意見。如因鎮(zhèn)儲金會非法吸儲案及縣工商聯武金融詐騙案引發(fā)的上訪案件,涉及面較大,影響面較廣,極可能引起群體性上訪事件,并已引起了市政法委領導的密切關注。為加快辦案進度,我縣多次召開案件協調會并深入到鎮(zhèn)和縣工商聯親自督導,與專案組人員一道分析案情,研究如何提高案件的審理效率及對贓款、臟物的追繳力度。同時,親自接見廣大儲戶與其交換意見,做好思想工作。
系統(tǒng)領導部門結合,多請示,多匯報,爭取上級領導部門的大力支持。四是要和案件當事人結合,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八膫€見面”即督導人員一是要與包案領導見面,即到辦案單位了解其主要領導對該部門所包案件的整體情況掌握如何,工作是如何安排的等情況。二是要與案件當事人見面,即到涉案單位、鄉(xiāng)村走訪當事人,詢問案件是否有人在辦理。三是要與案件具體辦理人員見面,詢問辦案人員對案件處理的進展情況。四是要與市、縣下派的督導工作人員見面,了解他們所掌握的情況與辦案單位所說的是否一致?!八膫€結合”與“四個見面”的實施,有效加快了辦案速度,提高了案件辦結率。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十一
2019年在縣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府、市法院的有力監(jiān)督支持指導下,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決涉訴信訪問題,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涉訴信訪工作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重復訪、越級訪時有發(fā)生,影響了社會穩(wěn)定。對此,我們深感責任重大。為了有效解決涉訴信訪問題,我們對涉訴信訪案件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找準原因,采取對策,盡快扭轉被動的局面。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真抓實管。
一是正視現實,增強做好涉訴信訪工作的政治責任感。我院是涉訴信訪案件較多的單位,面對多年來形成的數十起誘因多樣、案情復雜、調處艱難的涉訴信訪重點案件,我們深感責任重大。為扭轉涉訴信訪工作的被動局面,維護社會穩(wěn)定,我院多次召開黨組會議和審委會會議,分析形勢,剖析原因,研究具體解決措施,從講政治的高度把處理涉訴訪工作擺上重要日程。二是明確責任,落實任務。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將所有重點案件分解給每位領導,要求必須做到親自接訪勸返,親自研究不息訴罷訪的原因,親自進行協調處理,確保所包案件徹底解決。三是加強督促檢查,促進責任落實到位。為改變領導包案中只動嘴不動手、假包虛包的問題,我院制定了領導包案責任制,每月都定期聽取情況匯報,制定徹底解決問題的措施,檢查督促工作落實。同時,按照責任倒查的要求,對解決問題不力的案件責任人進行通報,確保了大多數重點案件經過包案領導艱苦細致的工作而息訴罷訪。
二、健全制度,完善機制。
針對涉法涉訴訪案件不斷呈上升趨勢的局面,我院立足本職,以提高案件質量,突出社會效果作為信訪工作的切入點,努力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完善信訪工作機制。
(一)始終把信訪工作作為重要事項來抓。分析當前法院信訪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提高認識,統(tǒng)一思想,在堅持依法處理信訪工作這個前提下,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改進工作作風,強化信訪工作責任制,堅持“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院長具體抓”的原則,落實信訪工作的管理責任制。同時,將信訪工作納入法院黨組的重要議事日程,研究解決重大的信訪問題,定期分析信訪工作形勢,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一是完善信訪接待網絡。做到有訪必接,接訪必處、處訪必果的效果。圍繞信訪接待工作的特點,逐步完善以院長接待日為龍頭的信訪接待網絡。除此之外,對群眾來訪要求領導接見凡屬合理的,院領導均親自接待,接待時真誠相待,生人熟人一視同仁,使有理、無理的信訪都能及時公正妥善處理。二是落實信訪責任制。把信訪工作落實到法院干警的崗位責任中,形成以院長領導、立案庭為調控中心,各審判庭廣泛參與的、緊密聯系其他信訪部門的立體信訪網絡,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上級交辦的涉法信訪案件,實行院領導成員包案制,責任到人,一包到底。
(二)制定基礎性制度。根據轄區(qū)內涉法信訪工作的實際,按照各負其責、權責相衡、注重長效的基本思路,在對涉法案件的成因、特征進行深入調研和反復討論的基礎上,經過對各項信訪工作制度進行梳理、整合。編印下發(fā)了《關于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信訪接待制度》等制度,明確了法院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組織領導、工作內容、職責范圍、責任追究等內容,對全院的信訪工作進行了全面規(guī)范和指導,建立健全了制度體系。其中,重點改革了院長接待日制度。以往的院長接待制度在實際運行當中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常常造成接待盲目、接待重復等現象,降低了院長接待日的實際功能和效率。針對這一情況,我院將院長接待日制度做了必要的調整和修改,采取更加靈活的形式,著重在增強目的性和實效性上下功夫,根據不同類型的案情,按程序和院長分工接待。一是將被動接訪變?yōu)橹鲃咏釉L。院長接待日為每周三的固定時間,采取預約制,通過大熒幕通知當事人,定時間、定地點接待上訪人。二是變盲目接待為有序接待。所有上訪人、信件均由信訪接待員登記,接待后認為應當由分管院長接待的,請示并報分管院長。三是變單一主體為多主體接待。院長接待中根據不同情況,必要時同該案相關的庭長及具體辦案人共同接待上訪人員,提高接待效率。
(三)建立完善農民涉法信訪預防、快速反應等長效機制。建立預防控制機制,防患于未然,將涉農案件中的矛盾化解在萌芽階段。辦案人員要善于從農村發(fā)生的各種執(zhí)法活動、刑事案件、民事糾紛案件和信訪舉報中,發(fā)現影響穩(wěn)定農村社會的不安定因素,將有關信息匯總分析,有重點地排查調處,變被動為主動,實現信訪工作關口前移,將矛盾糾紛就地及時調處化解。要建立快速反應處置機制。一旦發(fā)生農民涉法集體信訪、群體性突發(fā)事件,辦案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采取相應的措施,妥善進行處理,堅持耐心說服、積極疏導的理念,防止矛盾激化。
(四)切實解決重信重訪問題。群眾多次來信來訪,必然是要求解決的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處理,對上訪老戶包案到人,對于應由本院處理的問題,盡快了解情況,發(fā)出督辦函,由承辦人擬定解決措施,限期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寫成書面報告,由信訪人員書面回復信訪人處理情況;對法院已處理,但仍反復纏訴的來信來訪者,認真開導,做好說服解釋工作。
三、創(chuàng)新舉措,務求實效。
今年以來,我院堅持更新理念,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以源頭預防為主要抓手,努力破解涉訴信訪難題。截止至7月,我院共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31件(其中重信重訪20件),已辦結回復18件,13件正在處理過程中。
(一)強化案結事了意識。案結事未了是涉法涉訴案件產生的主因素,以案結事了為辦案原則,積極開展判后釋疑、延伸服務等工作,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息訪。
(二)創(chuàng)新工作舉措。一是將涉法涉訴案件納入檔案化管理范圍。按照訴訟案件檔案管理的要求,專門印制信訪案件卷宗,依照案件處理流程,對辦結案件進行裝訂。二是將排查摸底工作制度化、經?;?。堅持每季度進行一次涉穩(wěn)矛盾糾紛摸底排查,對發(fā)現的問題、苗頭登記造冊,及時上報院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處理;三是完善接訪登記、記錄制度。對每一位來訪當事人或群眾均進行登記,涉及到反映問題的,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和辦案人進行現場處理,由接待人員對處理過程進行詳細記載。
(三)狠抓源頭預防。狠抓案件質量,從源頭上減少涉訴信訪案件的發(fā)生。進一步加強審判質量管理,加大案件質量評查力度,堅持案件質效一月一通報,一季一分析,半年一講評,年度一總結。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的原則,逐步提高調撤率,截止到七月份我院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到69%以上,有效地控制了信訪案件源頭。
(四)認真對待初次來信來訪問題。實踐證明,初次來信來訪問題解決不好,會導致一些當事人由“信訪”變?yōu)椤皝碓L”,由“初訪”變?yōu)椤爸卦L”,由“逐級訪”變?yōu)椤霸郊壴L”,嚴重擾亂信訪工作秩序。努力提高信訪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實現接待、登記、答復、處理一條龍的崗位責任制,力爭將初信初訪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形成信訪工作的良性發(fā)展的局面。
四、解決涉訴訪的經驗和教訓。
1、緊緊依靠縣委領導和人大、政府的監(jiān)督支持。涉訴信訪是十分復雜,調處難度大的突出問題,緊緊依靠縣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監(jiān)督支持是扭轉被動局面有力保障。一要按照縣委、政府的統(tǒng)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實,確保重點案件妥善調處,及時化解。二要及時將法院處理涉訴信訪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向縣委匯報,主動與政府溝通情況,提出妥善解決的建議,按照縣委和政府的具體部署攻艱克難,及時調處化解一批重點案件。三要與屬地黨政機關相互配合,及時做好調處和穩(wěn)控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則,對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訪的訴求,找準上訪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對有理訪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決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關懷等措施,促使上訪人息訴罷訪。
3、提高司法能力。一是努力提高案結事了的能力。在處理案件中,按照調解優(yōu)先的原則,能訴訟調解、執(zhí)行和解的案件盡最大努力進行調處,減少因對裁判不服引發(fā)的新訪。二是努力提高減少質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訪人的案件雖然實體處理沒有錯誤,便由于辦案人工作作風不端正,工作不負責任,出現案件質量瑕疵,引發(fā)上訪。要嚴格審判管理和監(jiān)督,從細微處入手,最大限度減少質量瑕疵。三是增強處理復雜矛盾的能力。前題是要堅定信心,克服厭戰(zhàn)情緒,攻堅克難,為處理復雜矛盾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要把執(zhí)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tǒng)一,增強預防涉訴訪的警覺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訪發(fā)生,盡快使老訪息訴罷訪。四是增強程序引導能力。要通過程序引導,使上訪人從訪為訴,減少越級上訪和非正常訪發(fā)生。
4、落實責任制和追究制。要按照信訪責任制的要求,堅持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誰辦案誰負責,把重點案件的責任落到實處。要嚴格落實信訪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負責任,違法裁判等原因引發(fā)的信訪問題堅決追究政治責任和經濟責任,增強責任人的危機意識。
1、從源頭上消化和遏制涉法信訪問題力度不夠。
個別干警沒有充分認識涉訴信訪工作是一項艱難而復雜的工作,大局意識、司法為民意識、責任意識不強,切實把信訪工作貫穿到審理案件的每個環(huán)節(jié),穩(wěn)定當事人情緒,及時化解矛盾工作力度不夠。辦案人遇有信訪苗頭的案件不能及時匯報。對有鬧事苗頭的信訪案件,信息不暢通,溝通不及時,沒能把信訪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
2、對處理信訪問題增加的法院負累估計不足。
多數上訪者情緒激烈、言行偏激,違法行為時有發(fā)生。有些人為達到個人目的,以各種手段對法院施加壓力。他們串聯、聚集,穿狀衣,下跪、哭訴,靜坐,圍堵法院和其他國家機關大門,攔截領導干部車輛,圍攻法院工作人員,嚴重干擾了人民法院和其他國家機關的工作秩序,影響社會穩(wěn)定。以各種手段相威脅,謾罵、攻擊甚至傷害接訪人員。這些人雖經各級各部門耐心地反復做工作,但仍屢訪不止,已成為一大社會問題。他們耗費了法院大量人力、物力、精力,使正常信訪工作受到很大干擾,同時極大地增加了法院在處理信訪問題工作中的經濟負累。
3、對無理鬧訪、纏訪人員制裁力度不強。
未能堅決制裁違法信訪。對無理訪,數年纏訪的分析原因,理性處置,耐心勸其息訴的同時,對沒有達到個人目的而無理取鬧,蓄意煽動,抵毀法院形象,誹謗法官的無理上訪人的依法制裁不及時,對其他無理上記人沒能起到警示作用。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十二
提高信訪工作工作效率,需要我們寫好。
工作總結。
我市歷來高度重視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化解工作。今年以來,我們積極貫徹落實上級市政法委關于在全市政法機關開展“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的會議精神,全面引深“涉法涉訴積案大會戰(zhàn)”和“案件評查”活動,按照“案結事了、事要解決”的工作目標,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嚴格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強化督查督辦,加快辦理進度。截止目前,上級市政法委所交辦的12起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已妥善處臵和化解了8起,剩余4起案件也正在加緊處理過程中,案件息訴率達67%,有力地促進了全市社會大局的穩(wěn)定。
1、加強領導,統(tǒng)一認識。根據上級市政法委關于加快解決涉法涉訴信訪積案會議精神,我市及時召開了政法各部門一把手和分管領導參加的會議,成立了“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領導組,我任組長,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及公、檢、法、司四長為副組長,辦公室設在執(zhí)法檢查科。對涉法涉訴化解工作進行安排部署,要求案件責任單位高度重視涉法信訪案件化解工作,切實負起維護穩(wěn)定的政治責任。
定時間、定結果的要求進行認真處理。同時要求辦案單位或包案負責人在工作中做到“三個結合”,即一是要和涉案的鄉(xiāng)鎮(zhèn)黨委結合,解決當事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同時做好思想溝通工作。二是要和上級本系統(tǒng)領導部門結合,多請示,多匯報,爭取上級領導部門的大力支持。三是要和案件當事人結合,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
3、多方協調,解決訴求。為確保每一起信訪積案都能有效化解,我們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開展工作:一是變上訪為下訪。包案領導帶領案件承辦人親自到信訪人家中,零距離接觸信訪人,傾聽信訪人訴求,耐心解釋有關法律法規(guī),共同尋找案件解決途徑;二是召開協調會。自活動開展以來,我們組織涉案的鄉(xiāng)鎮(zhèn)領導以及案件責任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協調會8次,聽取各方意見,因案施策、對癥下藥,協調解決辦案部門在化解工作中的難題;三是加強財力保障。結合實際,我們以滿足群眾合理訴求為出發(fā)點,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多方籌資40余萬元,圓滿解決了多起久拖未決的涉法信訪積案。
4、加強督查,確保落實。我市制定了領導包案責任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包案領導逐案制定化解方案,并檢查督促工作落實。同時,按照責任倒查的要求,對解決問題不力的案件責任人進行通報。5月份以來,市委政委法常務副書記每天都要帶人下鄉(xiāng)督查案件化解情況,督促辦案單位加快辦案進度,確保將問題解決在基層,消除越級上訪苗頭。
領導下,高度重視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全面深入開展政法系統(tǒng)正在進行的“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進一步引深我市化解信訪積案“百日大會戰(zhàn)”活動,切實把涉法信訪工作抓實抓好,為黨的xx大勝利召開營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一要進一步強化大局觀念,樹立大局意識。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按照“發(fā)展是硬道理,穩(wěn)定是硬任務”的要求,充分認識到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以及對當前乃至今后我市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重要意義,務必以更加細致的工作措施、更加過硬的工作作風,打贏涉訴信訪案件化解攻堅戰(zhàn),千方百計推動信訪案件案結事了。
二要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規(guī)范信訪秩序。結合目前正在開展的“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進一步加強對政法干警執(zhí)法為民的思想教育,加強執(zhí)法工作的規(guī)范化建設,健全執(zhí)法司法責任制,加強對執(zhí)法權力行使的監(jiān)督制約,提高執(zhí)法人員的整體素質。
三要進一步明確工作重點,全面推進“事要解決”。要以“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為契機,以“事要解決”為核心,“案結事了”為標準,對我市目前仍未解決的4起案件做為當前的重點案件,多方協調,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力爭按期有效化解。
四要堅持政法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政法各部門在堅持依法辦案的同時,要加強橫向聯系,對本部門排查的有上訪纏訴傾向的案件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共同做好當事人的穩(wěn)控工作,堅決防止越級上訪等嚴重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情況發(fā)生。
20xx年,省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省委政法委的領導下,結合全省法院工作實際,不斷深化思想認識,改進工作機制,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全力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妥善處理矛盾糾紛,為保障改革發(fā)展和促進社會穩(wěn)定發(fā)揮了積極作用。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提高信訪工作的大局意識。省法院黨組對涉訴信訪工作高度重視,多次召開黨組會、院長辦公會專題研究、部署。年初,下發(fā)《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對全省法院今后一個時期的涉訴信訪工作做了全面系統(tǒng)的部署和安排。中辦發(fā)xx3號、22號文件下發(fā)后,專門召開黨組會議,統(tǒng)一思想認識,研究具體措施,并及時召開了全省法院第二次立案審判工作會議。要求全省法院充分認識解決涉訴信訪問題的重要性、長期性和復雜性,思想上高度重視,切實把涉訴信訪問題作為一項法定職責和長期任務全力抓好。教育廣大法官在工作中要注意防止埋怨、畏難、松懈、厭戰(zhàn)情緒,努力克服急于求成、方法簡單的傾向,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真正把解決涉訴信訪問題作為當前一項十分緊要的工作來抓。
二是建立健全涉訴信訪領導機構。為進一步加強領導,促進全院辦信訪大格局的形成,成立了以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任組長,分管副院長、政治部主任、紀檢組長任副組長,審判業(yè)務部門和有關綜合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立案一庭庭長兼辦公室主任。還明確要求每個部門確定一名副職分管信訪工作,確定一名信訪聯絡員負責信訪聯絡工作。
三是深化領導接訪和院長批閱人民來信制度。4月,省法院全面完善了院長親自批閱人民來信制度,安排專人負責批閱信件的辦理落實。鄭少三院長對一些重大信訪件親自閱批,親自督辦,過問辦理結果。全年共辦理733件院長批閱信件。7月,還啟動了院、庭領導每周二定期輪流接訪制度,并專門制定了《關于院、庭領導和信訪窗口接待來訪當事人制度實施辦法》,就參與接訪的領導、接訪方式和時間安排、工作職責等提出具體要求。除開展專項活動接待來訪人外,院、庭領導全年日常共接待14個案件22人次的當事人。
7月,投資300余萬元建筑面積1700多平方米的立案信訪接待中心正式投入運行,標志著省法院立案信訪文明窗口建設取得重大突破。新的立案信訪接待中心既是群眾表達訴求、參與訴訟、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窗口,也是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務涉訴群眾、聯系社會各界的橋梁紐帶,功能重要,作用重大。為充分發(fā)揮這一平臺的作用,我們從制度建設、功能設置、設施保障、管理服務等方面入手,深入開展了“立案信訪窗口”的標準化建設,提升信訪工作的服務水平。
一是科學設定窗口功能。將窗口劃分為三個功能區(qū),即信訪功能區(qū)、立案功能區(qū)、訴訟服務功能區(qū)。設置了民事再審申請,刑事、行政、執(zhí)行申訴,立案,訴訟服務等窗口,還借助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等高校的力量設立了專家咨詢及法律援助窗口。實現了訴訟引導,立案審查,立案調解,救助服務,查詢咨詢,材料收轉,判后答疑,信訪接待八大功能。
二是突出便民設施建設。為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我們細化了便民設施。在大廳內放置了休息桌椅、筆墨紙張、飲水器具、醫(yī)藥用品、雨傘花鏡等便民設施,增添了電子屏幕、觸摸式查詢機、傳呼系統(tǒng)、書報欄、液晶電視、音響等服務設備,設置了“和諧”等三個深層接談室,通過溫馨舒適的室內布置,輕松和緩的背景,平靜心理,舒緩情緒,化解對立,促進矛盾的解決。
三是引導群眾理性上訪。設置了專業(yè)的訴訟引導員,根據來訪人的目的安排到相應的窗口辦理申訴手續(xù)、遞交材料、約見法官、法律咨詢等;通過在大廳內設置電子顯示屏、觸摸式查詢機、宣傳展板、免費提供的訴訟指南等向涉訴群眾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通過告知上訪風險、分析上訪成本,宣講法律知識,促使涉訴群眾正確理解自己的行為性質,對上訪的負面作用有足夠的認識。
四是加強崗位規(guī)范建設。為使信訪崗位之間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晰,我們按照每個崗位有流程,有規(guī)范,有辦法,管理有思路,有針對性地制定了規(guī)范性文件。針對信訪接待工作,制定《立案信訪接待中心管理辦法》、《立案一庭來訪接待辦法》,針對立案工作制訂《立案工作辦法》,針對交督辦工作制定了《交督辦工作辦法》,針對案件辦理工作制定《審判工作管理規(guī)定》,針對院長信件處理制訂《院長信件辦理流程規(guī)定》。建立健全了首問負責制度、服務公開制度、文明接待制度、崗位責任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多項制度。
一是完善信訪接處機制。我院對信訪接處工作提出了“有訪必接,有信必辦,接處有效”的要求。為確保信訪渠道暢通,做到件件有登記、件件有人辦、事事有著落,要求訴訟類信訪問題要在法定期限內辦結,非訴類信訪問題一般在60日內解決并回復當事人。在辦理過程中,十分注重“來信與來訪一樣受到重視、一樣得到解決”的導向,切實解決好群眾來信問題,逐步引導群眾選擇來信訪而不是來人訪。20xx年全年,省法院共接待來訪6609人次,比去年下降了25%;處理群眾來信4699件次,與去年基本持平。
二是完善分流交辦機制。通過信訪接待中心不同功能的窗口,實行分類接待處理。對來信來訪,通過認真甄別,分類分流處理。對屬于下級法院和外單位辦理的及時交辦和轉辦,對屬于我院有關職能部門辦理的及時督辦,對上級、本院領導交辦的重信重訪案件及時辦理,對越級赴省進京上訪的及時通知當地法院勸返接回,落實穩(wěn)控措施。高度重視網上信訪工作,安排專人進行查詢、下載、批辦和處理,全年共辦結1270件網上信訪件。
三是完善分級受理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定責任法院,將信訪事項交責任單位辦理。對于初信初訪,實行優(yōu)先受理、優(yōu)先接待、優(yōu)先辦理;對重信重訪,登記建檔,重點交辦,限期結案,息訴罷訪;對“人案分離”案件加強兩地法院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共同做好穩(wěn)定工作。
四是積極探索訴訪分離機制。按照最高法院“海口會議”精神,對“訴”“訪”進行合理界定和科學劃分,即將本級管轄的,具有起訴、上訴、申訴與申請再審內容的作為“訴”類處理,除此以外的來訪,作為“訪”類處理。立案信訪接待中心投入使用后,專設一名導訴員,負責為來訪人服務,根據其訴求指導其到不同窗口辦理,在第一時間實現訴訪分離。
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大司法救助資金使用力度,依照省委政法委的統(tǒng)一要求和我院《關于司法救助資金管理使用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重點對刑事被害人、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賠償不到位的被害人、因喪失執(zhí)行條件造成特殊困難的上訪群眾進行司法救助。全年共為87名特殊困難當事人發(fā)放司法救助金462萬元。
六是推進司法終結機制。為認真落實中辦發(fā)22號文件提出的維護司法機關依法作出的公正結論,切實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的總體要求,集思廣益,認真修改、多次討論,擬定出涉訴信訪案件終結機制的具體辦法,并將在全省范圍內實施。
一是健全機構,明確職能。為應對新民事訴訟法實施后涉訴信訪工作新形勢、新變化,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信訪需求,省法院增設了一個立案庭和一個審判監(jiān)督庭,合理調整了兩個立案庭和三個審判監(jiān)督庭的職能,為有效化解信訪申訴案件大量增多的矛盾提供了組織保障。
二是充實人員,加強力量。為實現打造一支一流立案信訪隊伍的目標,我們從院內各業(yè)務部門和中、基層法院抽調了40名業(yè)務精、能力強的法官充實到兩個立案庭從事接待上訪群眾和申請再審案件審查工作,還通過競爭上崗方式為兩個立案庭選配了三名副庭長。
三是實行定崗與輪崗相結合,提高隊伍素質。信訪工作是各種社會矛盾集中反映的窗口,為加強年輕干部對信訪工作的認識,不斷提高他們處理涉訴信訪工作和開展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們要求新提拔的部門副職輪流要到立案信訪窗口鍛煉三個月,新招錄的大學生也要到立案信訪窗口鍛煉一年再分配工作崗位。
一是加強督導,及時辦結省委政法委交辦案件。11月,省委政法委向我院交辦了孫衛(wèi)鰲等130件信訪案件,我院在短短兩個月內就辦結74件,息訴率為57%。為提高交辦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效率,我們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院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對每件交辦案件都由分管院領導親自審閱批辦,重要文件由主要領導親自閱處,明確辦理要求。對于一些重大疑難和矛盾尖銳的案件,院、庭領導直接參加接待、聽證,或擔任審判長參加審理、調解,做當事人的和解工作。
2、加強督促辦理。由省法院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負責這批交辦案件的督辦工作。對交辦案件的登記、辦理、回告環(huán)節(jié)明確要求,確保交辦案件有人辦、有結果、有回音。
3、按職責職能進行分流辦理。省法院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院領導的批辦要求,分門別類進行分流交辦。屬中、基層法院辦理的轉有關法院辦理;屬我院辦理的,由立案一庭負責通知當事人補充材料和證據,進行形式審查和調卷,登記立案編號后交各審判庭、執(zhí)行機構負責辦理和回告。
4、認真辦理,及時回告。強調各承辦單位要切實提高辦理的質量和效率,明確規(guī)定了辦理的時間和要求。不能按時限要求辦結的,也要及時報告辦理進展工作情況。
5、建立通報制度。為及時掌握案件辦理進度,切實加強跟蹤督辦,我們采用通報方式,向各辦案單位通報案件進展,有力促進了案件辦理工作。
二是開展自查,領導帶頭化解信訪積案。我院以“聽民聲、訪民情、解民憂大走訪”活動為載體,積極排查信訪積案,共排查案件48件,目前階段性息訪的有30件,息訪率達63%。此次活動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公開定點接訪。認真落實院、庭領導接訪日制度,提前告知案件當事人接待領導及接待時間,由院、庭領導當面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當面解決問題。
2、領導包案。對排查出的信訪積案,落實牽頭領導和參與單位及人員,明確工作要求及辦結時限。包案領導要嚴格按照“四包”(包掌握情況、包思想轉化、包解決化解、包息訴息訪)要求,親自帶頭解決問題。
3、帶案下訪、重點約訪。我們選擇一定數量的重點信訪積案,由院領導帶案下訪,有針對性地約請案件當事人,認真聽取意見,剖析問題癥結,研究解決辦法。
一是實行嚴格的責任倒查及領導問責制度。對初信初訪中反映的問題屬實的,倒查辦案人的責任;屬重信重訪的,倒查包案領導和辦案人的責任;對因工作嚴重失職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二是實行嚴格的涉訴信訪工作情況通報獎勵制度。我院立案一庭每季度對我院和各中級法院的涉訴信訪及工作情況進行定期通報。對問題突出的,要求整改,并反饋整改結果。對成績突出,處于前列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十三
近年來,涉法信訪問題比較突出,已成為影響當前社會穩(wěn)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引起了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今年以來,根據市委、市委政法委的統(tǒng)一部署,我縣先后組織實施了涉法信訪攻堅、涉法信訪案件專項治理等一系列排查處理活動,工作中,本著有理有利有節(jié),積極穩(wěn)妥地原則,針對不同的涉法問題,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使一大批多年來沒有解決的涉法信訪問題得以妥善處理。
據統(tǒng)計,今年我們信訪接待室接待上訪群眾300余人次,重點案件47件,基中到市赴省進京12案,縣35案,目前47案已結40案,結案率85%。下面,我將我縣今年的涉法涉訴工作向各位領導做以簡要匯報。
一、主要做法。
層層重視,切實加強領導。一是進一步調整充實了處理涉法上訪工作領導組及辦公室。確定了由縣委副書記李百選任組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邵明水、政法委副書記任和辰及公檢法“三長”任副組長,各單位專抓副職為成員,政法委副書記任和辰兼任辦公室主任的領導組,為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是堅持領導親自動手。工作中,我們根據個案案情的發(fā)展趨勢,多次召開“三長”辦公會進行專題研究,各級領導親自出面、約見當事人、參予協調。三是堅持實事求是,因案制宜,對癥下藥。涉法上訪案件千差萬別,實際工作中我們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中有理的或部分有理的,實事求是,依法糾正,該賠償的給予賠償,對那些雖然走完法律程序但尚未完全解決問題的案件,組織動員各有關方面力量,視情節(jié)采取經濟補償、社會救助等多種辦法,滿足上訪人的合理訴求。對結案而不息訴罷訪的,采取綜合治理措施,做好思想工作,把道理說透、說細,防止簡單行事,以勢壓人,對纏訪案件,實行公開聽證、公開審理、公開訓誡等多種方式,伸張正義,釋疑解惑,爭取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理解支持。
9月29日,縣公安局針對王萬萬上訪一案召開聽證會,就王萬萬提出的縣公安局存有兩份鑒定書和辦案不公及徇私作弊等問題進行對證,王萬萬對自己提出的問題舉不出任何證據。月日,縣法院針對劉慧多次無理纏訪一案,在其安峪鎮(zhèn)董封村公開審理了此案,得到了人民群眾的理解和信任。
轉變觀念,實以人文關懷。讓當事人在感受法律威嚴的同時,還能體會到“被尊重、被理解、被關懷”的司法人文氛圍,由此贏得了當事人的信任,達到有效化解涉訴信訪案件的目的。涉法上訪案件中,當事人往往由于種種原因對信訪接訪人員存在一定抵觸情緒。我們在接訪時首先考慮的就是取得當事人的信任,“帶著深厚感情做工作”,做到“不打官腔、不繞彎子、不踢皮球”,特別注重對當事人的關心細節(jié),實行人性化辦案,包括適時向信訪當事人反饋信息,保持與當事人的溝通聯系。從而拉近了我們與當事人之間的心理距離,為涉法上訪案件的圓滿處理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礎。
家住絳縣針織廠家屬院的王廷璽老人因不服縣交警大隊對自己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所做的責任認定,先后多次越級赴市進京上訪,了解到這一情況的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邵明水親自登門拜訪了王廷璽老人,耐心細致、入情入理跟他談心,王某深為邵書記的真情所動,最終表示息訴罷訪??h法院在處理周丁山涉法上訪一案中院長張永平高度重視,先后五次約見當事人,當面進行解釋說服,又安排紀檢書記侯小旺驅車5小時上門做善后處理工作,周丁山感激萬千,主動向縣法院送來了感謝信,并表示再不上訪。
加強聯系,爭取多方支持。實踐證明,加強與各方聯系,爭取支持,齊心協力,才能使上訪案件得到有效解決?;谶@一認識,在工作中我們注重做好“三聯”。一是加強對上聯系,爭取領導支持,及時向上級領導請示匯報,聽取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對上級部門交辦的案件,及時上報結果,防止重復上訪,形成及時、迅速、準確的信息渠道。二是加強內部聯系,形成工作合力。全縣政法各部門將涉法上訪工作與偵察、起訴、審判等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在政法委的領導下,以信訪室為龍頭,協調涉法上訪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調動各方面的力量,使全縣上下形成一盤棋。三是加強對外聯系,爭取多方配合。在辦理涉法上訪案件中,依法辦案并不等于可以完全息訪,根據不同涉法上訪當事人的案情,通過當事人的家庭、所在單位領導、當事人所在村委會等部門,做好上訪當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發(fā)生意外。
明確職責,強化執(zhí)法監(jiān)督。針對涉訴工作的實際情況,我們創(chuàng)新思路、完善制度,落實信訪長效機制。一是落實“大信訪”格局的建立。在政法系統(tǒng)內部實現信訪“進口”是信訪室、“出口”是紀檢組,使信訪工作與紀檢監(jiān)察、案件督查工作協調統(tǒng)一,避免了久訪不決等問題的發(fā)生。二是于7月份出臺《中共絳縣政法委員會關于錯案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按照“誰辦案誰負責,誰引發(fā)誰解決”的原則,由案件承辦人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同時,對發(fā)現典型的執(zhí)法不公案件,嚴肅處理有執(zhí)法過錯的責任人的責任。各單位以案示教,進一步加強執(zhí)法監(jiān)督,暢通信訪工作工作渠道,完善處理涉法上訪案件的工作制度,從而從源頭上減少了涉法上訪案件??h公安局法醫(yī)董在20xx年的一起傷害案件損傷檢驗中,由于工作不負責,粗心大意,錯誤引用已經廢止的法律條文,引起當事人越級上訪,我們對此事進行了調查證實后,及時給予該董行政記過處分。一石驚百鳥,通過個案責任的追究,用身邊的人和事,扭轉了以往執(zhí)法隨意,粗心麻痹的不良風氣,有效預防和減少了司法現象。
二、幾點體會。
一是要進一步統(tǒng)一思想,深化認識。經過一年來的艱苦努力,我縣在處理涉法上訪案件上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但涉法上訪大量增多的勢頭還沒有真正得到遏止,一批“老大難”案件有待于進一步解決,新的涉法上訪案件還在不斷產生,已經息訴罷訪的案件有可能出現反復。因此,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涉法上訪問題仍將處于高發(fā)態(tài)勢,我們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克服自滿、厭戰(zhàn)情緒,堅定信心,從政治的高度,大局的高度,進一步做好集中處理工作。
二是要進一步提高政法干警的業(yè)務素質和工作水平。不可否認,政法干警執(zhí)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是造成涉法上訪的重要原因。從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工作實踐看,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主要是執(zhí)法不嚴格、不公正、不文明、不細致、不作為。今后,我們要進一步針對這些問題,突出抓好整改工作,要用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工作中發(fā)現的執(zhí)法不公、違法違紀的典型,對廣大干警進行執(zhí)法為民教育,切實解決對群眾的感情和工作責任心問題,端正執(zhí)法思想,改進執(zhí)法作風,提高執(zhí)法水平,全面健全完善執(zhí)法責任制和監(jiān)督制約機制。
三是要進一步完善運行機制。一是加強錯案責任追究,《錯案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雖然出臺了,但還有待于在實踐中進一步落實并不斷健全和完善。二是落實重大案件報告制度。對重大、重點、有影響的案件,政法委要重點監(jiān)督、重點跟蹤、重點檢查,并及時向上級領導機關報告,確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妥善解決。三是加大執(zhí)法質量檢查力度。對每項執(zhí)法活動和每個案件的辦案流程,進行科學嚴密高效的管理,定期對執(zhí)法質量檢查通報,從源頭上減少涉法上訪。
三是推行案件回訪制。要求辦案人員在案件辦結后,定時不定時回訪上訪人,及時了解其思想狀況,穩(wěn)定其情緒,最大限度地避免重訪現象的發(fā)生。三是推行定期召開信訪例會制。不論有無新發(fā)涉法上訪案件,政法各部門每月都要召開一次涉法信訪例會,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查找不足。隨著“四制”的落實,有效避免了工作推萎扯皮現象,提高了辦案效率和質量,促進了我縣涉法信訪工作規(guī)范化。
二、存在的問題。
1、基層政法機關辦案人員素質低。某些涉法上訪案件的成因,追根溯源,就在于基層辦案人員素質低下。如某些派出所正式干警過少,警力不足,思想及業(yè)務素質又跟不上,在首次接觸案件時就為群眾上訪埋下了隱患。
2、政法機關辦案人員常被社會其他因素所左右。如行政干預,礙于人情和關系,致使處理信訪問題工作效率下降。
3、公、檢、法、司機關對某些個案存在分歧意見,工作不能達到協調一致。從不少上訪個案中可以看出,造成上訪的原因就是執(zhí)法機關之間相互推諉所致。
4、法制宣傳不到位。許多上訪者法制觀念淡薄,不懂依法辦事,依法上訪。而我們所要做的不僅僅是表面的法制宣傳教育,而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耐心細致、深入淺出地傾聽民聲,關乎民情,真正弄清上訪案件的來龍去脈,是非曲直,才能分辨出哪些是依法有理上訪,哪些是無理亂訪、纏訪。
5、由于沒有相關的政策與法律作依據,以至于遇到某些無理上訪、纏訪者,處理結果顯得不盡如人意。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一
20在區(qū)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府、市中級法院的有力監(jiān)督支持指導下,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決涉訴信訪問題,取得一一定成果,全年度共接待來訪人員113人次,妥善處理上級轉辦群眾信訪事項18件,共化解了涉訴信訪案6件,其中讓__二個疑難積案的當事人出具了息訪承諾書,成功勸阻欲到省進京上訪的涉訴信訪人員12人次,有效處理__等上訪人的信訪突發(fā)事件3起,有效預防了涉訴信訪突發(fā)事件9起。
但是,涉訴信訪工作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重復訪、越級訪時有發(fā)生,影響了社會穩(wěn)定。對此,我們深感責任重大。為了有效解決涉訴信訪問題,我們對涉訴信訪案件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找準原因,采取對策,盡快扭轉被動的局面。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真抓實管。
一是正視現實,增強做好涉訴信訪工作的政治責任感。我院是涉訴信訪案件較多的單位,面對多年來形成的十多起誘因多樣、案情復雜、調處艱難的涉訴信訪重點案件,我們深感責任重大。為扭轉涉訴信訪工作的被動局面,維護社會穩(wěn)定,我院多次召開黨組會議和審委會會議,分析形勢,剖析原因,研究具體解決措施,從講政治的高度把處理涉訴訪工作擺上重要日程。
二是明確責任,落實任務。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將所有重點案件分解給每位領導,要求必須做到親自接訪勸返,親自研究不息訴罷訪的原因,親自進行協調處理,確保所包案件徹底解決。
三是加強督促檢查,促進責任落實到位。為改變領導包案中只動嘴不動手、假包虛包的問題,我院制定了領導包案責任制和院領導帶班值周制,每月都定期聽取情況匯報,制定徹底解決問題的措施,檢查督促工作落實。每周輪流安排院領導帶班值周。同時,按照責任倒查的要求,對解決問題不力的案件責任人進行通報,確保了大多數重點案件經過包案領導艱苦細致的工作而息訴罷訪。如,鄧電平案和余珍秀案均為院長謝華云包案,該二均已徹底化解,兩案的當事人感激涕零地出具了息訪承諾書。
二、以案結事了為目標,從源頭息訪。
(一)抓好立案關,以疏化訪。
對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屬于法院受案范圍的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以受理但主要應先由政府有關部門解決的,或司法解釋規(guī)定不宜受理的,以及因企業(yè)改制對政府行為不滿已經形成集體上訪的,村委會、村民組在職權范圍內所行使的利益分配等等,做好當事人思想工作,引導其通過其它途徑解決問題,避免亂訴亂立現象發(fā)生。
(二)建立健全信訪問題排查機制,對信訪問題盡早發(fā)現盡早解決。
具體做法:
1、在院內對所立和所結案件每月進行一次疏理,從中發(fā)現問題苗頭。
2、對已結案件勤下基層排查問題。
(三)建立健全涉訴信訪風險評估機制,引導辦案庭局、辦案人員在辦案中主動預防和化解信訪問題。
如把其所辦案件是否發(fā)生信訪問題及發(fā)生率與其年度積效考核及評先評優(yōu)掛勾;對其在辦案中排查問題是否有力進行獎罰,如其應排查出來而未排查出來,日后又發(fā)生信訪問題的,除罰款外,還要取消其評先評優(yōu)資格;對其在辦案中是否積極配合立案信訪部門化解信訪問題實行獎罰。
三、抓好聯動調解,以調息訪。
三是抓信訪解決,以效定訪。例如:院里有三個賠償案件進入執(zhí)行階段后,因被執(zhí)行人無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而未能將賠償標的款執(zhí)行到位,考慮到申請執(zhí)行人生活確實困難,院里分別給予他們一定數額的司法救助金,平息了他們的激動情緒,使原本要帶生活用品到法院住下來鬧訪的當事人放棄了鬧訪的念頭。
四、建立科學長效的工作流程。
在具體操作上,建立三級工作機制:
(一)一級機制。
對在排查中發(fā)現的苗頭,成立以帶班值周院領導、該案所屬的分管院領導、庭(局)長、案件承辦人及分管信訪工作的院領導、立案庭庭長、信訪專干為成員的工作組,提前做疏導防范工作,如出現小信訪問題,及時解決,如出現較大問題,上升二級機制解決。
(二)二級機制。
對已經在本市內信訪尚未到省進京訪的上訪案,由信訪專干寫情況匯報和建立臺賬,由院長確定包案領導和責任人,確定解決時限,并成立以包案領導、各相應分管院領導、庭(局)長及責任人、立案庭庭長、信訪專干為成員的工作組,制訂方案,謀劃措施,做矛盾化解工作,如出現大的信訪問題,上升至三級機制解決。
(三)三級機制。
對已經到省、進京的信訪案,成立以院長親自擔綱的工作組強力化解。工作組以院長為組長、分管信訪工作的院領導和分管發(fā)生信訪問題的案件所屬的副院長為副組長、各帶班值周院領導及原案件所屬庭(局)長、立案庭庭長、信訪專干及原案承辦人為成員,進行信訪穩(wěn)控及矛盾化解工作。工作組研究對策,制定工作預案,即分工到人責任到人,又通力合作。
按照最高法院和省高院關于開展遠程視頻接訪聯通測試的緊急通知的要求,我院認真協調落實好遠程視頻接訪聯通工作,已實現了與最高法院、省高院及市中院的視頻接訪網絡聯通。
設置了專用遠程視頻接訪室,固定辦理場所,完善了相關設備,明確了聯絡人員和技術保障人員,加強人員培訓,完善辦理流程,在上級規(guī)定的期限內實現了正常運轉。
根據最高院和省高院的精神,最高法院視頻接訪的“進京訪”不計算在進京訪總量中,省法院視頻接訪的“到省訪”也不計算到省訪總量中。對有到省進京訪苗頭的上訪人,今后要積極引導盡可能的爭取通過視頻方式接訪,以減少到省進京上訪量。
六、解決涉訴訪的經驗和教訓。
1、緊緊依靠區(qū)委領導和人大、政府的監(jiān)督支持。
涉訴信訪是十分復雜,調處難度大的突出問題,緊緊依靠區(qū)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監(jiān)督支持是扭轉被動局面有力保障。
一要按照區(qū)委、政府的統(tǒng)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實,確保重點案件妥善調處,及時化解。
二要及時將法院處理涉訴信訪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向區(qū)政法委匯報,主動與政府溝通情況,提出妥善解決的建議,按照區(qū)委和政府的具體部署攻艱克難,及時調處化解一批重點案件。
三要與屬地黨政機關相互配合,及時做好調處和穩(wěn)控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
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則,對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訪的訴求,找準上訪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對有理訪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決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關懷等措施,促使上訪人息訴罷訪。
3、提高司法能力。
一是努力提高案結事了的能力。在處理案件中,按照調解優(yōu)先的原則,能訴訟調解、執(zhí)行和解的案件盡最大努力進行調處,減少因對裁判不服引發(fā)的新訪。
二是努力提高減少質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訪人的案件雖然實體處理沒有錯誤,便由于辦案人工作作風不端正,工作不負責任,出現案件質量瑕疵,引發(fā)上訪。要嚴格審判管理和監(jiān)督,從細微處入手,最大限度減少質量瑕疵。
三是增強處理復雜矛盾的能力。前題是要堅定信心,克服厭戰(zhàn)情緒,攻堅克難,為處理復雜矛盾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要把執(zhí)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tǒng)一,增強預防涉訴訪的警覺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訪發(fā)生,盡快使老訪息訴罷訪。
四是增強程序引導能力。要通過程序引導,使上訪人從訪為訴,減少越級上訪和非正常訪發(fā)生。
4、落實責任制和追究制。
要按照信訪責任制的要求,堅持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誰辦案誰負責,把重點案件的責任落到實處。要嚴格落實信訪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負責任,違法裁判等原因引發(fā)的信訪問題堅決追究政治責任和經濟責任,增強責任人的危機意識。
1、從源頭上消化和遏制涉法信訪問題力度不夠。
個別干警沒有充分認識涉訴信訪工作是一項艱難而復雜的工作,大局意識、司法為民意識、責任意識不強,切實把信訪工作貫穿到審理案件的每個環(huán)節(jié),穩(wěn)定當事人情緒,及時化解矛盾工作力度不夠。辦案人遇有信訪苗頭的案件不能及時匯報。對有鬧事苗頭的信訪案件,信息不暢通,溝通不及時,沒能把信訪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
2、對處理信訪問題增加的法院負累估計不足。
多數上訪者情緒激烈、言行偏激,違法行為時有發(fā)生。有些人為達到個人目的,以各種手段對法院施加壓力。他們串聯、聚集,穿狀衣,下跪、哭訴,靜坐,圍堵法院和其他國家機關大門,攔截領導干部車輛,圍攻法院工作人員,嚴重干擾了人民法院和其他國家機關的工作秩序,影響社會穩(wěn)定。
以各種手段相威脅,謾罵、攻擊甚至傷害接訪人員。這些人雖經各級各部門耐心地反復做工作,但仍屢訪不止,已成為一大社會問題。他們耗費了法院大量人力、物力、精力,使正常信訪工作受到很大干擾,同時極大地增加了法院在處理信訪問題工作中的經濟負累。
3、對無理鬧訪、纏訪人員制裁力度不強。
未能堅決制裁違法信訪。對無理訪,數年纏訪的分析原因,理性處置,耐心勸其息訴的同時,對沒有達到個人目的而無理取鬧,蓄意鼓動,抵毀法院形象,誹謗法官的無理上訪人的依法制裁不及時,對其他無理上訪人沒能起到警示作用。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二
涉訴信訪,一般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采用書信、電話、電傳、互聯網絡、來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法院、各級黨委、人大的信訪機構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依法由人民法院處理的活動。信訪事項一般包括:不服各級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和調解;檢舉、投訴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不當和違法亂紀行為;咨詢有關政策、法律和問題,尋求相關幫助;對相關司法問題提供各種建議、表達自己的意見和看法。涉訴信訪往往是與具體訴訟案件相聯系,針對人民法院審判和執(zhí)行案件的行為或結果,要求人民法院啟動司法程序、實施一定訴訟行為的人民群眾的來信和來訪。涉及案件的實體處理問題,也涉及訴訟程序、案件執(zhí)行、辦案效率、審判作風,以及法官的工作態(tài)度、方法和司法禮儀等問題。
一、當前涉訴信訪的主要特點
1、信訪總量居高不下,越級上訪增幅較快。
2、信訪老戶痼疾不化,鬧訪、纏訪和暴力上訪呈上升趨勢。一些上訪戶將纏訴作為討價還價的籌碼,為滿足自己的過分要求,天天上訪,到處上訪;少數無理上訪老戶,為達非法目的,上訪時大吵大鬧,甚至以自殘、自殺相威脅。更有甚者,采取暴力傷害他人,危及接訪人員人身安全。
3、群體性訴訟來訪增多,訴前信訪工作壓力增大。此類信訪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企業(yè)改制、房屋拆遷安置、企業(yè)破產、勞動保險、涉農糾紛等領域。
4、上級法院交辦案件增多、交辦力度不斷加大。中央有關部門和上級法院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轄”的原則,將一些越級上訪的案件直接交基層法院辦理。
二、涉訴信訪產生的主要原因
1、社會轉型過程中矛盾沖突加劇,各種利益關系此消彼長,各種價值觀念交互碰撞,各種矛盾錯綜復雜,人民法院事實上處于各種社會矛盾的最前沿,作為基層法院,更是處于各種矛盾交織的風口浪尖之上,有效地化解社會矛盾,成了人民法院在社會轉型時期所擔負的一項十分重要職能。
2、信訪人法律知識缺乏,法律意識不強。一些信訪人員在與政府、單位、他人等發(fā)生糾紛后,來到法院后要求解決問題,又不想打官司,將應當由政府解決的矛盾推向法院,增加了法院訴前信訪的壓力;一些案件當事人不是通過正常的司法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是故意放棄上訴權利,想利用上訪等非正常手段引起領導重視改變對自己的不利判決。
3、一些行政部門未能依法行政,或是行政程序違法,或是處理結果不公平,引起群眾訴訟;有些案件難以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引起當事人的上訪;非訴行政執(zhí)行案件中,政府在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能充分做好說服教育工作,工作方法簡單,引發(fā)矛盾。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執(zhí)行后,矛盾轉移到法院。
4、對個別上訪人員一味遷就,上訪人嘗到了甜頭后,不斷提出非分要求,一旦不能得到滿足,他們就變本加厲,到處上訪、鬧訪、纏訪。極少數上訪戶在要求得到滿足后,還到處慫恿其他上訪戶,造成惡性循環(huán)。
三、涉訴信訪對法院發(fā)展的消極影響
信訪問題對法院發(fā)展的消極影響,主要表現在對審判工作、法官隊伍、法院形象和司法指導思想上的影響。
1、對審判工作的影響。涉訴信訪對審判工作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對案件數量的影響。信訪案件一是牽涉精力、耗費時間,影響結案數量。二是擴大支出。法院不想多收案、多辦案。該立的不立,出現新的“告狀難”。另一方面是對案件質量的影響。由于一些當事人長期信訪,使得一些案件經過一審、二審、再審、再再審等多道程序,案件結果改過來、改過去。由于有的當事人采用暴力威脅或冷暴力(自殺、喝藥、跳樓等)要挾,迫使法官按其意志辦案,造成為了解決信訪問題,無限期拖延結案或判決照顧上訪人,以不惜犧牲法律的公正性作為代價,直接影響了法院的審判質量。
2、對法官隊伍的影響。涉訴信訪對法官隊伍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對法官依法公正辦案意識的影響、對法官隊伍穩(wěn)定性的影響。對法官依法公正辦案意識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一些法官,為了不產生信訪案件,違規(guī)采取一些訴訟措施,雖然一時起到了維護信訪人利益,不產生涉訴信訪的效果,但很多時候卻是以犧牲其他當事人合法權益或法律嚴肅性為代價的,有時還會造成雙方上訪。還有的情況下為了不產生信訪,對一起簡單的案件,不敢直接進行判決,長期地進行調解,使裁判結果的時效性大大缺失,司法的公正性也大打折扣。各單位特別是政法機關都懼怕上訪,談“訪”色變。有些法官患上了“焦慮綜合癥”。基層法院領導和法官不少人常常夜里睡不好覺,總擔心哪個當事人又去上訪了。普遍存在較大的“心理壓力”、“心理不平衡”、“心理疲勞”、“浮躁”、“壓抑”、“焦慮”、“抑郁”。究其原因,除競爭、責任追究、一票否決、績效考核評比、意外事件等工作與責任的雙重壓力外,還有現階段復雜的社會現象壓力,特別是頗具“中國特色”的信訪壓力。信訪工作已成為考核干部 的重要標尺。無論哪一級法院的領導和法官,總擔心因信訪問題被點名、批評、免職、受處分。不得不高度重視信訪。從接待立案之初就開始擔心雙方是否會上訪,雙方的性格是否偏執(zhí),是否通情達理,是否與大多數當事人一樣。一旦發(fā)現當事人說話粗硬,看問題偏執(zhí),情緒易激動,就不敢接案,始終擔心不照顧他讓他滿意,他會上訪;如照顧他,處理偏頗有違法律。如果因法官態(tài)度、方法、執(zhí)法過錯等自身原因引發(fā)上訪,被追究責任,領導和法官心理尚能接受。但對當事人無理上訪,整天纏訪不止,上級通報批評,追究責任不止,有理無理一樣,基層法院領導和法官就會心理不平衡,無形中就增添了無窮的心理壓力。有信訪苗頭跡象的案件,誰都不愿立、不愿管,互相推諉扯皮。無論上級如何要求,如何號召解決群眾“告狀難”、“立案難”。法官們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不立的案不立,能不主辦的案不主辦,甚至連參加一下合議庭都不愿意或不敢多參加,生怕有上訪或被追究責任。上述這些現象,使一些法官產生了對法律權威和嚴格依法公正辦案信仰的危機。在對法官隊伍穩(wěn)定性的影響上,主要體現在由于法官特別是基層的法官,一方面要面對日益繁重的審判工作任務,另一方面還要時刻面對日益嚴峻的信訪形勢。本來做為法官只要對法律負責,公正高效地進行裁判即可,但由于信訪形勢的要求,使得他們不僅要對法律負責,還要對一些信訪當事人負責,包息訪、包穩(wěn)控,敏感時期還得日夜看死盯牢,管吃、管住賓館、管去旅游等。不然的話,一旦有人上訪,就有可能被通報、被處分。堂堂的專政執(zhí)法機關是黨的“刀把子”,卻只有被動地挨打、挨罵受氣的份。在工作中必須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常常受誣陷、受誣告,自己的權益無從保護,何以有能力、有權威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理非法上訪者得不到懲戒,誣告陷害法官的違法者受不到制裁,而公正執(zhí)法者卻要因違法者的違法行為和無理取鬧的上訪行為而受到批評處分,這將會形成一種什么樣的混亂無序的局面!有的上訪人公然聲稱:“案件你改不改,如果不改,我就進京上訪。讓你們花錢去接,還得挨批評受處分,吃不了兜著走!”肆無忌憚地對法官進行恫嚇。這是制度的缺憾,這是法院的遺憾,更是法律的悲哀!繁重的工作任務和信訪形勢壓力,再加上基層法官職業(yè)保障的不到位(如工資水平低、人身安全無保障、其他職業(yè)保障差等),使大批基層法官流失,直接影響了法官隊伍的穩(wěn)定性。
4、對司法指導思想的影響。對司法指導思想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對公平正義、公正高效司法指導思想的影響。做為法院,就應該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公正高效地裁判糾紛??蔀榱瞬划a生信訪案件,一些法官在裁判時,不是以法律的公正性和案件的時效性做為第一考慮,而是把是否產生信訪作為處理案件的主要標準,出現了久調不決、久執(zhí)不結等不良現象。
四、減少和化解涉訴信訪的對策
1、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加強信訪工作的責任意識。每一名審判人員都要樹立大信訪意識,充分認識到信訪無小事,以高度的責任心處理好每一件案件,在提高質量的同時,注重化解社會矛盾,不能因法院的判決引起社會矛盾的激化,引起惡性信訪案件的發(fā)生。
2、加強調解,注重疏導,做好判前判中判后的服判息訴工作。在過去突出庭前、庭中調解的基礎上,開拓思路,走出案件審結法院工作就結束的誤區(qū),將調解工作延伸到判決后,著力做好判后息訴工作。對當事人不服判決的,詳細詢問對哪些問題不服,有何理由,再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使他們明白法院判決的道理,或者通過溝通使他們接受判決,不再纏訟,最大程度地減少申訴、上訪。
3、分工負責,責任落實,做好初信初訪接待處理工作。對初訪案件,法院各部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不得推諉、延誤時機。對在辦案件或者未經復查的已結案件,初次來信來訪的,一律由原審判部門直接處理,在確定的時間內接待來訪者或給來信者復函;全面推行原審承辦人法律釋明制度,凡裁判生效后一年內,當事人提出申訴的,由原審承辦人負責法律釋明工作,并要填寫《釋明情況反饋表》交立案庭。
4、構建科學、合理涉訴信訪工作制度。一是建立申訴復查制度,在立案時建立申訴程序告知制度,復查中要強化公開性和公正性,推行公開聽證制度和合議制度,每個駁回的案件都要有服判息訴工作記錄。二是完善信訪工作會辦商辦制度。加強與當地黨委、人大、政府的聯系,全面建立同黨委、人大、政府等部門的會辦、協辦制度和定期聯絡制度,形成“法院管穩(wěn)定,地方管穩(wěn)控”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機制。三是加強信息通報制度。將涉訴信訪,特別是重大信訪事件及時向上級法院和同級黨委、政府、人大、政法委通報,取得他們的支持和指導。
5、保護合法上訪,防范控制無理上訪,打擊懲處違法上訪。對合法上訪的,應當依法糾正。對于無理上訪,應當加強教育說服和防范控制。對于違法上訪的,不能一味遷就,應當依法打擊懲處。
6、涉訴信訪問題需要通過法院發(fā)展來解決。涉訴信訪在對法院發(fā)展產生影響的同時,法院各項工作的發(fā)展也必將對涉訴信訪問題產生影響,許多涉訴信訪問題需要通過法院各項工作的發(fā)展來解決,需要在法院各項工作的不斷發(fā)展中加以解決。涉訴信訪中暴露的“審判不公、立案難、申訴難、糾錯難、執(zhí)行難、對法官監(jiān)督不力、內部管理不嚴、亂收費”等問題也只有通過法院各項工作的發(fā)展,才能得到有效解決。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三
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的快速發(fā)展,人民法院日益成為解決社會矛盾的渠道,法院受理的各類案件日益增多,訴訟主體呈多元化趨勢,有的案情復雜,矛盾容易激化,成為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因素。一部分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不服,不按照法律程序進行上訴或者申訴,越來越多地通過信訪渠道來維護自己的權利,有的甚至越級赴省、進京上訪,有個別的甚至纏訪不止。這些上訪事件的存在,既為上訪人增加了經濟、精神負擔,也嚴重影響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的工作秩序,既有損法院的形象,也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更損害了司法權威。
面對逐年上升的涉法涉訴案件局面,各級法院針對自身工作特點建立信訪接待制度,設立信訪接待處,初步扭轉了信訪案件人人自危的局面。20xx年是中國一個喜事之年,也注定了涉法涉訴案件的預防、處臵工作任務更加繁重。為此,筆者結合自身所處的榆社縣人民法院信訪工作,談一談自己的一些粗淺認識與建議。
1、涉法上訪的數量不斷上升。在各類上訪案件中,涉及人民法院各類裁判的上訪一直居高不下,近兩年增長幅度大增,達到各類上訪案件的40%。
2、涉訴信訪上訪部門多。一些上訪人為了迅速解決問題,采取多個部門上訪,到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法院、紀檢部門上訪,還有的到婦聯、勞動等有關行政機關、社會團體組織反映,牽扯各級領導的精力。
3、群體性涉法上訪增多。一些案件由于涉及到不是個別人的利益而帶有明顯的群體性。如企業(yè)破產職工安臵問題,農村征地補償費用分配問題。群體性事件往往具有較大的社會破壞性,影響社會的穩(wěn)定,影響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生產秩序,有的還采取過激行為,有組織、有步驟進行,甚至聘請律師,找各類新聞媒體報道,傳入網絡增加社會關注程序,把經濟問題政治化。
4、執(zhí)行問題居多。案件進入執(zhí)行程序后因為被執(zhí)行無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案件難以執(zhí)行完畢,一些申請執(zhí)行人便走向信訪。
5、上訪人多為年老、文化低下等弱勢群體。從上訪人的個人情況來看,絕大部分人文化程度偏低,其中相當一部分人是文盲、中文盲、對法律認識不夠,思想較為偏激。如我院老上訪戶高某某一案,因其心胸不夠開闊,加之年紀大,思想上的疙瘩一直解不開,故纏訪多年。
1、社會治理方面的變化。
隨著依法治國進程的加快,法院在解決矛盾中的地位日益突出。過去有很多通過行政手段解決的事,現在逐步由法律手段來調整。法院處理的糾紛矛盾越多,產生上訪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之所以涉法上訪的案件總量在上升,就在于法院處理的案件,矛盾比以前多了。涉法上訪中,許多其實并不是法院的問題,只是矛盾最后到了法院。
2、上訪人自身存在的問題。
一是長期上訪的當事人文化普遍不高,且多為年齡較大的群眾,認識問題有局限,法律知識欠缺,思想傳統(tǒng)守舊,不易做思想工作,往往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規(guī)定,不能接受辦案人員的解釋與答復;二是上訪人故意借訴訟之機提出案外問題要求解決,不予解決便以訴訟為由進而上訪;三是一些上訪人在利己思想驅使下,不顧案件的實際情況,向對方當事人或者法院提出許多不切實際的要求,借上訪向法院施壓,得不到滿足就走上纏訴纏訪之路。
3、法院自身存在的問題。
法院方面主要表現在案件質量存在瑕疵,法律文書說理不夠,個別案件久審不結,久執(zhí)未果,辦案效率低,以及對待無理纏訪者對策少,偏重于滿足信訪人員欲求等。其次,法官司法為民的意識不強。特別是對一些婚姻、贍養(yǎng)、相鄰關系、人身損害賠償、借貸、合伙、土地承包等糾紛,只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能判則判,不服上訴去,缺少耐心,怕麻煩,不愿做過細的工作,特別是缺少判后的釋明工作,導致一些案件官了民不了,有的甚至激化了矛盾。同時,一些執(zhí)行案件,久拖不執(zhí),特別是涉府、涉村案件執(zhí)行難問題仍未解決,損害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此外,個別法官業(yè)務水平不高、廉潔意識不強,有個別案件事實認定不清,案件定性把握不準,有的還違反程序,有的案件質量不高,這些極易引發(fā)當事人的不滿情緒,導致上訪。
1、辦案力量受約。
我院為一個編制僅36人的基層法院,各業(yè)務庭辦案人員均組不成合議庭,應付日常的審判、執(zhí)行工作尚感吃力,若個別法官碰到主審過的案件當事人上訪,更是今日寫匯報材料,明日做思想工作,不堪重負,特別是遇上纏訪不止的當事人,更是幾次三番折騰卻無可奈何。
2、信訪案件預防難。
目前,有些主管部門過分強調信訪工作,一有案件發(fā)生便把責任推到法院,一味否定法院判決,導致法院的司法權威公信力受到嚴重影響。這種情況下,一些當事人認為上訪比上訴,申訴更容易達到目的,在訴訟中一遇敗訴風險便尋求上訪,或者以上訪相要挾,給法院施加壓力。這種現象,導致信訪案件頻發(fā),案件隨意性和不可預測性越來越明顯,難以得到有效的預測和防范,很多嚴重的信訪案件都是造成惡劣影響后才被發(fā)現。
3、鬧訪問題嚴重。
車輛,企圖造成影響,引起政府的重視。隨著上訪人信訪特別是非正常訪的方式變化多種多樣,我們防范的難度也進一步增加。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四
_縣人民法院位于__縣__街_號,現有法官_名,書記員_人,法警z人,審判輔助人員_人,內設立案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民一庭、民二庭、審判監(jiān)督庭、執(zhí)行庭、政工科、紀檢監(jiān)察室、辦公室、法警隊共_個職能部門,下轄寧安、石空、鳴沙、長山頭、喊叫水五個基層法庭。__縣人民法院總建筑面積_平方米,辦公樓面積_平方米,審判區(qū)共設_個法庭,總建筑面積_平方米。新審判辦公大樓已審批立項,總建筑面積_平方米,目前正在動工興建中。
近年來,__縣人民法院在__縣委的堅強領導、人大的有力監(jiān)督和政府、政協以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在上級法院的監(jiān)督、指導下,以科學發(fā)展觀為統(tǒng)領,始終堅持“三個至上”工作指導思想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法院整體工作有了大幅度地提升,贏得了工作報告連續(xù)兩年在縣人代會上獲全票通過、綜合考評連續(xù)兩年在縣zd系統(tǒng)排名第二、目標責任制考核連續(xù)兩年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一的好成績,榮獲了自治區(qū)級文明單位、全市法院先進集體、全市法院系統(tǒng)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全市zd系統(tǒng)先進集體等多項榮譽。
全力以赴審執(zhí)工作服務大局更加有力。
審判執(zhí)行工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__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__同志帶領全院干警全力以赴審執(zhí)工作,兩年來共受理各類案件_件,審執(zhí)結_件,結案率達_%。
依法打擊刑事犯罪,全力維護社會穩(wěn)定。兩年來,__縣人民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_件_人,審結_件_人,結案率達_%。
__縣人民法院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嚴厲打擊搶劫、q####j等暴力犯罪和盜竊、搶奪等多發(fā)性犯罪,兩年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_人,從重從快懲處了一批罪行較重、社會影響較大的犯罪分子。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結合的方針,審結_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大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力度,力促刑事被害人與被告人達成附帶民事賠償協議,最大限度地為刑事被害人追回經濟損失,兩年中審結刑事附帶民事案件_件,調解_件,為被害人執(zhí)行賠償款_萬余元。
依法調判民商事案件,促進經濟健康發(fā)展。兩年來,__縣人民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_件,審結_件,結案率達_%。
__縣人民法院堅持“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的原則,緊緊圍繞定紛止爭、案結事了的工作目標,不斷加大調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兩年中調解、撤訴結案_件,調撤率達_%。大力開展巡回審理,在處理農村土地、鄉(xiāng)鄰關系、婚姻家庭糾紛時,把法庭搬進農家院落,不僅方便了群眾訴訟、降低了當事人訴訟成本,而且使人民群眾受到了直觀生動的法制教育,兩年中巡回審理案件_件,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
積極穩(wěn)妥審理行政案件,努力化解行政爭議。__縣人民法院充分發(fā)揮行政審判在化解行政糾紛、促進依法行政方面的積極作用,建立了“訴前溝通、訴中協調、訴外疏導”的訴訟模式。一方面堅持對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嚴格審查,依法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注意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對合法行政行為及時予以確認和保護。兩年中審查行政非訴案件_件,受理行政訴訟案件_件,全部審結,有力促進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執(zhí)行工作剛柔相濟,切實維護司法權威?!皥?zhí)行難”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也是法院工作的難點。__縣人民法院把執(zhí)行工作作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人員、經費、車輛上全力保障。兩年中受理各類執(zhí)行案件_件,執(zhí)結_件,執(zhí)結率為_%,執(zhí)行標的額達_億_萬余元。
在執(zhí)行案件過程中,__縣人民法院實行定承辦人員、定督辦領導、定執(zhí)行措施、定執(zhí)行期限、定目標責任、重點案件領導包案的“五定一包”工作機制,堅持“和諧執(zhí)行”理念,盡力通過執(zhí)行和解方式結案,除采用常規(guī)的扣押、凍結、劃撥、拍賣等強制執(zhí)行措施外,還通過電視臺、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告“老賴”名單,迫使義務人履行法定義務。成立了“執(zhí)行110”快速反應小組,向社會公布24小時值班電話,值班人員接到申請人電話后立即安排出警,有效緩解了執(zhí)行過程中“人難找、財難尋”的困境。針對執(zhí)行工作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每年組織開展兩次集中執(zhí)行活動,抽調全院干警,分成多個執(zhí)行小組,放棄休息日,加班加點執(zhí)行案件。積極開展特殊主體案件專項執(zhí)行活動,對被執(zhí)行對象為國家公職人員的案件進行全面摸底,將被執(zhí)行人集中到法院,由市中級人民法院、縣委組織部、縣紀檢委等部門進行專門談話,促其結案。認真落實《執(zhí)行情況定期通報制度》,辦案法官向當事人定期通報案件執(zhí)行進展情況,讓當事人對案件執(zhí)行工作予以監(jiān)督。編制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被執(zhí)行人“黑名單”,積極嘗試與銀行、保險公司等和社會誠信密切相關的機構對接。__縣人民法院通過認真落實以上制度措施,涉執(zhí)信訪案件數量明顯減少,兩年前法院門一開申請執(zhí)行人往進涌的現象已不再出現。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五
現將我們全市法院在市人大的監(jiān)督指導下,認真做好涉訴信訪情況報告如下,請予指正。
近年來,特別是市人大信訪辦成立以來,我市法院認真貫徹落實市人大加強和改進信訪會議精神,在市人大的監(jiān)督指導下,開拓創(chuàng)新,勤奮,努力使全市法院的涉訴信訪出現新局面。在做好涉訴信訪中,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自覺接受人大監(jiān)督,健全涉訴信訪機制。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社會各個階層、各個社會主體需要調整的利益逐漸增多,人們的法治觀念逐漸加強,信訪案件也逐漸增多。為了切實解決好這個問題,我市人大采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了對信訪的領導、指導和監(jiān)督。前年市人大成立了信訪辦,就把信訪納入市人大重要日程,不僅加強了市人大自身的信訪,還加大了對一府“兩院”信訪的監(jiān)督和指導力度,使全市的信訪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的人民法院,我們牢固樹立自覺接受人大監(jiān)督的意識,認真貫徹市人大加強和改進信訪會議精神,把法院的信訪置于人大的嚴密監(jiān)督之下,進一步建立健全法院信訪機制,完善法院內部信訪流程,使全市法院的信訪快捷、高效、有序進行。這方面的主要是:
1、成立專門信訪機構,完善信訪機制。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法院信訪,使涉訴訪案件得到依法、及時、妥善處理,構建和諧社會,中院黨組于xx年10月11日研究制定了《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規(guī)范信訪的若干規(guī)定(試行)》,成立了信訪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各主管副院長及立案庭庭長擔任,監(jiān)察室、信訪辦、賠償辦主任及各審判庭、執(zhí)行局正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專門機構——信訪辦公室,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市中院信訪辦與基層法院信訪機構為上下級領導關系,接受省法院信訪辦,市人大信訪辦的監(jiān)督指導,協調與市政府信訪部門的關系。我們加強充實了信訪辦人員,任命了主任、副主任,現在信訪辦共計7人,并為信訪辦配置了一臺新車,配備了一臺針孔式攝像機,8支錄音筆,為信訪人員提供了必要的物質條件。這樣,使信訪機構從和立案庭套在一起到完全獨立,成為市法院的一個獨立庭室。這在全省中級法院是第一家。
針對近年全國法院系統(tǒng)信訪案件增多的情況,中院黨組進一步明確:院黨組書記、院長是法院信訪第一責任人,主管副院長主抓、信訪人員和各庭室長具體抓信訪,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兩級法院形成齊抓共管,人人參與的信訪局面。院長、各庭長每周二必須到信訪一線接待上訪人,把苗頭問題解決在初訪;狠抓案件質量,從源頭上杜絕和減少上訪。在信訪中,兩級法院一直堅持一把手抓信訪,重大案件親自部署、親自處理。20xx年以來,市法院先后12次召開信訪會議,主管副院長率領信訪人員8次到基層院、人民法庭檢查落實信訪,逐一商討解決信訪中的問題。院長王樹江同志每周二無特殊情況親自接待處理信訪案件,他對市政家屬集體上訪案、中央紅集團改制職工集體上訪案、肇州縣豐樂供銷二商店職工集體上訪案、讓胡路區(qū)豐澤園小區(qū)15戶居民上訪案、趙奎上訪案等一大批重點涉訴案件進行了接待,均收到明顯效果。
3、加強日常接待和周二院長接待日制度。
日常接待,每天信訪辦7人全天候接待,消化了一部分上訪。有些上訪人要求見院長或主管副院長,經信訪辦聯系后,隨時可以見到院長或主管副院長。每周二院長或副院長必須親自接待上訪人,各業(yè)務庭長、局長參加,完善和強化了周二院長接待日,使一些初訪得以有效處理。同時中院在北京派1人常年駐京接訪、勸返,他們與中院的信訪辦形成聯動,及時溝通,及時處理信訪問題。
4、嚴格法律程序,落實“四包四定”
對排查出的重點涉訴案件,我們確定院庭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四包為:包接待、包復查、包處理、包穩(wěn)定。四定為:定人員、定時限、定措施、定目標。對社會影響大、處理難度大、涉案人數多、當事人情緒激烈的案件,班子成員集體接待,共同做息訴穩(wěn)控。對現有的所有上訪案件都明確了辦案期限。我們尚存的叔鳳云、劉桂香、周云秀、張涵秋等38件上訪案件,均明確落實了“四包四定”。如依淑芬上訪案。依淑芬的兒子夏立彬將自己承包的土地轉包給他人耕種,并簽有合同。后因在村委會掛帳844.27元義務工費引起紛爭,夏立彬起訴,經法院一審、二審、再審、重審,最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土地返還給夏立彬耕種,另一方給他承包費1000元。法院又判決賠償夏立彬的損失1750元。掛賬的義務工費,鄉(xiāng)政府不再收取。由于依淑芬不停地代兒子上訪,法院考慮到她的實際困難,又給其困難補助元的上訪差旅費。至此,應該說依淑芬的所有要求幾乎都達到了,但她還是繼續(xù)上訪,索要補償。對這種抱有僥幸心理的上訪人,20xx年中院及大同法院確定了“四包四定”,將其穩(wěn)控在當地,避免了進京異常訪的發(fā)生。
在人大交辦案件中,重復訪、越級信訪、進京信訪、集體上訪案件占有一定比例,且難度較大。對此我們采取各種方式迅速排查,黨組成員采取“四包四定”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二、認真落實人大交辦事項,妥善處理涉訴信訪案件。
實踐證明,依法妥善處理好當事人每一件來信來訪案件,是法院信訪的主要內容,也是法院信訪中的重中之重。而到法院來信來訪的當事人,有80同時到人大來信來訪。對這些來信來訪,市人大在做好的同時,都逐件對法院作出了批示,交辦函,轉辦函等。對人大交辦的案件,院長親自督辦,做到在要求的時限內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結果,對重點案件以“案件專報”形式回復。市中院還專門成立了人大代表聯絡辦公室,每年至少向人大代表發(fā)一次征求意見函,收集、整理后,逐一研究整改。兩級法院還適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信訪再審案件庭審旁聽,指導信訪。幾年來,全市法院處理人大內司委、信訪辦交辦案件500余件。對人大信訪部門交辦的各類案件全部及時轉到相關業(yè)務庭,并按照要求及時上報結果,對要求再審案件盡快復查、對符合再審條件的由審判委員會討論盡快啟動程序,交由審監(jiān)庭及時審理,宣判后報處理結果,基本上做到盡快審理、及時上報結果。
我市兩級法院都能自覺接受人大監(jiān)督,對人大內司委,信訪辦交辦或函轉案件,認真研究,確有問題的案件堅決再審,如內司委交辦的李福根詐騙案,經過審查,原判確實存在問題,及時提起再審,并改判。上訪人石金寶所反映的其與馬生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復查發(fā)現,該案一審辦案人肇州縣法院的王榮志和執(zhí)行員王守成均不同程度存在違反程序問題,根據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了記過及警告處分。
三、緊緊依靠人大支持,維護正常信訪秩序。
做好信訪,必須有良好的信訪秩序,而良好的信訪秩序又是維護國家機關秩序,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此,我們緊緊依靠人大的支持,密切與有關部門的溝通配合,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
就涉訴上訪案件而言,不乏一些無理纏訴上訪的,也有些人私欲膨脹,為一已之利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借上訪來擴大影響,給司法機關施加壓力。針對這類案件當事人,我們強化說服教育,要求接待人員熱情、耐心接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可因態(tài)度問題引發(fā)新的矛盾;對違反國家法律及《信訪條例》有關規(guī)定,經說服教育無效的違法鬧訪者,本著懲處少數,教育多數的原則,收集證據,依法嚴肅處理,并選擇典型案件,進行宣傳,遏制違法上訪現象發(fā)生。如曲淑霞上訪一案,中院、省院和省委政法委均確定為無理上訪,可她七、八年來經常背著一捆玉米秸上訪,從我市到省,從省到京,幾級法院、人大、政法委幾乎都知道大慶有個上訪的“苞米秸子”。為了解決她的生活困難,法院先后給了她近5萬元。她也因鬧訪被拘留過幾次。省法院為減少矛盾,把以前的判決全部撤銷,再次發(fā)回薩爾圖區(qū)法院重審,重審時薩區(qū)法院及中院均駁回其訴訟請求#fromend#。曲淑霞繼續(xù)上訪、鬧訪,204月12日,省人大召開常委會期間,曲淑霞爬上省人大門口一棵大樹上鬧訪,被哈爾濱市公安機關拘留15天。拘留期一滿,第二天她又到省里上訪。經協調,公安機關準備對其實施勞動教養(yǎng),她才有所收斂。但今年“兩會”又進京上訪。對違法纏訪、鬧訪的,建議市領導小組批準,采取懲治措施,現已拘留11人,勞教2人,判刑1人。我們對個別以上訪為名,無理取鬧,擾亂政府機關正常辦公秩序的,及時收集、固定證據,抓住有利時機,依法打擊懲戒,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如上訪人關成福從1995年以來,多次上訪,曾于6月在市法院副院長辦公室拿出汽油自焚。近幾年來,關成福又多次煽動串聯他人上訪,到北京毛主席紀念堂下跑哭棺,煽動他人到中組部聚集上訪,多次發(fā)生違法纏訪、鬧訪行為。針對關成福的違法行為,我院協調大慶市公安局依法對其進行勞動教養(yǎng)3年。對無理纏訪,阻撓政府規(guī)劃實施,抗拒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多次進京,以死相威脅的張寶珠勞動教養(yǎng)3年。對無理上訪并登上中院辦公大樓,揚言炸法院、殺法官,并以跳樓自殺恐嚇、威脅法院的上訪人王巨發(fā)判刑1年零6個月。2020xx年3月8日正值全國“兩會”召開,我院將違法鬧訪的周云秀、張淑霞、依淑芬、劉波、孫曉芬、宋鳳芝及王亞文從北京強制帶回大慶,并協調公安機關對這7人實施行政拘留,2019年對無理鬧訪并以割腕自殺、跳樓自盡相威脅的上訪人左春蓮拘留了10天。以上措施有效地震懾了無理上訪,遏制了纏訪急劇增多的不良勢頭。
市人大領導,市人大內司委、信訪辦對法院涉訴信訪既依法監(jiān)督,又大力支持,并給予及時指導,使法院的信訪一步一個臺階,出現了較好局面。一些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有的集體群訪案件沒有出市在當地就地解決;有的當事人上訪有理,案件辦得確有問題的得到糾正,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有些案件法院判決并無不當,但當事人不理解而上訪,通過耐心細致的,使當事人息訴服判,緩解了矛盾,維護了穩(wěn)定;對個別無理上訪、纏訪、鬧訪的當事人,經多次教育無效后,我們也采取了果斷措施,防止了事態(tài)擴大,教育了當事人。這樣,我市法院涉訴信訪急劇上升的勢頭得到有效的遏制,信訪秩序得到維護。
在20xx年—20xx年集中處理涉訪案件以來,經答疑解惑、立案復查、啟動再審,基本做到了新訪隨收隨結,125件重點上訪老戶已經停訪、息訴87件,僅余38件,涉訴信訪初步扭轉了被動局面。
20xx年—20xx年,僅中院信訪辦就接待來訪群眾1200余人(次),處理人民來信26件次,復查、立案再審各類申訴案件825件,處理市委政法委交辦案件12件,市人大信訪辦、內務司法委員會交辦案件504件,基本做到四個百分之百。
對我市法院的信訪,上級領導給予充分肯定。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我院主管副院長帶領14名信訪人員進京接訪,就地解決了一大批信訪案件,沒有發(fā)生一起鬧訪或異常訪,更沒有發(fā)生“告洋狀”的現象,省法院對我們的給予好評,并專門為大慶中院的信訪發(fā)了兩期簡報,通報表揚。但是,我們深深地知道,我們的還有不少差距,還存在“漏洞”和“死角”,法院“信訪難”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上訪量高的勢頭下降幅度不大。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在今后的中下功夫解決。我們決心借這次會議的東風,虛心向兄弟單位學習,進一步增強接受人大監(jiān)督的自覺性,切實加強和改進涉訴信訪,把我市法院的信訪推進到一個新的階段。
《法院涉訴信訪情況匯報發(fā)言》,給司法機關施加壓力。針對這類案件當事人,我們強化說服教育,要求接待人員熱情、耐心接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可因態(tài)度問題引發(fā)新的矛盾;對違反國家法律及《信訪條例》有關規(guī)定,經說服教育無效的違法鬧訪者,本著懲處少數,教育多數的原則,收集證據,依法嚴肅處理,并選擇典型案件,進行宣傳,遏制違法上訪現象發(fā)生。如曲淑霞上訪一案,中院、省院和省委政法委均確定為無理上訪,可她七、八年來經常背著一捆玉米秸上訪,從我市到省,從省到京,幾級法院、人大、政法委幾乎都知道大慶有個上訪的“苞米秸子”。為了解決她的生活困難,法院先后給了她近5萬元。她也因鬧訪被拘留過幾次。省法院為減少矛盾,把以前的判決全部撤銷,再次發(fā)回薩爾圖區(qū)法院重審,重審時薩區(qū)法院及中院均駁回其訴訟請求。曲淑霞繼續(xù)上訪、鬧訪,2019年4月12日,省人大召開常委會期間,曲淑霞爬上省人大門口一棵大樹上鬧訪,被哈爾濱市公安機關拘留15天。拘留期一滿,第二天她又到省里上訪。經協調,公安機關準備對其實施勞動教養(yǎng),她才有所收斂。但今年“兩會”又進京上訪。對違法纏訪、鬧訪的,建議市領導小組批準,采取懲治措施,現已拘留11人,勞教2人,判刑1人。我們對個別以上訪為名,無理取鬧,擾亂政府機關正常辦公秩序的,及時收集、固定證據,抓住有利時機,依法打擊懲戒,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如上訪人關成福從1995年以來,多次上訪,曾于196月在市法院副院長辦公室拿出汽油自焚。近幾年來,關成福又多次煽動串聯他人上訪,到北京毛主席紀念堂下跑哭棺,煽動他人到中組部聚集上訪,多次發(fā)生違法纏訪、鬧訪行為。針對關成福的違法行為,我院協調大慶市公安局依法對其進行勞動教養(yǎng)3年。對無理纏訪,阻撓政府規(guī)劃實施,抗拒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多次進京,以死相威脅的張寶珠勞動教養(yǎng)3年。對無理上訪并登上中院辦公大樓,揚言炸法院、殺法官,并以跳樓自殺恐嚇、威脅法院的上訪人王巨發(fā)判刑1年零6個月。2020xx年3月8日正值全國“兩會”召開,我院將違法鬧訪的周云秀、張淑霞、依淑芬、劉波、孫曉芬、宋鳳芝及王亞文從北京強制帶回大慶,并協調公安機關對這7人實施行政拘留,2019年對無理鬧訪并以割腕自殺、跳樓自盡相威脅的上訪人左春蓮拘留了10天。以上措施有效地震懾了無理上訪,遏制了纏訪急劇增多的不良勢頭。
市人大領導,市人大內司委、信訪辦對法院涉訴信訪既依法監(jiān)督,又大力支持,并給予及時指導,使法院的信訪一步一個臺階,出現了較好局面。一些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有的集體群訪案件沒有出市在當地就地解決;有的當事人上訪有理,案件辦得確有問題的得到糾正,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有些案件法院判決并無不當,但當事人不理解而上訪,通過耐心細致的,使當事人息訴服判,緩解了矛盾,維護了穩(wěn)定;對個別無理上訪、纏訪、鬧訪的當事人,經多次教育無效后,我們也采取了果斷措施,防止了事態(tài)擴大,教育了當事人。這樣,我市法院涉訴信訪急劇上升的勢頭得到有效的遏制,信訪秩序得到維護。
在20xx年—20xx年集中處理涉訪案件以來,經答疑解惑、立案復查、啟動再審,基本做到了新訪隨收隨結,125件重點上訪老戶已經停訪、息訴87件,僅余38件,涉訴信訪初步扭轉了被動局面。
20xx年—20xx年,僅中院信訪辦就接待來訪群眾1200余人(次),處理人民來信26件次,復查、立案再審各類申訴案件825件,處理市委政法委交辦案件12件,市人大信訪辦、內務司法委員會交辦案件504件,基本做到四個百分之百。
對我市法院的信訪,上級領導給予充分肯定。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我院主管副院長帶領14名信訪人員進京接訪,就地解決了一大批信訪案件,沒有發(fā)生一起鬧訪或異常訪,更沒有發(fā)生“告洋狀”的現象,省法院對我們的給予好評,并專門為大慶中院的信訪發(fā)了兩期簡報,通報表揚。但是,我們深深地知道,我們的還有不少差距,還存在“漏洞”和“死角”,法院“信訪難”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上訪量高的勢頭下降幅度不大。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在今后的中下功夫解決。我們決心借這次會議的東風,虛心向兄弟單位學習,進一步增強接受人大監(jiān)督的自覺性,切實加強和改進涉訴信訪,把我市法院的信訪推進到一個新的階段。
20xx年在縣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府、市法院的有力監(jiān)督支持指導下,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決涉訴信訪問題,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涉訴信訪工作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重復訪、越級訪時有發(fā)生,影響了社會穩(wěn)定。對此,我們深感責任重大。為了有效解決涉訴信訪問題,我們對涉訴信訪案件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找準原因,采取對策,盡快扭轉被動的局面。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真抓實管。
一是正視現實,增強做好涉訴信訪工作的政治責任感。我院是涉訴信訪案件較多的單位,面對多年來形成的數十起誘因多樣、案情復雜、調處艱難的涉訴信訪重點案件,我們深感責任重大。為扭轉涉訴信訪工作的被動局面,維護社會穩(wěn)定,我院多次召開黨組會議和審委會會議,分析形勢,剖析原因,研究具體解決措施,從講政治的高度把處理涉訴訪工作擺上重要日程。二是明確責任,落實任務。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將所有重點案件分解給每位領導,要求必須做到親自接訪勸返,親自研究不息訴罷訪的原因,親自進行協調處理,確保所包案件徹底解決。三是加強督促檢查,促進責任落實到位。為改變領導包案中只動嘴不動手、假包虛包的問題,我院制定了領導包案責任制,每月都定期聽取情況匯報,制定徹底解決問題的措施,檢查督促工作落實。同時,按照責任倒查的要求,對解決問題不力的案件責任人進行通報,確保了大多數重點案件經過包案領導艱苦細致的工作而息訴罷訪。
二、健全制度,完善機制。
針對涉法涉訴訪案件不斷呈上升趨勢的局面,我院立足本職,以提高案件質量,突出社會效果作為信訪工作的切入點,努力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完善信訪工作機制。
(一)始終把信訪工作作為重要事項來抓。分析當前法院信訪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提高認識,統(tǒng)一思想,在堅持依法處理信訪工作這個前提下,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改進工作作風,強化信訪工作責任制,堅持“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院長具體抓”的原則,落實信訪工作的管理責任制。同時,將信訪工作納入法院黨組的重要議事日程,研究解決重大的信訪問題,定期分析信訪工作形勢,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一是完善信訪接待網絡。做到有訪必接,接訪必處、處訪必果的效果。圍繞信訪接待工作的特點,逐步完善以院長接待日為龍頭的信訪接待網絡。除此之外,對群眾來訪要求領導接見凡屬合理的,院領導均親自接待,接待時真誠相待,生人熟人一視同仁,使有理、無理的信訪都能及時公正妥善處理。二是落實信訪責任制。把信訪工作落實到法院干警的崗位責任中,形成以院長領導、立案庭為調控中心,各審判庭廣泛參與的、緊密聯系其他信訪部門的立體信訪網絡,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上級交辦的涉法信訪案件,實行院領導成員包案制,責任到人,一包到底。
(二)制定基礎性制度。根據轄區(qū)內涉法信訪工作的實際,按照各負其責、權責相衡、注重長效的基本思路,在對涉法案件的成因、特征進行深入調研和反復討論的基礎上,經過對各項信訪工作制度進行梳理、整合。編印下發(fā)了《關于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信訪接待制度》等制度,明確了法院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組織領導、工作內容、職責范圍、責任追究等內容,對全院的信訪工作進行了全面規(guī)范和指導,建立健全了制度體系。其中,重點改革了院長接待日制度。以往的院長接待制度在實際運行當中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常常造成接待盲目、接待重復等現象,降低了院長接待日的實際功能和效率。針對這一情況,我院將院長接待日制度做了必要的調整和修改,采取更加靈活的形式,著重在增強目的性和實效性上下功夫,根據不同類型的案情,按程序和院長分工接待。一是將被動接訪變?yōu)橹鲃咏釉L。院長接待日為每周三的固定時間,采取預約制,通過大熒幕通知當事人,定時間、定地點接待上訪人。二是變盲目接待為有序接待。所有上訪人、信件均由信訪接待員登記,接待后認為應當由分管院長接待的,請示并報分管院長。三是變單一主體為多主體接待。院長接待中根據不同情況,必要時同該案相關的庭長及具體辦案人共同接待上訪人員,提高接待效率。
(三)建立完善農民涉法信訪預防、快速反應等長效機制。建立預防控制機制,防患于未然,將涉農案件中的矛盾化解在萌芽階段。辦案人員要善于從農村發(fā)生的各種執(zhí)法活動、刑事案件、民事糾紛案件和信訪舉報中,發(fā)現影響穩(wěn)定農村社會的不安定因素,將有關信息匯總分析,有重點地排查調處,變被動為主動,實現信訪工作關口前移,將矛盾糾紛就地及時調處化解。要建立快速反應處置機制。一旦發(fā)生農民涉法集體信訪、群體性突發(fā)事件,辦案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采取相應的措施,妥善進行處理,堅持耐心說服、積極疏導的理念,防止矛盾激化。
(四)切實解決重信重訪問題。群眾多次來信來訪,必然是要求解決的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處理,對上訪老戶包案到人,對于應由本院處理的問題,盡快了解情況,發(fā)出督辦函,由承辦人擬定解決措施,限期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寫成書面報告,由信訪人員書面回復信訪人處理情況;對法院已處理,但仍反復纏訴的來信來訪者,認真開導,做好說服解釋工作。
三、創(chuàng)新舉措,務求實效。
今年以來,我院堅持更新理念,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以源頭預防為主要抓手,努力破解涉訴信訪難題。截止至7月,我院共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31件(其中重信重訪20件),已辦結回復18件,13件正在處理過程中。
(一)強化案結事了意識。案結事未了是涉法涉訴案件產生的主因素,以案結事了為辦案原則,積極開展判后釋疑、延伸服務等工作,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息訪。
(二)創(chuàng)新工作舉措。一是將涉法涉訴案件納入檔案化管理范圍。按照訴訟案件檔案管理的要求,專門印制信訪案件卷宗,依照案件處理流程,對辦結案件進行裝訂。二是將排查摸底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堅持每季度進行一次涉穩(wěn)矛盾糾紛摸底排查,對發(fā)現的問題、苗頭登記造冊,及時上報院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處理;三是完善接訪登記、記錄制度。對每一位來訪當事人或群眾均進行登記,涉及到反映問題的,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和辦案人進行現場處理,由接待人員對處理過程進行詳細記載。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六
近年來,特別是市人大信訪辦成立以來,我市法院認真貫徹落實市人大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會議精神,在市人大的監(jiān)督指導下,開拓創(chuàng)新,勤奮工作,努力使全市法院的涉訴信訪工作出現新局面。在做好涉訴信訪工作中,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社會各個階層、各個社會主體需要調整的利益逐漸增多,人們的法治觀念逐漸加強,信訪案件也逐漸增多。為了切實解決好這個問題,我市人大采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了對信訪工作的領導、指導和監(jiān)督。前年市人大成立了信訪辦,就把信訪工作納入市人大重要日程,不僅加強了市人大自身的信訪工作,還加大了對一府“兩院”信訪工作的監(jiān)督和指導力度,使全市的信訪工作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的人民法院,我們牢固樹立自覺接受人大監(jiān)督的意識,認真貫徹市人大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會議精神,把法院的信訪工作置于人大的嚴密監(jiān)督之下,進一步建立健全法院信訪工作機制,完善法院內部信訪工作流程,使全市法院的信訪工作快捷、高效、有序進行。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
1、成立專門信訪機構,完善信訪工作機制。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法院信訪工作,使涉訴訪案件得到依法、及時、妥善處理,構建和諧社會,中院黨組于10月11日研究制定了《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規(guī)范信訪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試行)》,成立了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各主管副院長及立案庭庭長擔任,監(jiān)察室、信訪辦、賠償辦主任及各審判庭、執(zhí)行局正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專門機構——信訪工作辦公室,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市中院信訪辦與基層法院信訪機構為上下級領導關系,接受省法院信訪辦,市人大信訪辦的監(jiān)督指導,協調與市政府信訪部門的關系。我們加強充實了信訪辦工作人員,任命了主任、副主任,現在信訪辦共計7人,并為信訪辦配置了一臺新車,配備了一臺針孔式攝像機,8支錄音筆,為信訪工作人員提供了必要的物質工作條件。這樣,使信訪機構從和立案庭套在一起到完全獨立,成為市法院的一個獨立庭室。這在全省中級法院是第一家。
針對近年全國法院系統(tǒng)信訪案件增多的情況,中院黨組進一步明確:院黨組書記、院長是法院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主管副院長主抓、信訪工作人員和各庭室長具體抓信訪工作,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兩級法院形成齊抓共管,人人參與的信訪工作局面。院長、各庭長每周二必須到信訪一線接待上訪人,把苗頭問題解決在初訪;狠抓案件質量,從源頭上杜絕和減少上訪。在信訪工作中,兩級法院一直堅持一把手抓信訪,重大案件親自部署、親自處理。以來,市法院先后12次召開信訪工作會議,主管副院長率領信訪人員8次到基層院、人民法庭檢查落實信訪工作,逐一商討解決信訪工作中的問題。院長王樹江每周二無特殊情況親自接待處理信訪案件,他對市政家屬集體上訪案、中央紅集團改制職工集體上訪案、肇州縣豐樂供銷二商店職工集體上訪案、讓胡路區(qū)豐澤園小區(qū)15戶居民上訪案、趙奎上訪案等一大批重點涉訴案件進行了接待,均收到明顯效果。
3、加強日常接待和周二院長接待日制度。
日常接待工作,每天信訪辦7人全天候接待,消化了一部分上訪。有些上訪人要求見院長或主管副院長,經信訪辦聯系后,隨時可以見到院長或主管副院長。每周二院長或副院長必須親自接待上訪人,各業(yè)務庭長、局長參加,完善和強化了周二院長接待日工作,使一些初訪得以有效處理。同時中院在北京派1人常年駐京接訪、勸返,他們與中院的信訪辦形成聯動,及時溝通,及時處理信訪問題。
4、嚴格法律程序,落實“四包四定”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七
司法局歷來高度重視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化解工作。20xx年,我局在縣政法委的倡導下,認真貫徹落實有關信訪工作會議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加快發(fā)展,促進穩(wěn)定這個大局,加強領導,強化措施,不斷加大督查督辦及落實力度,并堅持以人為本,在事情解決上下功夫,依法維護信訪秩序,推進信訪工作重心下移,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按照“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的方向,全面開展“涉法涉訴積案大會戰(zhàn)”和“案件評查”活動,按照“案結事了、事要解決”的工作目標,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
司法局堅持把信訪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教育和引導全局同志從講政治、講穩(wěn)定、講大局和堅持黨的群眾路線的高度出發(fā),充分認識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局里多次強調,要以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對信訪工作,以“真情和真心”為工作要求,以“事要解決”為工作目標,堅持“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困難的事努力辦、麻煩的事盡力辦”的原則,認真處理好每一件信訪事項。同時,結合司法行政機關的性質和任務,加強對本系統(tǒng)、本單位可能產生信訪問題的矛盾糾紛進行經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數,掌握各種矛盾糾紛的基本情況,把握各種矛盾糾紛的不同特點,并對排查出的問題分類排隊,增強解決各類信訪問題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另外,認真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局長是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負責處理分管工作出現的信訪問題,確保其信訪工作職能作用的充分發(fā)揮。進一步健全領導信訪接待制度,對重大信訪案件和矛盾糾紛變群眾上訪為領導下訪、領導約訪,實行現場辦公、領導包案,做到就地解決、不留隱患。在實際工作中,局里還針對不同時期的信訪形勢和任務,結合業(yè)務工作,及時對各股、室、所信訪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有力地促進了全局信訪工作的深入開展,提高信訪工作水平。
1、開展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有效減少發(fā)案率。充分發(fā)揮基層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方面的積極作用,在全區(qū)范圍內廣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工作,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化在萌芽狀態(tài)。今年以來,多次開展了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活動。同時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員和司法助理員扎根基層,熟悉社情民意,貼近群眾的優(yōu)勢,對全區(qū)的人民調解員和司法助理員進行了技能培訓,提升他們的整體素質,打造一支能快速調解、有效調解的隊伍。今年上半年,我縣著重以農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設拆遷、拖欠農民工工資等當前突出影響穩(wěn)定有可能轉換為信訪案件的問題為重點,堅持邊排查、邊調處,把問題消滅在基層,確保了全區(qū)無激化案件、民轉刑案件和自殺事件的發(fā)生,盡可能從源頭上杜絕信訪案件的發(fā)生。
3、法律援助工作積極介入涉法涉訴信訪等涉及社會穩(wěn)定的案件。對待涉及信訪案件,我局盡量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做到能援盡援。法律援助是調解糾紛、化解矛盾必不可少也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措施。我國法律嚴格規(guī)定了對糾紛甚至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規(guī)定措施,目的在于使當事人在公平公正的平臺下共同來調解糾紛,化解矛盾。我局因此進一步深化法律援助的精神和實質,對因經濟或各種條件不足的對象降低法律門檻,對他們進行法律援助,對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師,認真引導當事人依法維權,為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作出了貢獻。
隨著新時期新思路的提出,信訪工作也必然會是區(qū)域建設發(fā)展道路上的難點,但是隨著各部門共同的努力,也會成為突破阻礙的亮點,困難重重,任重道遠和披荊斬棘,乘風破浪共謀。因此,我局針對信訪工作也提出了新思路。
一、要進一步強化大局觀念,樹立大局意識。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按照“發(fā)展是硬道理,穩(wěn)定是硬任務”的要求,充分認識到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以及對當前乃至今后我市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重要意義,務必以更加細致的工作措施、更加過硬的工作作風,打贏涉訴信訪案件化解攻堅戰(zhàn),千方百計推動信訪案件有效解決。
二、要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規(guī)范信訪秩序。結合目前正在開展的“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進一步加強對政法干警執(zhí)法為民的思想教育,加強執(zhí)法工作的規(guī)范化建設,健全執(zhí)法司法責任制,加強對執(zhí)法權力行使的監(jiān)督制約,提高執(zhí)法人員的整體素質。
三、要進一步明確工作重點,全面推進“事要解決”。要以“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為契機,以“事要解決”為核心,“案結事了”為標準,對我市目前仍未解決的4起案件做為當前的重點案件,多方協調,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力爭按期有效化解。
四、要堅持政法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政法各部門在堅持依法辦案的同時,要加強橫向聯系,對本部門排查的有上訪纏訴傾向的案件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共同做好當事人的穩(wěn)控工作,堅決防止越級上訪等嚴重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情況發(fā)生。
總之,信訪工作是建設發(fā)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做好信訪工作是發(fā)展的前提和基礎,需要各個部門的共同努力和全力互助。只有合理合情合適的化解糾紛,解決基層問題,才能真正做到以人為本,社會才能和諧發(fā)展。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八
為了深入貫徹《關于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精神,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我局圍繞全國兩會安保和敏感節(jié)點社會穩(wěn)控局面等中心工作,以全面貫徹落實xx大精神為指導,以案結事了、息訴罷訪為目標;扎實有效地開展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查處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現將工作開展的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黨委重視,從嚴要求。
《關于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頒布以來,委區(qū)政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臨一線調研,多次發(fā)文件指導開展工作,積極落實縣級領導包案制。區(qū)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充分發(fā)揮協調作用,推行各責任單位聯動機制,把信訪群眾接待、案件辦理、重要節(jié)慶和敏感時段的重點信訪人員穩(wěn)控等措施落到實處,實現社會穩(wěn)定。我局作為區(qū)信訪問題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聯席成員單位,分局黨委高度重視,黨委成員認真?zhèn)鏖?,組織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認真學習并貫徹實施,分局多次召開局務會研究部署公安機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落實措施,責成分局信訪部門積極做好宣傳普及教育引導工作,并指導全局公安機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按照《關于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認真貫徹實施,使公安分局的涉法涉訴信訪工作走上健康、法治、規(guī)范的軌道。
二、科學部署,縝密安排。
分局按照各級政府部門和上級公安機關對信訪工作的安排,認真研究部署并貫徹執(zhí)行,成立專門機構,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及實施意見。及時發(fā)現和改進執(zhí)法、辦案、服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預防新的有責涉法上訪問題的發(fā)生。在具體工作中,嚴格落實四定、四包措施,即定領導、定專人、定方案、定時限和包復查,包處理,包息訴,包穩(wěn)控責任制。通過細化量化工作,明確了分工,靠實了責任,為信訪案件的查處和信訪積案的清理化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從而使《關于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問題的實施意見》落到實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上下齊努力,訪訴分離初顯成效。
等五位符合條件的重點信訪人員申請困難救助金20萬元。今年截至目前共接待上訪群眾32人次均給予了及時答復。接到上級轉辦信訪案件15件,其中省級轉來信訪案件2件,市級轉來信訪件11件,區(qū)信訪聯會議室轉來信訪件2件,以上各級批轉的15件信訪件均按照信訪案件辦理程序審查受理后轉至各辦案單位,正在依法予以辦理。
四、因時而動,做好穩(wěn)控工作。
為了確保春節(jié)期間的社會秩序穩(wěn)定及全國、全省兩會的順利進行,努力營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我局于元月2日制定下發(fā)了關開展突出社會矛盾和信訪問題集中排查化解活動方案,針對20xx春節(jié)和全國兩會期間公安信訪工作做了具體和縝密的安排。一是要求全局對重點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進行排摸梳理,按照分工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做了分解交辦,重新確定了包案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及辦理要求,部署了信訪案件和歷年信訪積案的清理化解工作。二是對區(qū)歷年來需要重點穩(wěn)控的包括非涉法涉訴信訪在內的65人逐一落實了穩(wěn)控措施。對個別涉法涉訴重點信訪人員,除落實了詳細的穩(wěn)控措施外,積極上報市局請求警方利用公安綜合信息網絡臨時布控,實現了涉及我局的涉法涉訴信訪人員全部穩(wěn)控在當地,未發(fā)生越級上訪及進京訪事件。三是根據節(jié)會期間公安信訪工作安排意見,在全局范圍內,對可能引發(fā)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的各類在辦案件和各種苗頭性、傾向性的不安定因素進行了徹底排查。共排摸出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和社會矛盾糾紛及不安定因素十余條,并及時進行了清理化解,同時,強化了重點信訪人員的穩(wěn)控措施。
五、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安信訪工作,減少信訪問題。
基層公安部門是公安機關密切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公安機關樹立執(zhí)法為民良好形象的窗口和平臺。加強新形勢下的基層公安信訪工作,對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社會和諧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一)強化基層公安信訪理念。
1、強化執(zhí)法為民理念。執(zhí)法為民是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對基層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基層公安民警必須強化執(zhí)法為民意識,甘當公仆,為群眾創(chuàng)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文明接訪,妥善化解矛盾,增強群眾對公安機關的公信力。
2、強化依法導訪法制意識。基層公安民警必須堅持法治觀念,強化依法治訪意識,嚴格貫徹執(zhí)行《信訪條例》和《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guī)定》,認真落實《公安機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實施方案》,規(guī)范完善信訪程序,教育引導信訪群眾按程序表達利益訴求。
3、強化透明降訪公開意識。公開和透明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基層公安信訪工作最普遍、最本質的要求,是保證執(zhí)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在保證程序公開公正的前提下兼顧信訪效率,實現信訪工作效益的最大化。通過公開信訪程序,體現群眾的知情權,加深對公安信訪工作的理解,暢通表達訴求的渠道,有效降低信訪率。
(二)改善基層公安信訪環(huán)境。
1、建立集體訪預防處置機制。加強對新形勢下集體訪的研究和分析,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及時消除誘發(fā)信訪問題的各種因素,從源頭上防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信訪問題的發(fā)生。堅持預防為主,防范于未然,做到問題發(fā)現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處置得好,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化解在基層。要明確責任、具體到人,不能把本應由自己解決的問題推給上級,更不能將應由本單位本部門解決的問題推向社會。對合理訴求,盡量滿足。對不合理不合法訴求,堅持原則,不亂表態(tài)、不亂開政策口子、堅決防止因工作方法簡單處理不當而激化矛盾,做到扎實群眾工作不失控。對個別制造事端、煽動鬧事的違法人員,要積極搜集固定證據,堅決依法處置。
2、健全群體性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建立以預警信息為龍頭、基礎信息為支撐、指揮調度為保障的應急體系,形成指揮統(tǒng)一、功能齊全的應急機制,制定統(tǒng)一調度方案,囊括各種可能性,明確一旦發(fā)生危急,相關警種部門能立即獲取信息資源,準確界定警戒級別,進行先行處置,堅決制止,盡快平息。
3、落實協調聯動整體推進機制。解決信訪問題是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對一些疑難棘手信訪案件,僅靠公安信訪部門的力量遠遠不夠,必須窮盡全社會力量,形成合力,運用政策、法律、經濟等手段,妥善處置。加強各級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實現信訪信息資源共享,實現協調聯動。建立信息溝通研判制度,建立信息匯集分析研判機制,把握涉法涉訴公安信訪工作的動向,在落實公安信訪工作改革的基礎上積極發(fā)揮主觀能動性,努力降低和減少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發(fā)生,同時尋求最佳方案,提升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九
答:不是。當前,解決矛盾糾紛的方式很多,如請有關調解組織或者行政機關、個人居中調解,申請仲裁,到法院打官司等等。從實際效果看,優(yōu)先調解是個好方法。有了矛盾糾紛,請個中間人或調解組織兩邊做做工作,可能很快就化解了。即使必須打官司,也可以在立案的時候、審判過程中、執(zhí)行過程中,申請調解、和解。通過調解解決問題,既省錢省時省力,又不傷和氣。
2、問:對公檢法司的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有要求嗎?
答:有。按照規(guī)定,省、市、縣三級政法機關的xxx一把手xxx每月要安排一天接待群眾來訪;政法機關領導班子成員定期輪流接訪,保證每周有一天安排領導干部接訪。接待群眾來訪的時間、地點提前公示。
3、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xxx、司法部都向下派巡回接訪組了嗎?
答:按照有關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xxx、司法部可在一定時間段內向信訪量比較大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派出接訪組,并對外公告,方便當地群眾就近上訪、就地解決問題。當地群眾不用再辛辛苦苦跑到北京上訪。
4、問:向巡回接訪組反映問題和到北京反映問題,效果一樣嗎?
答:一樣。因為對巡回接訪組授予了一定的權力,其組成人員都是素質較高,特別是對人民群眾有深厚感情的業(yè)務骨干。接訪組既可以就地受理案件,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拍板解決問題,還可以督促基層政法機關把應該由基層解決的問題處理好。對特別重大疑難的問題,為保證質量,可以及時轉回中央政法機關妥善處理。
5、問:寫信也能解決問題嗎?
答:可以。寫信反映問題比人訪的成本低,也更快捷。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群眾來信反映的問題,能解決的立即解決;一般問題原則上在60日內解決并回復當事人;疑難復雜問題,要重點督辦,限期解決。依法按政策不能解決的,也要予以解答。但信訪人一定要把訴求寫清楚,把有關材料附上,特別要寫明通訊地址。
6、問:邊打官司邊上訪,有利于解決問題嗎?
答:對一邊打著官司等著判決,一邊進京上訪的,政法機關不登記、不交辦、不通報。當事人邊打官司邊上訪不利于解決問題。
7、問:信訪問題不經過地方分級辦理,能直接到中央政法機關上訪嗎?
答:這種方式不可取。因為,按有關規(guī)定,不同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應由不同級別的政法機關分別受理、辦理。當事人應逐級反映問題,越級上訪不利于解決問題。
8、問:中央政法機關主要受理哪些信訪問題?
答:中央政法機關主要受理反映省級政法機關問題的案件、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需要協調的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一般案件原則上不直接受理,由當事人到省級和省級以下政法機關反映問題。對省級和省級以下政法機關辦理的信訪案件,中央政法機關會進行檢查,進度慢的,加強督辦;有問題的,追究責任,以確?;鶎拥霓k案進度和工作質量。
9、問:到中央政法機關上訪的案件,都向下交辦嗎?
答:不是。對未經省級政法機關審查處理的進京越級訪、正在司法程序當中的信訪,中央政法機關會明確告知上訪群眾,向下不交辦、不轉辦、不通報。對已經省級以上政法機關做出終結決定的案件,不再交辦。
10、問:中央政法機關不交辦的案件,xxx常委會辦公廳xxx、國家xxx交辦嗎?
答:也不交辦。對不屬于中央政法機關受理范圍的案件,xxx常委會辦公廳xxx只接待登記,不交辦、不轉辦、不通報。對中央政法機關已設巡回接訪組的地方的上訪群眾,國家xxx、xxx常委會辦公廳xxx勸導上訪群眾回所在地,向中央巡回接訪組申訴。對法律程序尚未終結的案件,勸導上訪群眾按程序到司法機關依法解決問題。
11、問:不能去北京哪些地方上訪?
答:到北京**廣場、xxx周邊地區(qū)、中央領導同志住地、使館區(qū)等重點地區(qū)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非接訪場所進行上訪,是被禁止的。
12、問:對信訪問題的處理不滿意,可以申請聽證嗎?
答:可以。對申請聽證的案件,由有關部門組織上訪群眾及其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記者、信訪部門、紀檢部門、群眾代表等參加,聽取辦案機關對案件辦理過程、法律政策依據、處理結論等情況的說明;聽取上訪群眾的陳述意見;由參加聽證會的人員進行評述,看看辦案機關是否依法按程序處理,結論是否合法,看看上訪群眾的訴求是否恰當,理由是否充分。對辦案機關依法作出的結論,上訪群眾要自覺接受,息訴罷訪。辦案機關的處理結論有錯誤的,應立即糾正,并將處理結果重新答復信訪人。
13、問:涉法涉訴信訪人的法律問題已經解決,但生活仍有困難的,怎么辦?
答:對法律問題已經解決到位,并給予一次性司法救助,但還有特殊困難需要繼續(xù)幫扶的,辦案機關可以幫助信訪人報請當地政府,納入政府救助、社會救助、民間互助范圍,使信訪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14、問:政法機關終結信訪案件有什么規(guī)定?
答:對群眾的信訪問題,政法機關要依照規(guī)定進行認真審查。認為原判決、裁定正確的,要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釋疑答復。對仍不息訴罷訪的,要組織公開聽證、公開答復、公開質證。對合理訴求確實解決到位、實際困難確已妥善解決的,由省級以上政法機關審核后,按有關規(guī)定作出終結決定。對已經終結的信訪案件,不再登記,不再交辦,不再通報。
15、問:信訪終結結論是否要做到公開透明?
答:是。信訪案件的終結結論和公開聽證、公開答復、公開質證等情況,要在當地政法機關接訪大廳公布,保證處理公開透明;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還可以由政法機關通過新聞媒體公布處理結果,提高信訪問題終結工作的公信度。
16、問:是不是上訪次數越多,去的部門越多,就越能引起重視?
答:不是。信訪問題的解決,與上訪次數的多少和去的部門多少沒有關系。對極少數xxx進京掛號xxx、xxx惡意登記xxx的上訪人,政法機關要進行批評教育,對其反映的問題不登記、不交辦、不通報。
17、問:對違法鬧訪行為應如何處理?
答:對上訪群眾的違法鬧訪行為,必須堅決制止,區(qū)分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警告、拘留、勞動教養(yǎng),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因違法鬧訪受到依法處理的,黨委、人大、政府信訪部門和政法機關原則上不受理其以此為由提起的信訪。
18、問:上訪人反映政法機關不認真解決其訴求,怎么辦?
答:對上訪人反映政法機關不認真解決其訴求的,上級政法機關要進行核實。對明顯有問題、頂著不處理、不改進的辦案人員和辦案領導,要嚴肅追究責任。一般問題,交原辦案單位處理;嚴重違紀的,交紀檢xxx門處理;涉嫌徇私枉法、瀆職失職的,交檢察機關依法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十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經濟、文化、地域等因素的制約,人的思想觀念變化發(fā)生了巨變化,信訪問題逐漸凸現,特別是涉法涉訴案件呈逐年增多趨勢,自20xx年2月13日開展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問題專項活動以來,我縣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市專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公正執(zhí)法樹形象”活動為載體,以促進社會穩(wěn)定為最終目標,按照12346(一個統(tǒng)一、兩個深入、三個明確、四個結合、六種方法)的工作思路,不等不靠,認真扎實地開展工作,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自20xx年以來,我縣共發(fā)生涉法涉訴案件49件,已辦結49件,結案率高達100,有力地促進了全縣社會大局的穩(wěn)定。
一、主要做法。
我們認為要做好涉法涉訴工作,就要統(tǒng)一思想,樹立“大信訪”觀念。只有牢牢樹立起這個觀念,才能整合資源、凝聚力量,促進工作順利開展。因此,自去年2月13日省、市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問題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后,我縣及時組織召開由縣政法委、信訪局、公、檢、法等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會議,分析我縣涉法上訪工作形勢,對我縣涉法信訪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縣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問題工作實施方案》,從縣公、檢、法、司部門抽調精兵強將組成專項活動辦公室,各政法部門也成立了相應的分支機構。由縣政法委牽頭,組織政法各部門廣大干警認真學習上級文件精神,提高了思想認識,增強了做好處理涉法上訪工作的自覺性。落實了工作責任制,明確規(guī)定政法各部門一把手為涉法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把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工作作為當前各部門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抓緊抓好。工作中,全縣政法各部門統(tǒng)一了思想,樹立了“大信訪”觀念,密切協作,加強聯系,妥善辦理每一起涉法上訪案件,確保了涉法上訪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以民為本,暢通信訪渠道。
黨中央提出了要堅持以人為本,構造和諧社會的要求。暢通信訪渠道就是以以認為本的具體體現。做好當前涉法信訪工作,暢通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是化解矛盾糾紛的基礎,也是定紛止爭的重要途徑。工作中,我縣堅持“重疏輕堵”原則,全方位多層次接待群眾來訪,縣里有公民懇談會,政法委成立了涉法信訪案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各行政部門均有專門人員負責信訪接待工作,真正為來訪群眾營造一個良好的“信訪環(huán)境”,實現了接訪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
真耐心接訪,善待每一位來訪者,動之以情,曉之以法,給來訪群眾一個明確答復。特別在全國“兩會”期間,要求政法部門每天都保證有一名班子成員公開接訪,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穩(wěn)定在當地,較好地促進了全縣社會政治大局的穩(wěn)定。20xx年以來,我縣沒有發(fā)生一起群眾圍堵黨政機關大門現象,沒有發(fā)生一起因涉法案件處理不當而形成的集體上訪事件。
2、堅持深入開展公民懇談日活動。為暢通群眾信訪渠道,自20xx年6月份開始,我縣于每月25日定期召開公民懇談會,會前在每個行政村顯要位置張貼出告示,于懇談日前兩天在縣電視臺公告懇談會召開的時間和地點,使群眾反映的問題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有處說、有人管、有人辦。每次懇談會前,我縣及時組織政法機關有關人員,針對上次接訪的案件進行分析研究,了解上訪人當前的思想狀況,做到心中有數,注意做好其思想工作,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重訪現象。懇談會上,縣主要領導同志按各自分管工作積極參加接訪,與群眾面對面地交流,零距離對話,做到了訪必接,接必辦,辦必果。如鄉(xiāng)村村民代反映,其95年因違犯計生政策被鄉(xiāng)政府工作人員沒收身份證至今未還,因宅基地糾紛無法蓋房,且被人數次毆打無人解決。首次接訪后,立即責成該鄉(xiāng)政府領導及相關人員到會,要求落實三點意見:1、如身份證無法追回,鄉(xiāng)政府負責辦理新身份證。2、如政策允許,鄉(xiāng)政府要解決好宅基地問題。3、上訪人被打一事,當事是否有傷情鑒定,再派人詳細調查。要求鄉(xiāng)黨委、政府對以上意見要專門研究,并及時將情況反饋上來。上訪人聽了上述處理意見,表示非常滿意。問題雖然得到了圓滿解決,但我們認真分析看,代一案的形成,主要是由于特殊的原因,宅基糾紛調解未果,且被打后難以取證形成此上訪事件的。
(三)深入摸排,加大整治力度。
上訪人的反映和要求等方面深入調查研究,實行一案一表,按上訪性質和案件性質,分類整理,因案制宜,逐案制定處理方案,能及時解決的及時解決,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穩(wěn)定在當地。我縣公安局在集中處理涉法涉訴案件摸底排查工作中,積極做好息訴息訪工作,成功息訴一起涉法信訪案件,并從中帶出一網上搶劫在逃犯。鄉(xiāng)村民周,曾多次到縣公安局控申科反映,其夫翟被本村翟*打傷,翟*不但沒有被追究,近期還多次到家中鬧事。周情緒激動,要求公安機關盡快處理,否則,將進京上訪??h公安局控申科根據這一具體情況,在耐心做周思想工作的同時,向派出所及時通報了情況。派出所經網上查詢,得知翟*系負案在逃犯,遂周密部署,于近日一舉將翟*抓獲,并依法將翟刑事拘留,周對該案處理結果十分滿意,表示不再上訪。當事人雖然表示不在上訪,但從此案來看,我們認為,周案件的形成,主要是案件發(fā)生后,當時難以取證,兇手認為公安機關無法處理,助長了兇手的威風,使上訪人連續(xù)受到傷害。因此,我們應加強對群眾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覺悟,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取證,及時破案,使兇手及時歸案。這是對公安機關工作的支持,也是人民群眾自己對自己保護的重要手段。
(四)強化督導,提高案件辦結率。
為使排查出的案件盡快得到解決,我們強調了“三個明確”即:“明確工作目標,明確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同時,將這些案件分解到政法各部門,規(guī)定各部門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包案副職和辦案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嚴格按照定人員、定案件、定時間、定結果的“四定”要求進行認真處理。縣主要包案領導多次帶領有關部門負責人,深入到鄉(xiāng)鎮(zhèn)、村,逐案聽取匯報,現場進行協調,及時拿出處理意見。如因鎮(zhèn)儲金會非法吸儲案及縣工商聯武金融詐騙案引發(fā)的上訪案件,涉及面較大,影響面較廣,極可能引起群體性上訪事件,并已引起了市政法委領導的密切關注。為加快辦案進度,我縣多次召開案件協調會并深入到鎮(zhèn)和縣工商聯親自督導,與專案組人員一道分析案情,研究如何提高案件的審理效率及對贓款、臟物的追繳力度。同時,親自接見廣大儲戶與其交換意見,做好思想工作。
系統(tǒng)領導部門結合,多請示,多匯報,爭取上級領導部門的大力支持。四是要和案件當事人結合,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八膫€見面”即督導人員一是要與包案領導見面,即到辦案單位了解其主要領導對該部門所包案件的整體情況掌握如何,工作是如何安排的等情況。二是要與案件當事人見面,即到涉案單位、鄉(xiāng)村走訪當事人,詢問案件是否有人在辦理。三是要與案件具體辦理人員見面,詢問辦案人員對案件處理的進展情況。四是要與市、縣下派的督導工作人員見面,了解他們所掌握的情況與辦案單位所說的是否一致?!八膫€結合”與“四個見面”的實施,有效加快了辦案速度,提高了案件辦結率。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十一
2019年在縣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府、市法院的有力監(jiān)督支持指導下,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決涉訴信訪問題,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涉訴信訪工作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重復訪、越級訪時有發(fā)生,影響了社會穩(wěn)定。對此,我們深感責任重大。為了有效解決涉訴信訪問題,我們對涉訴信訪案件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找準原因,采取對策,盡快扭轉被動的局面。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真抓實管。
一是正視現實,增強做好涉訴信訪工作的政治責任感。我院是涉訴信訪案件較多的單位,面對多年來形成的數十起誘因多樣、案情復雜、調處艱難的涉訴信訪重點案件,我們深感責任重大。為扭轉涉訴信訪工作的被動局面,維護社會穩(wěn)定,我院多次召開黨組會議和審委會會議,分析形勢,剖析原因,研究具體解決措施,從講政治的高度把處理涉訴訪工作擺上重要日程。二是明確責任,落實任務。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將所有重點案件分解給每位領導,要求必須做到親自接訪勸返,親自研究不息訴罷訪的原因,親自進行協調處理,確保所包案件徹底解決。三是加強督促檢查,促進責任落實到位。為改變領導包案中只動嘴不動手、假包虛包的問題,我院制定了領導包案責任制,每月都定期聽取情況匯報,制定徹底解決問題的措施,檢查督促工作落實。同時,按照責任倒查的要求,對解決問題不力的案件責任人進行通報,確保了大多數重點案件經過包案領導艱苦細致的工作而息訴罷訪。
二、健全制度,完善機制。
針對涉法涉訴訪案件不斷呈上升趨勢的局面,我院立足本職,以提高案件質量,突出社會效果作為信訪工作的切入點,努力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完善信訪工作機制。
(一)始終把信訪工作作為重要事項來抓。分析當前法院信訪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提高認識,統(tǒng)一思想,在堅持依法處理信訪工作這個前提下,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改進工作作風,強化信訪工作責任制,堅持“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院長具體抓”的原則,落實信訪工作的管理責任制。同時,將信訪工作納入法院黨組的重要議事日程,研究解決重大的信訪問題,定期分析信訪工作形勢,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一是完善信訪接待網絡。做到有訪必接,接訪必處、處訪必果的效果。圍繞信訪接待工作的特點,逐步完善以院長接待日為龍頭的信訪接待網絡。除此之外,對群眾來訪要求領導接見凡屬合理的,院領導均親自接待,接待時真誠相待,生人熟人一視同仁,使有理、無理的信訪都能及時公正妥善處理。二是落實信訪責任制。把信訪工作落實到法院干警的崗位責任中,形成以院長領導、立案庭為調控中心,各審判庭廣泛參與的、緊密聯系其他信訪部門的立體信訪網絡,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上級交辦的涉法信訪案件,實行院領導成員包案制,責任到人,一包到底。
(二)制定基礎性制度。根據轄區(qū)內涉法信訪工作的實際,按照各負其責、權責相衡、注重長效的基本思路,在對涉法案件的成因、特征進行深入調研和反復討論的基礎上,經過對各項信訪工作制度進行梳理、整合。編印下發(fā)了《關于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信訪接待制度》等制度,明確了法院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組織領導、工作內容、職責范圍、責任追究等內容,對全院的信訪工作進行了全面規(guī)范和指導,建立健全了制度體系。其中,重點改革了院長接待日制度。以往的院長接待制度在實際運行當中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常常造成接待盲目、接待重復等現象,降低了院長接待日的實際功能和效率。針對這一情況,我院將院長接待日制度做了必要的調整和修改,采取更加靈活的形式,著重在增強目的性和實效性上下功夫,根據不同類型的案情,按程序和院長分工接待。一是將被動接訪變?yōu)橹鲃咏釉L。院長接待日為每周三的固定時間,采取預約制,通過大熒幕通知當事人,定時間、定地點接待上訪人。二是變盲目接待為有序接待。所有上訪人、信件均由信訪接待員登記,接待后認為應當由分管院長接待的,請示并報分管院長。三是變單一主體為多主體接待。院長接待中根據不同情況,必要時同該案相關的庭長及具體辦案人共同接待上訪人員,提高接待效率。
(三)建立完善農民涉法信訪預防、快速反應等長效機制。建立預防控制機制,防患于未然,將涉農案件中的矛盾化解在萌芽階段。辦案人員要善于從農村發(fā)生的各種執(zhí)法活動、刑事案件、民事糾紛案件和信訪舉報中,發(fā)現影響穩(wěn)定農村社會的不安定因素,將有關信息匯總分析,有重點地排查調處,變被動為主動,實現信訪工作關口前移,將矛盾糾紛就地及時調處化解。要建立快速反應處置機制。一旦發(fā)生農民涉法集體信訪、群體性突發(fā)事件,辦案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采取相應的措施,妥善進行處理,堅持耐心說服、積極疏導的理念,防止矛盾激化。
(四)切實解決重信重訪問題。群眾多次來信來訪,必然是要求解決的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處理,對上訪老戶包案到人,對于應由本院處理的問題,盡快了解情況,發(fā)出督辦函,由承辦人擬定解決措施,限期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寫成書面報告,由信訪人員書面回復信訪人處理情況;對法院已處理,但仍反復纏訴的來信來訪者,認真開導,做好說服解釋工作。
三、創(chuàng)新舉措,務求實效。
今年以來,我院堅持更新理念,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以源頭預防為主要抓手,努力破解涉訴信訪難題。截止至7月,我院共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31件(其中重信重訪20件),已辦結回復18件,13件正在處理過程中。
(一)強化案結事了意識。案結事未了是涉法涉訴案件產生的主因素,以案結事了為辦案原則,積極開展判后釋疑、延伸服務等工作,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息訪。
(二)創(chuàng)新工作舉措。一是將涉法涉訴案件納入檔案化管理范圍。按照訴訟案件檔案管理的要求,專門印制信訪案件卷宗,依照案件處理流程,對辦結案件進行裝訂。二是將排查摸底工作制度化、經?;?。堅持每季度進行一次涉穩(wěn)矛盾糾紛摸底排查,對發(fā)現的問題、苗頭登記造冊,及時上報院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處理;三是完善接訪登記、記錄制度。對每一位來訪當事人或群眾均進行登記,涉及到反映問題的,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和辦案人進行現場處理,由接待人員對處理過程進行詳細記載。
(三)狠抓源頭預防。狠抓案件質量,從源頭上減少涉訴信訪案件的發(fā)生。進一步加強審判質量管理,加大案件質量評查力度,堅持案件質效一月一通報,一季一分析,半年一講評,年度一總結。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的原則,逐步提高調撤率,截止到七月份我院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到69%以上,有效地控制了信訪案件源頭。
(四)認真對待初次來信來訪問題。實踐證明,初次來信來訪問題解決不好,會導致一些當事人由“信訪”變?yōu)椤皝碓L”,由“初訪”變?yōu)椤爸卦L”,由“逐級訪”變?yōu)椤霸郊壴L”,嚴重擾亂信訪工作秩序。努力提高信訪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實現接待、登記、答復、處理一條龍的崗位責任制,力爭將初信初訪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形成信訪工作的良性發(fā)展的局面。
四、解決涉訴訪的經驗和教訓。
1、緊緊依靠縣委領導和人大、政府的監(jiān)督支持。涉訴信訪是十分復雜,調處難度大的突出問題,緊緊依靠縣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監(jiān)督支持是扭轉被動局面有力保障。一要按照縣委、政府的統(tǒng)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實,確保重點案件妥善調處,及時化解。二要及時將法院處理涉訴信訪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向縣委匯報,主動與政府溝通情況,提出妥善解決的建議,按照縣委和政府的具體部署攻艱克難,及時調處化解一批重點案件。三要與屬地黨政機關相互配合,及時做好調處和穩(wěn)控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則,對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訪的訴求,找準上訪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對有理訪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決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關懷等措施,促使上訪人息訴罷訪。
3、提高司法能力。一是努力提高案結事了的能力。在處理案件中,按照調解優(yōu)先的原則,能訴訟調解、執(zhí)行和解的案件盡最大努力進行調處,減少因對裁判不服引發(fā)的新訪。二是努力提高減少質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訪人的案件雖然實體處理沒有錯誤,便由于辦案人工作作風不端正,工作不負責任,出現案件質量瑕疵,引發(fā)上訪。要嚴格審判管理和監(jiān)督,從細微處入手,最大限度減少質量瑕疵。三是增強處理復雜矛盾的能力。前題是要堅定信心,克服厭戰(zhàn)情緒,攻堅克難,為處理復雜矛盾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要把執(zhí)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tǒng)一,增強預防涉訴訪的警覺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訪發(fā)生,盡快使老訪息訴罷訪。四是增強程序引導能力。要通過程序引導,使上訪人從訪為訴,減少越級上訪和非正常訪發(fā)生。
4、落實責任制和追究制。要按照信訪責任制的要求,堅持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誰辦案誰負責,把重點案件的責任落到實處。要嚴格落實信訪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負責任,違法裁判等原因引發(fā)的信訪問題堅決追究政治責任和經濟責任,增強責任人的危機意識。
1、從源頭上消化和遏制涉法信訪問題力度不夠。
個別干警沒有充分認識涉訴信訪工作是一項艱難而復雜的工作,大局意識、司法為民意識、責任意識不強,切實把信訪工作貫穿到審理案件的每個環(huán)節(jié),穩(wěn)定當事人情緒,及時化解矛盾工作力度不夠。辦案人遇有信訪苗頭的案件不能及時匯報。對有鬧事苗頭的信訪案件,信息不暢通,溝通不及時,沒能把信訪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
2、對處理信訪問題增加的法院負累估計不足。
多數上訪者情緒激烈、言行偏激,違法行為時有發(fā)生。有些人為達到個人目的,以各種手段對法院施加壓力。他們串聯、聚集,穿狀衣,下跪、哭訴,靜坐,圍堵法院和其他國家機關大門,攔截領導干部車輛,圍攻法院工作人員,嚴重干擾了人民法院和其他國家機關的工作秩序,影響社會穩(wěn)定。以各種手段相威脅,謾罵、攻擊甚至傷害接訪人員。這些人雖經各級各部門耐心地反復做工作,但仍屢訪不止,已成為一大社會問題。他們耗費了法院大量人力、物力、精力,使正常信訪工作受到很大干擾,同時極大地增加了法院在處理信訪問題工作中的經濟負累。
3、對無理鬧訪、纏訪人員制裁力度不強。
未能堅決制裁違法信訪。對無理訪,數年纏訪的分析原因,理性處置,耐心勸其息訴的同時,對沒有達到個人目的而無理取鬧,蓄意煽動,抵毀法院形象,誹謗法官的無理上訪人的依法制裁不及時,對其他無理上記人沒能起到警示作用。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十二
提高信訪工作工作效率,需要我們寫好。
工作總結。
我市歷來高度重視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化解工作。今年以來,我們積極貫徹落實上級市政法委關于在全市政法機關開展“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的會議精神,全面引深“涉法涉訴積案大會戰(zhàn)”和“案件評查”活動,按照“案結事了、事要解決”的工作目標,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嚴格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強化督查督辦,加快辦理進度。截止目前,上級市政法委所交辦的12起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已妥善處臵和化解了8起,剩余4起案件也正在加緊處理過程中,案件息訴率達67%,有力地促進了全市社會大局的穩(wěn)定。
1、加強領導,統(tǒng)一認識。根據上級市政法委關于加快解決涉法涉訴信訪積案會議精神,我市及時召開了政法各部門一把手和分管領導參加的會議,成立了“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領導組,我任組長,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及公、檢、法、司四長為副組長,辦公室設在執(zhí)法檢查科。對涉法涉訴化解工作進行安排部署,要求案件責任單位高度重視涉法信訪案件化解工作,切實負起維護穩(wěn)定的政治責任。
定時間、定結果的要求進行認真處理。同時要求辦案單位或包案負責人在工作中做到“三個結合”,即一是要和涉案的鄉(xiāng)鎮(zhèn)黨委結合,解決當事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同時做好思想溝通工作。二是要和上級本系統(tǒng)領導部門結合,多請示,多匯報,爭取上級領導部門的大力支持。三是要和案件當事人結合,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
3、多方協調,解決訴求。為確保每一起信訪積案都能有效化解,我們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開展工作:一是變上訪為下訪。包案領導帶領案件承辦人親自到信訪人家中,零距離接觸信訪人,傾聽信訪人訴求,耐心解釋有關法律法規(guī),共同尋找案件解決途徑;二是召開協調會。自活動開展以來,我們組織涉案的鄉(xiāng)鎮(zhèn)領導以及案件責任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協調會8次,聽取各方意見,因案施策、對癥下藥,協調解決辦案部門在化解工作中的難題;三是加強財力保障。結合實際,我們以滿足群眾合理訴求為出發(fā)點,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多方籌資40余萬元,圓滿解決了多起久拖未決的涉法信訪積案。
4、加強督查,確保落實。我市制定了領導包案責任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包案領導逐案制定化解方案,并檢查督促工作落實。同時,按照責任倒查的要求,對解決問題不力的案件責任人進行通報。5月份以來,市委政委法常務副書記每天都要帶人下鄉(xiāng)督查案件化解情況,督促辦案單位加快辦案進度,確保將問題解決在基層,消除越級上訪苗頭。
領導下,高度重視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全面深入開展政法系統(tǒng)正在進行的“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進一步引深我市化解信訪積案“百日大會戰(zhàn)”活動,切實把涉法信訪工作抓實抓好,為黨的xx大勝利召開營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一要進一步強化大局觀念,樹立大局意識。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按照“發(fā)展是硬道理,穩(wěn)定是硬任務”的要求,充分認識到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以及對當前乃至今后我市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重要意義,務必以更加細致的工作措施、更加過硬的工作作風,打贏涉訴信訪案件化解攻堅戰(zhàn),千方百計推動信訪案件案結事了。
二要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規(guī)范信訪秩序。結合目前正在開展的“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進一步加強對政法干警執(zhí)法為民的思想教育,加強執(zhí)法工作的規(guī)范化建設,健全執(zhí)法司法責任制,加強對執(zhí)法權力行使的監(jiān)督制約,提高執(zhí)法人員的整體素質。
三要進一步明確工作重點,全面推進“事要解決”。要以“大接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為契機,以“事要解決”為核心,“案結事了”為標準,對我市目前仍未解決的4起案件做為當前的重點案件,多方協調,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力爭按期有效化解。
四要堅持政法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政法各部門在堅持依法辦案的同時,要加強橫向聯系,對本部門排查的有上訪纏訴傾向的案件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共同做好當事人的穩(wěn)控工作,堅決防止越級上訪等嚴重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情況發(fā)生。
20xx年,省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省委政法委的領導下,結合全省法院工作實際,不斷深化思想認識,改進工作機制,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全力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妥善處理矛盾糾紛,為保障改革發(fā)展和促進社會穩(wěn)定發(fā)揮了積極作用。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提高信訪工作的大局意識。省法院黨組對涉訴信訪工作高度重視,多次召開黨組會、院長辦公會專題研究、部署。年初,下發(fā)《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對全省法院今后一個時期的涉訴信訪工作做了全面系統(tǒng)的部署和安排。中辦發(fā)xx3號、22號文件下發(fā)后,專門召開黨組會議,統(tǒng)一思想認識,研究具體措施,并及時召開了全省法院第二次立案審判工作會議。要求全省法院充分認識解決涉訴信訪問題的重要性、長期性和復雜性,思想上高度重視,切實把涉訴信訪問題作為一項法定職責和長期任務全力抓好。教育廣大法官在工作中要注意防止埋怨、畏難、松懈、厭戰(zhàn)情緒,努力克服急于求成、方法簡單的傾向,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真正把解決涉訴信訪問題作為當前一項十分緊要的工作來抓。
二是建立健全涉訴信訪領導機構。為進一步加強領導,促進全院辦信訪大格局的形成,成立了以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任組長,分管副院長、政治部主任、紀檢組長任副組長,審判業(yè)務部門和有關綜合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立案一庭庭長兼辦公室主任。還明確要求每個部門確定一名副職分管信訪工作,確定一名信訪聯絡員負責信訪聯絡工作。
三是深化領導接訪和院長批閱人民來信制度。4月,省法院全面完善了院長親自批閱人民來信制度,安排專人負責批閱信件的辦理落實。鄭少三院長對一些重大信訪件親自閱批,親自督辦,過問辦理結果。全年共辦理733件院長批閱信件。7月,還啟動了院、庭領導每周二定期輪流接訪制度,并專門制定了《關于院、庭領導和信訪窗口接待來訪當事人制度實施辦法》,就參與接訪的領導、接訪方式和時間安排、工作職責等提出具體要求。除開展專項活動接待來訪人外,院、庭領導全年日常共接待14個案件22人次的當事人。
7月,投資300余萬元建筑面積1700多平方米的立案信訪接待中心正式投入運行,標志著省法院立案信訪文明窗口建設取得重大突破。新的立案信訪接待中心既是群眾表達訴求、參與訴訟、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窗口,也是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務涉訴群眾、聯系社會各界的橋梁紐帶,功能重要,作用重大。為充分發(fā)揮這一平臺的作用,我們從制度建設、功能設置、設施保障、管理服務等方面入手,深入開展了“立案信訪窗口”的標準化建設,提升信訪工作的服務水平。
一是科學設定窗口功能。將窗口劃分為三個功能區(qū),即信訪功能區(qū)、立案功能區(qū)、訴訟服務功能區(qū)。設置了民事再審申請,刑事、行政、執(zhí)行申訴,立案,訴訟服務等窗口,還借助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等高校的力量設立了專家咨詢及法律援助窗口。實現了訴訟引導,立案審查,立案調解,救助服務,查詢咨詢,材料收轉,判后答疑,信訪接待八大功能。
二是突出便民設施建設。為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我們細化了便民設施。在大廳內放置了休息桌椅、筆墨紙張、飲水器具、醫(yī)藥用品、雨傘花鏡等便民設施,增添了電子屏幕、觸摸式查詢機、傳呼系統(tǒng)、書報欄、液晶電視、音響等服務設備,設置了“和諧”等三個深層接談室,通過溫馨舒適的室內布置,輕松和緩的背景,平靜心理,舒緩情緒,化解對立,促進矛盾的解決。
三是引導群眾理性上訪。設置了專業(yè)的訴訟引導員,根據來訪人的目的安排到相應的窗口辦理申訴手續(xù)、遞交材料、約見法官、法律咨詢等;通過在大廳內設置電子顯示屏、觸摸式查詢機、宣傳展板、免費提供的訴訟指南等向涉訴群眾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通過告知上訪風險、分析上訪成本,宣講法律知識,促使涉訴群眾正確理解自己的行為性質,對上訪的負面作用有足夠的認識。
四是加強崗位規(guī)范建設。為使信訪崗位之間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晰,我們按照每個崗位有流程,有規(guī)范,有辦法,管理有思路,有針對性地制定了規(guī)范性文件。針對信訪接待工作,制定《立案信訪接待中心管理辦法》、《立案一庭來訪接待辦法》,針對立案工作制訂《立案工作辦法》,針對交督辦工作制定了《交督辦工作辦法》,針對案件辦理工作制定《審判工作管理規(guī)定》,針對院長信件處理制訂《院長信件辦理流程規(guī)定》。建立健全了首問負責制度、服務公開制度、文明接待制度、崗位責任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多項制度。
一是完善信訪接處機制。我院對信訪接處工作提出了“有訪必接,有信必辦,接處有效”的要求。為確保信訪渠道暢通,做到件件有登記、件件有人辦、事事有著落,要求訴訟類信訪問題要在法定期限內辦結,非訴類信訪問題一般在60日內解決并回復當事人。在辦理過程中,十分注重“來信與來訪一樣受到重視、一樣得到解決”的導向,切實解決好群眾來信問題,逐步引導群眾選擇來信訪而不是來人訪。20xx年全年,省法院共接待來訪6609人次,比去年下降了25%;處理群眾來信4699件次,與去年基本持平。
二是完善分流交辦機制。通過信訪接待中心不同功能的窗口,實行分類接待處理。對來信來訪,通過認真甄別,分類分流處理。對屬于下級法院和外單位辦理的及時交辦和轉辦,對屬于我院有關職能部門辦理的及時督辦,對上級、本院領導交辦的重信重訪案件及時辦理,對越級赴省進京上訪的及時通知當地法院勸返接回,落實穩(wěn)控措施。高度重視網上信訪工作,安排專人進行查詢、下載、批辦和處理,全年共辦結1270件網上信訪件。
三是完善分級受理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定責任法院,將信訪事項交責任單位辦理。對于初信初訪,實行優(yōu)先受理、優(yōu)先接待、優(yōu)先辦理;對重信重訪,登記建檔,重點交辦,限期結案,息訴罷訪;對“人案分離”案件加強兩地法院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共同做好穩(wěn)定工作。
四是積極探索訴訪分離機制。按照最高法院“海口會議”精神,對“訴”“訪”進行合理界定和科學劃分,即將本級管轄的,具有起訴、上訴、申訴與申請再審內容的作為“訴”類處理,除此以外的來訪,作為“訪”類處理。立案信訪接待中心投入使用后,專設一名導訴員,負責為來訪人服務,根據其訴求指導其到不同窗口辦理,在第一時間實現訴訪分離。
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大司法救助資金使用力度,依照省委政法委的統(tǒng)一要求和我院《關于司法救助資金管理使用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重點對刑事被害人、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賠償不到位的被害人、因喪失執(zhí)行條件造成特殊困難的上訪群眾進行司法救助。全年共為87名特殊困難當事人發(fā)放司法救助金462萬元。
六是推進司法終結機制。為認真落實中辦發(fā)22號文件提出的維護司法機關依法作出的公正結論,切實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的總體要求,集思廣益,認真修改、多次討論,擬定出涉訴信訪案件終結機制的具體辦法,并將在全省范圍內實施。
一是健全機構,明確職能。為應對新民事訴訟法實施后涉訴信訪工作新形勢、新變化,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信訪需求,省法院增設了一個立案庭和一個審判監(jiān)督庭,合理調整了兩個立案庭和三個審判監(jiān)督庭的職能,為有效化解信訪申訴案件大量增多的矛盾提供了組織保障。
二是充實人員,加強力量。為實現打造一支一流立案信訪隊伍的目標,我們從院內各業(yè)務部門和中、基層法院抽調了40名業(yè)務精、能力強的法官充實到兩個立案庭從事接待上訪群眾和申請再審案件審查工作,還通過競爭上崗方式為兩個立案庭選配了三名副庭長。
三是實行定崗與輪崗相結合,提高隊伍素質。信訪工作是各種社會矛盾集中反映的窗口,為加強年輕干部對信訪工作的認識,不斷提高他們處理涉訴信訪工作和開展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們要求新提拔的部門副職輪流要到立案信訪窗口鍛煉三個月,新招錄的大學生也要到立案信訪窗口鍛煉一年再分配工作崗位。
一是加強督導,及時辦結省委政法委交辦案件。11月,省委政法委向我院交辦了孫衛(wèi)鰲等130件信訪案件,我院在短短兩個月內就辦結74件,息訴率為57%。為提高交辦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效率,我們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院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對每件交辦案件都由分管院領導親自審閱批辦,重要文件由主要領導親自閱處,明確辦理要求。對于一些重大疑難和矛盾尖銳的案件,院、庭領導直接參加接待、聽證,或擔任審判長參加審理、調解,做當事人的和解工作。
2、加強督促辦理。由省法院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負責這批交辦案件的督辦工作。對交辦案件的登記、辦理、回告環(huán)節(jié)明確要求,確保交辦案件有人辦、有結果、有回音。
3、按職責職能進行分流辦理。省法院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院領導的批辦要求,分門別類進行分流交辦。屬中、基層法院辦理的轉有關法院辦理;屬我院辦理的,由立案一庭負責通知當事人補充材料和證據,進行形式審查和調卷,登記立案編號后交各審判庭、執(zhí)行機構負責辦理和回告。
4、認真辦理,及時回告。強調各承辦單位要切實提高辦理的質量和效率,明確規(guī)定了辦理的時間和要求。不能按時限要求辦結的,也要及時報告辦理進展工作情況。
5、建立通報制度。為及時掌握案件辦理進度,切實加強跟蹤督辦,我們采用通報方式,向各辦案單位通報案件進展,有力促進了案件辦理工作。
二是開展自查,領導帶頭化解信訪積案。我院以“聽民聲、訪民情、解民憂大走訪”活動為載體,積極排查信訪積案,共排查案件48件,目前階段性息訪的有30件,息訪率達63%。此次活動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公開定點接訪。認真落實院、庭領導接訪日制度,提前告知案件當事人接待領導及接待時間,由院、庭領導當面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當面解決問題。
2、領導包案。對排查出的信訪積案,落實牽頭領導和參與單位及人員,明確工作要求及辦結時限。包案領導要嚴格按照“四包”(包掌握情況、包思想轉化、包解決化解、包息訴息訪)要求,親自帶頭解決問題。
3、帶案下訪、重點約訪。我們選擇一定數量的重點信訪積案,由院領導帶案下訪,有針對性地約請案件當事人,認真聽取意見,剖析問題癥結,研究解決辦法。
一是實行嚴格的責任倒查及領導問責制度。對初信初訪中反映的問題屬實的,倒查辦案人的責任;屬重信重訪的,倒查包案領導和辦案人的責任;對因工作嚴重失職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二是實行嚴格的涉訴信訪工作情況通報獎勵制度。我院立案一庭每季度對我院和各中級法院的涉訴信訪及工作情況進行定期通報。對問題突出的,要求整改,并反饋整改結果。對成績突出,處于前列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法院篇十三
近年來,涉法信訪問題比較突出,已成為影響當前社會穩(wěn)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引起了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今年以來,根據市委、市委政法委的統(tǒng)一部署,我縣先后組織實施了涉法信訪攻堅、涉法信訪案件專項治理等一系列排查處理活動,工作中,本著有理有利有節(jié),積極穩(wěn)妥地原則,針對不同的涉法問題,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使一大批多年來沒有解決的涉法信訪問題得以妥善處理。
據統(tǒng)計,今年我們信訪接待室接待上訪群眾300余人次,重點案件47件,基中到市赴省進京12案,縣35案,目前47案已結40案,結案率85%。下面,我將我縣今年的涉法涉訴工作向各位領導做以簡要匯報。
一、主要做法。
層層重視,切實加強領導。一是進一步調整充實了處理涉法上訪工作領導組及辦公室。確定了由縣委副書記李百選任組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邵明水、政法委副書記任和辰及公檢法“三長”任副組長,各單位專抓副職為成員,政法委副書記任和辰兼任辦公室主任的領導組,為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是堅持領導親自動手。工作中,我們根據個案案情的發(fā)展趨勢,多次召開“三長”辦公會進行專題研究,各級領導親自出面、約見當事人、參予協調。三是堅持實事求是,因案制宜,對癥下藥。涉法上訪案件千差萬別,實際工作中我們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中有理的或部分有理的,實事求是,依法糾正,該賠償的給予賠償,對那些雖然走完法律程序但尚未完全解決問題的案件,組織動員各有關方面力量,視情節(jié)采取經濟補償、社會救助等多種辦法,滿足上訪人的合理訴求。對結案而不息訴罷訪的,采取綜合治理措施,做好思想工作,把道理說透、說細,防止簡單行事,以勢壓人,對纏訪案件,實行公開聽證、公開審理、公開訓誡等多種方式,伸張正義,釋疑解惑,爭取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理解支持。
9月29日,縣公安局針對王萬萬上訪一案召開聽證會,就王萬萬提出的縣公安局存有兩份鑒定書和辦案不公及徇私作弊等問題進行對證,王萬萬對自己提出的問題舉不出任何證據。月日,縣法院針對劉慧多次無理纏訪一案,在其安峪鎮(zhèn)董封村公開審理了此案,得到了人民群眾的理解和信任。
轉變觀念,實以人文關懷。讓當事人在感受法律威嚴的同時,還能體會到“被尊重、被理解、被關懷”的司法人文氛圍,由此贏得了當事人的信任,達到有效化解涉訴信訪案件的目的。涉法上訪案件中,當事人往往由于種種原因對信訪接訪人員存在一定抵觸情緒。我們在接訪時首先考慮的就是取得當事人的信任,“帶著深厚感情做工作”,做到“不打官腔、不繞彎子、不踢皮球”,特別注重對當事人的關心細節(jié),實行人性化辦案,包括適時向信訪當事人反饋信息,保持與當事人的溝通聯系。從而拉近了我們與當事人之間的心理距離,為涉法上訪案件的圓滿處理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礎。
家住絳縣針織廠家屬院的王廷璽老人因不服縣交警大隊對自己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所做的責任認定,先后多次越級赴市進京上訪,了解到這一情況的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邵明水親自登門拜訪了王廷璽老人,耐心細致、入情入理跟他談心,王某深為邵書記的真情所動,最終表示息訴罷訪??h法院在處理周丁山涉法上訪一案中院長張永平高度重視,先后五次約見當事人,當面進行解釋說服,又安排紀檢書記侯小旺驅車5小時上門做善后處理工作,周丁山感激萬千,主動向縣法院送來了感謝信,并表示再不上訪。
加強聯系,爭取多方支持。實踐證明,加強與各方聯系,爭取支持,齊心協力,才能使上訪案件得到有效解決?;谶@一認識,在工作中我們注重做好“三聯”。一是加強對上聯系,爭取領導支持,及時向上級領導請示匯報,聽取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對上級部門交辦的案件,及時上報結果,防止重復上訪,形成及時、迅速、準確的信息渠道。二是加強內部聯系,形成工作合力。全縣政法各部門將涉法上訪工作與偵察、起訴、審判等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在政法委的領導下,以信訪室為龍頭,協調涉法上訪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調動各方面的力量,使全縣上下形成一盤棋。三是加強對外聯系,爭取多方配合。在辦理涉法上訪案件中,依法辦案并不等于可以完全息訪,根據不同涉法上訪當事人的案情,通過當事人的家庭、所在單位領導、當事人所在村委會等部門,做好上訪當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發(fā)生意外。
明確職責,強化執(zhí)法監(jiān)督。針對涉訴工作的實際情況,我們創(chuàng)新思路、完善制度,落實信訪長效機制。一是落實“大信訪”格局的建立。在政法系統(tǒng)內部實現信訪“進口”是信訪室、“出口”是紀檢組,使信訪工作與紀檢監(jiān)察、案件督查工作協調統(tǒng)一,避免了久訪不決等問題的發(fā)生。二是于7月份出臺《中共絳縣政法委員會關于錯案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按照“誰辦案誰負責,誰引發(fā)誰解決”的原則,由案件承辦人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同時,對發(fā)現典型的執(zhí)法不公案件,嚴肅處理有執(zhí)法過錯的責任人的責任。各單位以案示教,進一步加強執(zhí)法監(jiān)督,暢通信訪工作工作渠道,完善處理涉法上訪案件的工作制度,從而從源頭上減少了涉法上訪案件??h公安局法醫(yī)董在20xx年的一起傷害案件損傷檢驗中,由于工作不負責,粗心大意,錯誤引用已經廢止的法律條文,引起當事人越級上訪,我們對此事進行了調查證實后,及時給予該董行政記過處分。一石驚百鳥,通過個案責任的追究,用身邊的人和事,扭轉了以往執(zhí)法隨意,粗心麻痹的不良風氣,有效預防和減少了司法現象。
二、幾點體會。
一是要進一步統(tǒng)一思想,深化認識。經過一年來的艱苦努力,我縣在處理涉法上訪案件上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但涉法上訪大量增多的勢頭還沒有真正得到遏止,一批“老大難”案件有待于進一步解決,新的涉法上訪案件還在不斷產生,已經息訴罷訪的案件有可能出現反復。因此,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涉法上訪問題仍將處于高發(fā)態(tài)勢,我們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克服自滿、厭戰(zhàn)情緒,堅定信心,從政治的高度,大局的高度,進一步做好集中處理工作。
二是要進一步提高政法干警的業(yè)務素質和工作水平。不可否認,政法干警執(zhí)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是造成涉法上訪的重要原因。從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工作實踐看,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主要是執(zhí)法不嚴格、不公正、不文明、不細致、不作為。今后,我們要進一步針對這些問題,突出抓好整改工作,要用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工作中發(fā)現的執(zhí)法不公、違法違紀的典型,對廣大干警進行執(zhí)法為民教育,切實解決對群眾的感情和工作責任心問題,端正執(zhí)法思想,改進執(zhí)法作風,提高執(zhí)法水平,全面健全完善執(zhí)法責任制和監(jiān)督制約機制。
三是要進一步完善運行機制。一是加強錯案責任追究,《錯案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雖然出臺了,但還有待于在實踐中進一步落實并不斷健全和完善。二是落實重大案件報告制度。對重大、重點、有影響的案件,政法委要重點監(jiān)督、重點跟蹤、重點檢查,并及時向上級領導機關報告,確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妥善解決。三是加大執(zhí)法質量檢查力度。對每項執(zhí)法活動和每個案件的辦案流程,進行科學嚴密高效的管理,定期對執(zhí)法質量檢查通報,從源頭上減少涉法上訪。
三是推行案件回訪制。要求辦案人員在案件辦結后,定時不定時回訪上訪人,及時了解其思想狀況,穩(wěn)定其情緒,最大限度地避免重訪現象的發(fā)生。三是推行定期召開信訪例會制。不論有無新發(fā)涉法上訪案件,政法各部門每月都要召開一次涉法信訪例會,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查找不足。隨著“四制”的落實,有效避免了工作推萎扯皮現象,提高了辦案效率和質量,促進了我縣涉法信訪工作規(guī)范化。
二、存在的問題。
1、基層政法機關辦案人員素質低。某些涉法上訪案件的成因,追根溯源,就在于基層辦案人員素質低下。如某些派出所正式干警過少,警力不足,思想及業(yè)務素質又跟不上,在首次接觸案件時就為群眾上訪埋下了隱患。
2、政法機關辦案人員常被社會其他因素所左右。如行政干預,礙于人情和關系,致使處理信訪問題工作效率下降。
3、公、檢、法、司機關對某些個案存在分歧意見,工作不能達到協調一致。從不少上訪個案中可以看出,造成上訪的原因就是執(zhí)法機關之間相互推諉所致。
4、法制宣傳不到位。許多上訪者法制觀念淡薄,不懂依法辦事,依法上訪。而我們所要做的不僅僅是表面的法制宣傳教育,而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耐心細致、深入淺出地傾聽民聲,關乎民情,真正弄清上訪案件的來龍去脈,是非曲直,才能分辨出哪些是依法有理上訪,哪些是無理亂訪、纏訪。
5、由于沒有相關的政策與法律作依據,以至于遇到某些無理上訪、纏訪者,處理結果顯得不盡如人意。